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69a 页
No. 1897
* 翻刻教诫律仪叙
诸善律仪,佛家之柱石也;道品之楼观,禅定
之心城,皆基于此矣!南山大师,尝著《行事钞》
若于卷,广开毗尼之学风。然其文浩瀚,望洋
难闯,故重编此书,以诱奘新学;文简义深,行
相条件提耳,指掌可谓至矣!牛门正定教院
弦我上人,捐衣钵资翻刻之,布于世。今复欲
附其[车*集]版于我缘山,以施之乎四方。一日上
人来谋于余,余嘉其志,重谋诸上座,上座允
之,乃印刷之。则字画鲜明、章句精正,颇为善
本。古人曰:流通法者,莫若于印造。吁上人意
盖在于比欤!顷日,余应诸子之嘱讲此书,因
粗摅其引,由尔。
安政戊午春正月 缘山南溪圆海撰
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
终南山沙门道宣述
观夫创入道门,未即闲其妙行。要遵承以法
训,方乃晓其律仪;事若阙于师承,持护冥然
无准。故知不有教诫,行相谁宣;不有学人,轨
模奚设!然释迦行化,法本西天;自金口收光,
言流东域。化教含其渐顿,洒定水于三千;制
教轻重斯分,熏戒香于百亿。律制五年依止,
意在调伏六根;有智听许离师,无智犹须尽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69b 页 T45-0869.png

于法每缠疑网。或非制而制,是制便违;或云
我是大乘之人,不行小乘之法。如斯者众,非
一二三。此则内乖菩萨之心,外阙声闻之行,
四仪既无法润,乃名枯槁众生。若此等流,古
今不绝。自非持法达士,孰能鉴之者哉!
时有
学人,运情疏躁,求行者少,求解者多,于制仪
门,极为浮漫。夫以不修禅那三昧,长乖真智
之心;不习诸善律仪,难以成其胜行。是以古
今大德,实为世者良田。净业成于道仪,清白
圆于戒品。气高星汉,威肃风云,德重丘山,名
流江海;昂昂耸杰,秀学千寻;浩浩深慈,恩波
万顷;怀师子之德,现象王之威;人天赞承,龙
神钦伏。实谓苍生有感,世不空然;所以德焰
联辉,传光靡绝,雅行坚操,真僧宝焉!予乃愧
省下流,实怀惭于上德。准教纂斯清训,以将
呈诲未闻。夫戒律之宗,理有任持之志;遂使
内自增其心善,外令仪轨可观。凡诸行条件,
录之后,用光新学,并题序云。行相法都四百
六十五条,在下具明。
* 入寺法第一(十一条)
一、到寺门外具威仪。二、入寺门礼拜,便跪说
如常叹佛。三、收坐具合掌曲躬,然后敛容,旁
廊一边,缓行直视。四、不得垂手,当有所畏。五、
不得蹋殿塔影。六、逢尊宿,殿前不得礼拜。七、
若入殿塔,当合掌右绕,不得左转。八、出殿门,
随颊举足。九、涕唾须知屏处。十、须参礼尊宿。
十一、须知大小便处。
* 在师前立法第二(六条)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69c 页 T45-0869.png

一、不得直前立。二、不得直后立。三、不得太近。
四、不得太远。五、不得在高处立。六、不得上风
立,当须对师额角七尺许立。
* 事师法第三(五十一条)
一、常瞻师颜色,勿令失意。二、凡至师所,当具
威仪。三、在师前不得与同类人相礼。四、在师
前不得受人礼拜。五、向师前问讯,当豫合掌
曲躬。六、共师语不得争胜。七、常须软语。八、师
语未了不得语。九、凡欲作事,要须咨白。十、师
所教诲,常须随顺,不得违逆。十一、凡得教训、
当设礼谢。十二、若被呵骂,当须自责,软语忏
谢。十三、被师呵责,不得起瞋嫌心。十四、见师
衣裳巾袜垢腻,白师洗濯令净。十五、见师衣
破,当缝补之。十六、整师鞋履,襞叠衣被。十七、
先洗师钵,次洗己钵。十八、常须作意,不得喧
笑。十九、不得在师前卧。二十、不得在师后起。
二十一、凡欲入师房,至门先弹指,然后方入。
二十二、平明三下钟了,即问讯白事。二十三、
于一切处避师坐,不得搪揬。二十四、若随师
行,不得喧笑,不得蹋师影,相去可七尺。二十
五、奉教令当生惭愧,念修戒定以报师恩。二
十六、闻师外归,当出迎接。二十七、师从外归,
当须襞叠衣裳。二十八、师欲洗足,当具汤水拭
巾。二十九、常扫师房院。三十、见师床有尘土,
当扫去之。三十一、师常坐卧床,不得辄坐卧。
三十二、凡入师房门,当旁门颊行,随门颊举
足。三十三、扬门帘出入、当手承著门颊,勿令
有声,闭门户不得作声。三十四、凡下帘,不得
悬放,当以手承下。三十五、凡上帘法,当从里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0a 页 T45-0870.png

十七、不得令师瓶有宿水,此忌热时。三十八、
常令师瓶水满,不得欠少。三十九、当具灯烛
常知时。四十、冬月勿令师房阙火。四十一、夏
月常为师晒暴荐席衣裳。四十二、不得向师
前谗佞他人,说其过恶,死入地狱,极为过恶,
深须诫之!广如《智论》中说。四十三、在师前不
得说无益之事。四十四、对师前不得抓痒。四
十五、若欲欠呿,当以手遮口。四十六、不得对
师著袜。四十七、不得对师洗足。四十八、向师
前未遣坐,不得辄坐。四十九、向师前未令去,
不得辄去。五十、师欲出寺,当具所须。五十一、
师欲上堂,为师涤钵、看闭门户等事。
* 在寺住法第四(三十一条)
一、不得彊知他事,论他过非。二、不得入他诤
事。三、不得传他恶事。四、不得钉破墙壁。五、不
得书门户及墙壁。六、见殿塔不净,当扫令净。
七、行不得垂手。八、行不得左右顾视。九、行须
长视,看地七尺,勿令蹋虫蚁。十、若手把物,路
逢尊宿,当放一处,如法问讯。十一、不得逾越
篱墙,除会衣会夏等缘。十二、不得著木揬向
尊宿前行立。十三、不得通肩被袈裟。十四、常
须带袈裟纽。十五、凡著履揬,先令脚根著地,
勿使作声。十六、洟唾常向屏处。十七、不得门
阃上坐。十八、不得脚蹋门限。十九、不得入恶
笑处。二十、于春夏秋冬,无切要事,不得游行。
二十一、不得恶口骂人,如经所说口业极重,
切须慎之。二十二、不得瞋骂风雨。二十三、不
得急行,当学牛王象王之步。二十四、廊下行,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0b 页 T45-0870.png

二十六、廊下行,不得高声语笑。二十七、大小
便须知处所。二十八、无缘事,不得入他房院。
二十九、常须慈悲柔和善顺,论云:夫言慈者,
意在柔和。被他所恼,不生瞋恨。夫言悲者,意
在饶益,善顺物情。三十、凡出房院,不得冲突
尊宿。三十一、廊下行,不得吟咏。
* 在院住法第五(五十五条)
一、常勤修正业,不得空谭世事。二、漉水法:初
下水罐桶,先且动水令虫散。三、须用三重密
绢,细心滤水。四、水罐桶上下,不得搪著井四
边。五、水桶上至井口,须如法浇洗水桶横梁,
然后把之拭暴令乾。六、滤水时,桶从井口出,
不得令水滴滤罗外。七、泻水不得溅入盆水
中,若有滴落,更须再滤。八、夏热时经宿水则
有虫生,早朝取水,午时虫生,弥须再滤。九、严
冬有冰,不得早起滤水;水著滤罗,虫则冻死。
十、候日出暖时方滤水。其桶及罗,唯须表里
如意细淋,使虫尽方休。滤水之法,行相极难,
今且略说。十一、然乾枯柴竹,疑似有虫,即须
细破看之。十二、每须检挍火烛,勿令失火。十
三、若洗内衣,须拾去虮虱。十四、洗足及袜,须
用一盆。十五、洗净衣盆,不得洗足及袜。十六、
凡暴净衣,不得安触笐上。十七、凡濯衣,要用
水瓶净手,把其桶杓。十八、凡洗濯了,当用净
水荡盆器令净。十九、凡洗足了,须用水再淋
手足令净。二十、夏月热时,用水盆了,当荡涤
覆之令乾;不得仰,仰即虫生。二十一、于上中
下座,常存礼节。二十二、于上中下座,不得出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0c 页 T45-0870.png

作事业,勤问师义,求生慧解。二十五、常念老
病死,策勤三业,行出世行。二十六、常怀惭愧,
念报四恩,旁资三有。二十七、于三宝境,生难
逢难值想。二十八、当观四念处,约大小乘经
论所明,于念念中,常加慈悲,发菩提之心。二
十九、当护惜三宝物,不得损失。三十、湿钵不
得安绳床板床及席上。三十一、若有损费常
住三宝物等,当倍备之。三十二、凡坐床,先看
脚。若未平著地,不得辄坐。三十三、见绳床板
床在露地,当须收之。三十四、不得将好橙安
日中晒药物等。三十五、凡欲移坐床,不得拖
曳,当须擎移。三十六、屋柱邪处,不得安水瓶。
三十七、著袈裟常须带纽。三十八、不得触手
捉袈裟。三十九、洗袈裟不得手按,亦不得脚
蹋。四十、不得口含水喷袈裟。四十一、摺袈裟
不得口衔,亦不得脚蹋。四十二、不得坐著袈
裟。四十三、凡欲把经,先须皂筴洗手。四十四、
净巾拭手,当暴令乾。四十五、须知院内床席
触净,触者当须净之。四十六、凡所作务及洗
漱,须著五条;若无,反披七条,许之。四十七、凡
净床席,先去尘垢,须湿巾拭之。四十八、凡欲
受药茶及盐,一切堪食之物,料量当吃取尽,
逐时受之。不得多受令有残宿,深须慎之!人
多喜犯。四十九、凡用水杓,齐入水处是净;常
当把处是触。若净,不得把之。五十、若有病者,
当慈心始终看之。房院有人睡时,不得打物
作声,及高声语笑。五十一、若从外归,院门或
关,当复缓打,不得惊人。五十二、凡欲出院,当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1a 页 T45-0871.png

须早去,不得临时失则。五十四、须揖手把瓶,
不得垂手,衣触瓶底。五十五、凡关门户,当须
子细!不得疏慢,致有去失。
* 在房中住法第六(三十二条)
一、不得共大已五夏人同床。二、与同类人共
房,每须相护,勿令喧竞。三、房中常作意更相
问讯,须知大小。四、若有得失言语,即须乞欢
喜,不得经宿,结其罪业。五、互相赞美,不得背
相毁说。六、凡欲向馀房院,白同房人令知去
处。七、摺七条须预前著五条。八、若脱五条,则
须著七条,不得离处。九、凡欲持火入房,至门
外预告房内人知,云火欲入。十、凡欲灭灯火,
不得口吹。十一,欲灭灯火,须问同房人,更用
灯否?十二、房中及并房人已卧,读书不得出
声。十三、凡欲念诵,不得高声。十四、己是下座,
苦事先作。十五、凡是好事,先推上座,益让如
海板比丘法。十六、不得谭话不善之事。十七、
不得互相讥讽,习诵戏论之法。十八、不得拾
虮虱放房中地上,当用绵絮裹之,安稳便处。
十九、行住坐卧出入,袈裟亦须近身。二十、设
令大小出入,袈裟亦须近身。二十一、卧须安
枕,不得污席。二十二、卧须右胁著床席面,当
看外不得看壁。二十三、不得仰身累足,左胁
而卧。二十四、卧不得赤体。二十五、卧不得三
衣致脚后。二十六、行住坐卧,不得思惟恶事。
二十七、夜卧当念明相。二十八、夏中荐席衣
裳须晒暴。二十九、凡挂鞋履,不得过人头,致
人面上。三十、缘身衣裳须净洁,勿令垢腻及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1b 页 T45-0871.png

须净洁,不得狼籍。
* 对大已五夏阇梨法第七(二十二条)
一、对大已五夏阇梨,须带袈裟纽。二、不得通
肩被袈裟。(经云:比丘对佛僧及上座,不得通肩披袈裟,死入铁钾地狱。)三、不得
邪脚倚立。四、不得垂手立。五、不得非时喧笑。
六、立如前事师法。七、若有教诫,当须设礼。八、
须作谦卑心。九、对人不得抓疮。十、不得对人
前洟唾。十一、不得对人嚼杨枝。十二、未唤坐
不得辄坐。十三、不得共同床坐。十四、不得坐
大已五夏人常坐卧处床。十五、夫五夏已上
即阇梨位,十夏已上是和尚位,切须知之。十
六、尊人唤坐,须合掌曲躬,然后乃坐。十七、坐
不得无礼,自恣倚东西。十八、若有所言语,须
谦下,不得取上分。十九、不得张口欠去,当以
手遮之。二十、不得以手埒面。二十一、不得大
嘘气作声。二十二、坐当须端身定住。
* 二时食法第八(六十条)
一、闻三下钟,即须息务,先且出入。二、先用皂
荚洗手令净。三、凡所著裙,不得太高,不得太
低,常须齐整,可齐脚踝。四、著七条,当令横披,
共衣领齐,直下臂上半覆肩膊。五、欲把钵上
堂,又须净手,于巾上拭手令乾,中指夹巾。六、
至堂食未了已前,常须护手指面及掌,不得
触,设使堂头把经,手不劳更洗,但以香净即
得。七、其钵盂外,三分之中,二分向上为净,下
一分为触。八、凡把钵涤荡,泻水不得高,当须
曲腰低头泻水,令钵去地一侧手。九、若令童
行过钵,亦同比丘夹巾之法,不得把巾;令童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1c 页 T45-0871.png

令过钵,自夹巾弥善。十、待敛钟声发,即如法
夹巾把钵,令匙柄向身。十一、把钵不得太高,
不得太低,则当胸。十二、须离尊宿门前,当旁
廊柱,不得在廊中心行;又不得喧笑。十三、不
得共上座并行,须让上座向前行。十四、行须
直视地七尺。十五、不得急行,当庠序令威仪
可观。十六、初入食堂,随门颊举足,出时亦尔。
十七、至所坐处,先放巾,次放钵,后手指夹取
鞋履安床下。十八、当抽坐具开张,亦用指夹。
十九、礼拜收坐具,即上床坐,不得在地而跪
及在地立;必若钟声欲断,乃可且立,不得跪
地。二十、凡上床坐待钟断,不得留坐具致床
前席上。二十一、凡欲上床,不得露脚踝。二十
二、坐时不得令内衣出。二十三、入堂未敛钟
声,礼拜且收坐具上床坐,不得令衣服垂著
床缘。二十四、行香时,不得笼手,须出手合掌,
不得语笑。二十五、不得辄剩索饮食。二十六、
若当次唱礼,须一佛一礼,不得太急太缓,令须得所。二十七、当次作梵,须尽偈赞,不得半
梵;人众少时,亦须尽其偈赞,不得略。二十八、
若违僧制,闻白椎声即下,不得违拒。二十九、
当须收摄横帔,不得坐著袈裟。三十、开食巾
边,指甲不得触著指面。三十一、敷食巾时,令
与床杩缘齐。三十二、碗钵常须离膝巾,不得
安手致膝上。三十三、不得倾钵中水沥滴床
前。三十四、凡所受食,须令碗钵离床。三十五、
凡所吃食,不得太急,犹如饿人;又须把钵碗
就口;又不得食满颊边,如猕猴藏。三十六、凡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2a 页 T45-0872.png

筋于净人手中自抄拨取。三十八、不得过匙
筋与净人,令于僧食器中取食。三十九、凡欲
受食,有疑当作漫心。言漫心者:如早朝受粥,
恐净人错唱,当作念一切粥皆受。馀一切食
皆受类然。四十、凡欲受食,若作克心受,得食
了心境相违,食不成受。更须重受,方乃得成。
言克心者,如受豉粥,受了乃是豆粥,名心境
相违。四十一、凡欲受食,净人抖擞饼屑及以
菜汁等,迸落碗器中,必须更受。四十二、凡欲
出生粥,不得令净匙拄著净人出生器中;若
著处,即须更受匙。四十三、凡所受食,量吃多
少,不得有馀。四十四、凡欲吃食,不得大搅,及
歠欱作声。四十五、凡所出生,饼当如一半钱
大,饭不过其七粒;自馀饭食,亦不得多。四十
六、凡所出生食,须事事如法。四十七、出生食,
不得将所弃恶食物致生中。四十八、凡出生
法,须安床边浅处,令净人掠取。不得自用手
拈,意在护手。四十九、不得用匙筋刮钵碗作
声,当用汤水涤荡取,即不损钵光;若损钵光,
钵即受腻难洗。五十、不得大张口满匙抄饭
令遗落钵中,及在匙上狼籍;又上座不应先
食。五十一、凡一口之饭,须匙头三抄食,令匙
头直入口。五十二、不得遗落酱汁、饭粒等落
在巾上而食。五十三、不得安致食巾上而食。
五十四、若有食遗落食巾上,不得取食,当押
聚安一处,付与净人。五十五、饭中有谷,去
皮食之。五十六、钵碗中若有馀残,不得将归
房院。五十七、常住一食已外,将归院须倍备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2b 页 T45-0872.png

须知吃粥有十利,具如偈中明之。六十、须识
施食五常:一、色,二、力,三、寿命,四、安乐,五、无
碍辩。
* 食了出堂法第九(十条)
一、众中食了,不得漱口作声。二、众中食了,不
得吐水致钵碗中及馀处。三、闻处世界梵,合
掌念偈。四、食了已作断心,不得咽津。五、下床
不得令脚踝露。六、食了出堂,先举门颊边脚,
当令匙柄向身,执钵当胸,不得顾视。七、食了
出堂,未至院中及屏处,不得吐唾。八、出堂门
外,须旁廊一边行,令威仪庠序,雁行而行。九、
不得并头语笑,令失次。十、欲出堂,先收摄横
帔,整理袈裟,勿令僚乱,依次而行。
* 洗钵法第十(十七条)
一、下堂归房内,须先以水浸钵。二、当用一大
合水于碗中浸皂荚,可长二寸。三、洗漱用灰
及杨枝,当向屏处,不得对上座,当与手遮。四、
钵床若短,当让上座,不得乱安著,妨他洗钵。
五、凡欲洗钵,先须收揽衣裳,勿令著地。六、凡
欲洗钵,先用清水一遍,次用碗中皂荚汁泻
向钵中,仍须碗盛皂荚水揩摩食器,坚腻方
得尽,必须净洗。七、凡欲洗钵,先洗四边,次洗
馀处。八、不得于钵洗手。九、洗钵不得语笑,当
须用心。十、洗钵须令离钵床,高低可一侧手
地。十一、不得洟唾于钵床四边。十二、净盥及
杓子柄,初洗钵时先把触处,洗了即以水洗
杓柄,方得手把。十三、洗钵了,不得口衔钵边
吸水漱口。十四、夏月洗钵了,当须净处覆令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2c 页 T45-0872.png

若有夜宿水,更须再漉了洗钵,恐水经宿有
虫生。十七、吃粥了,若受外请,钵不能随身,当
用皂荚洗,不问春、夏、秋、冬皆耳。
* 护钵法第十一(十三条)
一、不得安钵笐竿下栏干上。二、不得安钵放
悬物下。三、不得安钵在倚竹木树枝边。四、不
得安钵于石上。五、不得安钵于果子树下。六、
不得在有果树下洗钵。七、不得安钵于床角
及四边临危之处。八、不时将手巾盛钵及盛
馀物。九、不得与童行钵器食;若与童行钵食
者,深违佛教;又恐打破,切须忌之。十、不得一
手把两钵,除中间有隔。十一、若携钵随身行,
须钵口向外。十二、不得挂钵于杖头。十三、一
切危险处,不得安钵。
* 入众法第十二(十二条)
一、著衣须齐整。二、当持坐具安臂上。三、坐须
知大小。四、未打钟不得前入堂。五、上座未坐,
不得先坐。六、当敛容寂默,不得语笑。七、上床
下床当须如法,不得令脚膊踝露。八、坐须端
身安住,不得数动。九、不得左右顾视。十、若欲
欠去,当以手遮口,不得作声。十一、不得抓痒。
十二、当念本业,不得馀缘。
* 入堂布萨法第十三(十二条)
具如钞文,及布萨仪,此不备述。
* 上厕法第十四(二十条)
一、觉欲出入须早去,不得临时失仪则。二、须
揖手把瓶,不得垂手。三、至厕前知有尊宿,当
须避之。四、至厕前弹指三下,或謦欬声,知无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3a 页 T45-0873.png

揎衣,令身赤露。六、夜暗黑当用厕筹于厕孔
中向前后划,令知阔狭长短正及不正。七、不
得洟唾厕四边板上及尿闼中。八、用厕筹了,
当刺厕孔中,不须安堈内及板上;不得用文
字故纸。九、随手方便把瓶,当七度用水洗净;
若不净,不合坐卧僧床席。十、用水切不得溅
湿厕口四边板上。十一、多人之处,若厕外有
人待急,纵未了且须出厕。十二、若脱触履,不
得安净鞋履常所蹋处。十三、手净摩洗,先用
黄土二三度,次用细皂灰荚。十四、常具厕筹,
不得失阙。十五、常用灰,次用土,不得少欠。十
六、见厕狼藉,当扫令净。十七、见内外狼藉,当
扫除去令净。十八、拭巾不净,当洗令净。十九,
见触履不净,当洗令净。二十、用灰土处,不得
狼藉。
* 于六时不得语笑法第十五(六条)
一、礼佛。二、听法。三、众集。四、大食。五、小食。六、
大小便。
* 入温室法第十六(十六条)
一、具威仪,持坐具。二、尊宿未浴,不得先浴。三、
要须持瓶。四、不得垂手把瓶。五、当揖手把瓶。
六、不得共大已五夏人同浴。七、初脱衣,不得
将袈裟在馀衣下。八、入浴室内,脱净衣安净
竿上。九、脱触衣安触竿上。十、不得浴室内
大小便,当须预出入,然后方入。十一、洗浴先
从下洗上。十二、当用湿手巾,两手各把一头,
横安背上抽牵,垢腻即落。十三、当须寂默,不
即喧笑。十四、不得污触汤水;手若不净,当用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3b 页 T45-0873.png

浴了当用汤水洗泼坐处令净,不得皂荚狼
藉。
* 见和尚阇梨得不起法第十七(五条)
一、病重时。二、剃发时。三、大食时。四、小食时。五、
己在高座时。
* 见和尚阇梨不得礼法第十八(十一条)
一、在佛前。二、在殿塔前。三、众集时。四、病时。五、
高座时。六、师卧时。七、师洗钵及剃发时。八、师
正洗足时。九、师正嚼杨枝灌漱时。十、师在聚
落道行。十一、师洗浴及大小便时。
* 看和尚阇梨病法第十九(十二条)
一、怀孝养心,作父母想。二、不得嫌有臭秽。三、
常经营汤药。四、所忌之食不与食。五、饮食常
令得所。六、洗濯衣裳。七、数除粪秽。八、勤烧香。
九、常令衣被厚薄得所。十、常具火烛。十一、常
须作意细心,不得粗躁。十二、常念观音菩萨,
愿师所苦,早得痊平。
* 敬重上座法第二十(十六条)
一、见上座,须起迎接。二、上座未坐,不得先坐。
三、上座未受食,不应先受食。四、上座未食,不
得先食。五、于上座不得争胜。六、凡有胜事,先
推上座。七、上座行事不是,当软语设谏,不得
呵骂。八、被上座呵骂,当软语忏谢。九、于上座
边,不得辄有讥讽。十、于上座常下心谦敬。十
一、被上座嫌骂,不得常瞋;当顺上座,不得有
违。十二、如请之事,当顺上座,不得违命。十三、
行须让路,坐须让位。十四、凡有苦事,不座前
行先作。十五、不得在上座前行。十六、见上座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3c 页 T45-0873.png

* 扫地法第二十一(八条)
一、不得灰土飞起。二、地若乾燥当以水洒,停
少时然后乃扫。三、须顺风不得逆扫。四、须净
扫不得有遗迹。五、不得背人。六、扫轻就重。
七、不得聚粪土安户扉后及馀处。八、扫地了
箕帚送于屏处。
* 用水瓶法第二十二(十条)
一、常令净瓶满水。二、不得瓶当人行路。三、用
水瓶当须蹲地,不得湿著衣裳。四、洗漱不得
口含瓶觜。五、不得用灰摩瓶。六、不得安致危
险之处。七、夏热时频须换水。八、不得安瓶致
洗钵床上。九、凡把瓶当须揖手,不得垂手。十、
添瓶不得在盆水上,恐触水滴净水中。
* 入聚落法第二十三(三十条)
一、事如法,伴不如法,不应往。二、事不如法,伴
如法,亦不应往。三、事伴俱不如法,亦不应往。
四、事伴俱如法,应往。五、无切缘,不得入俗家。
六、设有切缘,亦不得自入。七、无缘事,不得数
入廛市。八、凡入聚落,要将水瓶随身。九、若入
聚落宿,当持三衣坐具水袋瓶等。十、行须直
视看地七尺,勿蹋虫蚁;若得伴共,当须相去
七尺。十一、当具威仪行,不得急。十二、遥见官
人及醉人,当须避之。十三、行不得垂手掉臂。
十四、在道不得共女人行。十五、在道不得共
尼师及女人共语。十六、不得与吃五辛饮酒
人同行。十七、不得入屠家及酤酒家,除请召。
十八、不得入无男子家,除请召有伴则往。十
九、不得入衒卖女色家。二十、入俗家坐起具
翻刻教诫律仪叙¶ 第 874a 页 T45-0874.png

十二、设是惯旧俗人家,若欲入须打门然后方
入。二十三、不得共女人语话。二十四、不得邪
命教化,击发俗人令其惠施。二十五、不得自
赞己德,毁馀比丘。二十六、不得喧笑。二十七、
不得说世间闲事,当须说法语增其善心。二
十八、当护俗人意,勿令失敬信心。二十九、
发言慈善,不得粗犷。三十、常摄六根,不得放
逸。
上来教诫,略述如斯。馀有行相,具在戒本。当
须慇勤请问,随戒辨相。则甘露灌顶,醍醐入
心,利润无涯,师承有本矣。
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