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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x 页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启
启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06H 页

臣覆审湖南之地。观其农事形止。则今年过时落种。急急成长。柔茎软穗。又逢淫霖。虽非水沈风损之地。亦不坚实。大概凶荒。诸邑皆然。民生极为可虑。赈救之政。不待明春。而预先措置。然后庶无道殣之患矣。诸邑之中。所闻所见。极为矜惨者有之。臣去八月二十七日。行到珍山止宿。居民吴鹰等三十二人。呈所志白活。其言曰。本郡初非郡县之地。乃连山,高山,锦山等官部曲。而自 太祖康献大王奉安胎室后。升号为郡。四境之地极为褊小。西距全州只五里。东南北面不过十里许。皆是穷山深谷。土瘠民残。然其贡赋徭役。依他阜盛各郡。一样分定。去丙子年间。因郡民朴根等上言。行移本道。徭役等事太半蠲减。自此而后稍可保存。岁月悠久。旧弊复作。数小残民。不胜其苦。尽为流亡。十室九空。时在村民仅八十馀户。而独女结幕者。多在其数。一应京各司贡物及兵水营全州南原都会等官所纳杂物。他郡人民则一年一度。或二年一度。轮回备纳。本郡则以其民少。故一年二十馀度叠叠调发。均是一国之民。劳逸顿殊。势难寄生。避烦就闲。阖境空虚。将为弃邑。去戊午年。呈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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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07H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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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08H 页

敬差官时 启二
顺天突山岛。有屯畓牧场。其禁滥耕久矣。臣看审国屯畓后。掷奸起耕处。则屯畓场外。有数十亩。乃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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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09H 页

论逋租逋卒弊瘼 启
臣生长南方。目睹民间疾苦。往来之际。连闻弊瘼。民生休戚。自 上所当洞知。言虽支离。请一一 启之。流亡绝户。贻害于一族切邻。非一朝一夕。三十年间。权奸用事。守令贪污。边将之侵渔。尤有甚焉。各浦所受之物色。如桦皮,雉羽,正铁,胶筋,鹿皮等物。托武备徵之。犹可说也。至于到防之时。先捧到防米。又捧牛价之木,生麻,白苧,木花,白绵子,真油,水油,清蜜,黄蜡,盐酱。一应果实。凡诸日用之物。无所不取。无名之横敛。亦已多矣。边将朝夕之供。则主镇官。备给饭米酱太马料。而此则自用之。使军卒轮回支供。边将有妾。有奴马。有军官。军官亦有妾。有奴马。凡所供具。皆责出于军卒所裹之粮。终致囊橐皆空。赤脱衣服。着雨蓑还家者多矣。凡军役。一年之内。陆军则四朔。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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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0H 页

请勿循例接见李滉 启(正言时)
李滉上来未易。勿循例接见。虽昼夕讲。 命召讲论。则必有益矣。
请罪申士桢不孝 启(一)
臣等将士桢极恶之状。论列久矣。而自 上留难至此。臣等未知 圣意之所在也。申舣虽不慈其子。而子之道。则岂可若是其无状乎。家无二尊。而党毋逆父。谋避己罪。而逢人讼父。缔结宫人。而通书證父。至于窜黜之日。安卧其室。不即出见。是则以其父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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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二)
臣等将申士桢之罪。反覆论列。而自 上留难至此。臣等不胜悯郁之至。夫子之身。始于父而资于母也。不有父母。何以有此身。是以论治平。则以其民兴孝。为絜矩之首。举刑杀。则以其大伤厥考心。为罪恶之元。人或负不孝之恶。而不于我政人得罪。则是率一国之人而驱之于无父之地。既失一家之孝。又焉有事君之忠乎。士桢以戚里之故。得免其讼父證父之罪。而恝视窜黜之心。又无以惩之。则继天立极之责。果安在哉。请 命亟下禁府。穷推定罪。
启(三)
申士桢败露之恶。天地神人之所不可诬。而 天听邈然。尚此牢拒。臣等妄料亲爱哀矜之辟。有所未割而然也。伏见 圣批。专以无罪处士桢。以浮言指公论。乃 教曰。言官必不目睹。而只以传播之言论执。此固 圣心之发见处。臣等之惶惑滋甚焉。盖公论之发。必因朝廷之是非。而朝廷之是非。必因其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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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四)
申士桢极恶之状。其于显微。俱露情迹。而自 上每以为瞹眛。臣等之惶惑滋甚焉。 殿下以臣等之视听为之耳目。臣等以朝廷之见闻为之视听。若以瞹眛之事。笼罩无罪之人。而使陷于纲常大恶。则是臣等之视听。偏邪侧尖。而上遮 四达之聪明。孰谓耳目之官。孰谓朝廷之公论乎。自 上的知其士桢为无罪。而臣等之言非公论。则虽仕板。何用削去乎。又何必下禁府推鞫。而欲以此杜臣等之口哉。臣等亦于士桢。有何雠怨。而坚执至此乎。若然则自 上犹未免苟且。而臣等之侵无辜。亦甚于士桢之罪矣。天地神人。临之在上。质之在下。臣等虽无状。纲常大恶。其罪如何。而敢以瞹眛之事。仰渎 天听哉。其證讼通书等事。可以欺天。可以欺人。可以欺 君。可以欺父。若视痛楚而无戚容。窜于路而安于室。则通衢大都。白日照临。天不可欺。人不可掩。 君不得护其臣。父不得讳其子。是亦可谓瞹眛乎。隐微可欺之恶。尽露于显明不可欺之地。真所谓诚于中。必形于外。至此而父子仇雠。天理灭绝。岂可以削仕微谴。施之于纲常大逆乎。岂可以推鞫一度。当此诛恶之举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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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五)
申士祯之罪。则既蒙推讯之 旨矣。但 圣批犹有不和二字。故反覆论列。而自 上责之以不和愉事亲。 圣教至当。为人子者。诚以和愉之色事其亲。则焉得不孝之罪乎。为恶之渐。必自细微。非孝病根。实自不和中来也。然所谓和气也。愉色也。婉容也。非有他底意思。只是成就一个孝而已。人之事亲也。服劳奉养无所不至。而洒扫应对之际。或少温润之色。则亦未为尽善。故必以色难警之者。所以勉进其深爱之意也。若士桢已过不和之境。而深入贼孝之地。岂止于容貌之失哉。只有容貌之失。何至于 诏狱穷推乎。既犯莫大之罪。则不暇以深爱之道责之。是以。周礼以乡八刑纠万民。则一曰不孝之刑。孝经论五刑三千之属。则有曰不孝之罪。是皆周公孔子之书。而莫不因其所止之则。以定其罪。非后王之所当法者乎。大哉王言。万姓咸仰。请以不孝为问罪之 旨。以遵先圣之教。
启(六)
申士桢身犯通天之罪。而自 上深虑其殒命杖下。不加穷诘。遽即放送。臣等窃惑焉。自生民以来。万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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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七)
臣等将申士桢之罪。累月论列。而今始蒙 允矣。但 圣批犹以讼父證父为暧昧。终以不和二字。为问罪之 旨。臣等窃恐 辞旨苟且。不能严正。殊未合大哉之意也。所谓不和之罪。指敌体而言也。非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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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黜石尚宫 启(一)
石尚宫称云者。非特与士桢之家交通而已。自入侍宫闱以来。伺候迎合。阔施长舌。缔结权奸。干预政事。䲭张狙诈。外内相应。荧惑 圣心。斲丧国脉。幸赖季年 天日清明。深悔既往之失。尽斥外廷之贼。方期太平之治。遽缠臣民之痛。惟此老狐。未及天诛。 嗣服之初。公论已发。所当 快从。以承 先王之志。而尚留宫掖。试着前日之乎。其通士桢之书。乃老猾之细事也。渐入左腹。得以猾弄。则诪张肤谮之祸。岂止于此哉。请 命永黜。以遂 先王未尽除贼之心。
启(二)
石尚宫称云者。 宫中一老丑也。其姓名非外廷所得知。而尚此论列者。诚以罪不可赦。而所关者重也。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4H 页

启(三)
石尚宫称云者。 宫中一细人也。其前后罪恶之状。反覆论列。而自 上严为峻辞以拒之。臣等之惑滋甚焉。自古女子小人。表里交缔。伺候迎合。巧饰容悦。轻儇便给。窃取恩宠。夤缘攀附之路开。肤谮请托之事行。遂至干预刑政。渐擅威福。以乱朝廷。以覆邦家者有之。老猾之手段。实类于此。而其诪张舞猾。办集营求之状。虽古之䲭枭长舌者。鲜有其比矣。庸庸无耻之徒。攀缘觊求。潜通货贿。割剥饥民之膏。侵渔疲卒之血。无不辐凑于私室。岂特朝廷深知其猾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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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5H 页

请改正杨仁寿司直 启(一)
臣等将杨仁寿付护军司直之事。反覆论列。尚至数旬。而自 上牢拒不已。至 教曰。微细之事。不须已甚。而所以不从者。古今异宜故也。臣等不胜悯郁焉。臣等窃闻召公之戒武王曰。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傅说之告高宗曰。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盖天下之事。自微而至著。自细而至大。故不谨于微细。则终有莫大之累。必防微于未然。图大于其细。然后足以能成天下之务。而制无穷之变矣。虽些小之事。犹不可不谨。况爵禄威福之大柄。而谓之微细可乎。班爵禄之制。远有三代之良法。近有 祖宗之美意。所谓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者。乃古今一定之则。而不容私意有所损益于其间也。若以古今异宜。为制事根本。而至于 祖宗赉予之典。亦不足法。则况言其三代之吁谟乎。程子所谓有关雎獜趾之美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者。恐或不如是之谬也。杨仁寿一庸医耳。虽有微功。赉予周恤足矣。而遽受四五品之禄。岂所谓裁度事理。而时措之得宜者乎。上无道揆。下无法守。而做一大错。无非私意之根株。则大本如是。应物皆然。国家之事。从可知矣。臣等虚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5L 页

启(二)
臣等伏见 圣批。有以东西班为轻重。以改不改为无所损益。而诿之于不开。臣等窃惑焉。杨仁寿以庶贱付正职。已为失举矣。何可以前辙为准。而至于袭误哉。自一命至于九阶。自有其序。随阶之高下。定禄之厚薄。又何以微功。遽升四五级哉。非其义也。非其道也。虽一介。不可以与人。况朝廷之公器。威福之大柄。名分之所在。贵贱之所系。井井有级。不可僣越。而谓之不关可乎。若于隆杀厚薄之间。无一定可齐之则。而任其改不改。无所损。无所益。则是以无星之权。无寸之尺。不较轻重长短。而混施之也。宁有是理哉。计度一物。必以锱铢分寸。往来低昂。而求合其中。况统御万机。酬酢万变。而不以规矩准绳制心制事。得止于至善之地乎。 殿下之所以不忘旧功。不可谓非天理。而天理之过差处。先儒已论其为恶。臣等之所以谏止者。庶几引 殿下于无过之地也。 殿下以建极之主。任敷锡福禄之责。必无偏无党。无作好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6H 页

启(三)
臣等伏閤数旬。论执不已者。庶几付禄之事。循理得中。而自 上每教之曰。不可谓之过重。不可谓之私也。臣等窃惑焉。盖公私之分。不过曰天理人情之间而已。湛然虚明。无所偏倚。如鉴之空。如衡之平者。乃心之真体。而大本之所以立也。随物所应。发皆中节。无少差谬。无适不然者。乃情之得正。而达道之所以行也。此固万化之本原。一心之妙用。必静以存之。动以察之。一纯乎天理。而无人伪之杂。然后方可谓之公。而不蔽于私也。其或所明者。不过情爱之私。而惟其所向。有所不察。自用其智。而径情直行。妍蚩之分。轻重之权。俱失其当。而本领不是。万事皆差。则转辗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6L 页

请收内需司奴子及司饔院渔夫勿役之 命启(一)
内需司之设。初非王者藏富于民之意。而曲护其奴子。除其军马之役。是则失之中又有失也。况按 成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7H 页

启(二)
赋役之均。乃王政之一也。公平正大之体。无远近内外之殊。故虽一徭一役。必均施而不偏。然后民无独劳之怨。而事有易成之功矣。司饔院渔夫,内需司奴子。亦一王民。而独逭于公家之役者。何哉。车马之役。在诸役最苦。而不出于此。则必及于彼。同是吾民。而劳逸不同。非所谓絜矩之道也。 先王之所以更张者。实出于均齐方正之道。而今日之所以勿役者。抑又何意乎。请亟收勿役之 命。
启(三)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则岂可以所恶于彼者。偏施于此。所恶于此者。偏施于彼乎。其或区彼此。而有所厚薄于其间。则小民至愚而神。焉得以子来。是以。鸣鸠平均。歌于国风。从事独劳。雅以怨刺。观其征役之不均。而民心之向背系焉。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7L 页

请还给李绅奴婢投托内需司 启
臣等将李绅等事。论列数日。而其是非曲直。昭载该司公事。自 上所当洞知者也。岂牵于私累。而敢此留难哉。特以曾经推阅。而已录其案。犹有不可改之理。此固 圣旨之攸在也。虽然凡讼之作。必由天水之违。而曲直之辨。必待刚明之决。以势言之。则小民之于内司。强弱为何如也。以时言之。权奸用事。夺人臧获。无所顾忌。失奴之主。束手而呼冤。执法之官。侧目而莫指。视其争攫。恬不为怪。其畏权奸。尚且如此。况与国争辨者。将何以处之。臣等窃闻之道路。当此推阅之时。内需司猾奴二人。与李绅等对辨之际。言必称内旨。讼官心不自安。未能深究本末。而依旧施行。臣等不知所谓推阅者。出于公耶私耶。出于直耶曲耶。此固奸细之徒。一以欺罔劫夺为事。而终始恣行。得售其术。真所谓白日之螮蝀。邦民之蝥贼。宁不有累于清朝之治乎。 先王虑有奸窃之术。而特下可改之教。所以辟伸冤之门。而拓防奸之路也。曷虐予民之意。隐然于贻谟之日。 殿下所继述者。只在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8H 页

启(二)
臣等伏见掌隶院回 启公事。则因李绅等上言。其所持文记及相讼作文。无不推阅。而其奴婢叛主。设计投托内需司之状。昭著无疑。 启请还给本主者。在法当然。而自 上非徒不为之允可。反以有司执法之言为不当。臣等窃惑焉。内需司为叛奴婢华渊薮。病民累治久矣。既知其叛主而投托。则岂可诿以已载宣头案而不之改乎。况于续录内。显有可改者分拣之法。虽宣头案所载。而不正者。则可改之意。亦为明甚。请依该司公事。亟 命改正。还给本主。
启(三)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8L 页

请改正林晋赏加 启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9H 页

启(二)
林晋赏加改正之事。反覆论列。殆将一月。而自 上以为已命之事。不可轻改。臣等窃惑焉。凡事之差失。必出于谬见。而不思所以改之。则焉有徙义自新之意乎。吾夫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先儒朱熹释之曰。内自讼则能改必矣。圣贤之教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19L 页

启(三)
水贼。特蚍蜉之类耳。寄生舟楫。草窃为事。非是犯境之寇。有何难讨之势乎。尽歼而无遗。不足为功也。追逐而失讨。亦未为罪也。操纵之间。无功罪可论者。诚以其贼之不足畏。而其讨之不足劳也。今有蚊虻咀人。虎狼噬人。而拉捕之势。难易悬殊。使人论其功劳。则其为轻重大小。不待智者而知矣。若以取蚊虻之劳。施之以捕虎狼之赏。则当其捕虎狼之功。又赏以何物耶。臣等窃恐林晋之捕水贼。只是取蚊虻之类也。请 快从公论。改正赏加。
启(四)
人主之所恃以为国者。公论而已。公论行则通天下之情。而事理得中。公论不行。则牵一己之偏见。而是非颠倒。不审其几。而能为国家者。未之有也。臣等将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20H 页

启(五)
爵赏。天下之公也。非一人之所私。故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岂谆谆然命之乎。观民之视听。而命之所在。盖可见矣。古之帝王。不恃己见。而询于众谋。故其命官授职也。必咨于四岳。访于臣邻者。所以顺人心。而一天下之公也。今者林晋之赏加。左右诸大夫至于国人。皆曰不可。则是可谓顺天命乎。天人一理也。理之所存。即命之所存也。天未尝不与于人。人未尝不受于天。而人之所非者如是。天意从可知矣。焉有违天道。拂人心。而能治国家者哉。请 快从公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20L 页

启(六)
臣等窃闻诗人美殷高宗之德曰。不敢怠遑。不僣不滥。所谓僣滥者。指其刑赏之过中也。高宗之德。载于书。著于史。无所不至。而特举赏罚之事美之者。何哉。诚以赏罚。人君行事之大者也。此若过举。馀无足称。是以。存于中者。无怠遑之私。而施于外者。无僣滥之失。然后足以尽为君之道。而能成天下之务矣。今者林晋之赏加。举国之人。皆以为过重。而自 上独以为当然。则安知不有怠遑之心。有存于中。而僣滥之举。自害于政乎。窃恐 清朝之政。不出于诗人颂高宗之意。而或近于衰世三百赤芾之讥矣。请林晋赏加。亟 命改正。
请罢尚州判官尹坚铁 启
臣等将尹坚铁冒滥之事。论列有日矣。自 上每以非如他人。只是为 先王外祖。不敢不命相换为教。臣等窃惑焉。国家虽依仪轨。时 赐奠物。而主祀在坚铁之身。岂国家之所可处置乎。其仕之或远或近。无所择者。乃人臣之职分也。以其奉先祀之故。图置其身于便近。亦岂臣子之所忍为者乎。为人臣者。敢以是请命于君。则其罪当如何。而将使其身。每处于便地。无行险出远之劳。宁有是理哉。将不利于彼。则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21H 页

启(二)
判官尹坚铁自恃戚属。骄纵无忌。凌蔑上官。放着其手。被谴监司。曲为谋避。发弃官事。来入都城。极图垄断之私。托以奉祀之便。既不得其术。则还退任所。先送其妻。夤缘邪径。曲入邪说。其为无状极矣。当 宫壸正始之初。首开女谒之路。启他日无穷之祸。请罢职不叙。以杜其渐。
启(三)
臣等将尹坚铁冒滥之状。论列已久。而自 上留难至此。又从而曲为之辞。臣等不知为人臣者。以其奉祀之便宜。相换近地。果载于法典乎。亲有老病。人相避嫌者。容或闻之。而以奉祀之故。择占便近之地。非臣等之所知也。且往来远近。惟利是求而利在于彼。则初虽远地而往赴。将不利于彼。则又顾而之他。是果人臣委质之道乎。考之于法。质之以义。而大相悖戾。只是成就一个私而已。况以此请命。非国是所在。故不敢显然 启请。而阴谋秘计。狙诈百端。至送其妻。夤缘邪径。曲为辨说。得遂其计而后已。坚铁无状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21L 页

请收沈铨给牒之 命启
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则所不可忍为者。将无所不至矣。古之圣王为此惧。而常防其原。故必立其赃盗之典。明示显戮。或从末减而禁锢其身者。岂徒然哉。诚以禁滔天之欲。而绝祸乱之萌也。及第沈铨以其有馀之才。用之于不善。故平生立心。惟利是务而已。人之臧获。对面夺取。民之土田。放手攘攫。在内在外。无非蠹国害物之事。其不忍贪残之状。今不暇悉陈。而已具于往年之 启矣。尚容凶喘。安枕都城。已为失律。而遽下职牒之 命者。何哉。凡许人改过者。所以待中人也。将此鄙夫之甚者。依旧官爵。而无所惩治。则吮痈舐痔。乃其本心。而将何所用之哉。请亟收给牒之 命。以杜人臣利吾家之心。
启(二)
臣等伏见变大雅之诗曰。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覆夺之。此则衰乱之朝。纪纲不行。而无以惩其恶正其罪。故诗人咏之。夫子笔之。而鈇钺之诛。凛凛于千载之下。足以警后王赏罚之无章者也。及第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22H 页

启(三)
及第沈铨平生行己。无非蠹国病民之事。而自 上视为寻常。敢拒公论。臣等不知 殿下以贪贼为可恕。而人言为不足恤耶。好利之害。圣贤论之详矣。大夫而利吾家。士庶人而利吾身。至于长国家而务财用。放于利而多怨者。何以布在方册。而垂训于后世乎。天讨有罪。圣假其手。非若汉唐之君抑扬难继之道。则 殿下之所得于学问者。何在乎。况今闾里空虚。田野荒芜。兵额消缩。边圉失守。土崩之患。迫在朝夕。 殿下宁可不知其所自乎。此实曩时权奸当路。割剥耗蠹之所致。而沈铨乃其一也。同恶相煽。酿成贪风。其抑占攘夺。戕杀无辜之状。所不可忍言。幸赖天日清明。退斥大奸。而积痼未瘳。呻吟尚在。今复放虎兕于柙。肆其前日之横噬。则何以答 先王之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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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升级宗亲内官等 启
赏一人而天下无不劝者。以其所施当可。而能服天下之心也。如或施非其功。而用失其当。则无以重其器。而人亦无所劝矣。今者 慕义殿入番宗亲,内官等。虽曰朝夕执事。既有赐与之物。足以偿筋力之劳。而遽 命升级。僣施恩典。王爵之不重。莫甚于此。其可谓劝贤酬功之意乎。德懋懋官。仲虺所诰。不称其媾。诗人讥之。不顾前圣之训而反效衰世之事。岂臣等之所望于今日者乎。请亟还 收成命。
请黜李洪男 启
李洪男处身轻回。包心邪毒。其平生所行。无非逆天理拂人心之事。当 国恤之初。一国臣子哀号莫及。而载官妓以行。翱翔大路。纵淫无忌。是不君其君也。其父祖神主。弃置乡家。上雨傍风二十馀年。又为火烬。而少无戚容。对人言笑举止自若。是不父其父也。君亲。人道之首。而待之如是。则其陷友死地。夺人田庄之类。又何殚论哉。天下之恶一也。时无古今。身无存没。公论所发。则虽在朽骨。亦追诛之。况于有腼面
德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123H 页

请依该曹公事 启
庶狱。文王罔敢知于玆。况收贡细琐之事乎。今以监司状启为不信。而必欲挨致其奴子于京狱。更讯其是非。则或涉于君行臣职之地也。岂所谓委任方面。逸于得人之意乎。委差之徒。窃觇 上意。纵恣无忌。未必不由于此也。他日之弊。何可胜言哉。请还 收捉问之命。一依该曹公事。以革委差猥滥之习。
请改正金秀文,崔远加资 启。
西海坪来居胡人。只因耕种之利。而其类亦少。以时禁耕驱逐。乃前日边将措置中一事也。顷以授任非人。专废禁耕驱逐等事。至于其后哨探之际。失误军谋。以致胡人射杀军卒。此亦出于自取。元非难制䲭张之贼也。今者平安节度使金秀文乘其不备。焚灭束手小丑。此不过职分内事也。鞍马表里。亦已稠叠。况正宪重加乎。且贼胡屡犯上土。至于杀掠。恣行无忌。谓我国无人。甚矣。无追捕剿灭之威。长他日轻侮之患。崔远有何可褒之功。而亦授堂上重加乎。西边之衅已开。将来之患难保其必无。固当十分戒饬。俾图善后之策。岂可轻举重赏。急急滥施。以启其骄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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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国昏尚俭 启
方今国储虚渴。凡事务从俭约。犹不能支。嘉礼所用服御。一依丁丑年誊录矣。 中庙朝国有积累之储。年无凶歉之候。公私俱足。用之有馀。比之今时。礼约万不同焉。不量今时之屈。而准拟彼日之规。不亦难乎。凡文具随时损益。不必一遵前辙。况俭约。人君之实德也。人君。得之于心而行之于身。则必自宫禁始。躬大练之衣。却翡翠之衾。不用黄金以妆乘舆。皆前代后妃之俭德。而有以致礼富之业。成长久之治。可不为今日之所监乎。能审奢俭之分。而取舍于其间者。必谨于大昏之始。始之不谨。而能谨其终者。未之有也。今见常家。为子女婚姻之际。极治服饰。务胜于人。而誇张其美。转相效尤。遂致尽荡家产。而终至贫窭。所谓奢侈之害。甚于天灾也。宫人髻高一尺。四方视之。必为三尺。此固观感之所在。自 上当于大昏之时。先示之以节俭之德。则四方亦知奢靡之不可不斥。俭约之不可不崇。岂非风化之所大关者乎。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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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改正宦寺赏加 启
宦寺之所以恣横者。必由爵赏之失其宜也。前例之不足为美法。微劳之不足当重加。自 上亦已洞照是非。而牢拒公论。至于踰月之久。臣等之悯郁极矣。自古人主掌威福之柄。而先夺于宦寺者。诚以使令于前。而私爱之不自克也。狃于昵近。无以庄莅。而名器之重。无所爱惜。宠之以高官大爵。以张其势。以骄其心。驯致交通内外。缔结权奸。擅弄国政。覆败邦家者有之。其始则亲昵之私。有以累其心。而不自知其流入于此也。 殿下何不省悟。以谨其始。而每诿以前例乎。 先王之法。无弊于万世者。则遵守不易。固臣子之至愿。而若此疵举。不待三年而可改矣。能改其可改之道。则岂不有光于 先王。而终为莫大之孝乎。请全润屋,郑信朋赏加。亟 命改正。
请特发 御史 启
近来多经 天使。民生极困。而加以今年风水旱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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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罢 康陵监役官员 启
山陵。乃君父万世衣冠之所藏。为臣子任其事者。所当尽其诚谨。勿使有后日之悔。而今者伏见 康陵奉审 启下之辞。则 陵上石筑四面。或有隙。或坼裂。或缺落。殆无完处。极为骇愕。当初为 山陵设都监。俾专其任者。重其事也。而襄事未久。遽有此患。其不谨大事之罪。莫此为甚。请其时提调及都厅官员,次知色官员,监役官等。并 命罢职。
请罢刑曹佐郎郑琢 启
刑曹佐郎郑琢。前日教坊歌谣处 驻辇时。以正言为城上所入 启之辞。既失其本意。及其传言于院吏。书诸 朝报。则 启辞别无遗漏之意。彼此各异。凡台谏所 启。传播一国。至为关重。原其所失。虽出于无情。不无后弊。请罢其职。
自劾请递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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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递大司宪金贵荣以下 启
忠州色吏池大鹏过限讼事听理之罪照律时。宪府当依受 教。以知非误决照之矣。误以不应为事理重之律照之。与前日罗州色吏照律。自相矛盾。前后用法不一。此虽出于无情。且未入 启。而既成公事。呈于政院。若非政院详察言之。则几乎错施矣。法官有如此之失。而仍在其职。事甚苟且。持平金孝元外。请大司宪金贵荣以下。并 命递差。
请罢兵使洪彦诚 启
庆尚道左兵使洪彦诚人物庸粗。虽以捕贼微功。至于升职。已不满人意久矣。及其再为水使也。少无抚恤之事。多有不绩之声。急急升为本职。物情极为骇怪。请 命递差。方今兵政解弛。军民凋瘵。元帅之任。不可不拣。请择差可堪之人。
请罢尹思商 启
礼川府使尹思商性本贪暴。年又衰耗。到任之后。不治官事。委诸下吏。专事割剥。船运其家。托以 天使时用度。逐户捧布。犹为不足。且以官库米谷。出买绵布。而分录于民户还上受食之券。民怨嗷嗷。流散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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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罢司仪金在孚 启
掌隶院司仪金在孚前为金沟县令时。肆行贪浊。略不顾忌。场市之物。公然取来。亲自点阅。以官库之谷给其价。而入于己。凡京各司所纳贡物。令其所厚之人防纳。而先出仓谷。倍价而给之。移施于还上。而厚徵于民间。民间则不敢较其价之多少。束手闷默。随官所徵而纳之。若此非一。民不堪苦。甚至公籍书写之灯油。民间私自收用例也。而官给其油。自取其价而用之。闻者唾鄙。且以其自为多不法。不能禁戢下吏。吏缘为奸。民多受弊。虽或告诉。而若不闻知。其处己临民。若是其无状。而罪谴不加。反授本职。物情骇怪。请 命罢职。以惩贪污之习。
请罢曹淑 启
永川郡守曹淑人物庸杂。加以浮妄。人有不惬于己。则不计其贤否。阴行诋毁。期于见败。其用心极为无状。请 命罢职。
弘文馆请从宪府辨决 启
人君必以大公至正为心。然后一政一事。皆出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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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命备边司措置备御 启
近来边将多不得人。不思备御之策。惟知罪责之苟避。虽有逢贼被掳之事。亦必谋匿其迹。不以实闻者比比有之。至为寒心。顷在二月之初。南阳人李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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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令该曹商确 天使接待节目 启
臣等考见 天使时各年誊录。则其出来或迟或速。迟速不可预料。而诸事则不可不预措也。况今 皇帝似有贤明之誉。新政之初。朝廷命令。必有革旧而就新。若以为新登宝位。莫大之庆。布告天下。不可稽缓。而钦差 诏使亦必一时名士。亦以为赍擎 帝诏。颁示外国。不可留滞。促装登程。则几何日而至于越江乎。此虽臣等臆度之事。各司该掌。则或念此意。而急速措备。恐不害于凡事预则立之意。且接待时。自 上问答言语。则 王言有关听闻。只因一时之事。参以接待间该行之语。稳便磨鍊当矣。但前日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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