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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二十 (自动笺注)
卷二十
元端
  端,字宣雅,雍长子
散骑侍郎,累迁通直常侍鸿胪太常少卿散骑常侍
出为安东将军青州刺史
抚军将军金紫光禄大夫使持节东南大使
镇军将军兖州刺史封安德县开国公
都官尚书
孝庄初,与雍俱遇害河阴,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相州刺史
上言集议郊禘
公元517年
  谨案礼记·祭法,有虞氏黄帝郊喾,祖颛顼宗尧
夏后氏亦禘黄帝郊鲧,祖颛顼宗禹
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
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宗武王
郑玄注云:「郊祖宗,谓祭礼配食也。
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
自夏以下,稍用其姓代之。
是故周人以后稷始祖文武二祧
讫于周世配祭不毁。
案礼,喾虽无庙,配食禘祭
谨详圣朝太祖道武皇帝圜丘,道穆皇后刘氏配方泽太宗明元皇帝上帝明密皇后杜氏配地祗;又以显祖献文皇帝雩祀
太宗明元皇帝之庙既毁,上帝地祇配祭有式。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庙配事重不敢专决
请召群官,集议以闻。
(魏书·礼志二。
熙平二年三月太常少卿元端上言。)
宗室助祭
  礼记·祭法云:「王立七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远庙为祧,有二祧
祖考以功重不迁二祧盛德不毁。
迭迁之义,其在四庙也。
」祭统云:祭有十伦之义,六曰见亲疏之杀焉。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
是故有伦
注云:「昭穆咸在,同宗父子皆来
」指谓当庙父子为群,不系昭穆也。
一公十子,便为群公子,岂待数公而立称乎?
文王世子云:「五庙之孙,祖庙未毁。
」虽为有所援引,然与朝议不同
如依其议,匪直太祖曾玄,诸庙子孙,悉应预列。
无正据,窃谓太广。
臣等愚见,请同僧奇等议。
(魏书·礼志二。
熙平二年江阳王继表求预祭,王僧奇等议不得预祭,李琰之议得预祭,太常少卿元端议。
又见通典五十一。)
羊祉谥议
  志存埋轮不避强御
赞戎律,熊武斯裁,仗节抚藩,边夷识德,化沾殊类襁负怀仁
谨依谥法布德行刚曰「景」,宜谥为景
(魏书·酷吏羊祉传。
太常少卿元端、博土刘台议谥。)
上言羊祉谥应如前议
  窃惟谥者行之迹,状者迹之称。
尚书铨衡是司,厘品庶物,若状与迹乖,应抑而不受,录其实状,然后下寺,依谥法准状科上
岂有舍其行迹外有所求,去状去称,将何所准?
以母老辞藩,乃降手诏云:「卿绥抚有年声实兼著,安边宁境实称朝望
」及其殁也,又加显赠,言诚著累朝,效彰内外作牧岷区,字萌之绩骤闻
诏册褒美无替伦望
君子使人器之,义无求备,德有数德,优劣不同,刚而能克,亦为德焉。
谨依谥法布德行刚曰「景」,谓前议为允。
(魏书·羊祉传。
元端刘台龙议谥曰景侯刚元纂等驳,灵太后令依驳更议元端上言。)
广陵王羽
公元485年
  字叔翻献文帝第五子。
太和九年封广陵王,加侍中征东大将军大理
卫将军,迁特进尚书左仆射太子太保录尚书事。
廷尉、兼太尉
坐事削职,及车驾南伐进号卫将军
征东大将军开府青州刺史,加散骑常侍进号车骑大将军
宣武即位,迁司州
景明二年司徒
谥曰惠
奏请内考京官
公元491年
  外考令文,每岁终州镇牧守治状
及至再考,随其品第,以彰黜陟
十五年中,在京百寮,尽已经考为三等
此年便是三载,虽外有成令,而内令未班。
内外考察理应同等
臣辄推准外考,以定京官治行
(魏书·广陵王羽传)
彭城王
公元485年
  勰,字彦和献文帝第六子。
太和九年封始平王,加侍中征西大将军
光禄大夫,转中书令改封彭城王
中军大将军开府宗师
寻为司徒太子太傅
宣武即位,出为骠骑大将军定州刺史
寻领扬州刺史,进大司马,领司徒录尚书,加侍中
高肇所谮,永平元年九月遇害谥曰武宣王
孝庄帝即位追尊曰文穆皇帝庙号肃祖
孝文帝谥议
  谨案谥法协时肇享曰孝,五宗安之曰孝,道德博闻曰文,经纬天地曰文,仰惟大行皇帝,义实该之,宜上尊号为孝文皇帝,庙曰高祖,陵曰长陵
(魏书·彭城王勰传)
奏驳甄琛盐禁
  之所列,富乎有言首尾大备,或无可贬。
但恐坐谈则理高,行之则事阙,是用迟回,未谓为可。
窃惟古之善为治者,莫不昭其胜途,吾其远理,及于救世升降称时
欲令丰无过溢,俭不致敝,役养消息,备在厥中,节约取足,成其性命
如不尔者,焉用君为?
若任其生产,随其啄食便是刍狗万物不相有矣
自大既往,恩惠生焉,下奉上施,卑高理睦。
恩惠既交,思拯之术广,恒恐财不国,泽不厚民
多方以达其情,立法以行其志。
至乃取货山川,轻在民之贡,立税关市,裨十一之储。
收此与彼,非利己也,回彼就此非为身也。
所谓天地之产,惠天地之民,藉造物之富,赈造物之贫。
商贾,给戎战,赋四民赡军国,取乎用乎,各有义已。
禁此渊池,不专大官之御,敛此匹帛,岂为后官之资?
既润不在己,彼我理一,犹积而散之,将焉所吝?
且税之本意,事有可求,固以希济生民非为富贿藏货。
尔者,昔之君子何为然哉?
是以后来经图,未之或改。
先朝商校小大以情,降鉴之流
(疑)兴复盐禁
自行以来典司多怠,出入之间,事不如法,遂令细民怨嗟商贩轻议,此乃用之者无方,非兴之者有谬。
至使朝廷明识听营其间,今而罢之,惧失前旨。
一行一改,法若易棋,参论理要,宜依前式。
(魏书·甄琛传。
世宗践阼表请弛盐禁,诏付八座议可否以闻。
司徒录尚书彭城王勰,兼尚书邢峦等奏。)
彭城王
公元528年
  劭,字子讷,勰子。
永平中袭爵
孝明时宗正少卿平东将军青州刺史
孝昌末,徵为御史中尉
孝庄帝即位,尊为无上王。
遇害河阴追谥曰孝宣皇帝
家财充军用表
  伪竖游魂窥觎边境劳兵兼时,日有千金之费。
仰藉先资,绍飨厚秩,思以埃尘,用裨山海
臣国封徐州,去军差近,谨奉粟九千斛、绢六百匹、国吏二百人,以充军用。
(魏书·彭城王勰附传)
北海王
公元485年
  详,字季豫献文帝七子
太和九年封北海王,加侍中征北大将军光禄大夫
秘书监
行中领军留守
又行司州
护军将军,兼尚书左仆射
受遗司空辅政
宣武即位,迁侍中大将军录尚书事,除太傅,领司徒
正始元年,以罪废为庶人暴死
永平元年复本封,葬以王礼谥曰平王
奏劾甄琛李凭
  臣闻党人为患自古所疾。
政之所忌,虽宠必诛,皆所以天下至公,保灵基永业者也。
伏惟陛下纂圣前晖渊鉴幽慝,恩断近习,宪轨唯新,大政蔚以增光鸿猷于焉永泰
谨案侍中领御史中尉甄琛,身居直法,纠摘是司,风邪响黩,犹宜劾纠,况赵修奢暴,声著内外,侵公害私,野朝功齿。
尝不陈奏,方更往来绸缪结纳以为朋党中外影响,致其谈誉
布衣之父,超登四之官;七品之弟,越陟三阶之禄。
先皇之选典,尘圣明之官人。
又与武卫将军黄门郎李凭相为表里,凭兄叨封,知而不言
衅彰,方加弹奏
生则附其形势,死则就地排之,窃天之功,以为己力,仰欺朝廷,俯罔百司,其为鄙诈于兹甚矣。
不实不忠,实合贬黜
谨依律科徒,请以职除。
其父中散,实为叨越,虽皇族帝孙未有此例,既得不以伦,请下收夺
李凭朋附赵修,是亲是仗,交游之道,不依恒度,或晨昏从就,或吉凶往来至乃身拜其亲,妻见其子,每有家事,必先请托
缁点皇风尘鄙正化
此而不纠,将何以肃整阿谀奖厉忠概
请免所居官,以肃风轨。
(魏书·甄琛传。
赵修死之明日与李凭以朋党被召尚书,兼尚书元英邢峦,穷其阿附之状。
司徒录尚书北海王详等奏。)
奏请改制条还附律
公元352年
  窃惟劫难除,为蠹日久,群盗作患,有国攸病。
五刑为用,犹陷触网之诛,道几胜残宁息狗窃之响。
是以班制垂式,名为治本,整纲提目,政之大要
谨寻夺禄事条,班已周岁
京邑尹、令,善恶易闻;边州远守,或难听审,皆上下同情迭相掩没
设有贼发,隐而不言,或以劫为偷,或遏掠成盗,更令贼发难知,攘窃惟甚。
臣等参议,若依制削夺,则县无期月之宰;附条贬黜,郡靡岁稔之守。
此制必行,所谓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黄龚变风不由削禄;张赵称美,岂惮贬退
绥导之体,得失在人。
乃可重选慎官,依律劾禁,不宜轻改法令削黜群司
今请改制条,还附律处。
其励己公清,赏有常典,风谣黩贿,案为考第
(魏书·北海王详传。
景明二年,详与八座奏。)
上言集议禘仪注
  奉旨集议,佥以为禘之设,前代彝典,惠蔚所陈,有允旧义,请依前克,敬享清宫,其求省时祭,理实宜尔,但求之解注,下逼列国,兼时奠之敬,事难辄省,请移仲月择吉重闻。
(书·礼志二。
景明二年七月侍中录尚书事、北海王详等言。
诏可。)
北海王
公元508年
  颢,字子明,详子。
永平元年袭封北海王,累迁至都官尚书
正光中出除散骑常侍抚军将军徐州刺史
孝昌中,为征西将军西道行台尚书右仆射,迁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
武泰初,进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相州刺史
孝庄即位,授太傅
寻奔,梁立为魏帝。
永安元年十月入据南兖州之铚城,建元孝基
明年五月改元建武
战败南奔,为临颍县卒江丰所斩。
孝武即位追赠骠骑大将军冀州刺史
入洛上梁武帝
  河北河南一时已定,唯尔朱荣尚敢跋扈,臣与庆之自能擒讨
州郡新服,正须绥抚不宜更复加兵摇动百姓
(梁书·陈庆之传)
清河王怿
公元497年
  字宣仁孝文帝第五子。
太和二十一年封清河王
宣武即位,拜侍中,转尚书仆射,进司空
孝明即位,转司徒,进太傅,领太尉
正光元年元叉所害,谥曰文献王
(案:北史·李先传,曾孙徽太和中补清河王怿记室
笺书表疏文不加点,清典赡速,当世称之。
书·清河王怿有谏灵太后使沙门惠怜以咒水疗病表,据北史草奏,今编入徽文,馀姑归集。
又案,魏书·袁翻传,子跃,为清河王释文学文表,多出于。)
议定丧礼
公元517年
  臣闻百王所尚,莫尚于礼,于礼之重,丧纪斯极。
世代沿革损益不同遗风馀烈,景行终在。
至如前贤往哲商确有异。
或并证经文,而论情别绪,或各言所见,而讨事共端。
宪章祖述各自名家,而论议纷纶,理归群正。
莫不随时所宗,各为一代之典,自上达下,罔不遵用
是使叔孙之仪,专擅汉朝王肃之礼,独行于晋世。
所谓共同轨文四海画一者也。
至乃折旋俯仰之仪,哭泣升降之节,去来阃巷之容,出入闺门之度,尚须畴谘礼官博访儒士,载之翰纸,著在通法
辩答乖殊证据不明,即诋诃疵谬纠劾成罪。
此乃简牒成文,可具阅而知者也。
未闻有皇王垂范,国无一定之章;英贤赞治,家制异同之式。
而欲流风作则,永贻来世
学官虽建,庠序未修,稽考古今,莫专其任。
暨乎宗室丧礼百僚凶事冠服制裁日月轻重,率合博士一人,轻尔议之。
广陵王恭北海王颢同为庶母服,恭则治重居庐,颢则齐期垩室,论亲则、颢俱是帝孙,语贵则二人并为蕃国,不知两服之证,据何经典。
俄为舛驳,莫有裁正
懿王昵戚,尚或如斯
自兹已降,何可纪极
历观汉、魏丧礼诸仪,卷盈数百。
当时名士往复成规或一代词宗,较然为则。
堂堂四海
蔼蔼如林,而令丧礼参差,始于帝族非所仪刑万国缀旒四海
忝官台傅备位喉唇不能秉国,致斯爽缺。
具瞻所诮,无所逃罪
谨略举、颢二国不同之状,以明丧纪乖异之失。
乞集公卿枢纳内外儒学博议定制班行天下
使礼无异准,得失有归,并因事而广,永为条例
庶尘岳沾河,微酬万一。
(魏书·礼志四。
熙平二年十一月,太传清河王怿表。)
官人失序
  孝文帝制,出身之人,本以门品高下有恒,若准资荫自公令仆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则散骑秘著,下逮御史长兼,皆条例昭然无有亏没。
自此或身非三事之子解褐公府正佐;地非甲乙之类,而得上宰行僚。
自兹以降,亦多乖舛
参军事专,非出身之职,今必释褐而居,秘著本为起家之官,今或迁转以至,斯皆仰失先准,有违明令非所式遵遗范奉顺成规
此虽官人之失,相循已久,然推其弥漫抑亦有由
何者
一人之明,当九流之广,必令该鉴氏族辨照人伦才识有限,固难审悉
所以州置中正之官,清定门胄,品藻高卑四海画一,专尸衡石任实不轻。
故自中正以来,暨于太和之日,莫不高拟其人,妙尽兹选,皆须名位重于乡国才德允于具瞻然后可以品裁州郡综核人物
今之所置,多非其人。
乞明为敕制,使官人选才,备依先旨,无令能否乖方违方易务;并革选中正一依前轨
清源有归,流序允穆
(通典十六。
孝明帝时清河王怿官人失序上表
案:今魏书·孝文五王传全缺,以北史补之,故无此表。
通典所据,乃魏收原书也。)
立表晷度
公元515年
  天道至远,非人情可量;历数幽微,岂以意辄度。
而议者纷纭竞起端绪,争指虚远,难可求衷,自非建标准影,无以验其真伪
永平中虽有考察之利,而不周岁穷究,遂不知影之至否,差失少多
臣等参详,谓宜今年至日更立表木,明伺晷度三载之中,足知当否。
是非有归,争者息竞然后采其长者更议所从
(魏书·律历志上
延昌四年太傅清河王怿司空尚书令任城王澄散骑常侍尚书仆射元晖侍中领军江阳王继奏。)
奏请追夺于忠赏爵
  窃惟先帝升遐之初,皇上登极之始,四海谧然宇内晏清
至于奉迎乖舆,侍卫省闼,斯乃臣子常节职司之恒理,不容以此为功,妄开井邑
臣等前议所以广建茅土者,正以畏迫威权苟免暴戾故也。
是以中议之际,以十三日夜入为无勋,唯以拒违矫令抑黜奸回,微可褒叙
以前侍中臣忠总摄文武侍中臣光久在枢密赞同其意,故唯赏二人
尚书臣昭等无涯上诉奉敕重议
王显阴结奸徒,志为不逞高肇远同凶逆,遥构祸端。
无将之罪,事合洿戮。
等徵罪,唯以厥身,不至孥戮,又出罪人,穷治不尽
律准宪,事在不轻。
皇上纂历圣后别宫母子隔异温清道绝,皆等之咎。
过方厥勋,功微罪重。
专权之后擅杀枢纳,辄废宰辅,令朝野骇心远近怪愕
功过相除,悉不合赏,请悉追夺
(魏书·于附传。
灵太后临朝,解于忠侍中领军崇训卫尉
旬馀,太傅清河王等奏。)
奏定五时冠服
公元517年
  谨案前敕五时朝服,尝访国子,议其旧式
太学博士崔瓒等议:「自汉逮于魏晋迎气五郊,用帻从服改色随气。
斯制因循相承不革冠冕仍旧,未闻有变。
皇魏宪章前代损益从宜
五时之冠,谓如汉晋用帻为允。
尚书以礼式不经,请访议事,奉敕付臣,令加考决。
以为帝王服章,方为万世则,不可轻裁。
请更集礼官下省定议,蒙敕听许
谨集门下学官以上四十三人,寻考史传,量古校今,一同国子前议
帻随服变,冠冕弗改。
四门博士臣王僧奇、蒋雅哲二人以为五时冠冕,宜从衣变。
臣等谓从国子前议为允。
(魏书·礼志四。
熙平二年九月太傅清河王怿给事黄门侍朗韦延祥奏。)
胡太后庙制
公元520年
  太学博士王延业及卢观等各率异见
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并是后追论备庙之文,皆非当时据立神之事也。
良由去圣久远,经礼残缺,诸儒注记典制无因
稽考异闻引证古谊,然用舍从世通塞有时折衷取正,固难详矣。
相国、秦公初构国庙,追立神位,唯当仰祀二昭二穆上极高曾四世而已
何者
秦公身是始封之君,将为不迁之祖。
若以功业隆重,越居正室,恐以卑临尊,乱昭穆也。
如其权立始祖,以备五庙,恐数满便毁,非礼意也。
司马懿立功于魏,为晋太祖及至子晋公昭,乃立五庙,亦祀四世,止于高曾
太祖之位,虚俟宣、文,待其后裔,数满乃止。
亦前代之成事方今殷鉴也。
又礼纬云:「四庙,至子孙五;殷五庙,至子孙六;周六庙,至子孙七。
明知当时太祖之神,仍依昭穆之序,要待子孙世世相推然后太祖居正位耳。
稽礼纬诸儒所说,近循晋公之庙故事,宜依博士王延业议,定立四主,亲止高曾,且虚太祖之位,以待子孙而备五庙焉。
  又业、卢观前经详议,并据许慎郑玄之解,谓天子诸侯作主大夫士则无。
意谓此议虽出前儒之事,实未允情礼。
何以言之?
原夫作主之礼,木以依神,孝子之心,非主莫依。
铭旌纪柩,设重凭神,祭必有尸,神必有庙,皆所以展事孝敬想象平存
上自天子下逮于士,如此四事并同其礼。
何至于主,惟谓王侯
礼云:「重,主道也。
」此为埋重则立主矣。
王肃曰:「重,未立主之礼也。
」士丧礼设重,则士有主明矣。
孔悝反┙,载之左史馈食设主,著于逸礼
大夫及士,既得有庙,题纪祖考,何可无主。
公羊传:「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卒事;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
」今以为摄主者,摄神敛主而已不暇待彻祭也。
何休云:「宗人摄行主事而往也。
意谓不然
君闻臣丧,尚为之不绎,况臣闻君丧,岂得安然代主终祭也。
相国立庙设主依神,主无贵贱,纪座而已
官位诸侯者则有主,位为大夫者则无主便是三神有主一位独阙,求诸情礼,实所未安。
宜通为主,以铭神位
(魏书·礼志二。
神龟初灵太后胡国珍薨,赠太上秦公。
时疑其庙制侍中太傅清河王怿议。
又见通典四十八)
又议
  古者七庙庙堂皆别。
光武已来异室同堂
先朝祀堂令云:「庙皆四伏五架北厢设坐,东昭西穆
是以相国构庙,唯制一室,同祭祖考。
比来诸王立庙者,自任私造不依公令,或五或一参差无准
要须议行新令,然后定其法制
相国之庙,已造一室,实合朝令。
宜即依此,展其享祀
(魏书·礼志二、通典四十八)
作主
  原夫作主之礼,本以依神,孝子之心,非主莫展。
铭旌纪柩,设重凭神,祭必有尸,神必有庙,皆所以展事孝敬想像生存
上自天子下达于士,如此四事并同其礼。
何至于主,唯谓王侯
若位拟诸侯者则有主,位为大夫者则无主,是使三神有主一位独阙,求诸情理,实所未安。
宜通为主,以铭神位
(通典四十八。)
清河王
公元532年
  亶,怿子。
正光中封清河王
孝庄末,为特进车骑大将军
普奉初,历仪同三司侍中骠骑大将军,进太傅
太昌初,迁司徒
孝武西迁,以大司马承制万机
天平二年薨,谥曰文宣王
公元534年
承制大赦(永熙三年八月)
公元535年
  晦为明始,乱实治基,爰著天道,又符人事
姬祚终微,践土有市勤王之役;刘氏将倾,北军左袒之举。
用能隆此远年,克兹卜世
永熙之季,权佞擅朝群小是崇,勋贤见害
官缘价以贵贱,狱因货而死生
宗┙飘若缀旒民命弃如草莽
大丞相位居晋郑,任属桓文,兴甲汾川问罪伊洛
群奸畏威,拥迫人主,以自蔽卫,远出秦方。
车驾流移未即返御,然权佞将除,天下延颈
魏邦虽旧,其化惟新,思与兆民,同兹更始
大赦天下
(魏书·出帝纪
帝出于长安
八月,推司徒公、清河王亶为大司马承制万机,居尚书省
戊辰制。)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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