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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晋文 卷三十二 (自动笺注)
卷三十二
何桢
  字元庐江潜人,魏太和中扬州别驾正始中弘农太守,历幽州刺史,拜廷尉,入晋为尚书光禄大夫
有集五卷
许都
  元正大飨,坛彼东南
旗幕峨峨檐宇弘深
(宋书·礼志一)
  景福郁枕以云起飞栋鸟企而翼舒。
(文选·陆倕石阙铭注)
  乃然百枝,盛庭燎
(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
表省函关
公元245年
  易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孟轲云:「古者讥而不征
」关险之设,所由尚矣。
(艺文类聚六引何桢集。
正始六年,为弘农太守,表省函关。)
为旧君反服
公元268年
  礼,为贵臣贵妾缌麻三月
贵之施贱,犹论恩纪制服
况尝为臣吏、礼遇恩纪优劣不同,焉可同之一例
以为举正职之吏,宜依古为旧君服不论适之异,皆齐縗三月,其馀郡吏,闻丧尽哀而已
(通典九十,又宋书·礼志二。
泰始四年尚书何桢奏,故辟举纲纪吏,不计违适,皆反服旧君,齐衰三月。)
  凡二日蝗生,此谓见其始生,知其处所,可得言
初上蝗事云,县及下部各不旱见,至今生翅能飞,臣辄躬亲扑灭
  布在及下部各不旱见,至一田中往往十步五步一头,案其言事,蝗之枚数,可得而知也。
(艺文类聚一百)
玄寿赐名叙
公元257年
  新妇荀氏所生女以岁在丁丑四月五日日始时生此月斗建已其日又巳,其时加卯,甲乙卯东南春夏天地动发万物,兹之三月吉之善时也。
又于易卦,震值在卯,巽位在巳,震为长男,巽为长女
而此女孙正用兹日,斯时始旦日月岂依,先祖之灵,实临祐之
玄发素颜妇人之上姿也。
寿考无疆先民至愿也。
赐名曰玄寿焉。
(御览三百六十二)
何恽
  恽,桢子咸宁末扬州别驾,累迁豫州刺史
周浚
  书贵克让,易大谦光,斯古文所咏,道家所崇。
前破张悌吴人失气龙骧因之,陷之区宇
论其前後,我实缓师,动则为伤,事则不及。
而今方竞其功。
彼既不吞声,将亏雍穆之弘,兴矜争之鄙,斯愚情所不取也。
(晋书·周浚传,王恽代吴,欲与王争功笺与谏止,不纳。)
何充
公元325年
  字次道,恽孙,王敦辟为大将军掾,转主簿左迁东海王文学,进中书侍郎
成帝即位,迁给事黄门侍郎,以与平苏峻功封都乡侯,拜散骑常侍,出为东阳太守,除建威将军会稽内史,徙丹阳尹,加吏部尚书进号冠军将军
又领会稽王师,转护军将军录尚书事,寻迁尚书令,加左将军固让,徙中书令
康帝即位,出为骠骑将军都督徐州扬州晋陵军事假节、领徐州刺史,镇京口,入为都督扬州徐州琅邪诸军事,领扬州刺史
穆帝即位,加中书监录尚书事,又加侍中
永和二年卒,赠司空谥曰文穆
有集五卷
公元346年
贺正
  璇衡运周元正肇祚。
伏惟陛下应乾纳祜,与天同休
(初学记四)
请徵虞喜
  臣闻二八举而四门穆,十乱用而天下安,徽猷克阐,有自来矣。
方今圣德钦明,思恢遐烈旌舆整驾,俟贤而动。
见前贤良虞喜天挺贞素高尚邈世束修立德皓首不倦加以傍综广深博闻强识钻坚研微弗及之勤,处静味道无风尘之志,高枕柴门怡然自足
宜使蒲轮纡衡,以旌殊操一则翼赞大化,二则敦励薄俗
(晋书·虞喜传)
奏言沙门不应王者
  尚书令冠军抚军都乡侯散骑常侍左仆射长平伯臣、散骑常侍右仆射建安伯尚书关中侯臣怀、守尚书、昌安子臣广等言,世祖武皇帝盛明革命肃祖明皇帝聪圣玄览,岂于时沙门不易屈膝,顾以不变其修善之法,所以通天下之志也。
愚谓宜遵承先帝故事于义为长。
(释藏冠一,沙门不应俗事一。)
又奏
  尚书令冠军抚军都乡候臣充、散骑常侍左仆射长平伯臣、散骑常侍右仆射建安伯臣恢、尚书关中侯臣怀、守尚书、昌安子臣广等言,诏书如右,臣等暗短,不足赞扬圣旨宣畅大义,伏省明诏震惧屏营
辄共寻详,有佛无佛,固非臣等所能定也。
然寻其遗文赞其要旨五戎之禁,实助王化
昭昭名行,贵冥冥之潜操,行德在于忘身抱一心之清妙,且兴自汉世,迄于今日,虽法有隆衰,而弊无妖妄神道经久未有其比也。
夫诅有损也,祝必有益
臣之愚诚,实愿尘露之微,增润嵩岱区区之祝,上裨皇极
一令其拜,遂坏其法令修善之俗,废于圣世,习实生常,必致愁惧
隐之臣心,窃所未安。
臣虽蒙蔽岂敢偏见疑误圣听,直谓世经三代,人更明圣,今不为之制,无亏王法,而幽冥之路,可无拥滞
是以复陈愚诚,乞垂省察谨启
(释藏冠一,沙门不拜俗事一。)
又奏
  臣充等言,臣等虽诚暗蔽,不通远旨至于乾乾夙夜,思修王度,宁苟执偏管而乱大伦邪?
直以汉魏逮晋,不闻异议尊卑宪章无或暂亏也。
沙门慎戒专然,及为其礼,一而已矣。
至于守戒之笃者,亡身不悋,何敢以形骸而慢礼敬哉
每见烧香祝愿必先国家
福祜之隆,情无极己。
上崇顺,出于自然礼仪之简,盖是专一守法
是以先圣御世因而弗革也。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臣等屡屡以为不令致拜,于法无亏,因其所利而惠之,使贤愚敢不用情,则上有天覆地载之施,下有守一修善之人。
复陈愚浅,愿蒙省察谨启
(释藏冠一,沙门不拜俗事一,弘明集。)
褚太后敬父
  如禅所正,可敕御史左将军,入在公廷,则修臣敬。
皇太后归宁之日,则全子礼申谕内外奉行
(通典六十七)
庾翼
  褚将军还朝,值太后临朝时议褚侯虽后父,乃晋臣也,宜用郑议。
或谓诸王不拜耳,乃不称燕王,非比也。
又云,窦武受爵太后录尚书事,而汉无拜文为疑,故恐大义乖错
褚侯既不拜便是异姓太上皇也。
巍巍庶姓不敢安。
(通典六十七)
何琦
  字万伦,充从兄
元帝时为郡主簿,察孝廉,除郎中,补宣城泾县
明帝时司徒王导引为参军不就
母忧去职服阕
司空陆玩太尉桓温辟,不就
诏徵博士
简文抚军,召为参军公车再徵通直散骑侍郎散骑常侍,并不行
卒年八十二,有三国志论九卷
请修五岳祠(升平中)
公元349年
  唐虞之制,天子五载一巡狩,顺(宋志作「省」。
)时之方,柴燎五岳,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故曰,因名山升中于天,所以昭告神祇飨报功德
是以灾厉不作,而风雨寒暑以时
降及三代年数虽殊,而其礼不易五岳三公四渎诸侯,著在经记,所谓「有其举之莫敢废也。
」及秦汉都西京,泾、渭、长水,虽不在祀典,以近咸阳故,尽得比大川之祠,而正立之祀可以阙哉!
永嘉之乱,神州倾覆,兹事替矣。
惟之天柱,在王略之内也,旧台百户吏卒,以奉其职。
中兴之际,未有官守庐江郡常遣太吏兼假四时祷赛释寒而请冰。
咸和迄今又复隳替。
计今非典之祠,可谓非一。
考其正名,则淫昏之鬼;推其糜费则百(宋志作「四人」。
)之蠹。
山川大神更为简缺礼俗颓紊人神杂扰公私奔蹙,渐以繁滋
良由顷国家多难日不暇给,草建废滞,事有未遑
元憝已歼,宜修旧典
岳渎之域,风教所被,来苏之众,咸蒙德泽
神明禋祀,未之或甄,巡狩柴燎,其废尚矣。
崇明前典,将俟皇舆北旋稽古宪章,大厘制度
俎豆牲牢祝嘏文辞旧章靡记,可令礼官作式,归诸诚简,以德馨香,如斯而已
其诸妖孽,可粗依法令,先去其甚,俾正邪不黩。
(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四,通典五十五。)
追驳江统、许遐拜时遭丧
  夫正名者,道理之本,然拜时非古,而行之历代,遂以成俗
古者布其几筵,恭告祖祢
将纳他族,以奉宗祀
父亲醮子而命之迎,女受父母之遗,以涉夫氏之庭,而交拜敬之礼,在涂丧纪定矣
服制即正,齐功卒哭可迎,此不阙于古而通于今是也
婚姻之道,公私急务
以为拜时一日二日之妇,妇名既正,即宜一揆
其衾未接,归葬其党。
(通典五十九)
天子敬父
  父母之尊,拟则天地君亲之道,资敬是同。
承受命运君临率士。
而父以子食天禄,不敢天子,以明王者之道。
而子虽以为天子,必有尊也。
推斯以言,自必天位之君,而子自必天性之父。
(通典六十七)
曾祖後服
  卿士之家,别宗无後宗绪不可绝,若昆弟孙若孙後之,理宜然也。
缘事而兴,不应拘常以为碍也。
魏之宗圣,远继宣尼,琦从父以孙继族祖
荀ダ无子,以兄孙为嗣,此成比也。
(通典九十六)
前母党服
公元282年
  夫子曰:「必也正名乎。
正名者,理道之本,礼之大者也。
文条或阙,而附例可明。
礼云:生不及父祖母昆弟,而父税丧,己则不若,与祖乖违
既殁而闻丧,岂可拘以本制不税,而废其正服乎?
若未生而伯叔母终,终为伯叔父後。
继嗣之道虽同,原情实则异,今必从于所养,而反疑于为本乎?
诸侯国人,生不及先代之君,于其陵庙,亦必曰君也。
公义正名也。
前母之尊,固家人正称也。
其易了如皦日
太康初博议王昌前母服,公府卞粹以为母之非亲,而服三年者非一也。
前母名同尊正义存配父,盖以生不及故无其制,非于义不可也。
元康中,有改葬前母,而疑其服。
司徒左长史胡济以前母父之元妃所生则家之嫡长应制改葬之服。
于时二代,无曰不允
自兹以来,行之不殊
礼:母卒,自为母之党服。
母出,则不为母之党服,而为继母之党服。
故尊其所从,则不敢不服。
服有所逼,则不得自伸,外服无二,而必宜有一。
如向所论,必所继不及伯叔母之党,居然可见矣。
明以名礼为制者,不计恩逮与不也。
纳采
  皇帝嘉命访婚陋族备数采择
臣从祖弟故散骑侍郎准之遗女,未闲教训衣履若人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晋书·穆章何皇后传,通典五十八。)
答问名文
  皇帝嘉命使者某到,重宣中诏,问臣名族
族女父母所生先臣光禄大夫雩娄侯祯之遗玄孙先臣豫州(通典作「蔡州」)刺史关内侯恽之曾孙先臣故安丰太守关内侯睿之孙,先臣散骑侍郎准之遗女
外出自于先臣尚书左丞孔胄之外曾孙先臣侍中关内侯夷之外孙女,年十七。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纳吉
  皇帝嘉命使者彪之重宣中制,大卜元吉
陋族卑鄙忧惧不堪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答纳徵文
  皇帝嘉命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宠以典礼备物典策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请期
公元349年
  皇帝嘉命使者重宣中诏吉日八月某可迎。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答迎后文
  皇帝嘉命使者重宣中诏令月吉辰备礼以迎。
上公宗卿兼至副介近臣百两
蝼蚁之族,猥承大礼忧惧战悸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并晋书·礼志下,通典五十八。)
何澄
公元397年
  字季玄,充弟准之第三子。
孝武时秘书郎,转丞,迁秘书监常中护军,出为冠军将军吴国内史徵拜尚书
安帝即位,迁尚书左仆射,领本州大中正
元兴末,卒。
义熙初追赠金紫光禄大夫
公元399年
太皇太后服议(隆安三年)
  太皇太后名位允正,体同皇极,理制备尽,情礼合伸。
春秋之义,母以子贵,既称夫人礼服从正
成风夫人之号,文公服三年之丧。
子于父之所生,体义情重
且礼祖不厌孙,固宜遂服无屈,而缘情立制
嫌不文明,则宜从重,应同为祖母後齐衰周。
安皇后无服,但一举哀,百官一周
(通典八十)
李胤
  字宣伯辽东襄平人
魏时为郡上计掾,州辟部从事治中
孝廉,参镇北军事,迁乐平侯相,入为尚书郎,迁中护军司马,转吏部郎赐爵关中侯出补丰太守
文帝大将军,引为从事中郎,迁御史中丞,寻为西中郎将,督关中诸军事,徙河南尹封广陆伯
受禅,拜尚书进爵为侯,迁吏部尚书仆射,转太子少傅,领司隶校尉
咸宁初侍中,加特进,迁尚书令,代何曾司徒
太康三年卒,谥曰成
奏请延访三公
  古者三公坐而论道内参六官之事,外与六卿之教,或处三槐兼听狱讼稽疑之典,谋及卿士
陛下圣德钦明垂心万机猥发明诏仪刑古式,虽唐虞畴谘,周文翼翼,无以加也。
自今以往国有大政可亲群公询纳谠言
军国所疑,延诣省中,使侍中尚书谘论所宜
若有疾疢不任觐会临时侍臣讯访
(晋书·李胤传)
王毖子昌前母服议
  黄门侍郎江南已叛,石厚与焉。
大义灭亲况于之义,可得以为妻乎。
(晋书·礼志中,案:王昌事详前竟陵王楙文。)
曹志
  字允恭谯国谯人魏陈思王植子。
太和末封济北王
受禅降封鄄城县公,出为乐平太守,历章武赵郡
咸宁初散骑常侍国子博士
免,後复为散骑常侍
太康九年卒,谥曰定
有集二卷
奏议齐王攸之藩
  伏闻大司马齐王当出东夏备物尽礼,同之二伯
陛下圣君稷契贤臣,内有鲁卫之亲,外有晋之辅,坐而守安,此万世之基也。
古之夹辅王室同姓周公其人也,异姓太公其人也,皆身在内五世反葬
後虽有五霸代兴桓文谲主下有请隧之僭,上有九锡之礼,终于谲而不正,验于尾大不掉,岂与召公之歌「棠棣周诗之咏「鸱」同日论哉!
圣朝创业之始,始之不谅後事难工。
干植不强枝叶不茂;骨鲠不存皮肤不充
羲皇以来,岂是一姓独有
欲结其心者,当有磐石之固。
夫欲享万世之利者,当与天下议之。
故天之聪明自我人之聪明
秦魏欲独擅其威,而财得没其身;周汉能分其利,而亲疏为之用。
自圣主之深虑日月之所照。
事虽浅,当深谋之;言虽轻,当重思之。
备位儒官若言不及礼,是志寇窃
知忠不言,义所不敢。
以为当如博士等议。
(晋书·曹志传)
肉刑
  严刑以杀,犯之者寡;刑轻易犯,蹈恶者多。
臣谓玩常苟免犯法乃众。
黥刖彰罪而民甚耻。
创制墨黥刖,见者知禁,彰罪表恶,亦足以艺文类聚作「闻者多服」。
所以易曰「小惩大戒,」岂蹈恶者多邪?
假使恶多尚不致死无妨产育,苟必行杀以止杀,为恶纵寡,积而不已,将至无人,天无以大君无以尊矣。
古人宁过不杀不宁轻积杀。
是以上宁得众不宁急旧积杀。
若乃于张听讼,刑以止刑,可不革旧。
过此以往肉刑宜复,假令汉文于张,承大乱之後创基七十,国寡民稀,止禁刑书鞭杖治也
肉刑于死为轻,减死五百为重。
重不害生,足以惩奸;轻则知禁禁民为非
所谓相济经常之法,议云不可,或未之喻也。
(艺文类聚五十四)
曹臣
  臣,志子。
元康中中郎封关中侯
冀州大中正
公元前62年
  臣以元康四年为先定公薨背,还济北谷城墓宅安厝
太学博士赵国苏宙。
先公临赵,以宙为功曹
後为察孝。
前臣遭难,宙为镇东司马
赵之故吏有致叙哀者,有在职遣奉版者,唯宙名讳不至
今典礼学之官口诵义言不可在三之义。
于宙应见论贬。
(通典九十九。
元康中赵郡苏宙不奔吊于郡将中郎关中侯曹臣冀州大中正云云。)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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