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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四十七 (自动笺注)
卷四十七
张普惠
公元525年
  普惠字洪赈常山九门人
太和末,为主书,带制局监,转尚书令史
宣武初,转积射将军
任城王澄安西录事参军,行冯翊郡事,随府转镇南主簿,加威远将军,又为安乐王长史
扬烈将军相州安北司马
步兵校尉,领河南尹丞免。
熙平中,除宁远将军司空仓曹参军
神龟中,为尚书右丞
正光中,除光禄大夫,出为左将军东豫州刺史
孝昌元年卒,赠平北将尽Ⅻ幽州刺史谥曰宣恭
密表太后不可太上
  臣闻优名宝位,王者之所光锡尊君爱亲臣子所以慎终
必使勋绩相侔号秩相可然后显扬当时,传徽万代者矣。
窃见故侍中司徒胡公怀道含灵,实诞圣后,载育至尊母仪四海,近枢克唯允之寄,居论道之明。
故以馀九锡,褒假銮纛,深圣上加隆,极慈后之至爱,宪章天下不亦可乎?
而「太上」之号,窃谓未衷。
何者
易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故曰「大哉乾元」,又曰「至哉坤元」。
乾坤不可并大。
礼记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
尝禘郊社尊无二上
」明君臣不可并上。
伏见诏书司徒太上秦公,夫人太上秦君。
夫人蒙号于前,司徒系之于后,尊光美盛矣。
窃惟高祖受禅献文皇帝,故仰尊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
皇太后称令以系敕下,盖取三从之道,远同文母,列于十乱,则司徒之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
春秋传曰:「葬称公,臣子辞。
」明不可复加上也。
书曰:「兹予大飨先王,尔祖其从与飨之。
司徒位尊属重,必当配飨先朝,称太上以为臣,以事太上皇,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汉祖创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母曰「昭灵后」,乃者之事。
晋有「小子侯」,尚曰僭之于天子
司徒三公也,其可同号乎?
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易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天道亏盈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又曰:「困于上者必反于下,故受之以井。
」比克吉定兆,而以浅改卜群心悲惋,亦或天地神灵所以至戒,启圣情。
伏愿圣后回日月之明,察微臣之请,停司徒逼同之号,从卑下不逾之称,畏困上之鉴,邀谦光之福,则天幸甚
  臣闻见修德灾变成善。
太戊所以殷,桑谷以之自灭。
况今迁方始,当修革之会,愚以为无上之名,不可假之,脱讥于千载,恐贻不言之咎。
且君之于臣,比葬三临之,礼也。
司徒为后父,实人臣也。
虽子尊不加于父,乃天下母以义断恩不可在室之意,故曰:「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况乃应坤之载,承天之重,而朔望司徒之殡,晨昏于郊墓之间,虽圣思蒸蒸,其不虞宜戒。
宸极严居,疲云跸道路,此亦亿兆苍生瞻仰失图
伏愿寻载驰之不归,存静方之光大,则草木可繁,人灵斯穆。
臣职忝谏司,敢献狂瞽,谨冒上闻,不敢宣露,乞垂省览,昭臣微款,脱得奉谒圣颜曲尽愚衷者,死且不朽
(魏书·张普惠传。
灵太后司徒胡国珍薨,赠相国太上秦公。
普惠以前后父无「太上」之号,诣阙上疏,陈其不可左右畏惧莫敢为通。
会闻胡家穿圹下坟有磐石,乃密表。)
表论时政得失
  一曰:审法度,平斗尺,租调务轻,赋役务省。
二曰:听舆言,察怨讼,先皇旧事不便于政者,请悉追改
三曰:进忠謇,退不肖任贤勿贰,去邪勿疑。
四曰:兴灭国,继绝世,勋亲之胤,所宜收叙
(魏书·张普惠传)
复徵绵麻
  伏闻尚书奏绵麻之调,遵先皇之轨,夙宵惟度,忻战交集
何者
闻复高祖旧典所以惟新;俱可复而不复,所以违法
仰惟高祖大斗,去长尺,改重秤所以万姓从薄赋。
知军国须绵麻之用,故云幅度之间,(通典作「故立幅度之规」。
)亿兆应有绵麻之利,故绢上税八两布上税麻十五斤。
万姓得废大斗,去长尺,改重秤轻赋之饶,不适绵麻而已,故歌舞以供其赋,奔走以役其勤,天子信于上,亿兆乐于下。
故易曰:悦以使民,民忘其劳。
此之谓也。
  自兹以降渐渐长阔百姓嗟怨,闻于朝野
伏惟皇太后临朝之前陛下谅暗之日,宰辅不寻其本,知天下之怨绵麻不察其幅广度长,秤重斗大,革其所弃,存其可存,而特放绵麻之调,以悦天下之心,此所谓悦之不以道,愚臣所以未悦者也。
尚书既知国少绵麻不惟法度之易。
(通典作「之翻易」。
)民言可畏,便欲去天下大信,弃已行之成诏,追(通典作「遵」。
)前之非,遂后之失,奏求还复绵麻,以充国用。
不思库中大绵麻,而群官共窃之。
(通典作「而都官共窃利之」。
)愚臣以为于理未尽。
何者
宫人请调度,造衣物,必度忖秤量
绢布,匹有尺丈之盈,一犹(通典作「尤」,无「一」字。
)不计其广;丝绵,斤(通典作「斤两」。
)兼百铢之剩,未闻依律罪州郡
(通典有「者」字。
)若一匹之滥,一斤之恶,则鞭户主连三长,此所以教民以贪者也。
百官请俸人乐长阔,并欲厚重无复准极。
得长厚重者,便云其州能调绢布,精阔且长,横发美誉,以乱视听;不闻嫌长恶广,求计还官者。
百司所以仰负圣明也。
  今若必复绵麻者,谓宜先令四海其所由,明立严禁复本幅度,新绵麻之典,依太和之税。
其在库绢布并及丝绵不依典制者,请遣一尚书太府卿左右藏令依今官度官秤,计其斤两广长,折给请俸之人。
常俸之数,年俸所出,以布绵麻,亦应其一岁之用。
使天下二圣之心,爱民惜法如此,则高祖之中兴神龟明明慈信照布于无穷,则孰不幸甚
伏愿亮臣悾悾之至,下慰苍生之心。
(魏书·张普惠传。
尚书计奏复徵绵麻,恐其劳民不堪命上疏云云
又见通典五。)
上疏谏崇佛法不亲郊庙
  臣闻明德恤祀成汤光六百之祚;严父配天孔子周公其人也。
故能馨香上闻,福传遐世
伏惟陛下重晖纂统钦明文思天地属心百神伫望,故宜敦崇祀礼,咸秩无文
告朔朝庙不亲明堂尝禘郊社,多委于有司
观射游苑,跃马骋中,危而非典,岂清跸之意。
殖不思之冥业,损巨费生民
减禄削力,近供无事之僧;崇饰云殿,远邀未然之报。
昧爽之臣,稽首于外;玄寂之众,遨游于内。
愆礼忤时人灵未穆。
愚谓从朝夕之因,求祇劫之果,未若万国之忻心,以事其亲,使天下和平灾害不生者也。
伏愿淑慎威仪万邦作式,躬致郊庙之虔,亲纡朔望之礼释奠成均竭心千亩明发不寐,洁诚禋裸。
孝悌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四海,则一人有喜兆民赖之。
然后精进三宝信心如来
道由化深,故诸漏可尽;法随礼积,故彼岸可登。
量撤僧寺不急之华,还复百官折之秩。
已兴之构,务从简成将来之造,权令停息
仍旧亦可,何必改作
节用爱人法俗俱赖。
臣学不经远,言多孟浪忝职其忧,不敢默尔
(魏书·张普惠传。
肃宗不亲视朝,崇佛法郊庙多委有司上疏
又略见广弘明集六。)
谏送蠕蠕阿那还国
  臣闻乾元利贞为大,非义则不动;皇王博施为功,非类则不从。
能始万物而化天下者也。
伏惟陛下睿哲钦明道光虞舜八表宅心九服清晏
蠕蠕相害于朔垂,妖师扇乱江外,此乃封豕长蛇不识王度天将悔其罪,所以皇魏
荼毒之,辛苦之,令知至道之可乐也。
安民以悦其志,恭己以怀其心。
先自劳扰艰难下民,与师郊甸之内,远投荒塞之外,救累世劲敌可谓无名之师
谚曰:「唯乱门之无过。
愚情未见其可。
当是边将窥窃一时之功,不思兵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者也。
白登之役,汉祖亲困之。
樊哙欲以十万众横行匈奴中,季布以为不可,请斩之。
千载以为美。
况今旱酷异常圣慈降膳,乃以万五千人使杨钧为将而欲定蠕蠕忤时而动,其可济乎?
阿那投命皇朝,抚之可也。
岂容困疲兆民以资天丧之虏。
庄公纳子纠,以致乾时之败;鲁僖以邾国,而有悬胄之耻。
蠕蠕时乱,后主继立,虽云散亡,奸虞难抑。
脱有井陉之虑,杨钧之肉,其可食乎!
高车蠕蠕连兵积年饥馑相仍,须其自毙,小亡大伤,然后一举而并之。
此卞氏之高略所以获两虎,不可不图之。
土山告难简书相续,盖亦无能为也
正与今举相会,天其或者欲以告戒人,不欲使南北两疆,并兴大众
狂狡构间其间,而复事连中国,何以宁之
宰辅欲好小名不图安危大计,此微臣所以寒心者也。
那环之不还,负何信义
此机之际,北师宜停。
言不及义文书经过不敢不陈。
兵犹火也。
不戢自焚
二虏自灭之形,可以殷鉴
伏愿辑和万国,以静四疆混一之期,坐而自至矣。
臣愚多违,必无可采,匹夫之智,愿以呈献
上疏答诏访冤屈
  诗称文王孙子本枝百世」,易曰「大君有命开国成家」。
所以明德睦亲维城作翰
汉高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太山如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
又申之以丹书之信,重之以白马之盟。
其以强大分王,罪犯蹙邑者,盖有之矣。
未闻父基子构世载忠贤,一死一削,用为恒典者也。
尚书令臣肇,未能远稽古义,近究成旨,以初封之诏有亲王二千户、始蕃一千户、二蕃五百户三蕃三百户,谓是亲疏世减之法;又以开国五等有所减之言,以为世减之趣。
立格奏夺,称是高祖本意,仍被旨可。
差谬之来,亦已甚矣。
遂使勋亲怀屈,幽显同冤,纷讼弥年,莫之能息。
  臣辄远研旨格,深穷其事,世变减夺,今古无据
又寻诏书,称昔未可采,今始列辞,岂得混一,罔分天近也。
乐良乐安,同蕃异封;广阳安丰属别户等
安定之嫡,邑齐亲王河间戚近,更从蕃食。
是乃太和降旨,初封之伦级,勋亲兼树,非世减之大验者也。
博陵袭爵,亦在太和之年,时不世减,以父尝全食,足户充本,同之始封,减从今式。
如此,则减者减其所足之外,足者足其所减之内。
减足之旨,乃为所贡所食耳。
欲使诸王开国,弗专其民,赋役之差,贵贱有等
准拟周礼公侯伯子贡税之法,王食其半,公食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分之一。
是以新兴得足充本,清渊吏多减户
故始封承袭,俱称所减谓减之以贡,食谓食之于国,斯实高祖沛然之诏。
实之理,圣明自释,求之史帛,犹有未尽。
尚书臣疑减足之参差,旨又判之,以开训所减之旨,可以不疑于世减矣。
而臣肇弗稽往事,曰五等有所减之格,用为世减之法;以王封有亲疏之等,谓是代削之条。
妄解成旨雷同世夺。
以此天下,民其从乎!
太傅任城文宣王臣澄枢弼累朝,识洞今古,为尚书之日,殷勤执请,孜孜重议
被旨不许于此遂停。
  又律罪例减,及先帝缌麻;令给亲恤,止当世有服
律令相违威泽异品
使七庙曾玄不治未恤,嫡封则爵禄无穷枝庶则属内贬绝
仪刑作孚亿兆何观
一人吁嗟,尚曰亏治。
诸王五等,各称其冤;七庙之孙,并讼其切。
陈诉之案,盈于省曹,朝言庵议,咸云其苦。
恐非先王所以万国、亲诸侯、睦九族之义也。
公元529年
  臣猥忝今任,于兹五年推寻旨格,谓无世减之理。
请近遵高祖减食之谟,远循百代象贤之诰,退由九伐,进从九仪,则刑罚有伦,封不虚黜。
乃文王所以克慎,不敢侮于鳏寡而况公侯伯子男乎?
今旨访冤滞,愚以此大者
求寻光锡之诏,并诸条格,所夺所请,事事穷审
诸王开国非犯削夺者,并求还复
其昔尝全食,足户充本,减从令式者,从前则力多于亲懿,全夺则减足之格不行,愚谓禄力并应依所□之食而食之。
若是则力少蕃王粟帛仍本户邑,虽盈之减。
两秦既有全食足户之异,故不得同于新封之力耳。
亲恤所裒,请依律断。
伏惟亲亲尊贤,位必功立。
尊贤司民可不慎乎?
亲亲以牧族,其可弃乎?
如脱蒙允,求以旨判为始,其前来吏秩,悉年久不追。
  臣又闻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咸有一德,殷汤所以
故能上令下从风动草偃,畏之如雷电,敬之如明神。
是以天子家天下,绥万国,若天之无不覆,地之无不载。
迁都之构,庶方子来,泛泽所沾,降及陪皂。
宁有岳牧二千石县令、丞、尉、治中别驾诸军受命朝廷,而可不预乎?
此之班驳云雨不平,谓是当时有司出纳之未允。
何以明之?
仰寻世宗诏书百官普进一级中有朝臣刺史登时褒授,则内外贵贱,莫不同泽。
覆奏称爰及陪皂,明无不逮。
自后人率其心纷纶盈庭嫌少,误惑视听
限以泛前,更为年断。
六年三年之考,以意折之;泛前泛后之岁,隔而绝之。
遂使如纶之旨,顿于一朝
泛前六年上第者,全不得泛,三年上第者,蒙半阶而已
泛前泛后合考者隔绝不得,无考者无折而全。
泛前泛后,有考无考,并蒙全泛。
与否乖违勤旧弥屈。
差若毫厘,谬以千里,其此之谓乎?
易曰:「言行君子所以动天下,可不慎欤!
」言之不从无以抑之,遂奏夺牧守外禄,全不与泛。
散官改为四年之考,泛前者八年一阶
政令不一冤讼惟甚,与而复夺,其本在兹。
致使邀驾击鼓者,无理以加其罪;诽谤听者无辞以抑其言。
尊沓所由生,慢悖所由起。
  夫琴瑟不调,浇而更张
善人,国之本也,其可弃乎?
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
」尧典曰:「克明俊德
吕刑曰:「何择非人
」周官曰:「官弗必备唯其人。
咎繇曰:「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
」诗云:「人之云亡邦国殄瘁
」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
如此,则官必择人,泛则宜溥,请远遵正始元旨,近准圣明二泛,内外百官悉同一阶不以泛前折考,不以散任增年,则同云共澍,四海均洽
如谓未可,宜以权理折之。
  易曰:「圣人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
春秋传曰:「一曰择人
如此乃可无泛,不可无考。
守宰之泛,既以追夺则百官之泛,不应独沾。
溥泽既收,复谁敢怨!
三载之考,兴于太和,再周之陟,通于景明。
间剧禄力,自有加减
陪臣以事省降,而考则三年朝官既禄等平曹,更四周乃陟。
考禄参差,各称其枉。
一日从军征戍苦于烦任终年专使决断,重于陪臣恒上。
若通为三载之考,无泛隔折,则各盈其分,亦足以近塞群口,远绥四方
  日晣失求贤,犹有所失,况不遵择人之训,唯以停久而进乎?
自今已后考黜愿以三宅革心,选进愿以三俊居德。
书曰:「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非其人,惟尔弗任。
」斯周道所以佑辟康民敢不敬守。
忝官枢副,毗察冤讼寤寐惟省,谓宜追正愚固所陈,方无可采。
(魏书·张普惠传。
时诏访冤,屈普惠上疏。)
广陵北海二王所生祖母服议
  谨案二王祖母皆受先朝,为二国太妃可谓受命天子,为始封之母矣。
丧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
传曰:「贵父命也。
郑注云:「大夫之妾子,父在为母大功,则士之妾子为母期。
父卒则皆得申。
」此大夫命其妾子,以为母所慈,犹曰贵父命,为之三年,况天子命其子为列国王,命其所生母为国太妃,反自同公子为母练冠之与大功乎?
轻重颠倒不可甚者也。
传曰:「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
」则当服其亲服
、卫列国相为服期,判无疑矣。
何以明之?
丧服「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传曰:「何以大功
尊同也。
尊同则得服其亲服
诸侯之子公子公子不得先君
然则兄弟一体
位列诸侯,自以尊同得相为服,不可还准公子,远厌天王
故降有四品,君、夫人(北史作「君、大夫」。
)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厌降
名例不同,何可乱也。
大夫之妾子,以父命慈己,申其三年
太妃受命先帝光昭一国二王胙土茅社,显锡大邦,舍尊同之高据,附不祢之公子,虽许、蔡失位,亦不是过。
服问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
公子虽厌,妻尚获申,况广陵北海,论封则封君之子,语妃则命妃之孙。
承妃纂重,远别先皇,更以先后之正统,厌其所生之祖嫡,方之皇姑不以遥乎?
今既许其申服,而复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欤!
经曰「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长子」,传曰:「何以期?
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
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
」今祖乃献文皇帝诸侯不得祖之,母为太妃,盖二王三年之证。
议者近背正经,以附非类,差之毫毛,所失或远。
天子尊则配天莫非臣妾何为命之为国母,而不听子服其亲乎?
记曰:「从服者,所从亡,则已。
」又曰:不为君母之党服,则为其母之党服。
所从既亡,不以亲服其所生,则属从之服,于何所施?
若以诸王入为公卿,便同大夫者,则当今之议,皆不须以国为言也。
今之诸王自同列国,虽不之国别置臣寮玉食一方得不诸侯言之。
敢据周礼,辄同三年
(魏书·张普惠传。
广陵恭、北海王颢疑为所生祖母服期三年,博土执意不同,诏群寮会议
普惠议。
又见北史四十六。)
奏记任城王澄
  窃闻三杀九亲别疏昵之叙;五服六术等衰麻之心。
皆因事饰情,不易之道者也。
然则大之痛,深于终身之外;书策之哀,除于丧纪之内。
外者不可无节,故断之以三年内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
大练之日,鼓素琴
盖推以即吉也。
小功以上,非虞练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
曾子问曰:「相识丧服可以与于祭乎?
孔子曰:「缌不祭丧,何助于人。
」祭既不与,疑无宴食之道。
又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
」子曰:「脱衰与奠,非礼也。
」注云:「为其忘哀疾。
」愚谓除丧之始,不与馈奠小功之内,其可观射乎?
杂记云:「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党也不食
」食犹择人,于射为惑。
(北史作「于马射为或非宜」。
)伏见明教立射会之限,将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艺于北园行揖让于中舍
时非大阅,景涉妨农之节,国家缟礻覃甫除,殿下功衰仍袭,释而为乐以训百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令德、视子孙者也。
案射仪,射者以礼乐为本,忘而从事不可谓礼,锺鼓弗设,不可谓乐。
舍此二者,何用射为?
七日之戏,令制无之班劳所施,虑违事体。
库府空虚宜待新调,二三之趣,停之为便。
乞至九月备饰尽行然后狸首之章,宣矍相之令,声轩悬,建云钲神民忻畅于斯时也。
伏惟慈明远被万民是望,举动所书,发言唯则,愿更广访,赐垂曲采,昭其管见之心,恕其谠言之责,则刍荛无遗歌,与人有献诵矣。
(魏书·张普惠传。
任城王澄功衰在身,欲于七月七日集会文武北园马射
普惠奏记澄意纳其言,托辞自罢
北史四十六。)
答访烈懿太妃题碑
  任城王澄太妃忧,臣寮立碑颂,题碑欲云「康王元妃之碑」,访于普惠
答曰:谨寻朝典,但有王妃,而无元字。
鲁夫孟子称「元妃」者,欲下与「继室声子相对
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无声子、仲子之嫌,窃谓不假」字,以别名位
且以氏配姓,愚以为在生之称。
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齐」,既葬,以谥配姓,故经书「葬我小君文姜」,又曰「来归夫人成风之襚」。
皆以谥配姓
古者妇人从夫谥。
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锡,乃万代高事,岂容于定名之重,而不称烈懿乎?
(魏书·张普惠传,又北史四十六。)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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