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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晋文 卷一百四十五 (自动笺注)
卷一百四十五
阙名
  若不少顺冲旨降损盛制
(文选·褚渊碑注引起居注,帝诏云云。)
  今之尚书令,皆古之百揆之任也。
(文选·齐竟陵王行状注引王隐晋书,诏云云。)
晋令
  常以蝗向生时,各部吏案行境界,行其所由,勒生苗之内,皆令周篇。
(艺文类聚一百)
  车驾出入相风己前侍御史令史
(御览九)
  中书诏令记会时事,典作文书也。
(初学记十一,御览二百二十。)
  博士取履行清洁,通明典义
散骑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
诸生有法度者,及白衣丘高等,拜郎中
(御览二百三十六)
  诸县千馀户置一小学,满千户并之。
(御览五百三十四)
  诸葬者皆不得立祠石碑石表石兽
(御览五百八十九)
  诸度关及乘船筏上下经津者,皆有所写一通关吏
(御览五百九十八)
  狱屋皆当完固,厚其草蓐家人饷馈狱卒为温暖传致。
去家远无饷馈者,悉给廪
狱卒作食,寒者与衣,疾者与医药
(御览六百四十三)
  奴婢亡,加铜青墨黥两眼,後再亡,黥两颊上,三亡,横黥目下,皆长一寸五分,广五分
(御览六百四十八)
  应受杖而体有疮者,督之也。
(御览六百五十)
公元484年
  犯免官,锢三年
(御览六百五十一)
  凡民不得私煮盐,有犯者四岁刑,所在主吏二岁刑。
(书钞一百四十六)
  使信节,皆鸟书之。
(御览六百八十一)
  皇太子及妃诸王朱绶,郡公主朱绶郡侯朱绶
(御览六百八十二)
  公府长史官品第六铜印墨缓,朝服进贤两梁掾属官品第七。
朝服进贤一梁冠。
(宋书·礼志五)
  第一品已下,不得服罗绡。
(御览八百十六)
  第七品已下,始服金钗第三品已上蔽结爵钗
(北堂书钞一百三十六)
  朝服皂中单衣。
(御览六百九十一)
  旄头羽林著常腰襦
(御览六百九十五)
  元帝时,有奏太极殿绛帐,帝诏曰:汉文以上皂囊为帷,青布青葛
(御览六百九十八)
  欲作漆器物卖者,各先移主吏者名,乃得作,皆当淳漆者布骨。
器成,以朱题年月姓名
(御览七百五十六)
  乘传出使,遭期丧以上,即自表闻,听得白服骡车,到,副使摄事
(宋书·礼志五,又见御览七百七十二。)
  山鹿白豹游毛狐白貂领,黄貂班白<鼠军>子,渠搜国裘,皆禁服也。
(御览六百十四)
  步摇蔽髻,皆为禁物
(御览七百十五)
  织成衣为禁物
(御览八百十六)
  士卒百工履色无过缘青,百婢履色无过经青,古侩卖者皆当著巾,帖额,题所侩卖者及姓名一足黑履一足著白履。
(御览六百九十六)
  侩驵者皆当著巾,白帖额,题所侩驵者及姓名一足著白履,一足黑履
(御览八百二十八)
  士卒百工不得假髻
(御览七百十五)
  百工不得服大绛紫襈,假髻真珠珥,文犀玳瑁,越叠以饰路张,乘犊车
(御览七百七十三)
  士卒百工不得服。
(御览七百十八)
  士卒百工不得真珠珥。
(书钞一百三十五,御览八百二。)
  士卒百工不得服犀玳瑁
(御览八百七)
  士卒百工不得服越叠。
(御览八百二十)
  坐庐使者,皆不得宿肆上。
(御览八百二十八)
  诸有虎,皆作槛阱篱栅皆施箝,捕得大虎赏绢三匹
(御览八百九十二)
  翡鸟不得西度陇。
(御览九百二十四)
  诸官有秩支子守护者,置吏一人
(御览九百五十九)
  夷其民守护棕皮者,一身不输之。
(御览九百五十九)
  阆中县置守黄甘一人
(御览九百六十六)
  诸宫有守护者,置吏一人
(御览九百六十九)
  诸官有秩者,守护者,置吏一人
(御览九百六十九)
  其上党平阳,输上麻二十二斤,下麻三十六斤,当绢一疋课,应田者呆麻加半亩。
(御览九百九十五)
丧葬
  长史卒,官吏斩衰,以丧服理事,若代者至,皆除之。
(通典九十九)
谥刘毅表
公元320年
  刘毅谥以申
毅忠匪躬,赠右光禄大夫仪同三司,斯诚圣朝考绩以著熏之美事也。
谥者行之迹,而号者功之表,今功德并立,而有号无谥,于义不体
窃以春秋之事求之,谥主于行,而不系爵,然汉魏相承,爵非列侯,则皆没其高行,而不加之谥。
至使三事贤臣不如野战将士,臣愿圣代春秋之远制。
近代旧服
(通典一百四,大兴三年有司表。)
火灾上书
公元289年
  汉王五侯兄弟迭任。
杨氏三公,并在大位,故天变屡见,窃为陛下忧之。
(晋书·五行志下,太康十年十月含章鞠室等火,时有上书云云。)
奏改景初历泰始历
公元465年
  王者祖气而奉其口终,晋于五行之次,应尚金,金生于已,事于酉,终于丑,互祖以酉日,腊以丑日,改景初历为秦始历。
(宋书·历志一,泰始元年有司奏。)
奏请即魏宫立庙
(有司奏置七庙武帝重其役,庙群臣议奏。)
  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祇逮至周室,制为七庙以辩宗祧
圣旨深弘,远迹上世敦崇唐虞,含七庙繁华,遵一宫远旨
昔舜承尧禅受终文祖,遂陟帝位,盖三十载,月正元日,又格于文祖,遂陟帝位,此则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官,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庙。
(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三,通典四十七。)
正朔服色
公元362年
  唐尧舜禹,不以易祚改制至于汤武,各推行数,宣尼为邦之问,则曰行夏之时,辂冕之制,通为百代之言盖期于从政济治不系行运也。
大晋三皇之踪,踵舜禹之迹,应天从民,受禅有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皆如有虞遵唐故事于义为弘。
(宋书·礼志一,太始二年九月群公奏。)
奏并圆方二丘
  古者郊丘不异,宜并圆方二丘,更修坛兆二至合祀
(通典四十二,太始二年十一月有司云云。)
皇太后丧制
公元468年
  前代故事倚庐巾施白缣帐蓐,素床,以布巾里由草,轺辇板舆犊车,皆施缣里。
(宋书·礼志二,泰始四年皇太后崩,有司云云
不听,但令以布衣车而己,其馀居丧之制,一如礼文。)
又奏除服
  大行皇太后当以四月二十五日安历。
故事,虞著衰服,既虞而除,其内外官寮,皆就朝晡临位,御除服讫,各还所次,除衰服
(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二,泰始四年四月有司奏。)
又奏
  世有险易,道有洿隆,所遇之时,异诚有由
然非忽礼也。
方今戎马未散王事至殷,更须听断,以熙庶绩
周康王始登翌室,犹戴冕临朝,降于汉魏,既葬除释,谅闇之礼,自远代而废矣。
陛下高宗之制,从当时之宜,敢固以请。
(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二,有司又奏。)
奏庙物
  先帝旧物藏之于庙,所存旧物麻绳为细拂,以明俭约也。
(北堂书钞一百三十六引晋要事泰始四年有司。)
奏议诸王
  礼十五成童国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仪。
汉魏遣使诸王,非古典
(通典五十六,奏始六年南宫王承年十五,依旧应冠,有司奏议。)
奏留太学生
公元272年
  太学生七千馀人,才任四品听留。
(宋书·礼志一,晋太始八年有司奏。)
奏劾羊祜
  所统八万馀人贼众不通三万。
顿兵江陵,使贼备得设,乃遣杨肇偏军入险,兵少粮悬,军人挫剑,皆违诏命,无大臣节,可免官,以就第
(晋书·羊祜传,西陵步阐举城来降,吴将陆抗攻之甚急,诏
率兵五万出江陵,遣荆州刺史杨肇不克竟为所擒,有司云云,坐贬平南将军,免杨肇庶人。)
奏定侯国入朝
  诸侯之国,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为二番三岁,周则更始
临时有故则明年来明年朝後,更满三岁乃朝,不得恒数朝礼执璧如旧朝之制,不朝之岁,各遣卿奏聘。
(宋书·礼志一,通典七十四,太始中有司奏。)
奏请华廙袭封
  所坐除名削爵一时之制。
世子,著在名簿不听袭嗣,此为刑罚再加。
诸侯犯法八议平处者,褒功重爵也。
嫡统非犯终身弃罪,废之为重,依律应听袭。
(晋华廙传,大鸿胪何遵免为庶人不患袭封,请以表世孙混嗣表,有司奏。)
奏定王昌前母
公元484年
  设令有人于此,父为敦煌太守,而子後任于洛,若父娶妻非徒不见乃可不知,及其死亡不得不服,但鞠养已者情哀,而不相见名制,虽戚念之心殊,而为之服一也。
又两后匹嫡,自谓违礼不谓非常之事,而以礼处之也。
子思二哭出母于庙,其门人曰:庶氏之母死,何谓哭于孔氏之庙?
子思惧,改哭于他室
制服不得不告其父母,掘其前母之尸,徙之他地。
若其不徙,罪人何则异族之女,不得于先姑,藏其墓次故也,且夫妇人牵夫,犹有所尊,赵姬之举,礼得权通,故先史详之,不讥其事耳。
昌之二母,各已终亡,尚无并轻重之事也。
之前母,宜依叔隗为比
若亡在未生之前者,则不应复服,生及母存,自应如礼,以名服三年,辄正定为文章,草下太常,报楙奉行
(晋书·礼志中,泰康元年尚书八座以为云云
案,王昌事详前竟陵王楙文。)
奏请田宅
  王公以国为家,京城不宜复有田宅
未暇作诸国邸当使城中往来之处,近郊有刍藁之田,今可限之国王公侯,京城得有宅一处近郊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城内无宅,城外有者,皆听留之。
男子一人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丁男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半之,女则不课。
其官第一品十顷,每吕减五顷以为差,第九品十顷,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代国宾先贤之後士人子孙亦如之。
而又得荫人以为衣仓客及佃客量给官品以为差降
(通典一,平吴之後有司奏。)
奏止朝日
  春分依旧车驾朝日寒温未适,可不亲出。
(宋书·礼志一,太康二年有司奏,诏不许。)
奏给车
公元485年
  廷尉三官及诸部掾职在邻辇者,给白盖小车,又给卿寺官属平兴六乘重车一乘
(北堂书钞一百三十九引,起居注泰康四年有司奏。)
定昏
公元287年
  昏礼纳征大昏用玄熏,束帛加珪,马二驷王侯玄熏,束帛加璧乘马大夫用玄熏,束帛加羊
古者皮马庭实天子谷珪诸侯大璋可依周礼改璧用璋,其羊雁酒米玄熏如故诸侯昏礼加纳吉期迎,各帛五匹,及纳征四匹皆令夫家自备,唯璋官为具之。
(宋书·礼志一,太康八年有司奏。)
奏遂殷祖母
  礼无不及还重之制,翔自应降表,殷无缘还重。
(通典九十六,尚书奏。)
夕牲
公元484年
  十一月一日合朔,奠,冬烝夕牲同日,可有司行事
(宋书·礼志一,太康中有司奏议不许。)
河间更生
  精诚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更生,在常礼之外,非礼所处,刑之所裁,断以还开冢者(□□□□□□武帝世,河间有男女相许配,男从军父母以女,别适,女忧死,男还悲痛,遂发冢,断棺即活,因负还,其夫争之,廷尉奏。)
诸王宜耕藉
  古诸侯耕藉百亩,躬秉耒耜,以奉社稷宗庙,以劝率农功
诸王治国,宜依耕藉之义。
(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一,武帝末,有司奏。)
奏废杨太后
  皇太后阴渐奸谋,图危社稷飞箭系书要募将士同恶相济自绝于天。
鲁侯文姜春秋所许,盖以奉顺祖宗,任至公天下
陛下虽怀无己之情,臣下不敢奉诏
宣敕王公,于朝堂会议。
(晋书·武悼杨皇后传,韦公有司奏。)
又奏
  骏藉外戚之资,居冢宰之任
陛下既居谅闇,委以重权至乃阴图凶逆,布树私党。
皇太后内为唇齿,叶同逆谋,祸畔既彰,背捍诏命阻兵负众血刃宫省,而复流书募众,以奖凶党上背祖宗之灵,下绝亿兆之望。
文姜与乱,春秋所贬,吕宗叛戾高后降配,宜废皇太后为峻阳庶人
(晋书·武悼杨皇后传,有司又奏。)
刑法宜依刘颂启事
  昔先王议事以制,自中古以来,执法断事既已立法,诚不宜复求法外小善也。
若常以善夺法,则人逐善而不忌法,其害甚于无法也。
启事欲令法令断一,事无二门,令史已下,应复出法驳案随事以闻也。
(晋书·刑法志刘颂三公尚书
上疏侍中本宰汝南王亮奏。
于是门下三公云云。)
奏劾王衍
  司徒梁王彤书,写呈皇太子手与妃及书,陈见诬之状,彤等伏读辞旨恳恻备位大臣,应以义责也。
太子被诬得罪不能守死善道,即求离婚,得太子手书隐蔽不出,志在苟免,无忠謇之操,宜加显责,以厉臣节,可禁锢终身
(晋书·王衍传,女为愍怀太子妃,太子贾后所诬惧,自表离婚贾后既废,有司云云。)
奏治高车
公元317年
  车府令戒严,上作高车用杂总求处给,请出上库钱六十七万六千六百。
(北堂书钞删改本一百三十九引起居注建武元年有司奏。)
温峤不应辞职
  案如众议,去建武元年九月辛未令书
礼文,父丧(通典久丧)未葬,唯丧主不除,以他故未葬,人子之情,不可居殡而除,故期于毕葬,无远近之断也。
若亡遇贼难丧灵无处求索理绝,固应三年而除,不得囿从未葬之例也。
骨肉歼于寇害死亡漫于中原,而继以遗贼未灭,亡者无收殡之实,存者又阙于奔赴之礼,而人子之情,哀痛无断,辄依未葬之义,久而不除。
若遂其情,则人居无限之丧,非有礼无时不得之义也。
诸如此,皆如东故事,限行三年礼毕而除也。
二亲生离吉凶未分,服丧凶事未据,从吉则疑于不存,心忧居素,出自人情有如此者,非官制之所裁。
以未得改卜奔赴,累设疾辞。
辛未之制,已有成断,皆不得复遂其私情不服王命,以亏法宪,参议可如前诏受拜,重告中丞司徒诸如比者,依东阁故事辛未令书之制。
(晋书·礼志中,通典一百二,建武元年有司奏。)
奏读夏令
  今月十六日立夏
案五年六月三十日门下驳,依武皇阙读令,今正服渐备,四时读令,是祇述天和隆赫之道,谓今故宜读夏令
(宋书·礼志二,通典七十,咸和六年三月有司奏。)
公元343年
奏纳皇后仪注(建元元年)
  今迎皇后依昔成恭皇后入宫御物,而仪注至尊兖冕升殿毛头不设,求量处
又案昔迎恭皇后,唯作青龙旂,其馀皆即御物
今当临轩遣使而立五牛旂,毛头毕罕并出,即用旧制,故至今阙。
(宋书·礼志一,通典五十八,康帝建元元年,纳后旂氏,而仪注陛者不设毛头殿中御史奏。)
奏议京兆府君迁
公元317年
  十月殷祭京兆府当迁祧室。
昔征西豫章颖川三府君毁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
咸康中大常怀表太庙,奏还于西储夹室,谓之为祧,疑亦非礼。
京兆迁入,是为四世远祖,长在太祖之上。
周室太祖世远,故迁所归。
今晋庙宣皇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就孙也。
殷袷在上,是代太祖也。
(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三,穆帝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
公元352年
奏劾蔡谟(永和八年)
  司徒,顷以常疾久逋王命皇帝临轩百僚齐立俯偻之恭,有望
若志存止退,自宜致辞阙庭
安有人君卑劳终日,而人臣曾无一酬之礼?
悖慢傲上罪同不臣
臣等参议宜明国宪,请送廷尉,以正刑书
(晋书·蔡谟传,永和八年,公乡奏。)
皇后太妃
  至尊缌麻三月皇后齐縗
周礼有後轻而服重。
公子公所厌,故不得申,舅不厌妇,故得以本服
(通典九十五,哀帝兴宁中,哀靖皇后章太妃之丧,尚书奏云云綦母邃驳。)
君臣不嫌同谥
公元379年
  文武举其一致圣贤有时而同,故文王经纬天地孔文不耻下问所以为文也。
远稽周典嘉号通乎上下,近惟太康改谥匪嫌同称
自顷议者,或乖体尚之实,非所经纶无穷永代垂式,王欣之所表,抑实旧典,宜如所陈。
(通典一百四,太元四年尚书奏。)
奏宜敕徐广国史
  臣闻左史述言右官书事,乘志显于晋郑,春秋著乎鲁史
皇代有造,中兴记者道风帝典焕乎史策,而太和以降世历三朝玄风圣迹,倏为畴古,臣等参详,宜敕著作郎徐广成国史。
(晋书·徐广传,宋书·徐广传。)
明堂南郊五帝坐
公元466年
  五帝即天也,五气随时异王,故殊其号耳。
名虽有五,其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己。
北郊又除先後配祀
(宋书·礼志三,通典四十二,泰始二年正月,群臣议。)
议奏丘郊
公元317年
  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圜丘方泽南北郊,更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
(宋书·礼志三,是年十一月有司议奏,又见通典四十二。)
赐谥议
  太尉荀ダ所撰定体统,通叙五等列侯以上,尝为郡国太守,内史郡尉牙门骑督以上死者赐谥
(通典一百四,八座议。)
议奏郭奕
公元287年
  大晋受命祖宗谥号群下未有同者,盖因近代浅情,习于所见也。
谥与景皇帝同,可改谥曰穆
(通典一百四,太康八年十月太常上谥太常平陵男郭奕景侯有司议奏以为。)
高礻某坛石
公元65年
  礼无高禖置石之文,未知设造所由
既已毁破无可改造诗说高辛氏,有简狄吞卵之祥。
今此石有吞卵之象,盖俗说所为,而史籍无记
但可收众,复于旧处而已
(御览五百二十九,永平八年高禖坛石破为二段,诏问置此石来几时出何经典今应复不,博士议。)
解系等议
  等清公正直,为奸邪所疾,无罪横戮冤痛已甚
大司马所启,彰明枉直,显宣当否,使冤魂无愧无恨,为恩大矣
(晋书·解系传,齐王四起义时,奏理张华,裴顾,解系欧阳建等冤,八坐议。)
平法律议
  昔先王议事以制自古以来,执法断事既以立法,诚不宜求法外小善也。
若以善夺法,则人逐善而不忌法,其害甚于无法也。
启事欲今法令断一,事无二门,即令吏以下应复出法驳案,随以事闻也。
(通典一百六十六,元康初三公尚书刘颂上疏平法律,于是门下属议云云。)
公元317年
温峤不应辞职(建武元年)
  昔伍员志复私雠,先假诸侯之力,东奔阖闾,位为上将
然後荆王之尸,若以母未葬,没在胡虏者,乃应竭其智谋仰凭皇灵,使逆寇冰消,反哀墓次
岂可稍以乖嫌,废其远图哉。
(晋书·温峤传,除散骑侍郎以母亡不获归葬,苦请北归,诏三公八坐议,其事,皆曰云云,案,此即礼志中所载西阳王义等议,而文全异,今故分录之。)
释难淳于睿旧君服
  或难曰:今去官故官之品,则同在官之制也,故应为其君服斩。
王肃贺循皆言老疾三谏去者为旧君服齐,则明今以老疾三谏去者不得故官之品可知矣。
今论者欲使解职归者从老疾三谏去者例,为君服齐,失之远矣。
释曰:案令,诸去官者从故官之品,其除名不得从例。
令但言诸去从故官之品,不分老疾三谏去者,则三谏去得故官之例。
王贺要记犹自使老疾三谏去者为旧君服齐,然则去官故官之例,敢见臣服斩,皆应服齐明矣。
除名伏罪不得故官之例,以有罪故耳。
老疾三谏去者,岂同除名者乎,又解职者尝仕于朝,今归家门,与老疾三谏去者岂异,而难者殊其服例哉!
  又难曰:案礼先儒说,为君服齐,唯年老废疾待放之臣而已
老归无复为臣之道,放退终身不复入君之朝,臣之义绝,宜降而服齐衰
解职者後将复仕,无离绝之事,固应服斩
二者各异,岂得相准
释曰:古者年老废疾,乃得致闵子骞曰: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孔子善之。
此非老而致仕之例。
礼亦当为君服齐衰不唯年老废疾待放而已也。
夫君退臣,苟非坠诸渊之虐,臣虽去此仕彼,亦无绝道,况以老疾归家不出国内而可绝乎?
礼,臣三谏不从不得已而去;若君能悔过纳谏闻命骏奔何为终身不入君朝乎?
为人父母,人于君有子道尊君之义,臣人一耳
而礼臣为君服斩云为君服齐者,别亲疏、明贵贱也。
老疾待放之臣与人同服者,亦以疏贱故也。
而难者不察疏贱厌降,乃云绝其旧君,悖于礼矣
解职既已疏贱,与老疾去者无异宁可必己後可还仕与自同于见臣为其君服斩乎?
如令後可还仕,便得同见臣之制,三谏去者,一时罢退,後可还仕,方于解职未始有殊
二臣之服,例皆应齐,而难者偏许三谏去者服齐,使去职者行斩,难以通论矣。
  又难曰:王者无外天子之臣虽致仕归家,与在朝无异不得称君为旧而服齐衰也。
释曰:京师方千里之地谓之畿,其馀以封诸侯
畿内之人服天子齐衰,畿外之人则不以为天子内外之差。
王者天下为家,夷狄之士,亦莫不统,故曰无外之义,非所以论服也,书曰‘臣为朕股肱耳目宣力四方言’,君臣相与共政事,有一体之义。
亲而贵,故君臣之名生焉,致仕疏贱不得托体至尊,故谓之旧君。
在职称君而俱服斩去职宜称旧而俱服齐。
(通典九十)
符诘博士蔡充
公元301年
  贾氏专权赵王伦篡逆,皆力制朝野,彤势不得去,而责其不能引身去朝,义何所据?
(晋书·梁王彤传,永康二年蔡充谥曰灵梁四常侍孙霖及彤亲党称枉,台乃下符日云云重议如前,朝廷讲彤故吏追诉不已改谥曰孝。)
符闻国子博士妻已亡为父母
  案礼云,君母父母服小功。
传曰:君母卒,则不服其党。
又曰: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徒从者,所从亡则已也。
若母犹然,妻可知矣。
今云不以存亡为异,何所据邪?
(通典九十五,永和中司徒符问太常云。
若妻已没,犹应服其父母不,太常杜晋答,不以存亡为异,司徒又问国子博士。)
又符问太常后应作乐
公元357年
  案仪注云:皇后例人,自闾阖掖门鸣钟鼓填门露仗,如仪注之条。
案诸门唯有鼓无钟,既云鸣钟,则应施钟。
既施钟,则施建鼓
若如卿今意不作乐者,当复安悬而不作
(通典五十九,升平元年八月,符问迎皇后大驾,应作乐博士胡讷太常王彪之议,娇礼不作乐万台太常主者云云。)
崇德褚太后临朝
  王室多故,祸艰仍臻,国忧始周,复丧元辅天下惘然
若无攸济,主上虽圣资奇茂,固天诞纵而春秋尚富,如在谅闇,蒸蒸之思,未遑庶事
伏惟陛下德应坤厚宣慈圣善,遭家多艰,临朝亲贤光大之美,化洽在昔讴歌流咏,播溢无外
有莘熙殷,妊姒隆周未足以喻。
是以谋克从,人鬼同心仰望来苏悬心日月
随时之义。
周易所尚,宁固社稷大人之任
伏愿陛下抚综万机厘和政道以慰祖宗,以安兆庶不胜忧国喁喁至诚
(晋书·康献后传备文崩,孝武幼冲,桓溜又死,群臣启云云。)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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