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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第 447b 页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第十三
古吴藕益沙门 智旭 汇辑

【○治罪法

夫罪从缘起。缘起无性。故对治道生。罪种则灭。名
为罪性本空。非拨相以求性也。而无惭之辈。往往
藉口观心实相。不思作法除愆。嗟嗟。罪相尚自不
知。何况通达实相。夫罪虽从心生。必因事而成业。
则罪虽从心灭。岂离事而取空。况事有挟理之功。
理无只立之能。故说悔而不观心。犹能决罪之流。
倘谈理而不发露。决难清罪之源。所愿。各怀深信。
勿致犹豫。各秉直心。莫随放逸。本从理而立事。还
因事以合理。庶得戒珠与慧日咸辉。三轮与七支
同净。绍隆佛种。光显僧轮。永遮恶趣之门。速导菩
提之路。
问。古人谓三种忏法。宁可缺于前前。不
可缺于后后。良以罪如霜露。慧日能消。故必以理
观为主也。今独扶作法。得无拘泥小教。未达大乘
实相之奥旨耶。答。宁缺前前。不缺后后者。为缘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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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言也。如欲出罪。而无二十清净僧可得者是也。
又为显示前前不兼后后。后后必具前前故也。若
必耻作法。而不肯奉行。则是顾惜体面。隐忍覆藏。
全未了知罪性本空。岂名慧日。故今独扶作法。正
所以为理观之本。智者固达全事即理。愚者亦可
因事入理。荆溪云。既云犯重。不独观心。言观心者。
行于事忏必藉观心。若无观心。重罪不灭。必事理
合行。方办前事。又云。事戒为三观本。故云。尸罗清
净。三昧现前。若无事戒。世禅尚无。何况三谛。有言
大乘何须执戒者。谬矣。言不执者。乃是持而不执。
若令不持名不执者。乃是执破。何名不执。执持尚
无。忘持安在。(文)今苟欲废作法。便非时戒。事戒既
缺。理观何从。藉口实相大乘。止成恶取空见。自误
误他。其失匪细。思之思之。
文分为六。初明治四
弃法。二明治僧残法。三明治偷兰遮法。四明治轻
罪法。五明诸羯磨法。六明覆钵法。

△初明治四弃法。】

「第二分云。难提比丘。为魔所引。就死马边犯不净行。
无覆藏心。语诸比丘。往白世尊。佛听僧与波罗夷戒
(谓此人既犯重罪。则巳毁破波罗夷戒。但以无覆藏心。啼泣不欲离袈裟服。故令众僧和合白四羯磨。重复与
其波罗夷戒。仍得与诸比丘共住也)。彼应三乞。僧为白四羯磨。既与戒
巳。当随顺行法。不得授人具戒。不得与人依止。不得
畜沙弥。不得受差教授比丘尼。不应为僧说戒(此谓讲演
戒法)。不应住僧中问答毗尼。不应受僧差使作知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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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处断事作使命。不应早入聚落逼暮还。当亲近比
丘。不得亲近外道白衣。当顺从比丘法。不得说馀俗
语。不得众中诵律。若无能诵者听(此谓半月半月诵戒)。不得更
犯罪。不得非僧羯磨。及作羯磨者。不得受清净比丘
敷座。洗足水。拭革屣。揩摩身。礼拜。迎逆。问讯。及捉衣
钵。不得举清净比丘。为作忆念。作自言治。不应證正
人事。不得遮清净比丘说戒自恣。不得与清净比丘
共诤。说戒及羯磨时。来与不来。众僧无犯。若重犯波
罗夷戒。应灭摈。

根本杂事云。乃至断尽烦恼以来。
常应顺行。不行得罪(断尽烦恼。谓證阿罗汉果。以来。谓未證果以前也)。若获
果證以后。不应更行。

僧祇律云。与波罗夷学者。应
在一切比丘下坐。一切沙弥上坐。不得与比丘同屋
过三宿。复不得与沙弥过三宿。比丘不净食。彼亦不
净。彼不净食。比丘亦不净。

十诵律云。与学沙弥法
者。佛所结一切戒法。尽应受行。得与比丘作布萨自
恣二羯磨。不得足数作布萨自恣羯磨(谓布萨羯磨。须有四清净
比丘。若止有三清净比丘。一与学者。便不可作布萨羯磨。止可对首布萨也。自恣须五人亦尔)。馀一切
羯磨悉不得作。

毗尼母经云。此比丘得羯磨巳。名
为清净持戒者。但此一身。不得超生离死。亦不得无
漏功德。然障不入地狱耳。喻如树叶落巳。还生树上。
无有是处。」

【问。与学之人。根本许其證果。可舍行法。母论则谓
不得證果。此云何通。答。根本约难提示现。故證果
可期。母论指佛法通途。故證果绝分。叶落无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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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理。造罪者宁不寒心。作法通无生之致。忏悔者
大须努力。】

「善见律云。淫欲妄语。其相易现。杀盗二戒。其相难知。
因细而得。从细而解。是故莫向狐疑人道。汝得波罗
夷罪。应令往问师及同学。或弟子等。若见有罪相者。
令静坐一房。使其自观。若戒无病。心便入定。若破戒
者。心即不定。然后随应决之。」

【问。犯不净行。绝不覆藏。得与波罗夷戒。未审犯馀
三重。亦得尔不。答。难言也。虽然。请试言之。且如盗
戒。以五缘成重。一是他物。二他物想。三盗心取。四
直五钱。五离本处。设有比丘。偶见一物。生贪爱心。
盗心举离本处。尔时巳成重罪。次念寻悔。仍置不
取。无覆藏心。急求与学。宁得不与。倘既取物。后方
发露。辄滥与之。宁不招过。又如杀戒。若欲杀此人。
误杀彼人。戒虽未失。世法巳不可容。况复遂彼杀
心。纵令不覆。何当与学。然准维摩及净业障二经。
亦未始不稍通一线也。次则大妄语戒。若为利养。
故大妄语。则必不能无覆藏心。理无听许。设因命
难及梵行难。作大妄语而得脱之。随即发露求哀。
亦安可终杜绝。当知须是善能灭诤。不爱不恚不
怖不痴之人。方可宰任其事耳。】

「大般涅槃经云。有持戒比丘。威仪具足。护持正法。见
坏法者。即能驱遣诃责纠治。当知是人得福无量。不
可称计。若善比丘。见坏法者。置不驱遣诃责举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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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是人。佛法中怨。

若犯四重。作五逆罪。自知定犯
如是重事。而心初无怖畏惭愧。不肯发露。于佛正法。
永无护惜建立之心。毁呰轻贱。言多过咎。如是等人。
亦名趣向一阐提道。若复说言无佛法众。如是等人。
亦名趣向一阐提道(梵语阐底迦。此云多贪。深乐生死故。又阿阐底迦。此云无欲。不
乐涅槃故。又阿颠底迦。此云极恶。断尽善根故)。」

【问。依律。则比丘犯弃。如有罗巳断。不复还生。犯二
篇者。须别住意喜。复须二十僧中出罪。乃至恶作。
亦必对首忏悔。方得清净。何故大佛顶经云。若造
五逆无间重罪。及犯四弃八弃。诵此咒者。悉皆除
灭。更无毫发。诸佛菩萨。不但不将为过。亦将功德
与之。乃至悟无生忍。如是观之。罪无大小。只须持
咒。曾无发露向彼之科。经律宵壤。义云何通。答。佛
顶光聚微妙章句。名为咒心。亦名心咒。即是密诠
首棱严王三昧。试观于显说中。最初便敕直心酬
问。心言直故。永无诸委曲相。倘罪无大小。不肯发
露向人。既违如来一道。岂合无上咒心。经中为显
密印神功。故云罪无不灭。不惟此经为然。举凡尊
胜。大悲。方等诸咒。乃至三十五佛。五十三佛。五千
五百佛名等经。皆有此义。正由众生惑业障深。无
知造罪。难调难伏。难拔难除。故毗尼严摈绝之科。
经咒开自新之路。一折一摄。相为表里。令未造罪
者。不敢故造。巳造罪者。还得灭除。可谓彻底悲心。
胜妙方便。倘无律制。则住持僧宝不尊。倘无经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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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罪障众生永坠。四悉巧被。同出一音。岂容妄生
轩轾哉。

△二明治僧残法。】

「第三分云。犯僧残罪。覆藏。随覆藏日。与治覆藏罪。彼
应僧中偏露右肩。脱革屣。礼僧足。合掌。胡跪。白言。大
德僧听。我某甲比丘。犯僧残罪。覆藏。我某甲比丘。犯
僧残罪。随覆藏日。今从僧乞随覆藏日羯磨。愿僧与
我随覆藏日羯磨。慈悯故。如是三说。僧应白四羯磨
与之(若覆藏一日。则行一日别住法。若覆藏二日。则行二日别住法。乃至五日。十日。半月。一月。半年。
一年等亦尔)。

行覆藏时。更犯重罪。应乞作覆藏本日治。
白四羯磨(谓正行别住。又犯僧残。则前所行行法皆坏。应更乞僧。从本日再治罪起。如前行之)
行覆藏竟。应乞作六夜摩那埵。白四羯磨。行巳。次
作白四羯磨出罪。

犯僧残罪。不覆藏。应乞六夜摩
那埵。行巳。出罪。

行摩那埵时重犯。应乞摩那埵本
日治(同覆藏本日治义)。行巳。出罪。

有犯众多僧残罪。或覆
藏一夜。或乃至十夜。听与共作众多僧残罪。覆藏十
夜白四羯磨。次与摩那埵出罪。

若犯二罪。二俱覆
藏。或忆一不忆一。或一有疑一无疑。或识一不识一。
或说一不说一。应随所忆所识(识即无疑)所说。与覆藏羯
磨。后还忆还识还说者。应随所犯。仍与覆藏羯磨。覆
藏两月。忆一月不忆一月等。亦如是。

若犯二僧残
罪。罢道。罢道巳。还受大戒。或先后俱覆藏。或先覆藏
后发露。或先发露后覆藏。随所覆藏日。与覆藏羯磨。
或先后俱发露。即与摩那埵。行巳。出罪。

覆一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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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作四句。亦如是。忆一不忆一等各作四句。亦如
是。乞覆藏时(说一不说一)作四句。亦如是。

行覆藏时。乃
至行摩那埵竟。各作二十句。亦如是。

作沙弥还受
大戒百句。亦如是。颠狂。心乱。痛恼所缠。各百句。亦如
是。僧与作不见罪举。不忏悔举。不舍恶见举。各百句。
亦如是。

种种四句二十句乃至百句之图


覆一罪不覆一罪作四句之图」



忆一罪不忆一罪作四句之图



疑一罪不疑一罪作四句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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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一罪不识一罪作四句之图



乞覆藏时说一不说一四句图



右五图。每图四句。共有二十句。且约犯罪。乃至
乞覆藏时罢道而言之也。复有行覆藏时罢道。
行覆藏竟罢道。行摩那埵时罢道。行摩那埵竟
罢道。亦各具二十句。通前共成罢道百句。以例
作沙弥等七事。亦各有百句。以图示之。

罢道共有百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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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句图



且如作沙弥一句。上含五时。一一时中。下含覆一
不覆一等各各四句。一时中凡含五个四句。成二
十句。五时各二十句。共成百句。即是舍具戒作沙
弥重来受具。有此百句差别不同。皆当随其所应。
而与之以种种羯磨法也。其颠狂等三病。约还得
本心。例各百句。不见罪等三举。约乞得解摈。亦例
各百句。共成七百句也。】

「若行覆藏时罢道。或应作本日治者罢道。或行覆藏
竟罢道。或行摩那埵时罢道。或行竟罢道。后还受戒。
各随应与之。作沙弥等各五句。亦如是。

罢道重受具戒五句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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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沙弥重受具。亦同此五句。颠狂。心乱。痛恼所缠。
还得本心。亦各同此五句。不见罪举。不忏悔举。不
舍恶见举。得解羯磨。亦各同此五句。共成四十句。】

「有犯僧残罪。谓犯弃覆藏。谓犯波逸提乃至恶说。覆
藏。彼应作突吉罗忏。即与摩那埵。有犯波逸提。谓是
弃罪等而覆藏者。皆先作突吉罗忏。后如法忏。若犯
僧残。作僧残意覆藏。应作突吉罗忏巳。与覆藏羯磨
若犯僧残。不忆犯数。不忆日数。或忆犯数。不忆日
数。皆应与清净巳来覆藏。若忆日数。不忆犯数。应数
日与覆藏。疑不疑等亦如是。

若行摩那埵时重犯
罪覆藏。应更与摩那埵。次与本日治。然后出罪。


行覆藏乃至出罪等。不应更互作覆藏羯应。本日治
摩那埵。足论二十人出罪。

行覆藏比丘。有八事失
夜。得突吉罗罪(谓如下文所明。如此八种应白而不白。则此日不名行别住法。应悔突吉
罗罪巳。更补行一日也)。一往馀寺不白。二客比丘来不白。三有
缘事自出外不白。四寺内除行者不白。五病不遣信
白。六二三人共一屋宿。七在无比丘处住。八不半月
说戒时白。应如是具威仪白。大德僧听。我某甲比丘。
犯僧残罪。覆藏。我某甲比丘。随覆藏日。从僧乞覆藏
日羯磨。僧巳与我随覆藏日羯磨。我某甲比丘。巳行
若干日。未行若干日。白大德令知。我行覆藏。

若行
摩那埵者。应尝在僧中宿。日日如是白。

若布萨日。
彼人软柔。多有羞愧。应至清净比丘所白言。大德上
座。我今日舍教敕不作。若欲作时。应至清净比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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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言。我今日随所教敕当作。

根本百一羯磨云。如
行遍住(即别住)及行摩那[卑*也]时。闻有苾刍是斗诤者。是
评论者。或复无惭懈怠之类。欲至于此。应对苾刍舍
其行法。其人去巳。还就善净苾刍受其行法。

五分
律云。别住比丘欲远行。应舍竟去。向一如法比丘言。
大德听。我今舍别住法。后更行之。如是三说若不舍
而去。于路上见比丘。便应自说。大德。我某甲比丘。行
别住法。巳若干日。馀若干日。大德忆持。若舍别住。到
馀处。应求彼僧更行别住。破僧应听。

有比丘或行
别住时。或行摩那埵时。或阿浮阿那时。命过。诸比丘
白佛。彼为具戒命过。为破戒命过。佛言皆是具戒
律摄云。有六种人犯众教罪。对一苾刍说除其罪。得
名清净。一者持苏呾罗藏。二者遍持毗柰耶藏。三者
遍持摩咥里迦藏。四者性极羞耻。若说其罪。怀惭致
死。五者众中最老上座。六者大福德人。此六人者。人
见治罚。谤议便生。若能于所犯罪。决情断绝。誓不更
为。深生惭耻。心无欺诳。便得除灭。若犯不共众教罪
者。根转之时。过亦随灭(比丘于十三事中。一弄阴。二触女。三粗语。四欺身。五无主
作房。六有主作房。皆不与尼同。尼于十七事中。亦有十事不同比丘。故名不共)。

十诵毗尼
序云。上座犯僧残。行摩那埵。令人生不信心。得一心
生念。从今日更不作。即得清净。大德多知亦尔。宁当
反戒。不能行摩那埵者亦尔。病比丘无力。不能行摩
那埵者亦尔。有一比丘犯僧残。众不满二十。欲至他
处忏悔。道路遇贼夺命。又一比丘犯僧残。众不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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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至他处忏悔。道路遇贼夺命。是人一心生念如法
忏悔。即得清净。不堕恶道。注曰。凡有六种忏悔法(一上
座。二大德。三羞耻。四病弱。五众不满。六众不清净)。不可妄用。及有侥倖也。唐
有自欺。罪亦不除。要须广问明律者。能断之耳。」

【问。律摄所谓六种人。乃人天眼目。僧中首领。当观
突吉罗罪。与四弃等。今犯粗罪。宽恕若此。则其馀
学处。应无碍耶。答。既作僧中首领。自然轻重无亏。
止因烦恼习强。或致偶违净法。发露则反动群疑。
自誓必永无欺诳。此等忏法。原非可徼倖自欺。岂
得辄漫云无碍。

△三明治偷兰遮法。】

「十诵律云。从波罗夷生重偷兰遮。应一切僧前悔过
除灭(淫则二身相触而未入。盗则择取五钱而未离本处。杀则伤彼前人而不死。妄则诳称證得而
不了了也)。从波罗夷生轻偷兰遮(淫则两身相向而未触。盗则触他重物未择取。
或择取轻物未离处。杀则兴害方便未伤人。妄则未出口中止)。从僧残生重偷兰遮
(弄阴则精未出而中止。触女身则一有衣一无衣。粗语及索供。则说不了了。媒嫁。则不受。语而往说还报。大小
房。则作而不成。瞋谤。则说不了了。破僧主破僧伴。诃僧。不受谏。并至羯磨时方舍。皆是重。方便罪)。皆
应出界外。四比丘前悔过除灭。从僧残生轻偷兰遮。
一比丘前悔过除灭(以手捉阴而未弄。二俱有衣互相触。粗语索供未出口而止。媒
嫁往说不还报。大房小房规度而未作。瞋谤未出口中止。破僧至恶性。初白时便舍。皆名轻方便罪)。」

【此从生罪。亦名方便兰。亦名因兰。】

「四分羯磨云。独头偷兰遮有三差别。如破法轮主。盗
四钱。杀天等。名上品。若破羯磨主。破法轮伴。盗三二
钱等。名中品。若破羯磨伴。剃毛。裸形。畜人皮。石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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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血肉。著外道衣。盗一钱等。名下品。准如从生偷兰
遮罪。三种忏法。应知。」

【此独头罪。亦名自性兰。亦名果兰。所谓等流罪也。
问。破僧是逆罪。重难。云何可作偷兰遮罪忏耶。答。
破法轮主是逆。伴即非逆。破羯磨僧。若主若伴。并
不名逆。又破法轮主。虽是逆罪。仍不失比丘戒。故
亦仅名偷兰遮罪。不名为波罗夷。若僧轮未破。仍
可忏悔。破则成逆。不可单作法忏。须是无生忏也。
至于破法轮伴。破羯磨主。并通忏悔。但设舍戒还
来受具。则便成重难矣。

△四明治轻罪法。治尼萨耆。巳如三十事说。今但
总明治波逸提突吉罗等诸罪也。】

「第三分云。比丘犯罪。若欲在一比丘前忏(谓寻誓波逸提突吉
罗等小罪)。应至一清净比丘所。偏露右肩。若上座。礼足(下座
则除此法)。胡跪。合掌。说罪名。说罪种。作是言。长老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犯某甲罪。今从长老忏悔。不敢覆藏。忏
悔则安乐。不忏悔不安乐。忆念犯发露。知而不覆藏。
长老忆念我清净戒身。具足清净布萨。如是三说。彼
应语言。自责汝心。应生厌离。答言。尔。

若欲在二比
丘边忏悔(谓就波逸提中。其情稍重。须向二人说悔。其心始安。或住处通巳但三人)。应至
彼二清净比丘所。偏袒说罪等如土。受忏者。应先问
彼第二比丘。若长老听我受某甲比丘忏者。我当受。
彼应言。可尔。

若欲在三比丘边忏。亦如是(亦是波逸提中
罪性重者。意须向三人悔。其心始安。或彼住处。通巳共四人也。彼应转语二人方受)。

若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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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中忏者(从四比丘乃至无数。皆名为僧。即是忏上中二品偷兰遮罪。及僧中舍衣。僧中忏也)
应往僧中。偏袒。脱屣。礼僧足。胡跪合掌。作是白。大德
僧听。我某甲比丘。犯某甲罪。今从僧乞忏悔。如是三
说。受忏者应作白。然后受彼忏。大德僧听。彼某甲比
丘。犯某甲罪。今从僧忏悔。若僧时到。僧忍听。我受某
甲比丘忏。白如是。作是白巳。受忏。彼应如前三说忏
悔。应语言。自责汝心。生厌离。答言。尔。

毗尼母经云。
上座于下座有所犯罪。现前应立四法发露。一偏袒
右肩。二脱革屣。三合掌。四说所犯罪。下座向上座悔
所犯者。现前应立五法。加第三胡跪(此上下座。不约九夏内。二十夏
外论也。但先受戒乃。至须臾顷者。即名上座。又依四分。则上座向下座悔。但除礼足。亦须胡跪)。根本
杂事云。具五种法。应作忏摩。一者有信心。二者发精
进。三者生恭敬。四者口出美言。五者近善知识。


诵毗尼序云。若贼捕得。若病人。虽相应罪。听心念口
言忏。后从清净比丘忏悔。后听受彼忏悔(相应罪者。同犯此一
罪也。平居之时。不得向同犯者忏悔。同犯者亦不得受他忏悔。今在难中。故令不病之人。不被贼捕之人。先作
意曰。我今此罪。后更当从清净比丘忏悔。作此意巳。即得受彼病人贼捕得人忏悔。使彼死后不堕落也)。」

【△五明诸羯磨法。】

「第三分云。有二比丘。喜斗诤。共相骂詈。口出刀剑互
求长短。亦复劝助馀人斗诤。佛令僧作诃责。白四羯
磨。集僧巳。为作举。作举巳。为作忆念。忆念念巳。与罪。
大德僧听。此某甲比丘。喜共斗诤。共相骂詈。口出刀
剑。互求长短。彼共自斗诤巳。若有馀比丘斗诤者。复
往彼劝言。汝等勉力。莫不如他。汝等多闻智慧。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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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胜。多有知识。我等当为汝作伴党。令僧未有诤事
而有诤事。巳有诤事而不除灭。若僧时到。僧忍听。为
某等比丘作诃责羯磨。若后复更斗诤共相骂詈者。
僧当更增罪治。白如是。羯磨准作。若随顺众僧。无所
违逆。求解羯磨者。应解。僧中三乞。为作白四。

被摈
比丘。不应不唤来至界内。听遣好信来至僧中白忏
(谓污他家。行恶行者)。与依止比丘。学法毗尼。得智慧随顺
众僧。不敢违逆求解羯磨。应解。

比丘有十法。应与
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恶说骂白衣家(一)。方便令白
衣家损减。作无利作无住处(二三四)。斗乱白衣(五)。于白
衣前谤佛法僧(六七八)。在白衣前作下贱骂(九)。如法许
白衣而不实(十)。有五法比丘。不应为作此羯磨。不恭
敬父母。沙门。婆罗门。所应持者而不坚持(别应作诃责折伏等
法也)。若恭敬父母沙门婆罗门。所应持者坚持不舍。如
是比丘。犯前十法。应住遮不至白衣家羯磨。作巳。应
差一比丘至白衣家。为此比丘忏悔。有八法应差。一
闻。二能善说。三巳自解。四能解人意。五受人语。六能
忆持。七无缺失。八解善恶言义。有如是八法应白二
羯磨。差至白衣家。如是语。居士。忏悔。僧巳为此比丘
作罚谪。彼若受忏者善。若不受。应安此比丘著居士
眼见耳不闻处。教令如法忏悔。复来语言。居士忏悔。
彼比丘先犯罪。今巳为忏悔。罪巳除。彼若受忏者善。
若不受。犯罪比丘应自往忏悔。忏悔巳。顺从于僧。不
敢违逆。乞解羯磨。听解。

犯罪而言不见。有罪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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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不舍恶见。皆为作举。

若作诃责羯磨。摈羯磨。
依止羯磨。遮不至白衣家羯磨。不见罪举羯磨。不忏
悔举羯磨。不舍恶见举羯磨。随覆藏日羯磨。本日治
羯磨。六夜摩那埵羯磨。作如是等羯磨巳。有五事不
应作。一授人大戒。二受人依止。三畜沙弥。四授僧差
教授比丘尼。五若僧差不应教授。又五事不应作。一
说戒。二答僧问毗尼义。三僧差作羯磨。四在僧中简
集智慧者共平论众事例。五僧差作信命。又不应早
出暮还。不应亲近外道。不应作异语。不应更犯罪。不
应嫌羯磨及羯磨人。不应受善比丘供养礼拜等。不
应举善比丘。不应遮布萨自恣。不应与善比丘共诤。
应在大比丘下行坐。在后行。应为清净比丘扫洒。敷
座。乃至持衣钵。揩摩身等。如事师法。应日三时见清
净比丘。若至布萨日。应扫洒乃至具舍罗。布萨竟。应
收摄。

僧祇律云。有五事。与折伏羯磨(即所谓诃责羯磨也)。一
习近八事。谓身习近住。口习近住。身口习近住。身习
近住者。共床坐。共床眠。共器食。迭共著衣。共出。共入。
口习近住者。迭互染污心语。身口习近住者。共床坐。
乃至语时展转相为。迭互染污心语(身有六。口有二。共八事也)。二
数数犯罪。三谏不止。三太早入聚落。太冥出。恶友恶
伴。非宜处行。四诤讼相言。三谏不止(五法成就。诤讼更起。一自高。二
粗弊凶性。三无义语。四非时语。五不亲附善人)。五恭敬年少。三谏不止。若作
折伏羯磨。不随顺行。若数犯小罪。口虽受谏而仍犯
者。皆应与不共语羯磨(即所谓依止羯磨也)。污他家。行恶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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摈羯磨。扰乱俗人。生不欢喜。与发喜羯磨(即所谓遮不至白衣
家羯磨也)。不见罪。不如法作(即不忏悔)。不舍恶见。与举羯磨
行波利婆沙比丘。应随顺行七事。何等七。比丘事。比
丘尼事。眷属事。入聚落事。执众苦事。受拜事(谓受僧差)。王
事。云何比丘事。不得受比丘礼。不得说比丘罪。不得
与比丘语论。不得说沙弥罪。不得福罚沙弥(谓赏罚也)。不
得与沙弥语论。不得作比丘使。众集时。不得为众作
说法人。除别处。是名比丘事。云何比丘尼事。不得受
尼礼。不得说尼罪。不得与尼语论。不得说式叉摩那
沙弥尼罪。不得福罚彼。不得与彼语论。不得遮尼布
萨自恣。不得遮尼齐门止(因诸比丘尼打迦毗卢尊者。佛敕比丘见尼入寺。当
遮令齐门而止。必有正务。白巳。方许其入。今行别住等比丘。则不得遮尼也)。不得往教诫
尼。若巳受者不得往(谓未犯前。虽曾受差。今罪未除。不可往教)。是名比丘
尼事。云何眷属事。不得与人受具。不得受人依止。及
畜沙弥。不得受比丘供给。不得授人经。不得从他受
经。本所诵经。当细声读。若先有依止弟子。教令依他。
当断眷属。是名眷属事。云何入聚落事。不得太早入
太晚出。不得作前后行沙门入(别住等比丘应在一切清净比丘下行坐。
在后行。若别在前行或别作后行。即是不肯随顺行法也)。不得到知识檀越家。不
得无比丘僧伽蓝中住。坐时食时。在比丘下。不得使
人迎食。不得与人迎食。除次到(轮番直日与人迎食不犯)。是名入
聚落事。云何执众苦事。晨起。扫塔院僧院。洗僧大小
行处。如是一切可作事。应随力作。不得与欲。不得受
他欲。除次到(轮番为人传欲。不犯)。是名执众苦事。云何受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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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受一切拜。白一羯磨。白三羯磨。尽不得受。是名
拜事。云何王事。不得恃王大臣居士凶人力势。不得
嫌佛嫌法嫌僧嫌羯磨人。伹自责。不得嫌他。是名王
事。波利婆沙及磨那埵比丘。行此七事。是名随顺行。
不行者。是名不随顺行。

作折伏羯磨者。应随顺行
五事。比丘事。尼事。眷属事。羯磨事(即受拜事)。王事(但除入聚落事。
执众苦事)。作羯磨巳。应语言。长老。汝莫更犯。犯者僧更重
治汝。是五事应一一随顺行。行巳折伏下意。僧应与
作舍羯磨。

作不语羯磨者。亦应随顺行上五事。作
羯磨巳。复应随顺行五事。虽复百岁。应驱依止持戒。
下至知二部律十岁比丘。一晨起。应问讯。与出大小
行器。唾壶。举置常处。与齿木。与扫地。迎食。浣衣。熏钵。
一切尽供给。唯除礼拜按摩。若病时。得令按摩(二)。应
教二部律。若不能者。乃至应教五篇戒(三)。应教善知
阴界入十二因缘(四)。应教善知罪相非罪相。威仪应
教。非威仪应遮(五)。若学巳。即名为舍。

作摈出羯磨
者。亦应随顺行上五事。羯磨巳。应安著僧伽蓝边住。
随顺行五事。一一如法巳。应与舍。

作法喜羯磨者。
亦应随顺行上五事。羯磨巳。应遣到所犯俗人家悔
过。令其欢喜。若彼喜者。即名为舍。

作举羯磨者。亦
应随顺行上五事。羯磨巳。应安著。僧伽蓝外边。门向
阿兰若处。若来入塔院僧院扫地者。比丘应逆扫其
迹。若来益洗脚处水大小行处水者。应还泻弃。若共
行弟子依止弟子。不得唤作和尚阿阇梨。不应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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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人应语令随顺行。应舍恶邪。恶邪比丘。不应共语。
不应共住。不应共法食。不共佛。不共法。不共僧。不共
布萨。不共自恣。不共羯磨。得语外道。欲坐便坐。不得
语被举者令坐。若病者。不应看病。得语彼檀越若亲
里言。被举人病。汝往看。若无常者。不应与华香供养
尸。不应为作饮食非时浆供养僧。不应分衣钵。不应
与烧身。取其所眠床。以尸著上。衣钵系咽。曳床而出。
作是言。众僧事净。众僧事净。于恶邪比丘。不应起恶
心。何以故。乃至燋炷。不应起恶。应作是念。莫令后人
习此邪见。若放牧人取薪人持衣钵来施者。得取。即
彼为施主。若被举人。随顺行五事。得正见。心意调柔
者。得与舍。

有三事得举。戒不净。见不净(或谓淫不障道。或谓
杀无果报。或执断执常及计世界有边无边等)。命不净。有三因缘得举。见闻
疑。复次比丘成就五法。得举他罪。是实非虚。是时。非
非时。是饶益。非不饶益。是软语。非粗犷。是慈心。非瞋
恶。又成就五法。得举他。净身业。净口业。正命。多闻阿
毗昙。多闻毗尼。复次有五种举他。有骂而后举。有举
而后骂。有即举而骂。有骂而不举。有举而不骂。是中
先骂后举。举巳后骂。即举而骂者。僧不应受。举而不
骂者。应检校。

有五法成就。不应举他。随爱。随恚。随
怖。随痴。为利故。若成就此五事举他。身坏命终。堕恶
道。入泥犁。有五法成就。应举他。不爱。不恚。不怖。不痴。
不为利。若成就此五法。得举他。身坏命终。生善道。梵
行人所赞叹。

若比丘被举至馀处僧者。应作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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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老。我被举。行随顺法。心柔软。为我舍。僧应问。以何
事被举。若答言。我无事被举。应语言。我共汝法食味
食。若言。有事被举。应语言。汝还本处僧中舍去。若彼
处僧伽蓝空。若无常。若罢道。若馀处去。都无僧者。应
问汝何事被举。答言。我以是事被举。心柔软。见过行
随顺法巳。应与舍。

根本尼陀那云。苾刍共斗。若现
有二师者。应为诲谏。若满十夏。离依止者。诸苾刍应
谏(即是诃责羯磨)。若不止者。应与作舍置羯磨(即是依止羯磨。驱令依止
持律人。馀人悉不与共语也)。

十诵律云。作下意羯磨巳(即发喜羯磨也)
令一比丘。将至居士所悔过。若三反不受。居士欲作
不饶益者。遣是比丘远去。若强住者。众僧无罪。


比丘。与尼共戏笑言语恼乱诸比丘。应为作不清净
羯磨(亦即诃责羯磨所摄)

毗尼序云。若比丘。一处僧𢷤。不得
馀处忏悔。除是精舍空。听馀处忏悔。」

【△六明覆钵法。】

「第四分云。白衣家有十法。应与作覆钵羯磨。骂谤比
丘。为比丘作损减。作无利益。方便令无住处。斗乱比
丘。于比丘前说佛法僧恶。以无根不净法谤比丘。犯
比丘尼。此中随有一法。应作覆钵羯磨。作巳。应差一
具八法者(如遮不至白衣家羯磨中说)。至彼家。语言。今僧为汝作
覆钵不相往来。以如是事故。若彼如法忏悔随顺众
僧。不敢违逆。乞解覆钵。还相往来者。僧应为解。


祇律云。舍卫城法。豫优婆塞。常请僧食。比丘到巳。诘
问其义。能解释者。便大欢喜。手自与种种食。不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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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便毁呰之。使下人与粗食。诸比丘皆不肯去。佛令
僧与作覆钵羯磨。优婆塞有八事。僧应与作覆钵。何
等八。现前诽谤比丘。现前诃责比丘。现前瞋骂比丘。
断比丘利养。不乐与比丘共事。骂佛。骂法。骂僧。是名
八事。时法豫常饭比丘巳。然后自食。其日待比丘。时
过不来。往问佛。佛言。汝轻慢比丘。僧欲饶益汝故。与
汝作覆钵羯磨。尔时去佛不远。有一罗汉。佛语法豫。
汝可往问。云何名盐。盐有几种。即便往问。罗汉答言。
我知汝是法豫优婆塞。轻慢比丘。僧巳与汝作覆钵
羯磨。故不足耶。我此间乐住。复来恼我。盐正是盐。法
豫闻巳。心怀罔然。还到佛所。佛言。汝问盐义。得悉意
不。答言。是比丘少闻。未从师学。问盐故言盐。时去佛
不远。复有一法师比丘。名弗絺卢。佛语法豫。汝往彼
问。即便往问。法师答言。盐义二种味性。味者。如海水
同一咸味。性者。黑盐。赤盐。辛头盐。味拔遮盐。毗揽盐。
迦遮盐。私多盐。比迦盐。略说二种。若生。若煮。是名盐。
法豫闻巳。欢悦。来白佛言。是比丘。善解分别。广略盐
义顺逆能答。佛言。此是凡夫。于我法中。未得法味。前
比丘者。是阿罗汉。而汝憍慢。不识真伪。长夜作不饶
益事。于是法豫怖惧忏悔。佛令沐浴更衣。与眷属相
随。到僧中。三乞舍覆钵羯磨。僧令在界内眼见耳不
闻处住。白四羯磨与舍。若僧与作覆钵羯磨巳。比丘
乃至优婆夷。尽不应往。应持袈裟系其门上。巷中唱
言。某甲作覆钵羯磨。若有客比丘来。应语令知。覆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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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磨。不得趣作。若彼言。沙门不入我家者善。如是人。
不应作。若有惭愧者。应与作。若自见过巳。行随顺。心
柔软。应舍。

五分律云。比丘不应以小小事。便与白
衣作覆钵羯磨。优婆塞亦不应以小小事。便不敬信
比丘。若比丘成就八法。然后优婆塞不应敬信。毁呰
佛法僧戒。欲不利诸优婆塞。与优婆塞作恶名声。欲
夺优婆塞住处。以非法为正。欺优婆塞。若优婆塞瞋
比丘。比丘不应往其家。若聚落皆瞋比丘。比丘不应
住此聚落。」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第十三


** 音义


音久。督也。弹也。急也。又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