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

 第三十三卷目录

 五祀之神部汇考一
  上古〈少昊金天氏一则〉
  殷〈总一则〉
  周〈总一则〉
  汉〈总一则 武帝一则〉
  后汉〈总一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北魏〈高祖太和一则〉
  隋〈高祖开皇一则〉
  唐〈总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宋〈神宗熙宁一则 徽宗政和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金〈章宗承安一则 泰和一则〉
  元〈总一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成祖永乐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五祀之神部汇考二
  诗经〈大雅生民〉
  礼记〈王制 月令 礼器 郊特牲 祭法〉
  风俗通〈灶神 门神 行神〉
  汉旧仪〈五祀〉
  路史〈后纪〉
 五祀之神部总论
  礼记〈礼运〉
  通典〈五祀说〉
  性理大全〈论祭祀神祇〉
  荆川稗编〈五祀〉
 五祀之神部艺文一
  五祀议          晋傅元
  祀灶解         唐陆龟蒙
  分祭五祀祝文       明会典
  合祭五祀祝文        同前
  五祀总论          章潢
 五祀之神部艺文二〈诗〉
  祭灶词         宋范成大
  送神词          谢承举
 五祀之神部纪事
 五祀之神部杂录
 五祀之神部外编
 八蜡之神部汇考一
  上古〈炎帝神农氏一则〉
  周〈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高祖开皇一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宋〈太祖乾德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神宗元丰一则 徽宗政和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孝宗乾道一则〉
 八蜡之神部汇考二
  礼记〈效特牲〉
 八蜡之神部总论
  陈祥道礼书〈论蜡祭〉
  文献通考〈论蜡祭〉
  大学衍义补〈蜡祭〉
 八蜡之神部艺文一
  大蜡赋          唐杨谏
  蜡说           柳宗元
 八蜡之神部艺文二〈诗〉
  蜡祭歌諴夏        隋牛弘
  蜡百神乐章        旧唐书
  蜡百神乐章         同前
 八蜡之神部杂录

神异典第三十三卷

五祀之神部汇考一

上古

少昊金天氏始崇五祀。
《路史后纪》:少昊金天氏兴郊禅,崇五祀,作大渊之乐以谐神人。

殷制,天子诸侯大夫并岁祭五祀于庙。
《礼记·正义》:祭五祀于庙者,殷礼。
《通典》:殷制,天子祭五祀:户一,灶二,中霤三,门四,行五也。岁编。诸侯大夫与天子同。
〈注〉凡祭五祀于庙门,户主出入,灶主饮食,中霤主堂室居处,韦昭云:古者穴居,故名室。曰:中霤行主道路,行,走者。

周制祭五祀于宫。
《礼记·正义》:祭五祀于庙者,殷礼,于宫者,周礼。按《周礼·地官》:司门,凡岁时之门受其馀。
〈订义〉贾氏曰:四时之祭门,非一若月,令秋祭门者是祭庙门,此门亦谓国门十二者,除四时祭外,又有为水祈祷。若《左传》庄二十五年大水,用牲于门之事。易氏曰:祭门不敢用散祭,祀之牲特,受其共牲之馀者而用之。

《春官》:大宗伯之职,以槱燎祀司中司命。
〈订义〉郑锷曰:祭法王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此所谓司命者,乃七祀之司命,所谓司中者,其七祀之泰厉乎。盖人受命,以生万物之命,系于司命。人受中以生万物之性,系于司中,论者谓人之性,正则中,过则厉,司中以正言之,泰厉以反言之,其实一也。七祀之神,其五者托体于地,故以血祭祭之,其二者托体乎天,故以槱燎祀之,各从其类也。

以血祭祭五祀。
〈订义〉郑康成曰:阴祀自血起。郑节卿曰:五祀见于《周礼》《礼记》,杂出于史传者多矣。《左传》《家语》则以五祀为重,该熙黎、勾龙之五官,月令以五祀,为门、行、户、灶、中霤,白虎通范晔,高堂隆以五祀,为门、井、户、灶、中霤。郑氏释大宗伯之五祀则用《左氏》《家语》之说,释小子之五祀则用月令之说,释王制五祀则用祭法之说。门户人所,资以出入,中霤人所,资以居,灶井人所,资以饮食。陈止斋曰:案《春秋传》魏献子问于蔡墨,以为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对曰:少皞氏四叔重为勾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元冥,此其三祀也,颛顼氏子黎为祝融,共工氏子勾龙为后土,此二祀也。郑锷曰:中霤,土也,季,夏祀之井水也,冬祀之门,金也,秋祀之户,木也,春祀之灶,火也,夏祀之皆五行之小神在地者,故其祭亦自血。始或谓天子七祀,此祭其五,何也。余以为司中泰厉以槱祀之矣。

司服,祭社稷五祀,则希冕。
〈订义〉郑锷曰:社稷者,土谷之养人者也。五祀之神则能平五行之政,亦有功利以生人者也,故祭则同服。

外宗,小祭祀掌事。
〈订义〉贾氏曰:宫中小祭祀则祭法王,立七祀,七祀之中行、中霤司命,大厉是外神,后不与,惟有门、户、灶而已。

《夏官》:小子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
〈订义〉黄氏曰:社稷五祀皆人所依以生者,故皆有祷祈之事。

汉制:立五祀,每岁遣有司行事。
《通典》:汉立五祀。白虎通云:户一祀。
〈注〉春万物触户而出,亦为阳气之生,欲留之,即祭户。户者,人所出入者也。

灶二祀。
夏火主长养万物,即祭灶。灶者火之主,人所以自养也。

门三祀。
秋万物成熟,将内之,从外而入内自守而祭门。门者所以闭藏。

井四祀。
冬水王万物伏藏而祭井。井者水主,藏在冬。

中霤五祀。
六月土王,而祭中霤者,象土位在中也。

岁一遍,有司行事,礼颇轻于社稷。
祭祀,天子诸侯以牛,因四时祭牲也。祀户以羊,灶以鸡,中霤以牛,门以犬,井以豕。或曰:中霤用牛,不得用牛者用豕,井用鱼也。
武帝   年,以李少君言始亲祀灶。
《史记·汉武帝本纪》:武帝即位,李少君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上尊之。少君言于上曰:祠灶则致物,致物而丹砂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可见,见之以封禅则不死,黄帝是也。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食巨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于是天子始亲祠灶,而遣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而事化丹砂诸药齐为黄金矣。居久之,李少君病死。天子以为化去不死也,而使黄锤史宽舒受其方。求蓬莱安期生莫能得,而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相效,更言神事矣。

后汉

后汉令有司掌五祀之祭,京都百官以夏日祭灶。按《后汉书·祭祀志》:国家亦有五祀之祭,有司掌之,其礼简于社稷。
〈注〉五祀,门、户、井、灶、中霤也。韦服曰:古者穴居,故名室,中为中霤也。

《礼仪志》:立夏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都百官皆衣赤,至季夏衣黄,祭灶。

文帝天嘉 年,以五祀之神位在北郊,罢圆丘从祀之位。
《陈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文帝天嘉中,摄太常卿许亨奏曰:昔梁武帝云:天数五,地数五,五行之气,天地俱有。故南北郊内,并祭五祀。臣按《周礼》:以血祭社稷五祀。郑元云: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五祀,五官之神也。五神主五行,隶于地,故与埋沈副辜同为阴祀。既非烟柴,无关阳祭。故何休云:周爵五等者,法地有五行也。五神位在北郊,圆丘不宜重设。诏:可。

北魏

高祖太和十五年,诏五祀之神祭于明堂,不须别立。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礼志》:太和十五年,诏曰:先恒有水火之神四十馀名,及城北星神。今圆丘之
下,既祭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霤,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计不须立,悉可罢之。

高祖开皇 年,定五祀为中祀。
《隋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礼仪志》:高祖受命,欲新制度。乃命国子祭酒辛彦之议定祀典。五祀为中祀养牲,在涤三旬,〈又〉户以春,灶以夏,门以秋,行以冬,各于享庙日,中霤则以季夏祀黄郊日,各命有司,祭于庙西门道南。牲以少牢。

唐初废七祀,惟季夏祭中霤。
《通典》云云。
元宗开元 年,以时享七祀。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七祀,各因其时享:司命、户以春,灶以夏,中霤以季夏土王之日,门、厉以秋,行以冬。时享之日,太庙令布神席于庙庭西门之内道南,东向北上。

神宗熙宁八年,以四时分祭七祀。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太庙七祀,熙宁八年,太常礼院请祭七祀。以立春祭户于庙室户外之西,祭司命于庙门之西;立夏祭灶于庙门之东;季夏土王日祭中霤于庙庭之中;立秋祭门及厉于庙门外之西;立冬祭司命及行于庙门外之西,皆用特牲,〈又〉神宗诏改定小祀:以四立祭司命、户、灶、中霤、门、厉、行。
徽宗政和三年,定七祀祭礼。
《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三年四月,班《五礼新仪》。 按《礼志》《政和新仪》定太庙七祀,四时分祭,腊享祫享则遍祭,设位于殿下横街之北、道西,东向,北上。
高宗绍兴二十七年,诏太庙腊飨祫飨并祭七祀。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七年六月戊午,初命太庙腊飨祭七祀,祫飨亦祭。

章宗承安四年六月,祭中霤。
《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泰和四年六月乙巳,祭中霤。
《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元制以七祀,神位附祭于庙庭。
《图书编》:元制:附祭七祀神位于庙庭中街之东、西向,其分为四时之祭,并与宋同。惟中霤则附于七月之祭,特祭则遍设之,每位笾豆各二簠,簋各一,尊二,俎一。

太祖洪武二年定岁终腊享,享太庙并祭五祀。
《续文献通考》:洪武二年尚书崔亮奏周官天子,五祀曰门曰户,人之所出,中霤,人之所居,曰灶曰井,人之所养,故杜佑曰:天子诸侯必立五祀,所以报德也。今拟周官五祀止于岁终腊享,通祀于庙门外从之,岁暮享太庙,时五祀并列庙西庑下东向,太常寺官行礼。
洪武 年令庶人得祀灶。
《明会典》云云。
成祖永乐 年定以享太庙,日祭五祀之神。
《明会典》:五祀旧制:每岁孟春遣内官祭司户之神于宫门外,道左南向,孟夏遣内官祭司灶之神于内府大庖厨前中道南向,季夏遣司礼监官祭中霤之神于文楼前西向,孟秋遣守门内官祭司门之神于午门前西角楼东向,孟冬遣内官祭司井之神于内府大庖厨井前南向,俱羊一豕一果品五,礼神制帛一,岁暮合祭于太庙丹墀之西,羊五豕五果品五,礼神制帛五,遣太常寺少卿行礼。今改以时享太庙,日祭司户、司灶、司门、司井之神,而祭中霤并合祭日期,及各遣官仪,物并如旧。
世宗嘉靖 年定五祀,遣官致祭。
《明会典》云云。

五祀之神部汇考二

《诗经》

《大雅·生民》

取羝以軷。
〈朱注〉軷,祭行道之神也。

《礼记》《王制》

大夫祭五祀。
〈陈注〉周官制度云五祀见于《周礼》《礼记》,仪礼杂出于史传者多矣。独祭法加为七,《左传》《家语》以为重、该、修、熙、勾龙之五官,月令以为门、行、户、灶、中霤,然则所谓五祀者,名虽同而祭各有所主也。

《月令》

孟春之月,其祀户,祭先脾。
〈注〉春阳气出,祀之于户内,阳也。〈疏〉户是人之出入,户则有神,故祭法注七祀云: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过,作谴告者尔此户神,则阳气在户内之神,故云祀之于户内阳也。由位在户内,又秋其祀门,注云:秋阴气出,祀之于门者,门在外,从内向外,门又在外,故云外阴也。则门神阴气之神,是阴阳别气,在门户者与人作神也。

孟夏之月,其祀灶,祭先肺。
〈注〉夏阳气盛热,于外祀之。于灶从热,类也,灶在庙门外之东。

中央土,其祀中霤,祭先心。
〈注〉中霤犹中室也,土主中央而神在室,古者复穴,是以名室为霤云。〈疏〉土,五行之主,故其神在室之中央也。

孟秋之月,其祀门,祭先肝。
〈注〉秋阴气出,祀之于门外,阴也。

孟冬之月,其祀行,祭先肾。
〈注〉冬阴盛寒于水,祀之于行,从辟除之类也,行在庙门外之西。

是月也,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腊先祖五祀。
〈注〉五祀,门、户、中霤、灶、行也。〈大全〉严陵方氏曰:五祀有门而大割祠又及门闾者,盖五祀之门虽大,夫士亦得而祭之,则知门闾固有大于此者矣。

《礼器》

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礼,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燔柴于奥。夫奥者,老妇之祭也。盛于盆,尊于瓶。
〈陈注〉《周礼》:祭火神则燔柴,谓爨神是火神,遂燔柴祭之,是失礼矣。礼祭至尸食竟而祭爨神,宗妇祭饎爨,烹者祭饔爨,其神则先炊也,故谓之老妇惟盛食于盆,盛酒于瓶,卑贱之祭耳。

《郊特牲》

家主中霤,而国主社,示本也。
〈疏〉中霤,土神也。卿大夫之家主祭土神,在于中霤。

《祭法》

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注〉此非大神所祈,报大事者也。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过,作谴告者尔。《乐记》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鬼神谓此欤。司命主督察三命,中霤主堂室居处,门户主出入,行主道路行作,厉主杀罚,灶主饮食之事。明堂月令春曰其祀户,祭先脾,夏曰其祀灶,祭先肺,中央曰其祀中霤,祭先心,秋曰其祀门,祭先肝,冬曰其祀行,祭先肾。聘礼曰使者出释币于行,归释币于门,士丧礼曰疾病,祷于五祀。司命与厉其时不著,今时民家或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门、户、灶在旁,是必春祠、司命,秋祠厉也,或者合而祠之。山即厉也,民恶言厉巫,祝以厉山,为之谬乎。《春秋传》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疏〉《正义》曰:此一经明天子以下立七祀、五祀之义,曰司命者宫中小神。熊氏云:非天之司命,故祭于宫中。王氏云:司命者文昌宫星,其义非也。曰:中霤者主堂室神。曰国门者,国门谓城门也。曰国行者,谓行神在国门外之西。曰泰厉者,谓古帝王无后者也。此鬼无所依归,好为民作祸,故祀之也。王自为立七祀者,前是为民所立,与众共之。四时常祀,及为群姓祷
祀,其自为立者,王自祷祭,不知其同是一神,为是别更立七祀也。诸侯为国立五祀者,减天子户、灶二祀,故为立五祀也。曰公厉者,谓古诸侯无后者。诸侯称公,其鬼为厉,故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者,义与天子同。大夫立三祀者,减诸侯司命、中霤,故为三祀也。曰族厉者,谓古大夫无后者,鬼也族众也,大夫众多,其鬼无后者众多,故言族厉。曰门曰行者,其大夫无民国,故不言国门、国行也。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过,作谴告者,以其非郊庙社稷。大神故云小神以其门、户、灶等,故知居人间也。以小神所祈,故知司察小过作谴告谓作谴责以告。人云幽则有鬼神,鬼神谓此与者以祀天,神人鬼地祇皆列其名。《乐记》直云幽则有鬼神,是幽闇之处有细小之鬼神,记此小祀者,与与是疑辞也。云司命主督察三命者,案《援神契》云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商暴,有随命以督行。受命谓年寿也,遭命谓行善而遇凶也,随命谓随其善恶而报之。云聘礼曰使者出释币于行,归释币于门者,證大夫有门、行。云士丧礼曰疾病,祷于五祀者,證士亦有五祀。云司命与厉,其时不著者以其馀五祀。月令所记皆著其时,惟司命与厉祀时不显著,云今时民家或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门、户、灶,在旁者郑以无文,故引今汉时民家或有春秋二时祠司命、行神、山神也。民或然,故云或也。其祀此司命、行神、山神之时,门、户、灶三神在诸神之旁,列位而祭也。云是必春祠司命,秋祠厉也者。汉时既春秋俱祠司命与山神,则是周时必应春祠司命,司命主长养,故祠在春,厉主杀害,故祠在秋。云或者合而祠之者,郑又疑之,以见汉时司命与山神春秋合祭,故云或者合而祠之。云山即厉也者,以汉时祭司命、行神、山神、门、户、灶等,此经亦有司命、门、行、户、灶等,汉时有山而无厉,此有厉而无山,故云山即厉也。云民恶言厉巫,祝以厉山,为之者郑解厉称山之意,汉时人民嫌恶厉,汉时巫祝之人意以厉神是厉山氏之鬼为之,故云厉山。云谬乎者谓巫祝,以厉为厉山之鬼,于理谬乎,所以为谬者,鬼之无后,于是为厉。厉山氏有子曰柱,世祀厉山之神,得其鬼为厉,故云谬也。引《春秋》传者,昭七年《左传》文于时,郑良霄被杀而死,其鬼为厉。子产立良霄之,子良止为后,子大叔问其故,子产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引之者證厉山氏既有所归,不得为厉也。

《风俗通》《灶神》

礼器曰:臧文仲安知礼。燔柴于灶,灶者,老妇之祭也。故盛于盆,尊于瓶。《周礼》说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祀,以为灶神。谨按《明堂月令》孟冬之月其祀灶也,五祀之神,王者所祭,古之神圣有功德于民,非老妇也。

《门神》

谨按《黄帝书》:上古之时有荼与郁垒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度朔山上章桃树下,简阅百鬼无道,理妄为人祸害。荼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虎,于是县官常以腊除夕饰桃人垂苇茭,画虎于门,皆追效于前事,冀以卫凶也。

《行神》

谨按《礼传》:共工之子曰修,好远游,舟车所至,足迹所达,靡不穷览,故祀以为祖神。祖者,徂也。诗云:韩侯出祖,清酒百壶。左氏传襄公将适楚,梦周公祖而遣之,是其事也。诗云:吉日庚午,汉家盛于午。故以午祖也。

《汉旧仪》《五祀》

五祀谓五行之官,金木水火土也。木正曰勾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元冥,土正曰后土,皆古贤,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也,主其神祀之。

《路史》《后纪》

黄帝元妃西陵氏曰:傫祖帝之南游,西陵氏殒于道。式祀于行。
〈注〉汉祀行神西陵氏。

五祀之神部总论

《礼记》

《礼运》

降于五祀之谓制度。
〈注〉谓教令由五祀下者,五祀有中霤、门、户、灶、行之神,此始为宫室制度。

五祀,所以本事也。
〈疏〉五祀所以本事,是教民尊神也。

《通典》

《五祀说》

说曰:天子诸侯必立五祀。五祀者,谓其有居处出入饮食之用,祭之所以报德也。郑注云:祭灶,祀老妇人,古之始炊者也。以此推之,七祀皆应古之始造者焉。马融以七祀中之五:门、户、灶、行、中霤,即勾芒等五官之神配食者。勾芒食于木,祝融食于火,该食于金,修及元冥食于水,勾龙食于土。月令五时祭祀,只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祭也。许慎云:月令孟夏祀灶。王者所祭古之有功德于民,非老妇也。郑元云:为祭五祀,灶在庙门外之东,祀灶礼,设主于灶陉。祝融乃古火官之长,犹后稷为尧司马,上公也。今就灶陉而祭之,屈上公之神,何其陋也。又月令云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又列在上,与祀灶绝远,而推合之,文义不次,焉得为义也。又《左传》云:五官之神,生为上公,死为贵神。若祭之灶陉,岂得为贵神乎。特牲馈食礼云尸谡而祭饎爨,以谢先炊者之功。知灶神是祭老妇,报先炊之义也。臧文仲燔柴于灶,夫子讥之云盛于盆,尊于瓶,若是祝融之神,岂可以盆瓶之器,置于陉而祭之乎。郑冲云:五祀虽出天地之间,阴阳之气,实非四时五行阴阳之正者也。月令春祀户,祭先脾;秋祀门,祭先肝。此顺气所宜,脏所值耳。又司命则司命星下食人间,司谴过小神矣。袁准正论者,以为:五行之官祭于门、户、行、灶、中霤。中霤,土神也。火正祀灶,而水正不祀井,非其类也,且社奚为于人家屋栋间哉。礼记王七祀,诸侯五,大夫三,冬其祀行,是记之误也。井不轻于灶,行不惟冬。白虎通云月令其祀井是也。秦静云:今月令谓行为井,是以时俗或废行而祀井。魏武兴复旧祀,而祭门、户、井、灶、中霤,凡五祀焉。

《性理大全》《论祭祀神祇》

问鬼者,阴之灵,神者,阳之灵。司命、中霤、灶与门、行,人之所用者。有动有静,有作有止,故亦有阴阳鬼神之理。古人所以祀之,然否。朱子曰:有此物便有此鬼神,盖莫非阴阳之所为也。五祀之神若细分之,则户、灶属阳,门行属阴,中霤兼统阴阳。然一事之中又自有阴阳也。

《荆川稗编》《五祀》

按古者虽有五祀七祀,而不言其所祭之地,然以七者观之,独如司命与厉当有祭之之所,而若中霤、若门、若户、若行、若灶则所祭之神即其地也。《祭法》言王及诸侯,立门行二祀,则曰国门,国行。大夫士则曰门曰行而已,窃谓有国者祀此二神,则当于国门祭之,而大夫以下则当在其家之门首。至若中霤、户、灶则凡居室皆有之,皆可祀于其地,义或然也。而隋唐乃祀之于太庙,以时享祖宗之时并祭之,盖本郑康成之说。然康成注《礼记》《月令》其祀户,条下则言凡祭五祀于庙。注《周礼》宫正凡邦之事跸,条下则言邦之祭社稷七祀于宫中,而正义则谓于庙者殷礼,于宫者周礼。今郑注自为异同而正义所以释之者,亦复如是,皆臆说也。然二说之中宫中之义为优,盖此五祀者皆人生日用起居之所,系故当即宫中而祭之若庙,则所以崇奉祖宗,不当杂祭他鬼神于其地。如门、中霤庙亦有之,因时享而并祀于其地,犹云可也。至于若司命若灶若行则于庙,何关又王之所祀。泰厉乃帝王之无后者,盖非我族类也。今即太庙之中为位而祭之,得毋有相夺予享之患乎。

五祀之神部艺文一

《五祀议》晋·傅元

《礼大记》:云室中央,中霤谓四霤之中也。祭于漏井,盖失之矣。七祀之文皆云祀行而无井,祭灶而不祭井,于事则阙。夫设祀者非唯报功而已,亦神道设教,使民慎之幽明也。臣以为帝之都城宜祭一门,正宫一门,正室一户,井、灶、中霤亦各择其一正者祭之。

《祀灶解》唐·陆龟蒙

灶坏炀者,请新之既成,又请择吉日以祀告之。曰灶在祀典,闻之旧矣。祭法曰:王为群姓立七祀,其一曰灶,达于庶人,庶士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饮食之事,先是火化以来,生民赖之,祀之可也。说者曰:其神居人间,伺察小过,作谴告者。又曰:灶鬼以时,录人功过。上白于天,当祀之以祈福祥,此近出汉武帝时方士之言耳,行之惑耶。苟行君子之道,以谨养老,以慈抚幼,寒同而饱,均丧有哀,祭有敬,不忘礼以约己,不忘乐以和心,闇室不欺,屋漏不愧,虽岁不一祀,灶其诬我乎。苟为小人之道,尽反君子之行,父子兄弟夫妇人执一爨以自糊口,专利以饰诈,崇奸而树非,虽一岁百祀,灶其私我乎。天至高,灶至下,帝至尊,严鬼至幽,仄果能欺而告之,是不忠也,听而受之,是不明也,下不忠,上不明,又果可以为天帝乎。

《分祭五祀祝文》明·会典

维某年某月某日皇帝遣具官,某致祭于司户之神曰:职司于户,谨出入之行藏,昼开暮阖,卫护无私时。维孟春,谨以牲醴致祭,神其鉴知尚享。
司灶之神曰:日用饮食必资乎灶,爨有常所,神实司之。时维孟夏,谨以牲醴致祭,神其鉴知尚享。
中霤之神曰:室之中霤神司其职,居中向明,照察无私。时维季夏,谨以牲醴致祭,神其鉴知尚享。
司门之神曰:职司于门,谨出入之行藏,昼开暮阖,卫护无私。时维孟秋,谨以牲醴致祭,神其鉴知尚享。司井之神曰:神司兹井,源泉清洁,其用日新,以供饮食。时维孟冬,谨以牲醴致祭,神其鉴知尚享。

《合祭五祀祝文》同前

维神安养,护卫各著厥功,兹当岁暮,特以牲醴报祭,神其鉴知尚享。

《五祀总论》章潢

言五祀之制详于曲礼,举五祀之时著于月令,辨五祀之名见于白虎。通夫五祀者,何谓也。谓门、户、井、灶、中霤也。人而知夫出处之所以安佚,饮食之所以餍饫,则知五祀诚不可以一缺。然举是祀者,独大夫以上得祭之,位卑禄薄盖有非其所当祭者。然则五祀之典其可轻乎哉。是故祭户以春取万物时出之义祭灶,以夏取火德生旺之义,秋为闭藏之时,故祭门于秋。冬为水王之后,故祭井于冬。六月正土王之辰,故祭中霤于六月。岁仅一遍,顺五行也。士不得祭,虑黩祀也。户祭先脾,灶祭先肺,门祭先肝,井祭先肾,中霤祭先心,明五祀之各有所主也。户祭以羊,灶祭以雉,中霤祭以豚,门祭以犬,井祭以豚,明五祀之各有所荐也。吁,人主而详出处之所以安,佚饮食之所以餍饫,独不可尊五祀之神乎。虽然诚敬不存祭,如不祭暗室有愧媚,灶奚为故,必视如面日星,听如耳雷霆,戒谨于洁蠲藏祀之日,悚惧于威仪动作之间,然后可以举是祭,否则谓之淫祀,神其歆之乎。

五祀之神部艺文二〈诗〉《祭灶词》宋·范成大

古传腊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云车风马小留连,家有杯盘丰典祀。猪头烂熟双鱼鲜,豆沙甘松粉饵圆。男儿酌献女儿避,酹酒烧钱灶君喜。婢子斗争君莫闻,猫犬触秽君莫嗔。送君醉饱登天门,杓长杓短勿复云,乞取利市归来分。

《送神词》谢承举

赤乌堕城尘土昏,人家火急催宵飧。庖夫膳吏递走速,滑尘拥彗当厨门。张筵布箦举灯烛,送神上天朝帝阍。黄饴红饧粲铺案,青刍紫椒光堆盆。空蒙烟云下车马,恍惚雾霭飘兰荪。使者已饱马已饲,我欲留神神不滞。星旗云辔去如风,九万天衢片时至。绀裘赤舄趋掖庭,稽首帝前备陈事。切须公语毋隐容,迪者降休逆者祟。公厅纷纭争务繁,私家细琐尤多类。一年一度送神行,记得人间二十四。

五祀之神部纪事

《史记·武帝本纪》:齐人少翁以鬼神方见上。上有所幸王夫人,夫人卒,少翁以方术盖夜致王夫人及灶鬼之貌云。
《后汉书·阴识传》:宣帝时,阴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腊日晨炊而灶神形见,子方再拜受庆。家有黄羊,因以祀之。自是以后,暴至巨富,田有七百馀顷,舆马仆隶,比于邦君。子方常言我子孙必将强大,至识三世而遂繁昌,故后常以腊日祀灶,而荐黄羊焉。
《录异志》:侯白,隋人,性轻多戏言,尝唾壁,误中神荼像,人因责之。应曰:侯白两脚堕地,双眼觑天,太平田地,步履安然,此皆符耳,安敢望侯白哉。
《春渚纪闻》:中霤之神实司一家之事而阴祐于人者,晨夕香火之奉,故不可不尽诚敬。余少时过林棣赵倅家,见其庄仆陈青者睡中多为阴府驱令,放摄死者,魂识云每奉符至追者之门,则中霤之神先收讯问,不许擅入。青乃出符示之,审验反复得实而后颦蹙而入。青于门外呼死者姓名,则其神魂已随青往矣。其或有官品崇高之人则自有阴官迎取,青止随从而已。
建安李明仲秀才山居,偶赴远村会集,醉归侵夜,仆从不随。中道为山鬼推堕涧仄,醉不能支,因熟睡中其神径还其家,见母妻于烛下共坐,乃于母前声诺而母略不之应,又以肘撞其妇,亦不知觉。忽见一白髯老人自中霤而出,揖明仲而言曰:主人之身今为山鬼所害,不亟往则真死矣。乃拉明仲自家而出,行十里许见明仲之尸卧涧仄,老人极力自后推之,直呼明仲姓名。明仲忽若睡醒,起坐惊顾而月色明甚,乃一路而归,至家已三鼓矣。乃语母妻其故,晨起率家人具酒醴敬谢于神。
朝奉郎刘安行东州人,每遇啜茶必先酹中霤神而后饮。一夕忽梦一老人告之曰:主人禄命告终,阴符已下,而少迟之幸,速处置后事,明日午时不可踰也。刘起拜老人,且询其谁氏,曰:我主人中霤神也,每承主人酹茶之荐,常思有以致效,今故奉报也。刘既悟,点计其家事,且语家人神告之详,云:生死去来,理之常也。我自度平生无大过,恶独有一事。吾家厨婢采蘋者执性刚戾,与其辈不足。若我死,必不能久留。我家出外则必大狼狈,今当急与求一亲使之从良,且有所归,则我瞑目矣。因呼与白金十星以为资遣,语毕沐浴易服以俟时至,过午忽觉少倦,就憩枕间,复梦其神欣跃而告曰:主人今以嫁遣厨婢之事,天帝佳之,已许延一纪之数矣。巳而睡起安然,后至宣和间无病而卒。
《异闻总录》:南城杨氏颇富,长子不肖,父逐之。天寒无所向,入所贮牛槁屋中藉草而寝。月明孤寒不寐,忽一虎跃而来翼从数鬼,皆伥也。直趋屋所,取草鼓舞为戏,子不敢喘。俄黑云劲风,咫尺翳暝,虎若被逐,怆惶走,众伥亦散。既神人传呼而至,命唤土地神老叟出拜,神人责之曰:汝受杨氏祭祀有年矣,乃纵虎为暴,郎君几为所食致烦,吾出神兵驱之,汝可为不职矣。吾乃其家灶君司命也,汝识乎。土地谢罪而退,明日起视,外有虎迹,草皆散掷地,后其父怒解,子得归。具言之,由是事灶益谨。
《荆楚岁时记》: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门户。先以杨柳枝插门,随杨柳枝所指仍以酒脯饮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
《辇下岁时记》:都人至年夜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贴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抹于灶门之上,谓之醉司命。《永平府志》:十二月下旬四日名交年,或曰小年,暮设饼糖果菜祀灶,俗以糖丸贴灶门,云毋得言家长短,以祈福庇。
《吴桥县志》:二十三日祀灶,用糖瓜黏糕主祭,不用妇人。
《东阳县志》:除夕具酒馔于门前设祭,谓之赛路神。《马邑县志》:俗以十二月二十三日夜初涤釜濯罍设香楮饧糖,又以黑豆寸草为秣马具,祭告灶前,曰:送灶君上天。

五祀之神部杂录

《抱朴子·对俗篇》:上天司命之神察人过恶,其行恶事大者,司命夺纪,小过夺算,随所轻重,故所夺有多少也。
《淮南子·主术训》:尧、舜、禹、汤、文、武,皆坦然天下而南面焉。当此之时,鼛鼓而食,奏《雍》而彻,已饭而祭灶,行不用巫祝,鬼神弗敢祟,山川弗敢祸,可谓至贵矣。《白虎通》:五祀者,何谓也。谓门、户、井、灶、中霤也。所以祭何人之所处出,入所饮食,故为神而祭之。
《演繁露》:五祀有中霤,左氏三进及霤通典曰:古者穴居,故名室。曰霤,许叔重说文曰:屋水流也,以今人家准之则堂中有天井处也。许说诚确。
范成大《封田乐府序》:腊月二十四夜祀灶,其说谓灶,神翌日朝天,白一岁事故,前期祷之。
《文献通考》:荀卿谓五祀执荐者百人侍西房,则五祀非四方之五官,侍必百人,则五祀非门户之类,又老妇之祭先儒以为灶配,则五祀果有配乎。
《朱子语类》:问:五祀皆有尸灶,则以谁为尸。曰:今亦无可考者,但如墓祭,则以冢人为尸。以此推之,则祀灶之尸,必是膳夫之类;祀门之尸,必是阍人之类;又如祀山川,则是虞衡之类。

五祀之神部外编

许慎《五经异义》:颛顼有子曰黎,为祝融火正,祝融为灶神,姓苏名吉利,妇姓王名博颊。
《酉阳杂俎》:灶神名隗,状如美女。又姓张,名单,字子郭。夫人字卿忌。有六女,皆名察洽,常以月晦日上天白人罪状,大者夺纪,纪三百日;小者夺算,算一百日。故为天帝督使。下为地精。己丑日,日出卯,时上天禺中下行署,此日祭得福。其属神有天帝娇孙,天帝大夫,天帝都尉,天帝长兄,硎上童子,突上紫官君、太和君、玉池夫人等。一曰灶神名壤子也。
《语怪》:弘治中妻父李公贞伯为南京尚宝卿,居西长安街南,尝半夜命侍婢秉烛下楼,入爨室取汤水。闻婢呼唤声,良久始来,问之云:有二皂隶青衣喝谓汝何敢来此触犯,应受杖去。遂执之将挞,婢固推拒,久之灶后一妇人出,貌甚端好,冠饰衣服庄严珍丽,状若贵嫔,命妇徐徐而坐。二皂拱侍,妇问故,皂言婢犯禁。妇曰:罪固应尔,姑惟宥之。皂执不可,妇又谆谕,妇旁又有一皂传命,令必释,二皂乃听命舍去。妇不暇谛察,得脱奔迸而来矣。

八蜡之神部汇考一

上古

炎帝神农氏始蜡百神。
《史记补·三皇本纪》:炎帝神农氏斲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用以教万人,始教耕,于是始作蜡祭,以赭鞭鞭草木。
《路史后纪》:神农氏每岁阳月盍百种,率万民蜡戏于国中,以报其岁之成。故祭司啬山林川泽,神示在位而主先啬享农,及邮表畷,禽兽猫虎水防昆虫而祝之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亡作,草木归其泽,苇籥土鼓榛杖丧杀,既蜡而收,民息已年不顺成之方,其蜡不通,以谨民财也。

周制以岁十二月索飨万物之神。
《周礼·地官》: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
〈订义〉王昭禹曰:郊特牲以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则索鬼神而祭祀,乃万物之神。盖万物所以生,所以成,凡人之欲皆有以养之,凡人之求皆有以给之,孰为此者,其神乎。先王于是有报礼焉,方其岁功之成则索万物之神而祭之,虽水庸昆虫有所不遗,而况造物之元功乎。郑锷曰:蜡言其名,索言其义。

《春官》:大宗伯之职,以副辜祭四方百物。
〈订义〉王昭禹曰:副者肆而磔之,辜者制而磔之,四方异体,肆而不全,故祭以副。百物异用,制而不变,故祭以辜,亦各以其物。宜崔氏曰:蜡祭之法,昔者伊耆氏始为蜡。蜡,索也。周则十有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祭,先啬一神农是也,司啬二后稷是也,农三谓田畯邮,表畷四,表畷者,田畯督、约百姓于井间之处,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凡祭之礼以先啬为主,司啬为佐,猫为食田鼠,虎为食田豕,坊庸为止,水等皆为田事。

大司乐,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示;再变而致裸物,及山林之示;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示;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示;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
〈订义〉郑康成曰:此谓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

北周

北周以岁十一月,蜡百神于郊。
《隋书·礼仪志》:昔伊耆氏始为蜡。蜡者,索也。古之君子,使人必报之。故周法,以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后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农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鳞、羽、裸、毛、介、水、墉、坊、邮、表、畷、兽、猫之神于五郊。五方上帝、地祇、五星、列宿、苍龙、朱雀、白兽、元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镇海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

高祖开皇 年,以孟冬蜡百神。
《隋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礼仪志》: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其方不熟,则阙其方之蜡焉。

太宗贞观 年,定以季冬蜡百神于南郊。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太宗践祚之初,诏中书房元龄、秘书监魏徵等礼官学士,修改旧礼。元龄等始与礼官议,以为《月令》蜡祭,唯祭天宗,谓日月而下。近代蜡五天帝、五人帝、五地极,皆非古典,今并除之。又贞观之制。季冬寅日,蜡祭百神于南郊。
元宗开元二十年,定腊日蜡百神。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蜡百神于南郊,天子亲祠不能,则有司摄事。
《开元礼》:皇帝腊日蜡百神于南郊。〈按《旧唐书·礼仪志》《开元礼》成于
开元二十年。
〉宋太祖乾德元年,诏以腊日蜡祭百神。
《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六月,诏蜡祀,庙、社皆用戌腊一日。 按《礼志》:岁之大祀,腊日太蜡祭百神。
仁宗天圣三年,定蜡祭祝文。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天圣三年,同知礼院陈诂言:蜡祭一百九十二位,祝文内载一百八十二位,惟五方田畯、五方邮表畷一十位不载祝文。又《郊祀录》《正辞录》《司天监神位图》皆以虎为于菟,乃避唐讳,请仍为虎。五方祝文,众族之下增入田畯、邮表畷云。
神宗元丰六年,更定蜡祭之仪。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元丰,详定所言:《记》曰:八蜡以祀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历代蜡祭,独在南郊为一坛,惟周、隋四郊之兆,乃合礼意。又《礼记·月令》以蜡与息民为二祭,故隋、唐息民祭在蜡之后日。请蜡祭,四郊各为一坛,以祀其方之神,有不顺成之方则不修报。其息民祭仍在蜡祭之后。先是,太常寺言:四郊蜡祭,宜依百神制度筑坛,其东西有不顺成之方,即祭日月。其神农以下,更不设祭。又旧仪,神农、后稷并设位坛下,当移坛上。按《礼记正义》:伊耆氏,神农也。今坛下更设伊耆氏位,合除去之。〈又〉神宗诏改定大祀:增大蜡为四,东西蜡主日配月。中祀:南北蜡。〈按《文献通考》作元丰六年。〉
徽宗政和三年,《五礼新仪》成,改定大蜡坛位。
《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三年四月庚戌,班《五礼新仪》
《礼志·政和新仪》:腊前一日蜡百神。四方蜡坛广

四丈,高八尺,四出陛,两壝,每壝二十五步。东方设大明位,西方设夜明位,以神农氏、后稷氏配,配位以北为上。南北坛设神农位,以后稷配,五星、二十八宿、十二辰、五官、五岳、五镇、四海、四渎及五方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井泉、田畯,苍龙、朱鸟、麒麟、白虎、元武,五水庸、五坊、五虎、五鳞、五羽、五介、五毛、五邮表畷、五裸、五猫、五昆虫从祀,各依其方设位。中方镇星、后土、田畯设于南方蜡坛酉阶之西,中方岳镇以下设于南方蜡坛午阶之西。伊耆设于北方蜡坛卯阶之南,其位次于辰星。
高宗绍兴十九年十一月,命复蜡祭。
《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按《礼志》:绍兴十九年,有司检会《五礼新仪》,腊前一日蜡东方、西方为大祀,蜡南方、北方为中祀,并用牲牢。
孝宗乾道四年,王瀹请于四郊为坛蜡百神。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乾道四年,太常少卿王瀹请于四郊各为一坛,以祀其方之神,东西以日月为主,各以神农、后稷配;南北皆以神农为主,以后稷配。自五帝、星辰、岳镇、海渎以至猫虎、昆虫,各随其方,分为从祀。其后南蜡仍于圆坛望祭殿,北蜡于馀杭门外精进寺行礼。

八蜡之神部汇考二

《礼记》

《郊特牲》

天子大蜡八。
〈注〉所祭有八神也,先啬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疏〉所祭之神,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但以此八神为主,案《周礼·大司乐》云: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郑云有象在天,所谓日月。此神不数象,物及日月者,先啬司啬,并是一神。有益于人,水庸之属在地,益其稼穑。故索而祭之,急其近者故也。天神象物,去人县远,虽祭不为八神之数。王肃分猫虎为二,无昆虫,郑数昆虫合猫虎者,昆虫不为物害,亦是其功。猫虎俱是除田中之害,不得分为二,不言与,故合为一也。

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
〈注〉飨者,祭其神也。万物有功加于民者,神使为之也。
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注〉先啬若神农者,司啬后稷是也。〈陈注〉主为八神之主也,司啬,上古后稷之官,百种,司百谷之种之神也。〈大全〉长乐陈氏曰:合聚万物而飨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于田功故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啬也,而主先啬者,以其始有事于田故也。马氏曰:先啬者,其智足以创物,立于其先。司啬者,因其成法而谨司其职而已,故祭以先啬为主,而以司啬配之。

飨农,及邮表畷,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
〈陈注〉农,古之田畯有功于民者,邮者,邮亭之舍也。标表田畔相连畷处,造为邮舍。田畯居之以督耕者,故谓之邮表畷,禽兽,猫虎之属也。

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与水庸,事也。
〈注〉迎其神也,〈疏〉正义曰:恐迎猫虎之身。故云迎其神而祭之,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鄣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谓祭此坊与水庸之神。

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
〈注〉此蜡祝辞也,昆虫螟螽之属为害者也。〈疏〉言此神由有此功,故今得报也。陈辞有水土昆虫草木者,以其无知,故特有辞也。而先啬之属有知,故不假辞也。据此祭草木有辞,则草木当有神,八蜡不数之者,以草木遍地皆是,不如坊与水庸之属各指一物,故不数。

八蜡,以记四方,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兴功。
〈注〉蜡祭之礼,列国皆行之,若其国岁凶则八蜡之神不得与,诸方通祭,所以使民知谨于财用,不妄费也。

八蜡之神部总论

《陈祥道礼书》

《论蜡祭》

蜡之为祭,所以报本,反始息老送终也。其所致者,川泽山林以至土示,天神莫不与焉。则合聚万物而飨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于田故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啬也,而主先啬,以其始有事于田故也。郑氏谓先啬若神农,司啬后稷是也,农田畯也,邮表畷,田畯所以督约百姓于井间之处也。《尔雅》曰:畯,农夫也,然则蜡之八神则先啬也,司啬也,百种也,农也,邮表畷也,禽兽也,坊也,水庸也。古者蜡则饮于学,党正属民饮酒于序是也。

《文献通考》《论蜡祭》

沙随程氏曰:八蜡之祭为民设教也厚矣,方里而井,八家共焉。吾食其一,仰事俯育资焉,而无憾者可不知所本乎。古有始为稼穑以易佃渔,但吾卒岁无饥,不与禽兽争一旦之命者,繄先啬是德,故祭先啬焉。曰:司啬者谓修明其政而润色之者也。曰:农者谓传是业以授之于我者也。曰:邮表畷者畷井田间道也,邮表也者,谓画疆分理以是为准者也。昔之人为是而劳今我蒙之而逸,盖不得不报也。曰:猫虎者,谓能除鼠豕之害吾稼者也。曰:坊者,谓昔为堤防之人,使吾禦水患者也。曰:水庸者,谓昔为畎浍沟洫使吾为旱备者也。曰:昆虫者,先儒谓昆虫害稼,不当与祭,乃易以百种,是不然。所谓昆虫者,非祭昆虫也,祭其除昆虫而有功于我者也。除昆虫者不一而足,如火田之人捕蝗之子,禽鸟或能食之,霜霰或能杀之,以其不一而足,故直曰昆虫耳。三代里田蜡祭之时,其民恬宁愉乐,和睦无怨,故鬼神享馨香之荐,岂不盛乎。

《大学衍义补》《蜡祭》

《礼记·郊特牲》: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飨农,及邮表畷,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与水庸,事也,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
臣按八蜡之名,郑元所叙者有昆虫而无百种,张载谓昆虫不当祀,而以百种足其数,陈祥道则以猫虎为禽兽,切观下文。所谓主先啬祭司啬,祭百种,祭坊与水庸、飨农及邮表畷禽兽,曰主曰祭曰飨,其文各不同。盖主者以之为主,司啬与司谷种及坊与水庸之神则所致祭者焉。然所以主其祭
者,则先啬也。若夫所谓古者,田畯之官及邮表畷督耕之处,与夫食鼠食豕之禽兽则有功于稼穑者,故从而索飨之也。所谓迎猫为其食田鼠,迎虎为其食田豕,所以释其飨禽兽之故,则陈氏以迎猫虎为禽兽者,良是也。然禽兽不止猫虎,凡为除所以害稼穑者,皆在其中矣。所谓昆虫者,特见祝辞中语昆虫祝其毋作者,恐其起而害稼也,其不当祭明矣,八蜡之名当以陈氏为正。

八蜡之神部艺文一

《大蜡赋》唐·杨谏

大蜡之祭兮,所以飨田神,赏农务,阴律穷元冬,暮星回于旧列,日极于馀度,必也。介僎谋牲牷,具狐裘,以黄皮弁以素,盖欲息田夫而褒岁赋。夫搜索之谓蜡,闭藏之谓冬,其索也,可以举群祀其藏也,可以劳三农。欲硕苗而不害,则迎猫暨于田鼠,俾昆虫之无作。则祭坊与夫水庸以夫月建,丑日在戌磔牺牲之体,所以尚其腥登水草之菹,所以贵其质咏。豳诗以合雅击,土鼓以应律瑞。穰穰芬苾苾,百日之勤,一日之荐,或酬或酢,既腾觚于无算,为宫为徵,方播乐于六变。命清祀兮在殷,复嘉平兮处秦,繄率仁而终义,实革故而迎新。乐举斯陶,叹子贡之来,觌礼成而出,美仲尼之为宾。故圣人之举事也,务于崇劝,戒敦否臧,树之瓜华,告多藏者必覆致乎。女鹿示不德者斯亡,岂惟其仪抑抑,其乐洋洋,是以伊耆之礼不易,大罗之职有常。嗣岁将兴,或祈谷于上帝,人才不匮,或观政于四方,则知德厚者必祀,功高者必载,司啬之祐,维永瑞于我唐,先之神,岂独见于前代。故曰:蜡也,移万人,登百种,可以志阴阳之变动。

《蜡说》柳宗元

柳子为御史,主祀事,将蜡进,有司以问蜡之说,则曰:合百神于南郊以为岁报者也,先有事必质于户部。户部之词曰:旱于某水,于某虫蝗,于某疠疫,于某则黜,其方守之神不及以祭。余尝学礼,盖思而得之,则曰:顺成之方,其蜡乃通,若是古矣。继而叹曰:神之貌乎,吾不可得而见也。祭之飨乎,吾不可得而知也。是其诞漫惝恍,冥冥焉不可执取者。夫圣人之为心,必有道而已矣。非于神也,盖于人也。以其诞漫惝恍,冥冥焉不可执取,而犹诛削若此,况其貌言动作之块然者乎。是设乎彼而戒乎此者也,其旨大矣。或曰:若子之言,则旱乎水乎虫蝗乎疠疫乎未有黜,其吏者而神黜焉。而曰:盖于人者,何也。予曰:若子之云,旱乎水乎虫蝗乎疠疫乎岂人之为邪。故其黜在神,暴乎眊乎沓贪乎,罢弱乎,非神为之也,故其罚在人。今夫在人之道,则吾不知也。不明斯之道而存乎古之数,其名则存,其教之实则隐,以为非圣人之意,故叹而云也。曰:然则致雨反风,蝗不为灾。虎负子而趋,是非人之为,则何以。余曰:子欲知其以乎,所谓偶然者信矣,必若人之为则十年九潦,八年七旱者,独何如人哉。其黜之也苟明乎,教之道虽云古之数可矣,反是则诞漫之说胜,而名实之事丧,亦足悲乎。

八蜡之神部艺文二〈诗〉

《蜡祭歌諴夏》隋·牛弘

四方有祀,八蜡酬功。收藏既毕,榛葛送终。使之必报,祭之斯索。三时告劳,一日为泽。神祇必来,鳞羽咸致。惟义之尽,惟仁之至。年成物阜,罢役息民。皇恩已洽,灵庆无垠。

《蜡百神乐章》旧唐书

《乐志》曰:贞观中,蜡百神乐。
《肃和》
序迫岁阴,日躔星纪。爰稽茂典,聿崇清祀。绮币霞舒,瑞圭虹起。百祀〈一作礼,一作灵。〉垂裕,万灵荐〈一作方受〉祉。
《雍和》
缇籥劲序,元英晚候。姬蜡开仪,豳歌入奏。蕙馥雕俎,兰芬玉酎。大享明祇,永绥多祐。

《蜡百神乐章》同前

《乐志》曰:大乐旧有蜡百神迎送神词二章,不详所起。
《迎神》〈此词废不行用〉
八蜡开祭,万物合祀。上极天维,下穷坤纪。鼎俎流芬,〈一作馥〉鐏彝荐美。有灵有祇,咸希来止。
《送神》〈此词后尚行用〉
十旬欢洽,一日祠〈一作祀〉终。澄彝拂俎,报德酬功。虑虔容肃,礼缛仪丰。神其降祉,整驭随风。

八蜡之神部杂录

《诗经·小雅·甫田之什》:我田既臧,农夫之庆。笺云:臧,善也。我田事已善则庆。赐农夫谓大蜡之时,劳农以休息之也。正义曰:农夫之得庆,赐惟劳赐之耳。岁事不成,则无此劳息,故言我田事既善则庆,赐农夫也,谓大蜡之时劳农以休息之者,王者以岁事成熟,搜索群神而报祭之,而谓之大蜡。又为腊先祖五祀,因令党正属民饮酒于序,以正齿位。而劳赐农夫,令得极欢大饮,是为休息之。《郊特牲》曰:天子大蜡八,蜡也者,索也。岁十有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是说大蜡之祭也。《月令孟冬》云:是月也,腊门闾及先祖五祀劳农以休息之,是说休息之事也。郊特牲蜡祭之下又曰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既蜡腊先祖五祀,于是劳农以休息之。是腊即次蜡之,后与蜡异也。郊特牲止云息田夫,不谓之腊,必知月令之腊祭与郊特牲息田夫为一者。郊特牲说蜡祭之服云皮弁素服以送终,葛带榛杖丧杀也。其下别云黄衣黄冠而祭,明非蜡也。又曰既蜡而收民息,已既蜡乃云息民,明知息民非蜡息民,与月令休息文同,故知黄冠而祭为腊祭也。是以注云息民与蜡异,则黄衣黄冠而祭为腊必也,以此知腊在既蜡之后也。地官党正职曰: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以此知党正饮酒亦此时也。《下杂记》云子贡观于蜡曰:一国之人皆若狂是,恣民大饮也。酒诰周公,戒康叔禁民饮食,民无故不饮酒欢乐,今以岁谷丰熟场功毕入而,特听之,故谓之庆赐劳息。汉世每有国庆而赐民大酺,亦此义也。腊与息民,蜡后为之,以其与蜡同月,若不为蜡,则此事亦废,事皆相将,故系之蜡焉。年不顺成,八蜡不通。《郊特牲》文引此者,解言我田既臧,乃云农夫之庆之意也。彼注数八蜡云先啬一也,司啬二也,农三也,邮表畷四也,猫虎五也,坊六也,水庸七也,昆虫八也,此八蜡为其主耳,所祭不止于此,四方百物皆祭之。《春官·大司乐》云: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示,再变而致裸物及山林之示,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示,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示,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注云此为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六奏乐而礼毕。又大宗伯云副辜祭四方百物。注云谓磔攘及蜡祭是蜡祭,四方百物皆祭之。
田畯至喜。笺云田畯司啬,今之啬夫也。正义曰郊特牲曰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注云先啬若神农,司啬若后稷,以神农始造其田,后稷教民播种,此二人有田事之大功者也。蜡者为田报祭,故知谓此二人。稷为人臣教稼,亦是田官,故谓之司啬。此言田畯乃是当时主稼之人,故以司啬言之,与郊特牲名同而实异也。
黍稷稻粱,农夫之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笺云庆,赐也。年丰则劳赐农夫益厚,既有黍稷,加以稻粱,报者为之求福,助于八蜡之神。万寿无疆,疆,竟也。正义曰特牲少牢之祭皆无稻粱,此特言黍稷稻粱,故知劳赐农夫,加以稻粱也。报者自神之辞明求神而得报为农夫之求,神惟蜡祭耳。故云为之求助于八蜡之神,以祭有尸,祝故云万寿无疆。
《玉烛宝典》:腊者,祭先祖,蜡者,报百神,同日异祭也。《东坡志林》:八蜡三代之戏,礼也。岁终聚戏,此人情之所不免也。因附以礼义,亦曰不徒戏而已矣,祭必有尸,无尸曰奠,始死之奠,与释奠是也。今蜡谓之祭,盖有尸也。猫虎之尸,谁当为之,非倡优而谁,葛带榛杖以息老物,黄冠草笠以尊野服,皆戏之道也。子贡观蜡而不悦,孔子譬之曰:一弛一张,文武之道,盖为是也。
《春明梦馀录》:大蜡与藉田相为始终而本朝惟于此阙焉,应请当东作。方兴之始,既举藉田之礼,以祀先农,而以帅先农民兴其务本之心,则百谷告成之后载举大蜡之礼以报先啬于冬,而以劳来农民报其勤动之苦,惜未行。
《山东博兴县志》:腊八日,民间报赛蜡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