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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年戊午八月四日壬午” 相关资源
古籍库 子部
,曰:初至大府,宣赦如常。时既而知赦专为我也。方欣悦,而主者曰:杀人为盗,在法不赦,且令归当上请后, 四日
复谒。告曰:又有赦矣。既至,主者召我诣前,曰:上帝有命,内侍刘永达非亲非旧,特赦之。缘汝罪大,令作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