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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批资治通鉴纲目 卷首上 (自动笺注)
 欽定四庫全書御批資治通鑑綱目卷首
   朱子序例
公元1172年
  先正溫國司馬文正公受詔編集資治通鑑既成又撮其精要語别目錄三十卷并上之晚病本書太詳目錄太簡更著舉要八十卷以適厥中而未成也紹興初侍讀南陽胡文定公始復因公遺稾修成舉要補遺若干卷則其文愈約而事愈備矣往者得於其家而伏讀之猶竊自病記識之弗彊不能有以領其要而及其詳也故嘗過不自料輒與同志兩公四書别為義例增損櫽括就此編盖表歳以首年(逐年上行外書某甲子遇甲字子字則朱書以别之雖無事依舉要亦備歳年)而因年以著統(凡正統之年歳下大書正統兩行分注)大書提要(凡大書有正例有變例例如始終興廢災祥沿革號令征伐殺生除拜大者變例不在此例而善可為法惡可為戒者皆特書之也)而分注以備言(凡分注有追原其始者有遂言其終者有詳陳其事者有備載言者有因始終而見者有因拜罷而見者有因事類而見者有因家世而見者有溫公所立之言所取之論有胡氏所收之說所著之評而兩公所遺與夫近世大儒先生折衷之語今亦頗采以附於其間云)使夫歳年之久近國統離合事辭之詳略議論同異通貫曉析如指諸掌名曰資治通鑑綱目若干卷蔵巾笥姑以私便檢閱自備遺忘而已兩公述作本意則有非區區所敢及者雖然歳周於上而天道明矣統正於下而人道定矣大綱槩舉而監戒昭矣衆目畢張而㡬微著矣是則凡為致知格物學者亦將慨然有感於斯兩公之志或庶乎可以黙識矣因述其指意條例如此列於篇端以俟後之君子云乾道壬辰夏四月甲子新安朱熹謹書
  總目錄
   第一卷凡百四十八年
        起戊寅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乙巳周赧王五十九年
   第二卷凡五十三年
        起丙午戊戌西楚霸王四年漢王四年
   第三卷凡四十六年
        起己亥漢髙帝五年甲申漢文帝七年
   第四卷凡四十六年
        起乙酉漢景帝元年庚午漢武帝元鼎六年
   第五卷凡四十九年
        起辛未漢武帝元封元年己未漢宣帝元康四年
   第六卷凡四十一年
        起庚申漢宣帝神爵元年庚子漢成帝陽朔四年
公元1152年
   第七卷二十二年
公元前20年
        起辛丑漢成帝鴻嘉元年盡壬戌漢平帝元始二年
   第八卷凡二十四年
公元3年
        起癸亥漢平帝元始三年丙戌漢光武帝建武二年
   第九卷凡四十九年
公元27年
        起丁亥漢光武帝建武三年盡乙亥漢明帝永平十八年
   第十卷凡五十年
公元76年
        起丙子漢章帝建初元年盡乙丑漢安帝延光四年
   第十一卷凡四十一年
公元126年
        起丙寅漢順帝永建元年盡丙午漢桓帝延熹九年
公元51年
   第十二卷二十七年
公元167年
        起丁未漢桓帝永康元年盡癸酉漢獻帝初平四年
   第十三卷凡十五年
公元194年
        起甲戌漢獻帝興平元年盡戊子漢獻帝建安十三年
   第十四卷凡十九年
公元209年
        起己丑漢獻帝建安十四年丁未後主建興五年
公元220年
   第十五卷二十五年
公元228年
        起戊申後主建興六年盡壬申漢後主延熙十五年
公元51年
   第十六卷二十七年
公元253年
        起癸酉漢後主延熙十六年盡己亥晉武帝咸寧五年
   第十七卷凡二十五年
公元280年
        起庚子晉武帝太康元年盡甲子晉恵帝永興元年
   第十八卷凡十四年
公元305年
        起乙丑晉恵帝永興二年盡戊寅晉元帝太興元年
   第十九卷凡十九年
公元319年
        起己卯晉元帝太興二年盡丁酉晉成帝咸康三年
   第二十卷凡二十二年
公元338年
        起戊戌晉成帝咸康四年盡己未晉穆帝升平三年
   第二十一卷凡二十五年
公元360年
        起庚申晉穆帝升平四年盡甲申晉孝武帝太元九年
   第二十二卷凡十四年
公元385年
        起乙酉晉孝武帝太元十年戊戌晉安帝隆安二年
   第二十三卷凡十二年
公元399年
        起己亥晉安帝隆安三年盡庚戌晉安帝義熙六年
   第二十四卷凡十七年
公元411年
        起辛亥晉安帝義熙七年盡丁卯宋文帝元嘉四年魏太武帝始光四年
公元446年
   第二十五卷二十三年
公元428年
        起戊辰宋文帝元嘉五年魏太武帝神䴥元年盡庚寅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十一年
   第二十六卷凡十五年
公元451年
        起辛卯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十二年盡乙巳宋明帝泰始元年魏文成帝和平六年
   第二十七卷凡十八年
公元466年
        起丙午宋明帝泰始二年魏獻文帝天安元年盡癸亥齊武帝永明元年魏孝文帝太和七年
   第二十八卷凡十三年
公元484年
        起甲子齊武帝永明二年魏孝文帝太和八年丙子齊明帝建武三年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
   第二十九卷八年
公元497年
        起丁丑齊明帝建武四年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盡甲申梁武帝天監三年魏宣武帝正始元年
   第三十卷二十一年
公元505年
        起乙酉梁武帝天監四年魏宣武帝正始二年盡乙巳梁武帝普通六年魏孝明帝孝昌元年
   第三十一卷七年
公元526年
        起丙午梁武帝普通七年魏孝明帝孝昌二年盡壬子梁武帝中大通四年魏孝武帝永熙元年
   第三十二卷凡十五年
        起癸丑盡丁卯
   第三十三卷七年
        起戊辰盡甲戌
   第三十四卷凡十七年
        起乙亥盡辛卯
   第三十五卷凡十二年
        起壬辰盡癸卯
公元500年
   第三十六卷二十四年
公元607年
        起甲辰盡丁卯隋煬帝大業三年
公元614年
   第三十七卷十年有竒
公元608年
        起戊辰隋煬帝大業四年戊寅七月
   第三十八卷六年有竒
公元618年
        起戊寅隋恭帝皇泰元年八月唐髙祖武徳元年八月甲申唐髙祖武徳七年
   第三十九卷凡十六年
公元625年
        起乙酉唐髙祖武徳八年盡庚子唐太宗貞觀十四年
公元647年
   第四十卷二十一年
公元641年
        起辛丑唐太宗貞觀十五年盡辛酉唐髙宗龍朔元年
   第四十一卷凡三十五年
公元662年
        起壬戌唐髙宗龍朔二年盡丙申唐中宗嗣聖十三年
   第四十二卷凡十七年
公元713年
        起丁酉唐中宗嗣聖十四年盡癸丑唐玄宗開元元年
   第四十三卷凡三十四年
公元714年
        起甲寅唐玄宗開元二年盡丁亥唐玄宗天寳六載
   第四十四卷凡十一年
公元748年
        起戊子唐玄宗天寳七載戊戌唐肅宗乾元元年
   第四十五卷凡二十年
公元759年
        起己亥唐肅宗乾元二年盡戊午唐代宗大厯十三年
   第四十六卷五年有竒
公元779年
        起己未唐代宗大厯十四年甲子唐徳宗興元元年四月
   第四十七卷凡十六年有竒
公元784年
        起甲子唐徳宗興元元年五月庚辰唐徳宗貞元十六年
   第四十八卷凡十八年
公元801年
        起辛巳唐徳宗貞元十七年盡戊戌唐憲宗元和十三年
   第四十九卷凡十九年
公元819年
        起己亥唐憲宗元和十四年盡丁巳唐文宗開成二年
   第五十卷凡三十年
公元838年
        起戊午唐文宗開成三年盡丁亥唐懿宗咸通八年
公元875年
   第五十一卷十六年有竒
公元868年
        起戊子唐懿宗咸通九年盡甲辰唐僖宗中和四年五月
公元871年
   第五十二卷十二年有竒
公元884年
        起甲辰唐僖宗中和四年六月丙辰唐昭宗乾寧三年
   第五十三卷十年
公元897年
        起丁巳唐昭宗乾寧四年盡丙寅唐昭宣帝天祐三年
   第五十四卷凡十三年
        起丁卯己卯
   第五十五卷七年
        起庚辰盡丙戌
   第五十六卷十年
        起丁亥盡丙申
   第五十七卷十年
        起丁酉盡丙午
   第五十八卷五年
        起丁未辛亥
   第五十九卷八年
        起壬子盡己未
  倪士毅凡例
公元918年
 朱子綱目之作權度精切筆削嚴先輩論之詳矣贊不待贅惟凡例世尚罕傅學者書法有未窺其要者至元戊寅友人朱平仲晏歸泗濵明年春出其所錄之本謂得於趙公繼清篔翁之子嘉績凝始獲披閱遂即錄之暇日詳觀因轉相傅錄而不能無小誤惜未有他本可以參校乃隨所可知正其錯簡三條(嵗年二條即位一條)漏誤衍文共三十餘字以寄建安叔簡錦文刋之坊中與四方學者共之又記昔受學先師定宇陳先生時得李氏綱目一篇實能發朱子此書之大旨而見者亦少今併錄以附于後盖凡例當與綱目並行李氏綱目論當與尹氏綱目發明並行綱目尹氏之書皆盛行矣故願以是二書備傅之苟能相與講習朱子春秋之筆煥然以明其於世教豈曰小補至正二年壬午夏五月辛未朔新安倪士毅謹書
  凡例目錄
   統系(正統僣國列國無統簒賊建國不成小國)
   歳年
   名號(正統無統僣號君簒賊不成)
公元904年
   即位(建都加號起兵傅國)
   改元(後唐石晉之間溫公舊例尤為顛錯)
   尊立
   崩葬(陵廟改葬追尊)
   簒賊
   廢徙(謂下廢上者其上廢下自入廢黜例)
   祭祀(郊祀冠昏封禪禮宗廟舉盛宴饗雜祠祭學校)
   行幸(巡行奔走田獵)
   恩澤(制詔巡更遣使戒諭號令遺詔)
   朝㑹(聘問割地和好降附游說貢獻交質)
   封拜(選舉賞賜錄子賜爵殊禮賜姓徵聘)
   征伐(叛亂師名僣竊戰夷狄勝負遣將)
   廢黜(后妃王太子國除)
   罷免(囚繫誅殺流竄寬宥)
   人事
   災祥
  凡例
   統系一(正統僣國列國無統簒賊建國不成小國)
公元前403年
正統謂周(起篇首威烈王二十三年赧王五十九年)(起始皇二十六年二世三年)
公元前202年
 (起髙祖五年炎興元年此用習鑿齒程子說自建安二十五年以後黜魏年而繫漢統司馬氏異)(起太康元年元熙二年)(起開皇九年大業十三年)(起武徳元年天祐四年)列國正統封之國(如周之秦晉齊楚燕魏韓趙田諸大國及漢諸侯王之類)簒賊簒位干統而不及傅世者(如漢之吕后王莽唐之武后之類其隗囂公孫述安史之屬又不得入此例)
 建國仗義自王或相王者(如秦之楚趙齊燕魏韓)
公元904年
 僣國謂乗亂簒位或據土者(如漢之魏呉晉漢趙諸燕二魏二秦成漢代諸凉西秦之屬内二秦以上大國成漢以下小國)
 無統謂周秦之間(秦楚燕魏韓趙齊代大國凡二十四年)秦漢之間(楚西楚三大國雍以下小國凡四年)漢晉之間(魏呉晉三大國凡十六年)晉隋之間(宋魏齊梁北齊後周陳隋為大國西秦夏凉北燕後梁小國凡一百七十年)隋唐之間(隋唐魏梁凉秦定楊吳楚鄭北梁漢東以上五年)五代(梁唐晉漢周為大國二蜀晉岐呉南漢吳越楚荆南唐北漢小國凡五十三年)
 不成君謂仗義承統不能成功者(如劉玄)
正統全用天子之制以臨四方書法多因舊文略如
 春秋書周魯事事有相因者連書之(簒賊事亦連書但每歳首及有異事一加其名)諸國或臣或叛各以其制處之(如漢自昭烈以後即内呉而外魏)事各冠以國號連書
無統即為敵國彼此均敵無所抑揚書法多變舊文
 略如春秋書他國事事各冠以國號連書(凡連書與否非有褒貶但從文勢之便耳)
凡諸國號從其本稱或屢更易從史家所稱而於建
公元385年
 國之始即註云是為某國(如晉太元十年乞伏國仁單于即註云是西秦)
凡諸國同時同號後起者稱後至前國亡則後國去
 後字而凡追稱前國處加前字
逺方小國繼世遷徙不能悉書因事乃見(如仇池楊氏之類)
 ○(凡言因事乃見者本條雖無事而可參照前後者皆是)
   歳年
凡歳不用歳陽名只用甲子(依史記年表以從簡便)大書横行
 之上甲字子字别之以朱其餘皆墨
正統周自篇首秦漢晉隋唐自初并天下大書
公元905年
 横行之下朱書國號(如云周秦漢晉隋唐)諡號(如周云威烈王始皇帝太祖髙皇帝世祖光武皇帝世祖武皇帝髙祖文皇帝髙祖神堯皇帝)君名(如云午○惟篇首無所承故立此例後有即位今年内者用之)年號(周秦漢初未有如晉即云太康開皇武徳)墨書某年(如周二十三年秦二十六年漢云五年元年隋云九年七年)次年以後但於行下墨書某年(如威烈王二十四年)○(自次年以後墨書年舊本誤在後條朱註列國之下)
公元906年
 篇首周年之下朱註列國(如云秦晉楚燕齊魏韓趙)墨書諡爵(如云簡公烈公之類惟三晉初為侯而不改元故未書諡爵)君名(如如當之類無則闕之)某年所列國頗以興起先後為次而於新舊之間以圈隔之其末又以圈隔下朱註總結舊國若干新國若干若干次年以後元年之如前法(如燕僖公元年之類不結増損者依例結之新舊並如前結)○(自墨註諡爵至凡若干國舊本誤在後條其不成君亦依正統已絶之例下惟元年之如前法一句上舊本又有列國二字别為一條今僣刪此二字依前後條之例増次年以後四字屬於此)
天子世則但於行下朱書諡號(如安王二世皇帝之類不名者名已見其後有被廢無謚者但曰帝某而不用後人所貶之爵以其非有天下之號也)
公元前425年
年號(如漢建元之類)墨書元年(周則列國之元亦註其下)次年以後如篇
公元前423年
 首次年之法秦漢以後列國復註
公元前415年
 建國僣國之大者則於年下朱書國名諡號姓名(如楚隠王陳勝魏文帝曹丕之類無諡者但云某王某)年號(如魏黄初之類)墨註元年次年以後則朱註國名墨註年號某年其小者則依周列國例但年號用墨首尾増損新舊之間亦如前法
簒賊干統而正統絶無年可繫則朱註其國名墨
 註年號行下(如漢之吕氏新莽之類)正統雖絶而故君尚存則追繫正統之年而註其下(如唐之武氏用范氏唐鑑及胡氏補遺義例)
不成君亦依正統已絶之例(如漢帝玄之類)
公元前256年
無統更端處(如秦昭襄王五十一年漢元年吳黄武元年宋永初元年隋義寧元年梁開平元年)即於行下分註諸國之年大紀年小者紀元朱書新舊首尾增損皆如前法但其興廢促數則歳結之不紀年者亦列數國號
   名號(正統無統僣號君簒賊不成)
正統之君周曰王秦漢以下曰帝(其曰上者當時臣子之辭今不用惟註中或因舊文)其列國之君周曰某爵某(如趙侯籍之類)僣稱王者曰某君某(如楚君當之類有註則從本文○按通鑑魏晉以後獨以一國年紀事而謂其君曰帝其餘皆謂之主初無正閏之别而猶避兩帝之嫌至周末諸侯皆僣王號顧反因而不改盖其筆削之初義例未定故有此失今特正之庶㡬竊取春秋之義)漢以後曰某王某(如齊王吉之類)其僣稱帝(如魏主丕之類註首如之後直書名)簒賊(新莽之類)不成君曰帝(如帝玄之類註則從本文)
公元前415年
無統之君周秦之間曰王(秦王韓王之類無貶文者周室既亡而諸侯又皆稱之則已不天子之號矣)秦漢之間曰帝(楚義帝之類○無貶文者是時天下無君義帝天下共主但制於強臣尋以弑殞故不得正統耳)曰王(如漢王之類)漢以後稱帝主(吳晉宋魏之類註同)其小國(如夏主勃勃之類)王某(如北凉王蒙遜之類)某公(如凉公歆之類凡小國註如僣國之例云)即位(建都加號起兵傅國)
公元前414年
正統周王繼世曰子立註云是王(如安王之類非子則各以其屬如顯王之類不言即位古者嗣君定位初喪踰年而後即位戰國末年此禮猶在如秦昭王次年十月孝文王即位三日而薨是也故舊史言立而不言即位今從之)秦更號王初天下更號皇帝(如王初王位未有天下自從無統之例雖用周王繼世之法亦不書即位及并天下未嘗改行即位之禮但稱更號耳)繼世襲位(胡亥本文)
 漢以後創業中興曰王即皇帝位(漢髙祖已稱漢王晉元帝已稱晉王故但稱王惟光武昭烈各以其號書○晉隋唐創業未有天下自從無統之例)繼世太子即位(漢恵帝以下用此例古禮已廢從本文也非太子則又隨事書之)有故隨事書之(如秦子嬰漢文帝之類)
列國繼世不書因事注中見之其有故者乃隨事
 之(如燕平楚横齊法章楚完)
建國自立者曰某自立為某王(如陳勝之類)
 人所立者曰某尊某為某(項籍義帝之類)或曰國立某為某或曰某人立某為某王(如秦嘉景駒之類)或曰王某王(如張耳趙歇之類)
凡僣國始稱帝者曰號姓名稱皇帝(如魏王曹丕宋王劉裕梁王朱晃之類)繼世太子立(如魏太子叡)
 始稱王者姓名王其繼世曰嗣
 復國復立為王(如拓跋珪之類)復號曰國復稱王(如西秦之類)
簒賊自見簒弑
不成君者其初立用死國以下例惟所當(如劉信劉元之類)凡無統周秦之間惟秦繼世特從周王例諸國仍用列
 國例自漢晉以後用僣國例但稱帝者不書姓(如晉王炎齊王道成之類)
始建都曰都(髙帝櫟陽玄都光武洛陽)自他所來徙曰徙都(韓徙都鄭秦徙都咸陽○凡言西都北都某者比類而從本文耳)屢徙而後定曰定都(漢髙帝長安始定徙都)事之微者曰某遷于某(如楚遷于鉅陽之類)國之微者曰某徙居某(如衛徙居野王之類)徙封徙封(如楚黄歇徙封于吳之類見強横無君之實餘見封拜例)為人所徙曰某人某人某地(如楚人徙魯于之類)
起兵以義者曰起兵(如秦末諸侯漢劉崇翟義劉縯之類漢末關東州郡)其起
 雖不義所與敵者又不得盜賊名之則曰兵起(如新莽時州郡樊崇刁子都之屬)
國家無主四方州郡牧守者曰某人自為某自
 稱某自領某官(袁紹曹操之類)其傅襲各隨其事書之(孫權袁尚之𩔖)
天子巳稱皇帝而復加他號者隨事書之(如漢陳聖劉太平天元尊號之類)
凡以國與人子弟曰傅(趙主父之類)他人曰讓(燕噲之類)○(此條舊本在改元門之末今按目錄次序而移於此)
   改元(後唐石晉之間溫公舊例尤為顛錯)
公元前369年
中世改元者著其始(魏恵王一年漢文帝後元武帝元狩之類)餘皆因
 事見之(如章和之類)
中歳改元無事義者以後為正(依溫公舊例以從簡便)其在
公元220年
 廢興之際關義理得失以前為正而注所改於下(如漢建安二十五年十月魏始稱帝改元黄初通鑑從是年之首即為魏黄初章武三年五月後主即位改元建興通鑑目錄舉要自是年之首即稱建興若此非惟失其事實而於君臣父子之教所害尤大故今正之但建安二十五年三月改元延康考之范史及陳志註文漢號通鑑所書乃在曹丕王時所改者今不能悉見)
   尊立(尊謂尊太上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立謂立皇后皇太子諸王自入封拜例)
正統尊立皆書尊曰尊某為某(漢髙祖太公太上皇後凡尊皇太后太皇太后皇后皇太后皆用此例)其母非正嫡則加姓氏(定陶太后丁姬慎園貴人之類)更曰更某為某(漢髙祖王后皇后王太子皇太子)立后曰立皇后某氏(如恵帝張后之類)非正嫡曰立某氏為皇后(如文帝竇后之類)立太子立子某為皇太子(漢文帝初立景帝為太子時云子中年以後封王諸子始有稱皇子者後遂稱之今按封立之命出於天子不應自謂其子為皇子只從文帝初例)
凡非正統則不書因事特書者去皇號(漢立太子無事特書者備漢事皇號太上皇不可省然惟一見後但云太上而已)
   崩葬(陵廟改葬追尊)
正統曰崩(因其舊史臣子之辭)在外則地(秦始皇漢安帝之類)未踰年不
 成君曰薨(如漢北鄉侯)失尊曰卒(如周赧漢獻之類)其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皆曰某后某氏崩自殺自殺(謂罪疑者)有罪即加罪字(上文已書反逆不必有罪字如衛后戾太子是)無罪而以幽死者曰幽殺之(自殺亦同)廢后不書因事見者曰卒自殺者曰自殺亡身守節不移國統尋復者則有其故號而書崩(孝平皇后)秦漢以後王侯死皆曰卒賢者則注云諡曰某(按劉秘丞說凡諸侯王以下當依陸淳例書卒溫公以為確論而恨周秦漢紀不可請本追改則是已覺通鑑書薨之失而悔之矣陸淳說見春秋纂例盖薨乃臣子之辭不當施之於國史也今從其說○又諡非生者之稱而通鑑以諡加於薨卒之上亦非是今亦正之然非賢者則虚美之辭亦無所取故不復書)自殺者如后例(反逆七國者不復言有罪)僣國之君稱帝者曰某王姓某卒稱王公者曰某王公姓某卒(按溫公引三十國春秋諸國之君皆書卒)后夫人不書因事而見者曰某號某氏卒
無統之君稱帝者曰某王某殂稱王公者曰王公
 薨(上無天子故得因其臣子之辭)其后夫人如僣國例
蠻夷君長曰死(匈奴單于烏孫昆彌)
盜賊酋帥曰死(隗囂之類)
正統之君廢為王公死者卒而註其諡
正統之君葬(驪山萬年長陵以下)立廟(太上皇髙廟之類)預作陵(漢景陽陵邑募民徙居之類)廟(漢文顧成廟之類)追崇廟號(漢太祖太宗世宗中宗之類)皆隨事書之
正統之后特葬曰葬某諡皇后于某(自漢宣帝許后始有諡而書葬如此例)合葬不地(如漢光武昭烈之類)不當合而合則特書合葬某陵(漢哀帝傅太后合葬渭陵之類)
凡僣國無統之君陵廟因事乃書無事則見之注下(因事如魏作夀陵三祖廟之類)其后夫人亦然
公元前202年
正統追尊改葬立廟皆書(漢髙祖五年昭靈夫人昭帝鉤弋夫人宣帝追諡戾太子悼考悼后置園邑追尊悼考為皇考寢廟哀帝定陶共王去定陶之號光武立四親廟洛陽徙章陵)
   簒賊(晉董狐齊太史趙盾崔杼弑君而不隠史氏正法也正如春秋魯君被弑則書薨而不以地著之盖臣子隠諱之義聖人微意前世史官修其本朝之史者多取春秋之法然已史法又况后世之人修前代之史乃亦有為之隠諱而使亂臣賊子之罪不白世人耳目者則於義何所當乎通鑑所書巳革此弊然亦有未深切者今頗正之如左觀者詳之)
正統周秦以前列國弑君微者曰盜殺某君某(楚君當之類)史失賊曰某國弑其君某(鄭君之類)賊可見者曰某弑其某(韓嚴遂之類)失名則不名(韓哀侯之類)賊官可見者並著之(秦庶長改之類)弑而及其親屬者并書之(秦出公及其母)出走而弑之曰某出走某弑之(淖齒之類)弑其父母隨事書之(秦魏冉恵文后趙李兊主父之類)秦以後以兵弑者天子則曰某人弑帝于某(如趙髙類書地以著其實)僣國無統則曰某國某人弑其于某(如魏司馬昭之類)
凡以毒弑者加進毒字而不地(不可得而地故加進毒以著其實如莽冀之類霍顯又加使醫字)疑者曰中毒崩(如晉恵帝之類史言或曰司馬越之鴆而通鑑不著其語今但如此書以傅疑而著史家本語於其下)
凡事不同隨事異文(如吕后少帝幽殺之之類少帝本非孝恵子特吕后所自立而殺之故不得以弑書若少帝真當立之人無可廢之罪則婦人義夫從子天下之主乎雖其主母不得免弑君之名矣元魏馮后顯祖之事當以此裁之)
簒國其事不同隨事異文而尤謹其始(如田氏并齊三晉分地秦人入寇之類至王莽董卓曹操等自其得政遷官建國皆依范史直以自為自立書之革命則曰稱帝不曰受禪封其故君則曰廢而不曰奉其弑之者自加弑例)
凡殺他國之君亦隨事異文(魏殺衛君之類其因戰而殺之見征伐例)
   廢徙(謂下廢上者其上廢下自入廢黜例)
凡未成君而有罪當廢者曰某有罪某官某奏廢之(昌邑王賀之類)無罪為强臣所廢者曰某廢某為某(弘農王之類)未即位者如本號(孺子之類)列國廢其君曰某國廢其君某為某(三晉之類)遷則曰某遷其君于某(齊田和之類)
   祭祀(郊祀冠昏封禪禮宗廟舉盛宴饗雜祠祭學校)
正統郊祀天地建置遷徙皆書(雍五畤甘泉大畤汾隂后土汶上明堂渭陽五帝長安南北郊)其行禮一見之餘或因事而書
封禪皆書
公元前205年
宗廟之禮建置更革皆書(漢王二年宗廟社稷不合特書以備漢事太上皇髙廟原廟顧成太宗廟之類)其行禮不書或舉盛禮或因他事乃書
凡襍祠祭因事乃書或有得失可法戒特書之(得如始皇舜禹髙帝孔子之類失如文帝汾隂武帝祠竈求仙之類)
 非正統正統祠祭例(秦王見上帝于雍以僣書又以見漢五畤所由起)
冠昏正統書(冠如漢恵昭之類昏如漢平之類)
 非正統則非有事義不書(如秦王冠以帶劍書楚迎婦以忘讐書之類)
禮儀正統盛禮有事見得失者乃書(文帝藉田明帝大射養老之屬以得書登靈臺盛書)
置酒宴饗因事乃書(漢置酒南宫朝賀置酒之類)
 非正統者亦同上例(魏主髦養老之類)
學校興廢皆書
凡事關道術者皆書(石渠白虎求書典校圖讖禮律厯)
   行幸(巡幸奔走田獵)
正統巡行郡國曰帝如某○既行而止曰不至而還
 ○所過有事曰帝至某(間無異則不書帝)○所詣非一則指其方曰帝某巡○還曰帝還宫(間無異則不書帝)○暫還復出曰留㡬日
官府第宅曰幸○學校曰臨曰視○私出曰微行
游觀田獵之事各以其事書
奔走以實書○列國若僣國無統之君出走曰某號
 某出奔某(諸侯失地名)未有所止者曰出走(齊君地)
凡非正統書法同但不書還或當特書見事實則
 還某(如魏主某還洛陽之類)幸下著其字
   恩澤(制詔遣使更革巡行戒諭號令遺詔)
公元前202年
恩澤書正統曰赦(起漢髙祖五年元帝永光二年再赦之後依胡氏例無事意者復書)○非正統者曰赦其境内○賜復(如髙帝產子者過沛復其民之類)除減租力役(恵帝戍卒文帝除田租之類)○問疾苦貸貧乏(如漢文帝定振貧養老之類)○恤死喪(如漢王棺斂吏士)○錄囚徒(宣帝郡國上繫囚)○賜酺(趙主父五日)
凡制詔謂前此所無而始為之者皆書之(秦置丞相趙胡服秦置郡縣水徳漢初為算賦朝儀原廟之類是也)
更革前此所有而今改之者皆書之(秦變法井田更賦稅法更號除諡銷兵壊城焚書漢髙除秦苛法文帝肉刑短喪之類)
興作土工皆書之(如秦鑿涇水為渠築宫治道)
戒諭皆書(周王使東周公喻楚)
遺詔有事者皆書(如文帝短喪武帝宣帝昭烈顧命章帝鹽鐵)
遣使巡行隨事書之
凡號令謂措置一時之事者皆書之(如納粟拜爵文帝四方來獻列侯之國之類)
   朝㑹(聘問割地游說降附和好貢獻交質)
凡朝有事若非常乃書正統曰某侯來朝(周齊侯秦公子官㑹諸侯來朝之類)漢以後書名衆則曰等
○非正統相朝者曰某入朝于某(如韓王朝秦之類)其相如
 而非朝者各以其事書(如秦王稷薨韓王衰絰弔祠齊趙入秦置酒之類)
㑹盟皆書有主者曰某㑹某于某(齊田和㑹魏衛于濁澤秦公子官㑹諸侯來朝秦誘楚㑹武關秦㑹楚于宛之類)無主者曰某某㑹于某(齊魏㑹田諸侯京師齊魏㑹徐州之類)有事者各以事繫之(如濁澤以求為諸侯徐州相王之類)
聘問正統遣使于他國曰遣某官某使某(漢陸賈劉敬)使
 卑而無事者曰遣使如某他國通好不臣者使來曰某國遣使來聘使者則曰遣其臣某使者官重則曰遣其某官某○間無異事而遣報使則曰遣某官某報之有異事則曰遣某官某報其使
○非正統則曰某使某如某(燕樂毅)略則曰某遣使如某
 ○間說則曰某使某說某而繫其事(秦使張儀諸侯連衡使以歇歸約親用他例燕使蘇秦報未至秦王諸侯皆畔衡復合從而不書者秦非燕所能使燕特資其行耳)○乞師曰某使某如某乞師(趙公子勝如乞師)○獻物曰某使其獻某于某(趙使藺相如獻璧于)
和好各依本文書之其正統或曰某以某為和於
 某或曰請成于某或曰某與某平或曰某與某和親或曰約親正統我所欲曰遣某使某結和或曰與某和親彼所欲曰某請和親
交質某某質于某
割地從小入大曰某獻某地于某或曰某入某地
 某或曰某伐某某獻某或曰某以某為成于某或曰云云某盡入某以或曰某割某以和于某從大入小曰某與某某
降附正統曰某來降○力致曰降之(如赤眉之類)○或隨
 事書之(如曰南越王稱臣奉貢之類)
○非正統曰某降于某○或隨事書之(如衛服三晉聽命秦韓稱藩秦王陵以兵屬漢隨何九江王歸漢之類)
貢獻正統曰某遣使入貢或云獻某物
○非正統曰某遣使貢獻于某或曰某物(如趙使藺相如獻璧于秦之類)
   封拜(選舉賜爵賞賜賜姓殊禮徵聘錄子)
公元前127年
正統封王皆書曰立某為某王(漢髙祖長沙王芮從兄賢弟交兄喜子肥之類自武帝元朔二年以後封王無事義者皆不書廢徙國除倣此例)更立更立或曰徙(齊王信濟北王志)封侯有故乃書曰封某為某侯(雍齒之類)因而之者初命某為某諸侯(周威烈晉安王田和之類)封者多則統言之(如云剖符功臣徹侯太后王諸吕齊王分齊地立悼恵王子六人王梁王武卒分梁地王其子五人)益封進爵有故則書(漢文帝論功益戸有差成帝益封河間王良進孔吉等爵之類)褒先代聖王之後而封者悉書之(武帝姬嘉成帝封孔吉)
宦者封爵皆加宦者字(如鄭衆之屬以著刑臣有功之始)
凡以親戚貴重者書其屬(如元舅王鳳之類以著外家與政之禍)
凡非正統封其臣子有故則書曰某封某為某(即墨大夫商君之類)親屬則曰某封某某為某(趙勝之類)
相王即位
公元420年
正統命官曰以某人為某宰相皆書(漢丞相相國三公權臣秉政者皆書御史大夫因事乃書自永初元年以後三公因事乃書)餘官非有故不書(有功有事若其人之賢否用舎繫時之治亂安危者乃特書之)宦者除拜當書者皆加宦者字(如石顯之類以著刑臣與政之禍)
○因事而命官某人云云以為某官(周吳起漢蘇武)非正統
 命官非有故不書(衛鞅申不害之類)
魏晉以後一除數官則書其重者(三公丞相大將軍大司馬侍中中書監尚書令僕射)○州鎮但云都督某某等州軍事都督號者但云某州刺史有異者全書及所鎮(如琅邪王睿安東將軍都督揚州建業之類)
選舉皆書(如漢髙帝求賢恵帝孝弟力田文帝賢良方正之類)
賜服(周賜秦以黼黻之類)賜爵(卜式之類)號(婁敬之類)姓(同上)婦人號(博平君之類)物(董宣毛義鄭均之類)皆書
殊禮皆書(如致伯于秦蕭何劍履上殿淮南王几杖王莽加號九錫之類王莽自為之以自為書餘倣此例)
徵聘隠士從其本文或曰迎(申公龔勝之類)或曰徵(周黨嚴光之類)凡追褒勲賢皆書(如盡像如光武蕭何霍光獻帝陳蕃等之類)
錄功臣子孫皆書(如宣帝髙祖功臣子孫侯者賜金復其家封蕭何子孫之類)
   征伐(叛亂師名僣竊勝負夷狄遣將)
正統自下逆上曰反有謀未發者曰謀反兵向闕曰
 舉兵犯闕
凡調兵曰發集兵曰募整兵曰勒行定徇行取曰略
 肆掠曰侵掩其不備曰襲同欲同合勢曰連兵并進合兵在逺而附之曰應相接曰迎服屬曰從益其勢曰助援其急曰救開其圍曰解交兵曰戰尾其後曰追環其城曰圍
凡勝之易者曰敗某師平之難者曰捕斬之舎此之彼
 曰叛曰降于某附于某犯城邑寇得曰陷居曰據
凡僣名號曰稱(周列國王稱帝漢以後僣國簒賊皇帝盜賊稱帝子之類)
○人微事小曰作亂人微衆少曰盜衆多曰羣盜
犯順曰寇(秦伐韓趙周諸侯欲伐秦秦人西周)
中國有主夷狄入寇或曰寇某郡事小曰擾某
 處中無主則但云入邉或云入塞或云入某郡殺掠吏民
正統天子親將兵曰帝自將(如漢髙臧荼利㡬之類)遣將則曰
公元前27年
 遣某官某將兵○大將兼統諸軍則曰率將軍或云督諸軍云護諸將○將卑師少無大勝負則但云遣兵○不遣兵而州郡自討云州郡或云州兵或云郡兵置守令平盜賊曰以某人為某云云(成帝河平二年西夷相攻以陳立為牂牁太守討平之以虞詡朝歌長之類)
正統用兵於臣子之僣叛者曰征曰討(如漢髙祖韓王信之類)
 於夷狄若非臣子者曰伐曰攻曰擊其應兵曰備曰禦曰拒皆因其本文(如漢髙祖共尉臧荼利㡬匈奴之屬)
凡人舉兵簒逆之賊皆曰討(漢王西楚吕臣劉崇翟義之類)
凡戰不地屢戰則地極逺則地
凡書敵於敵國曰滅之(韓滅鄭之類)於亂賊平之敵國
 賊嵗久地廣屢戰而後定則結之曰某地悉定或曰地平
凡得其罪人者於臣子曰誅於夷狄若非臣子者曰斬
 曰殺
凡執其君長將帥曰執曰虜曰禽獲曰得皆從其本文凡阬斬非多不書○取地非多且要不
凡師入曰還全勝而歸曰振旅(趙充國之類)小敗不利
 為主不克大敗大敗或曰敗績將帥死節曰死之
凡人討逆賊而敗者亦曰不克死曰死之(劉崇翟義之類)其破
 滅者亦以自敗為文(三輔兵皆破滅之類)
凡非正統而相攻先發不曰寇陷後應不曰征討
 其他悉從本文惟治其臣子之叛亂者書討討而殺之曰誅
   廢黜(后妃王太子國除)
正統其后太子諸侯王無以考其罪之實者曰
 某人廢(如漢彭越陳后之類)罪狀明白者加有罪字(罪已見者云以罪若反逆大罪已見則不必加)無罪曰廢某人(如漢景帝薄后太子榮之類)
凡書國除者著其事(燕王建之類)有罪亦如之
自貶號者因其本文(衛侯衛君之類)
凡非正統者句上皆加國號廢字在上下加其字(例皆倣此)
   罷免(囚繫誅殺流竄寛宥)
罷免罪不著者曰某官某免并免爵者曰某官某
 某免為庶人(流徙者即不言庶人)著者名下有罪字(或作以罪)無罪者曰免某官某并免爵者曰免某官某爵某為庶人䇿免者加䇿免
謝病請老致仕宰相賢臣則書(張良王吉二疏韋賢之類)
凡就國貶左遷亦依罷免例分三等罪疑則姓名在上
 罪著則加有罪無罪則云遣某人就國貶某官某為某官左遷某為某官
上印綬收印綬本文(鄧禹王商之類)
凡下死罪不著者曰某官某下獄死罪明白者名
 下加有罪字(或云以罪)無罪者曰下某官某獄殺之其以赦出或被刑若自殺不食死之類各隨其事書之官已見者不復見惟無罪而賢者則特書之雖以廢免亦曰故某官爵
誅殺叛逆或大罪曰某官某伏誅或曰某官某
 曰討某官某誅之(秦趙髙韓王信諸吕子弘七國之類)
凡他罪明白者曰有罪棄市罪疑者去有罪無罪
 殺某官某(趙李牧秦李斯漢韓信彭越之類)
凡書官例與下獄同族其家夷其族夷三族族誅
 人家族滅某人家皆從本文
凡欲殺而釋之者(韓信朱雲之類)○欲治而寛之者(梁王立之類)○
 當誅而不果者(王氏五侯之類)
   人事
鄉里世系不能悉記惟賢者則著其略
凡諸臣之卒惟宰相悉書賢者曰某官某姓名卒而
 註其諡(說見崩葬例)常人則不爵不姓不諡(姓未見者著之)
賢臣特書賢相官爵所有處士處士衆人
 則因事而見曰某官姓名卒而已無官則爵無爵則姓名而已官爵已見者亦不復書
凡卒于軍者曰軍(祭遵馮異)非其地則地(管寧之類)
自殺者曰自殺有罪者加有罪
賢臣遇害曰某殺某其官爵如本例(來歙岑彭之類)
凡衆殺稱人(吳起蘇秦之類)盜殺稱盜(俠累之類)
死節者皆異文以見褒(劉崇翟義劉快龔勝王經劉諶諸葛瞻)
無統之世惟宰相不悉書餘並依正統例但各如其
 國名
凡僣國之臣不以賢否皆因事乃見而依無統常人
 例
簒賊之臣書死(范増王舜揚雄之類)
凡戰死書死
凡一人之往來去關國利害時世輕重不以
 賢否皆書(孟軻吳起衛鞅李斯張良諸葛亮管寧之類)或有他事當見者亦書(田文之類)
凡有官者書官惟初除一見改除乃復見之
宰相官重者書官而去姓(如相國何大將軍光之類)爵異者書爵
 而去姓(公操魏王操之類)
無統大國之臣依正統小國僣國雖權臣貴重但書
 姓名
正統諸侯王既卒皆以諡稱
   災祥
災異悉書祥瑞或以示疑或以著偽乃書
因災異而自貶求言修政施恵者皆書無實者或
 不悉
  王栢凡例後語
 通鑑綱目之恵後學久矣李果齋後語曰著書凡例立言異同附列其後然有是言也而未見是書也五十有餘年莫有知其詳者未嘗不撫卷太息遐想於斯焉噫麟筆絶而史法司馬公鑑託始三侯之僣命自是權謀變詐之習益深坑師滅國干統夷族相迹而奔興廢離合轇轕於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之間其端如朱子絜矩之道寓權衡之筆大書分註自相錯綜以備經傅之體史遷以來未始有也苟非發凡釋例一以貫之述作之意孰得而明勸懲之意孰得而辨而大經大法所以天倫人欲百王軌度萬世準繩何以直書不隠之實是尋行數墨強探力索者所可得其彷彿哉宜後學之所大恨也一日觀訥齋趙公文集間有考亭往來書問乃知綱下之目盖屬筆訥齋而昔未之聞訥齋凡例一冊已抄在此信乎果有是書也塵編將發影響自露及因上蔡書堂奉祠謝君(作章)為趙之婣力囑其訪問曰嘗毁於水而未必
公元前415年
 越一年始報曰凡例幸得於趙君(與巒)錄以見授如
公元1025年
 獲天球弘璧復得傃軒趙公本參校互正遂成全書今諸本所刋序例即此凡例之序也其後列十有九門總一百三十有七條凡下有目目下有類正統無統之分甚嚴有罪無罪之别亦著或君其王或主其帝或以盛書或以僣書或以得失書或以更革建立有以自為自稱書者有以賢否用舎書者有以可戒可法書有以示疑著偽書者或著刑臣有功之始或著刑臣與政之始或著外家與政之始征寇誅殺不同薨殂卒死之有異條分縷析該覈謹嚴治亂躍如也昔夫子之春秋魯史舊文不見其筆削之迹正以無凡例之可證朱子春秋傅例多不可非夫子之為也今綱目凡例乃朱子之所自定其大義炳如者固一本夫子至若曲筆亂紀隠慝匿情先儒之所未盡者悉舉而大正之盖深以邪說横流有甚洚水猛獸之害有不可辭其責朱子亦謂綱目義例精宻亂臣賊子真無所匿其形矣開歴古之羣䝉經世大用謂之續春秋亦何愧焉吁朱子之流行天下無有遺者獨此一卷晦迹既久殆將堙淪不廣其傅則讀是書者終無釋疑辨惑鋟梓稽古與同志共之有宋咸乙丑正月朢金華王栢
   文天祐凡例識語
公元1172年
  右通鑑綱目凡例得之貳車潘公(子輿)盖金華鋟木學者多未見也是書固宜與綱目並出然自乾道壬辰百年矣彼先後顯晦之故抑有其數耶發凡以言例夫子何隠乎爾而使後之人隨義而昭明之殆有所屬不然夫子豈靳乎是而不傅哉執傅例以求春秋勿可執是書以求綱目則可微綱目無以春秋微是書無以綱目信其傅之不可不廣貳車家學考亭謂刻諸學宫以恵我人既成矣復相語曰安得併刻綱目備此一書以為宣學鉅麗之典也哉郡文學掾廬山文天祐謹識
 
 
 
 御批資治通鑑綱目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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