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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清朝
祁彪佳明末清初 1602 —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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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彪佳(1603年1月3日—1645年7月28日)字虎子一字幼文又字弘吉号世培别号远山堂主人寓山居士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明末政治人物、戏曲作家、造园家,天启壬戌进士
弘光时,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南京陷落后自尽殉国。
祁彪佳万历三十年十一月己卯寅时生于山阴墅。
自幼聪敏,六岁能诵帝王名。
九岁因其父安排聘商氏商景兰兵部尚书商周祚第三女)。
万历四十六年赴童子试,无出其右者,遂为第一。
四十七年彪佳年十八,会试下第不中。
跟随父亲赴任沂州,游览琅琊名胜,归家后继续读书。
泰昌元年,与商氏成婚。
明天启二年(1622年)进士,时年二十一岁,次年福建兴化府推官,旁人或觉得彪佳年轻,而莆田有时缙绅势力强大的地方,恐怕不能胜任,结果其在任时非常关心民间疾苦,尽力去除底层穷困百姓的负担,名声颇佳。
崇祯元年十一月初一日,父亲祁承㸁去世,二十二日听到讣告,这一天也是祁彪佳生日,此后终生不庆生辰。
崇祯四年(1631年)考选,五年选授福建道监察御史次年巡按苏松
宜兴缙绅陈一教势力薰赫,家奴周文爙仗势肆意,积累了许多民怨。
平民陈轼聚众对抗文爙,烧毁了陈一教的房屋和别墅,还在附近劫掠,差点导致民乱。
祁彪佳逮捕、陈二人并问斩,其余惹事者各戍边、配流,事件遂平息了下来。
他将周文爙所占别人的田产、子女归还人民,奏免陈一教父子的官职,民心大定
当时三吴一带有一伙名叫“天罡”的黑恶势力,为无籍之徒组成,到处作案犯罪,打枪奸淫,招摇过市。
祁彪佳上任后立即将其四名魁首逮捕,杖杀并曝尸三日,之后一旦有抓到天罡的,全部不加讯问直接杖杀。
很快平定了该势力的恶行。
文震孟祁彪佳的治绩大为赞赏,称之为“国朝二百年所仅见”。
后受权臣周延儒排斥,家居八年
崇祯八年五月,到杭州养病,与母亲王氏游览西湖。
病痊愈后回到绍兴
十月,在寓山构筑别墅,准备隐居终身。
彪佳对自己家的仆人管理很严,禁止他们与外人发生争吵。
崇祯九年四月,筑寓山草堂竣工,彪佳与友人闭关论性理之学。
同年,由于彪佳常苦于疟疾之症,为治地方疟疾,于是捐资与友人王金如建立了医药局,在疫病期间保全了民众的生命,此外彪佳还建立乡贤祠。
剡县饥荒时,祁彪佳王金如合力赈饥,因想到死在野外的人没人收尸,彪佳专门请了一位法号“本原”埋葬野骨的僧人,支付其报酬并让其掩埋三吴一带遗骨。
又出资改善监狱囚犯的生活条件。
崇祯十一年,针对流寇严重的情况,撰写御寇》一书。
十三年绍兴饥荒,彪佳建议《救荒策》十五条。
遂出面负责救灾。
设立粥厂,制定供给米粮的法规,全活不可计,编辑《古今救荒书》。
杭州有卖妻为娼者,彪佳出钱将之赎回娘家。
彪佳与族兄祁宁方倡议保甲,自任正、副长。
崇祯十四年秋绍兴再度歉收。
民乱勃发,彪佳在母忧期间,急忙入城,下令逮捕抢粮者,绳之以法。
日夜工作,尽力救荒。
崇祯十四年(1641年),起为河南道掌印御史
崇祯十五年北京,路上因兵乱梗阻,历尽艰险。
至十二月初四日入都门。
在朝上疏,请求皇帝留下有清名、声望的耿直之臣。
崇祯十七年(1644年)巡按南京,清兵入浙,驻节杭州抵御清兵。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清兵破南京
闰六月弘光帝被俘,潞王监国
群臣计划推举祁彪佳苏松总督,还没来得及任命清军便来到杭州,官员四散。
清军贝勒召见祁彪佳等士大夫四人,彪佳没有回应。
初六日晨,于杭寓山花园莲花池内自杀殉节,有绝命词:“图功为其难,洁身为其易。
吾为其易者,聊存洁身志。
含笑入九原,浩然留天地。
”又有遗言:“山川人物,皆属幻影。
山川无改,而人生则倏忽一世矣。
鲁王朱以海彪佳曰“忠毅”,隆武建元,赠光禄大夫少傅兼太子太傅兵部尚书,给四代诰命,谥“忠敏”,赐祭葬,荫一子中书科中书舍人
归葬绍兴亭山北麓。
乾隆四十一年乾隆帝褒奖了其在危难时刻的气节,赐谥“忠惠”。
张岱祁彪佳的挚友,祁彪佳殉节后,张岱极为哀痛,写了一篇祭文。
其中有这样的语句:“奕远既去,花月、声音、饮食之道难得解人。
吾辈住此寂寞世界,毫无意味。
祁彪佳殉国后,其「澹生堂」藏书亦从此散出,多为黄宗羲吕留良所有,部分归杭州赵氏小山堂,馀则散入坊间。
郝霔
全台诗
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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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霸州人
清雍正二年(1724)甲辰进士
乾隆五年(1740)台湾海防同知乾隆七年(1742)改任淡水抚民同知十一月二十二日到任。
九年(1744)升任福宁知府
〖参考刘良璧重修福建台湾府》,台银本。
编者按:鲁鼎梅重修台湾县》〈艺文〉、薛志亮续修台湾县》〈艺文〉作「郝霪」。
〗(施懿琳撰)
董维垿晚清 1839 — 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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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维垿(1839年12月27日—1898年3月3日)云南省宾川州人字桂城号子香,以军功保蓝翎五品,光绪乙亥贡生壬午举人己丑进士甘肃正宁县知县,有惠政,士民上紫盖彩额颂之,著有柱城诗文稿。
道光己亥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光绪戊戌年二月十一日卒于任。
傅兰泰清末 18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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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兰泰(1868年—?
),字梦岩,朱尔车特氏,蒙古正黄旗人
清朝官员。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乙未进士
同年五月,以主事分部学习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四月,任度支部右丞侍郎一职。
宣统三年十月二日1911年11月22日),改任度支部左丞侍郎一职。
杨玉衔清末至民国 1869 — 1943
五厄词集稿·序
辛巳秋,余任香江广州大学国民大学两校国文课,僦居深水埠青山道一小店。
十一月英日战机渐迫,十八日晨兴,机警报呜呜骑,旋闻天空机声轧轧然,继以炸弹隆隆然,扰攘半日始已。
如是者三日廿一日有歹人来店索保护费,付以七十元始去。
入暮,又闻打门声急,店主人大哗,知无幸歹徒已分前后门蜂涌入。
初入余室,余曰:余乃租客耳。
即出,继又一人入,搜余身,尽括纸币时表去,继换一人入,则倾箱倒箧,遍觅无所得,乃紧挈余胸,大声索款。
余曰:顷汝伴已搜去,又何存,不信,可问汝伴去。
彼曰:不必问。
乃以刀指余曰:汝不再拿款出,即刺汝。
随牵余出院中,交用拳脚加老鸡肋上。
一人曰:不必打他,随拉余出厅中,刀加余颈,曰:无钱,即刺汝。
余曰:既无钱矣,即刺死我亦无用处。
时店主人已尽出所有买命,颇得自由旁坐,见余受困,乃曰:彼一老教书先生耳,安得有钱。
彼即割耳边,见流血及面,见余无乞怜色,复牵余入房,释手去。
未几事完,即呼啸去。
店主曰:余等速避之,妨再至。
乃扶家人及余狼狈登对山蛋家村。
余止蹑一履,仓皇随之行,夜黑不辨,以一元雇人负余行,至已,以为安乐窝矣。
不知距寮数十丈即峰顶,过而碎片纷如雨霰下,日炮一发,寮地为之震撼者再。
宿寮中半夕,已奔避石崖躲避者三次,中有一弹炸于距宿处数丈,焚竹寮五,死人二,火势历半句钟始熄。
次晨奔回故居,检拾所余事物,得回说文稿词稿,装为一箧,并棉被移对面四儿寓所。
仅朝食,方偃息三楼上,而邻棚策策有声,女仆奔告曰:邻棚着火矣。
俯视之,火犹未盛,意谓尚可少延。
未几,势及楼,知事急,复携箧出置门外,欲再入携被出,遇媳携手箧出,乃手接代为挽出以下楼。
仓卒间忘携稿箧,至门外,察觉,再入索之,已无有。
而劫匪已乘机入抢,走避对面楼上,回视已在烟火中,水车灌救,仅焚三四楼少许,器物已迁徙一空,近晚又迁一胶厂宿。
次日入视,仅检回水渍残稿少许,幸词稿尚全。
越一夜,谋他迁,以十元雇工人护行,曲折回绕,始至花园街李姓教员家下榻。
屋小人众,越日又一姓关者携其妹至,三男三女,各宿一床。
客胆怯甚,以危言耸主人,虽一字不可留,适人送残稿至,余外出,即为胆怯者弃诸后巷晒台上。
事残十余日,复经二三次小雨,又为霉湿,更不可理,稍为曝乾,转寄他友处。
而他友之怯亦不下前友,取词稿之稍影响时忌者,大加揭去,而词不全矣。
总而计之,匪也,火也,水也,雨也,加以人之揭去也,是为五厄。
今回乡小暇,稍为整理而录存之,即以五厄为名,并述其经过如此,亦以知名山之藏,其传与不传非人事之所可勉为也。
是为序。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五日香山杨铁夫序于申明亭老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