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旱灾部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第八十六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礼记〈月令〉
大戴礼〈夏小正〉
黄帝占书〈大旱占〉
山海经〈南山经 西山经 北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神异经〈南荒经〉
春秋繁露〈求雨 止雨〉
汉书〈五行志〉
淮南子〈天文训〉
孙氏瑞应图〈旱〉
唐书〈五行志〉
旱灾部汇考二
商〈成汤七则〉
周〈总一则 厉王一则 桓王一则 平王三则 襄王四则 顷王二则 定王二则 简王一则 灵王五则 景王四则 敬王五则〉
秦〈始皇一则〉
汉〈总一则 惠帝一则 文帝三则 景帝二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元朔一则 元狩一则 元封三则 天汉二则 太始一则 征和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神爵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鸿嘉一则 永始二则 哀帝建平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总一则 光武帝建武八则 明帝永平六则 章帝建初四则 元和二则 章和一则 和帝永元七则 安帝永初七则 元初五则 建光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三则 阳嘉四则 永和一则 冲帝永嘉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元嘉一则 延熹二则 灵帝熹平二则 光和二则 献帝兴平二则 建安一则〉
书经〈周书洪范〉
礼记〈月令〉
大戴礼〈夏小正〉
黄帝占书〈大旱占〉
山海经〈南山经 西山经 北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神异经〈南荒经〉
春秋繁露〈求雨 止雨〉
汉书〈五行志〉
淮南子〈天文训〉
孙氏瑞应图〈旱〉
唐书〈五行志〉
旱灾部汇考二
商〈成汤七则〉
周〈总一则 厉王一则 桓王一则 平王三则 襄王四则 顷王二则 定王二则 简王一则 灵王五则 景王四则 敬王五则〉
秦〈始皇一则〉
汉〈总一则 惠帝一则 文帝三则 景帝二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元朔一则 元狩一则 元封三则 天汉二则 太始一则 征和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神爵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鸿嘉一则 永始二则 哀帝建平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总一则 光武帝建武八则 明帝永平六则 章帝建初四则 元和二则 章和一则 和帝永元七则 安帝永初七则 元初五则 建光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三则 阳嘉四则 永和一则 冲帝永嘉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元嘉一则 延熹二则 灵帝熹平二则 光和二则 献帝兴平二则 建安一则〉
庶徵典第八十六卷
旱灾部汇考一
《书经》《洪范》曰休徵,曰乂,时旸若,曰咎徵,曰僭,恒旸若。
〈大全〉朱子曰:乂是整治,便自有开明底意思。所以便说时旸顺应之。陈氏大猷曰:乂之反为僭,政不治则僭差也。僭则亢故常旸若。
《礼记》《月令》
仲春行夏令,则国乃大旱。〈注〉午火之气所泄也
仲夏之月,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
〈注〉山者水之源,将欲祷雨,故先祭其本源。雩者,吁嗟其声,以求雨之祭。
孟秋行春令,则其国乃旱。
〈注〉寅中箕星好风,能散云雨,故致旱。
孟秋行夏令,则国多火灾。
〈注〉巳火之气所伤也〈大全〉严陵方氏曰:阳亢而阴莫能干,为旱。方阴中之时,而行阳中之令,则阳亢矣。故旱也。
仲秋行夏令,则其国乃旱。
〈注〉午火之气所伤也
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
〈注〉火气乘之应于来年
《大戴礼》《夏小正》
三月,越有小旱。越,于也。记是时恒有小旱。《黄帝占书》《大旱占》
日中三足乌,见者,大旱赤地。《山海经》《南山经》
鸡山,黑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海。其中有鱄鱼,其状如鲋而彘毛,其音如豚,见则天下大旱。令丘之山,有鸟焉,其状如枭,人面四目而有耳,其名曰颙,其鸣自号也,见则天下大旱。
《西山经》
太华之山,有蛇焉,名曰肥𧔥,六足四翼,见则天下大旱。钟山,其子曰鼓,化为鵔鸟,其状如鸱,赤足而直喙,黄文而白首,其音如鹄,见则其邑大旱。
崦嵫之山,有兽焉,其状马身而鸟翼,人面蛇尾,是好举人,名曰孰湖。有鸟焉,其状如鸮而人面,蜼身犬尾,其名自号也,见则其邑大旱。
《北山经》
浑夕之山,有蛇一首两身,名曰肥遗,见则其国大旱。錞于母逢之山,北望鸡号之山,其风如。西望幽都之山,浴水出焉。是有大蛇,赤首白身,其音如牛,见则其邑大旱。《东山经》
栒状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而鼠毛,其名曰鼠,见则其邑大旱。独山,末涂之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沔,其中多䖺䗤,其状如黄蛇,鱼翼,出入有光,见则其邑大旱。
姑逢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有翼,其音如鸿雁,其名曰獙獙,见则天下大旱。
女烝之山,石膏水出焉,而西注于鬲水,其中多薄鱼,其状如鳣鱼而一目,其音如欧,见则天下大旱。子桐之山,子桐之水出焉,而西流注于馀如之泽。其中多䱻鱼,其状如鱼而鸟翼,出入有光。其音如鸳鸯,见则天下大旱。
《中山经》
鲜山,鲜水出焉,而北流注于伊水。其中多鸣蛇,其状如蛇而四翼,其音如磬,见则其邑大旱。《神异经》《南荒经》
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名曰,所见之国大旱。一名格子,善行市朝,众中遇之者,投诸厕中乃死,旱灾消。诗曰:旱魃为虐或曰生,捕得杀之,祸去福来。《春秋繁露》《求雨》
春旱求雨,令县邑以水日令民祷社,家祀户,无伐名木,无斩山林,暴巫,聚蛇,八日于邑东门外,为四通之坛,方八尺,植苍缯八,其神共工,祭之以生鱼八、元酒、具清酒、膊脯,择巫之清洁辨言利辞者以祝,祝斋三日,服苍衣,先再拜,乃跪陈,陈已,复再拜,乃起。祝曰:昊天生五谷以养人,今五谷病旱,恐不成,敬进清酒膊脯,再拜请雨。雨幸大澍,奉牲祷。以甲乙日为大苍龙一,长八丈,居中央,为小龙七,各长四丈,于东方,皆东向,其间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田啬夫亦斋三日,服青衣而立之,诸里,社通之于闾外之沟,取五虾蟆,错置池中,方八尺,深二尺,置水虾蟆焉,具清酒、膊脯,祝斋三日,服苍衣,拜跪陈祝如初,取三岁雄鸡三岁豭猪,皆燔之于四通神宇,令阖邑里南门,置水其外,开北门,其豭猪一,置之里北门之外,市者亦置一豭猪,闻鼓声,皆烧猪尾,取死人骨埋之,开山渊,积薪而燔之,决通道桥之壅塞,不行者决溃之,幸而得雨,以猪一,酒盐黍财足,以茅为席,毋断。夏求雨,令邑以水日,家人祝灶,无举土功,更大浚井,暴金于坛,臼杵于术,七日为四通之坛于邑南门外,方七尺,植赤缯七,其神蚩尤,祭之以赤雄鸡七、元酒,具清酒、膊脯,祝斋三日,服赤衣,拜跪陈祝如春辞。以丙丁日为大赤龙一,长七丈,居中央,又为小龙六,各长三丈五尺,于南方,皆南乡,其间相去七尺,壮者七人,皆斋三日,服赤衣而舞之,司空啬夫亦斋三日,服赤衣而立之,凿而通之闾外之沟,取五虾蟆,错置里社之中,池方七尺,深一尺,酒膊,祝斋,衣赤衣,拜跪陈祝如初,取三岁雄鸡豭猪,燔之四通神宇,开阴闭阳如春。季夏祷山陵以助之,令县邑壹徙市于邑南门之外,五日禁男子无得行入市,家人祠中霤,无兴土功,聚巫市旁,为之结盖,为四通之坛于中央,植黄缯五,其神后稷,祭之以毋𩛆五、元酒,具清酒、膊脯,令名为祝斋三日,衣黄,皆如春祠。以戊己日为大黄龙一,长五丈,居中央,又为小龙五,各长二丈五尺,于南方,皆南乡,其间相去五尺,丈夫五人,斋三日,服黄衣而舞之,〈疑有脱字〉五人,亦斋三日,衣黄衣而立之,亦通〈阙〉社中于闾外沟,取虾蟆,池方五尺,深一尺,他皆如前。神农求雨第十九日戊己,不雨,命为黄龙,又为大龙,社者舞之,季立之,又曰东方小僮舞之,南方牲者,西方沾人北方〈阙〉人舞之。秋暴巫至九日,无举火事,煎金器,家人祠门,为四通之坛于邑西门之外,九尺,植白缯九,其神太昊,祭之相木鱼九,元酒,具清酒、膊脯,衣白衣,他如春。以庚辛日为大白龙一,长九丈,居中央,为小龙八,各长四丈五尺,于西方,皆西乡,其间相去九尺,鳏者九人,皆斋三日,服白衣而舞之,司马亦斋三日,衣白衣而立之,虾蟆,池方九尺,深一尺,他皆如前。冬舞龙六日,祷于名山以助之,家人祠井,无壅水,为四通之坛于邑北门之外,方六尺,植黑缯六,其神元冥,祭之以黑狗子六、元酒,具清酒、膊脯,祝斋三日,衣黑衣,祝礼如春。以壬癸日为大黑龙一,长六丈,居中央,为小龙五,各长三丈,于北方,皆北乡,其间相去六尺,老者六人,皆斋三日,衣黑衣而舞之,尉亦斋三日,服黑衣而立之,虾蟆、池,如春。四时皆以水,为龙必取洁土为之,结盖,龙成而发之。四时皆以庚子之日,令吏民夫妇皆偶处。凡求雨之大体,丈夫欲藏匿,女子欲和而乐。《神书》又曰:开神、山神渊积薪夜击鼓噪而燔之为其卑也《止雨》
雨太多,令县邑以土日塞水渎,绝道,盖井,禁妇人不得行入市,令县乡里皆扫社,下县邑若丞令吏啬夫三人以上,祝一人,乡啬夫若吏三人以上,祝一人,里正父老三人以上,祝一人,皆斋〈此下阙九十八字〉年年之积,一年不熟,乃请
籴,失君之职也。〈阙〉犯始者,省刑绝恶,始也。大夫盟于澶渊,刺大夫之专政也。诸侯会同,贤为主,贤贤也。春秋恐伤五谷,辄止雨,止雨之礼,废阴起阳,书十七县、八十离乡,及都官吏千石以下夫妇在官者,咸遣妇,女子不得至市,市无诣井,盖之,勿令泄,鼓用牲于社。祝之曰:雨以太多,五谷不和,敬进肥牲,以请社灵,社灵幸为止雨,除民所苦,无使阴灭阳,阴灭阳,不顺于天,天意幸在于利民,愿止雨,敢告。鼓用牲于社,皆壹以辛亥之日,书到,即起县社令长若丞尉官长,各城邑社啬夫里吏正里人皆出,至于社,下顾西罢,三日而止,未至三日,天星亦止。
《汉书》《五行志》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恒旸,厥极忧。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哗愤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旸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庶徵之恒旸,刘向以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祀,谓之大雩。不伤二谷,谓之不雨。京房易传曰:欲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荒,旱也,其旱阴云不雨,变而赤,因而除。师出过时兹谓广,其旱不生。上下皆蔽兹谓隔,其旱天赤三月,时有雹杀飞禽。上缘求妃兹谓僭,其旱三月大温无云。居高台府,兹谓犯阴侵阳,其旱万物根死,数有火灾。庶位踰节兹谓僭,其旱泽物枯,为火所伤。
《淮南子》《天文训》
丙子干戊子,大旱,菰封熯。《孙氏瑞应图》《旱》
遇旱责躬引,咎理察枉,退去贪残,侧修惠政,则降以灵雨。《唐书》《五行志》
雨,少阴之气,其气毁则不雨。少阴者,金也,金为刑、为兵,刑不辜,兵不戢,则金气毁,故常为旱。火为盛阳,阳气强悍,故圣人制礼以节之。礼失则僭而骄炕,以导盛阳,火盛则金衰,故亦旱。于五行,土实制水,土功兴则水气壅阏,又常为旱。天官有东井,主水事,天汉、天江,亦水祥也。水与火雠,而受制于土,土火谪见,若日蚀过分而未至,与七曜循中道之南,皆旱祥也。旱灾部汇考二商
成汤十有八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通鉴前编》:十有八祀伐夏,桀放之于南巢。三月,商王践天子位,是岁大旱。十有九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二十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二十有一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二十一年,大旱,祷金币。
按《管子》:天以时为权,地以财为权,人以力为权,君以令为权;失天之权,则人地之权亡。汤七年旱,民之无𥼷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𥼷卖子者。
按《汉书·食货志》:晁错说上曰: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
〈注〉捐谓民有饥相弃捐者。或谓贫乞者为捐。
按《大纪》:伊尹言于王,发庄山之金铸币,通有无于四方以赈救之民,是以不困。
二十二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二十三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二十有四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庄子》: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之加损。
按《荀子》: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致斯极也。宫室崇与。女谒盛与。何以不雨致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昌与。何以不雨致斯极也。
按《吕氏春秋·顺民篇》: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剪其发,劘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大悦,雨乃大至。
按《竹书纪年》:二十四年,大旱,王祷于桑林,雨。
按《说苑》:汤时大旱七年,煎沙烂石,于是使人以三足鼎,祝山川,教之祝曰:政不节耶。使民疾耶。苞苴行耶。谗夫昌耶。宫室崇耶。女谒盛耶。何不雨之极也,言未既天大雨。
按《皇甫谧帝王世纪》:汤时大旱,殷史曰:卜当以人祷。汤曰:吾谓宜自当。遂斋戒,剪发、断爪,己为牲,祷于桑林之野,告于上天,已而雨大至。
按《大纪》:祷于桑林之社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岁则大熟天下欢洽作桑林之乐名曰大濩
按《通鉴前编》:按《说苑》《淮南子》所载,俱与《荀子》大同小异,《史记》及《东汉书注》乃有剪发断爪,身为牺牲之说,夫以汤之圣,当极旱之时,反躬自责,祷于林野,此其为民吁天之诚,自能格天致雨,何以如史汉所云且人祷之占理所不通圣王岂信其说而剪发断爪毁伤父母遗体岂圣人所为或出野史
周
周制舞师,掌教皇舞。小祝掌宁风旱。师巫、女巫,皆职雩祭。按《周礼·地官》:舞师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
〈注〉皇析五采羽为之,亦如帗旱暵之事。谓雩也,暵热气也。〈《订义》〉郑锷曰:旱暵出于非常,故不言祭祀,而言事。偶有是事,则染羽为凤皇之形以舞焉。不象凤者,凤雄而皇雌,所以召阴而却阳也。
稻人旱暵,共其雩敛。
〈订义〉项氏曰:旱暵,则共雩祭之,所敛以稻,所急者水也。
《春官》:小祝掌小祭祀,逆时雨,宁风旱。
〈注〉逆迎也〈订义〉郑锷曰:农民之望甘雨,欲以时而至,故逆之而来风之偃禾,旱之为灾,皆人所惧。故宁之使不作。 刘氏曰:宁风旱,谓恒风,恒旸,皆反休而为咎。故祭以宁之。
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
〈注〉雩旱祭也〈疏〉《春秋纬》云:雩者,呼嗟求雨之祭。〈《订义》〉王昭禹曰:阳亢在上,阻阴而旱。师巫而舞雩,所以助达阴中之阳。
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
〈疏〉此谓五月以后修雩,故有旱暵之事。〈《订义》〉刘执中曰:常旸则大旱矣。帅女巫而舞,助阴气也。
厉王二十二年至二十六年,皆大旱。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厉王十二年,王亡奔彘,国人围王宫,执召穆公之子杀之。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二十二年,大旱。二十三年,大旱。二十四年,大旱。二十五年,大旱。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
〈注〉大旱既久,庐舍俱焚,会汾王崩,卜于太阳,兆曰厉王为祟。周公、召公乃立太子靖,共和遂归国。和有至德,尊之不喜,废之不怒,逍遥得志于共山之首。
桓王十三年,鲁大雩。
按《春秋》:鲁桓公五年秋,鲁大雩。 按《左传》:书不时也。按《公羊传》:大雩者何,旱祭也。然则何以不言旱。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何以书,记灾也。
〈注〉雩旱请雨祭名,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宫室崇与,女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昌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旱者,政教不施之应。先是桓公无王行,比为天子所聘,得志益骄。去国远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
惠王十四年,鲁旱。
按《春秋》:鲁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按《汉书·五行志》: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是岁,一年而三筑台,奢侈不恤民。
十九年冬,鲁旱。
按《春秋》:鲁僖公二年冬十月,不雨。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按《谷梁传》:不雨者,勤雨也。
二十二年,春夏鲁不雨。
按《春秋》:鲁僖公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按《谷梁传》:不雨者,勤雨也。一时言不雨者,闵雨也。闵雨者,有志于民者也。
〈大全〉高氏曰:不雨,八越月而不书旱,何也。凡书旱者,虽有时而雨,犹以不足为旱。若真不雨,则旱在其中矣。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先是者,严公夫人与公子庆父淫,而杀二君。国人攻之,夫人逊于邾,庆父奔莒。釐公即位,南败邾,东败莒,获其大夫。有炕阳之应。
襄王三年,鲁大雩。
按《春秋》:鲁僖公十一年秋八月,大雩。 按《公羊传》注:公与夫人出会不恤民之应。 按《谷梁传》:雩月,正也。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
五年,鲁大雩。
按《春秋》:鲁僖公十三年秋九月,大雩。 按《公羊传》:注由阳谷之会,不恤民,复会于咸城缘陵,烦扰之应。十三年鲁,大旱。
按《春秋》:鲁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 按《左传》:公欲焚巫尪,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尪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岁也。饥而不害。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灾也。
〈注〉新作南门之所生。
按《谷梁传》:旱时正也。
〈疏〉释曰:旱必历时,非一月之事,故书时为正也。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董仲舒、刘向以为齐桓既死,诸侯从楚,釐尤得楚心。楚来献捷,释宋之执。外倚彊楚,亢阳失众,又作南门,劳民兴役。诸雩旱不雨,略皆同说。
二十七年,鲁旱。
按《春秋》:鲁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大全〉汪氏曰:自十二月,不雨,至七月,则阴阳之气不和,而恒阳为灾者,八越月矣。盖旱为灾而不久,则书旱。旱为灾而久,则书某月不雨,至某月。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大旱以灾书,此亦旱也。曷为以异书,大旱之日短,而云灾,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
〈注〉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所致也。
按《谷梁传》:历时而言不雨文,不忧雨也。不忧雨者,无志乎民也。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文公即位,天子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又会晋侯于戚。公子遂如齐纳币。又与诸侯盟。上得天子,外得诸侯,沛然自大。跻釐公主。大夫始颛事。
顷王二年,鲁旱。
按《春秋》:鲁文公十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按《公羊传》:注公子遂之所招。 按《谷梁传》:历事而言不雨,文不闵雨也。不闵雨者,无志乎民也。
按《汉书·五行志》:十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先是公子遂会四国而救郑。楚使越椒来聘。秦人归襚。有炕阳之应。
五年,鲁旱。
按《春秋》:鲁文公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按《汉书·五行志》:文公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先是曹伯、杞伯、滕子来朝,郕伯来奔,秦伯使遂来聘,季孙行父城诸及郓。二年之间,五国趋之,内城二邑。炕阳失众。一曰,不雨而五谷皆孰,异也。文公时,大夫始颛盟会,公孙敖会晋侯,又会诸侯盟于垂陇。故不雨而生者,阴不出气而私自行,以象施不由上出,臣下作福而私自成。一曰,不雨近常阴之罚,君弱也。
定王五年,鲁旱。
按《春秋》:鲁宣公七年秋,公至自伐莱,大旱。
〈大全〉公与齐侯俱不务德,合党连兵,恃彊凌弱,是以为此举也。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以征役,怨咨之气,感动天变,而旱乾作矣。其以大旱,书者或不雩,或虽雩,而不雨也不雩,则无恤民忧国之心。雩而不雨,格天之精意阙矣。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七年秋,大旱。是夏,宣与齐侯伐莱。
十九年,鲁旱。
按《春秋》:鲁成公三年秋,大雩。
简王二年,鲁旱。
按《春秋》:鲁成公七年冬,大雩。 按《谷梁传》:雩不月,而时非之也,冬无为雩也。
〈大全〉刘氏曰谷梁云冬无雩也非也周之十月今之八月若久不雨可不雩乎
灵王四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五年秋,大雩。 按《左传》:旱也。
〈大全〉高氏曰,因旱祭志僭也。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五年秋,大雩。先是宋鱼石奔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郑畔于中国而附楚,襄与诸侯共图彭城,城郑虎牢以禦楚。是岁郑伯使公子发来聘,使大夫会吴于善道。外结二国,内得郑聘,有炕阳动众之应。
七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八年秋九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按《汉书·五行志》:襄公八年九月,大雩。时作三军,季氏盛。
十五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十六年秋,大雩。 按《公羊传》:〈注〉先是伐许,齐侯围城动民之应。
十六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十七年秋九月,大雩。 按《公羊传》:〈注〉比年仍见,围不暇恤民之应。
二十七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二十八年秋,大雩。 按《左传》:旱也。
〈大全〉高氏曰:春无冰,秋旱。此皆人事所召,而僭用大礼以祈之,不亦悖乎。
按《公羊传》:〈注〉公方久,如楚先是豫赋于民之所致。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八年八月,大雩。先是,比年晋使荀吴、齐使庆封来聘,是夏邾子来朝。襄有炕阳自大之应。
景王六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三年八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 按《公羊传》:〈注〉先是公季孙宿比如晋。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刘歆以为昭公即位年十九矣,犹有童心,居丧不哀,炕阳失众。九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六年秋。九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按《公羊传》:〈注〉先是季孙宿,如晋是后叔弓与公比如楚有豫赋之烦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六年九月,大雩。先是莒牟夷以二邑来奔,莒怒伐鲁,叔弓帅师,拒而败之,昭得入晋。外和大国,内获二邑,取胜邻国,有炕阳动众之应。十一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八年秋,大旱。
〈大全〉杜氏曰秋雩过也
按《公羊传》:〈注〉先是公如楚半年,乃归费多赋重所致。十九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按《公羊传》:〈注〉先是公数如晋。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先是昭公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乂大蒐于比蒲。晋叔向曰:鲁有大丧而不废蒐。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君亡戚容,不顾亲也。殆其失国。与三年同占。
敬王二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二十四年秋八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 按《公羊传》:〈注〉先是,公如晋仲孙貜卒民被其役。是年,叔倪出会故秋七月,复大雩。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四年八月,大雩。刘歆以为左氏传二十三年邾师城翼,还经鲁地,鲁袭取邾师,获其三大夫。邾人愬于晋,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是春乃归之。
三年,鲁大旱。
按《春秋》:鲁昭公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 按《左传》:秋书,再雩,旱甚也。 按《公羊传》:又雩者何,又雩者非雩也。聚众以逐季氏也。
按《谷梁传》:季者,有中之辞也。又有继之辞也。
〈注〉不言中辛,中辛无事缘,有上辛大雩。故言又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旱甚也。刘歆以为时后氏与季氏有隙。又季氏之族有淫妻为谗,使季平子与族人相恶,皆共谮平子。子家驹谏曰:谗人以君侥倖,不可。昭公遂伐季氏,为所败,出奔齐。
十一年,鲁旱。
按《春秋》:鲁定公元年九月,大雩。 按《公羊传》:〈注〉定公得立,尤喜而不恤民之应。
十七年,鲁旱。
按《春秋》:鲁定公七年秋,大雩。九月,大雩。
〈大全〉汪氏曰:左氏以再雩为旱甚,经书雩祭,二十有一。惟昭二十五年,及此年书再雩,灾之甚而变之大者也。昭公不克自省,而有阳州之孙。定公又不知儆,而有二玉之窃。世卿之逆,陪臣之横,其致一也。故比事书之,以为后鉴。
二十二年,鲁旱。
按《春秋》:鲁定公十二年秋,大雩。 按《公羊传》:〈注〉承前费重不恤民,又重之以齐师伐我,我自救之役。按《汉书·五行志》:定公十年九月,大雩。先是定公自将侵郑,归而城中城。二大夫帅师围郓。〈按《左》《公》《谷》三传俱作定公十二
年,《汉书》十字下疑脱二字。
〉
秦
始皇十二年,大旱。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十二年,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乃雨。
汉
按《汉书旧仪》:旧制求雨,太常祷天地、宗庙、社稷、山川以赛,各如其常,祭牢礼。四月立夏后旱,乃求雨祷之。七月毕塞之秋,冬春三时不求雨。按《杜佑通典》:汉承秦灭学,雩礼废。旱,太常祷天地宗庙。
〈注〉刘歆致雨具作土龙。
惠帝五年,大旱。
按《汉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惠帝五年夏,大旱,江河水少,溪谷绝。先是发民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是岁城乃成。
文帝三年,大旱。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帝三年秋,天下旱。是岁夏,匈奴右贤王寇侵上郡,诏丞相灌婴发车骑士八万五千人诣高奴,击右贤王走出塞。其秋,济北王兴居反,使大将军讨之,皆伏诛。
九年,大旱。
按《汉书·文帝本纪》:九年春,大旱。
后六年,大旱。
按《汉书·文帝本纪》:后六年夏四月,大旱,蝗。令诸侯无入贡。弛山泽。减诸服御。损郎吏员。发仓庾以赈民。民得买爵。 按《五行志》:春,天下大旱。先是发车骑材官屯广昌,是岁二月复发材官屯陇西。后匈奴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长安,三将军屯边,又三将军屯京师。
景帝中三年秋,大旱。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后二年秋,大旱。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武帝建元四年六月,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元光六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六年夏,大旱,蝗。 按《五行志》: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朔五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朔五年春,大旱。 按《五行志》:是岁,六将军众十馀万征匈奴。
元狩三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狩三年夏,大旱。是岁发天下故吏伐棘上林,穿昆明池。
元封二年,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史记·封禅书》:夏,旱。公孙卿曰:黄帝时封则天旱,乾封三年。上乃下诏曰:天旱,意乾封乎。
元封四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四年夏,大旱,民多暍死。元封六年秋,大旱,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汉元年夏,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汉三年夏,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夏,大旱。先是贰师将军征大宛还。元年,发谪民。二年夏,三将军征匈奴,李陵没不还。
太始二年秋,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征和元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征和元年夏,大旱。是岁发三辅骑士闭长安城门,大搜,始治巫蛊。明年,卫皇后、太子败。
昭帝始元六年,大旱。
按《汉书·昭帝本纪》:始元六年夏,旱,大雩,不得举火。按《五行志》:始元六年,大旱。先是大鸿胪田广明征益州,暴师连年。
元凤五年夏,大旱。
按《汉书·昭帝本纪》云云。
宣帝本始三年,大旱。
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三年五月,大旱。郡国伤旱甚者,民毋出租赋。 按《五行志》:本始三年夏,大旱,东西数千里。先是五将军众二十万征匈奴。
神爵元年秋,大旱。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爵元年秋,大旱。是岁,后将军赵充国征西羌。
元帝初元三年夏,旱。
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成帝建始二年夏,大旱。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鸿嘉三年夏,旱。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三年夏四月,大旱。
永始三年夏,大旱。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始四年夏,大旱。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哀帝建平四年,旱。
按《汉书·哀帝本纪》:建平四年春,大旱。
平帝元始二年,旱。
按《汉书·平帝本纪》:元始二年四月,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
后汉
后汉行雩礼求雨之制。按《后汉书·礼仪志》: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郡国上雨泽。若少,府郡县各扫除社稷;其旱也,公卿官长以次行雩礼求雨。闭诸阳,衣皂,兴土龙,立土人舞僮二佾,七日一变如故事。反拘朱索社,伐朱鼓。祷赛以少牢如礼。
光武帝建武三年,大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建武三年七月,雒阳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建武五年夏四月,旱,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五年夏四月,旱,蝗。五月丙子,诏曰:久旱伤麦,秋种未下,朕甚忧之。将残吏未胜,狱多冤结,元元愁恨,感动天地乎。其令中都官、三辅、郡、国出系囚,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见徒免为庶人。务进柔良,退贪酷,各正厥事焉。按《五行志》:〈注〉方储对策曰:百姓苦士卒烦碎,责租税失中,暴师外营,经历三时。内有怨女,外有旷夫。王者熟推其祥,揆合于天,图之事情,旱灾可除。夫旱者过日天,王无意于百姓,恩德不行,万民烦扰,故天应以无泽。
建武六年,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六年春正月辛酉,诏曰:往岁水旱蝗虫为灾,谷价腾跃,人用困乏。朕惟百姓无以自赡,恻然悯之。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按《五行志》〈注〉《古今注》:建武六年六月,旱。
建武九年春,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建武十二年五月,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建武十八年,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十八年五月,旱。
建武二十一年六月,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明帝永平元年五月,旱。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平三年夏,旱。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三年夏,旱。秋八月,诏曰:朕奉承祖业,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水旱不节,稼穑不成,人无宿储,下生愁垫。虽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庄无灾,以致戒惧;鲁哀祸大,天不降谴。今之动变,倘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职,以匡无德。古者卿士献诗,百工箴谏。其言事者,靡有所讳。 按《钟离意传》:永平三年夏旱,而大起北宫,意诣阙免冠上疏曰:伏见陛下以天时小旱,忧念元元,降避正殿,躬自克责,而比日密云,遂无大润,岂政有未得应天心者邪。昔成汤遭旱,以六事自责曰:政不节邪。使人疾邪。宫室崇邪。女谒盛邪。苞苴行邪。谗夫昌邪。窃见北宫大作,人失农时,此所谓宫室崇也。自古非苦宫室小狭,但患人不安宁。宜且罢止,以应天心。臣意以匹夫之才,无有行能,久食重禄,擢备近臣,比受厚赐,喜惧相半,不胜愚戆征营,罪当万死。帝策诏报曰:汤引六事,咎在一人。其冠履,勿谢。比上天降旱,密云数会,朕戚然惭惧,思获嘉应,故分布祷请,窥候风云,北祈明堂,南设雩场。今又敕大匠止作诸宫,减省不急,庶消灾谴诏。因谢公卿百寮,遂应时澍雨焉。
永平八年冬,旱。
永平十一年八月,旱。
永平十五年八月,旱。
按以上《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平十八年三月,旱。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十八年夏四月己未,诏曰:自春已来,时雨不降,宿麦伤旱,秋种未下,政失厥中,忧惧而已。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及流民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而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理冤狱,录轻系。二千石分祷五岳四渎。郡界有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者,长吏各洁斋祷请,冀蒙嘉澍。按《章帝本纪》:十八年八月,即位。是岁,京师及三州大旱,诏勿收兖、豫、徐州田租、刍槁,其以见谷赈给贫人。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永平十八年三月,旱。
章帝建初元年,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三月己巳,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慄慄,不敢荒宁。而灾异仍见,与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罚不中,可不忧与。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犹诲以贤才,问以得人。明政无大小,以得人为本。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圳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按《五行志》:〈注〉建初元年,大旱,天子忧之。侍御史孔丰乃上疏曰:臣闻为不善而灾报,得其应也。为善而灾至,遭时运也。陛下即位日浅,视民如伤,而不幸耗旱时运之会耳。非政教所致也。昔成汤遭旱,因自责省畋,散积减御损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为成汤之事与。天子纳其言而从之。三日,雨即降。转拜黄门郎,典东观事。 按《杨终传》:终拜校书郎,建初元年,大旱谷贵,终以为广陵、楚、淮阳、济南之狱,徙者万数,又远屯绝域,吏民怨旷,乃上疏曰:臣闻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秦政酷烈,违牾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高祖平乱,约法三章。太宗至仁,除去收孥。万姓廓然,蒙被更生,泽及昆虫,功垂万世。陛下圣明,德被四表。今以比年久旱,灾疫未息,躬自菲薄,广访失得,三代之隆,无以加焉。臣窃按春秋水旱之变,皆应暴急,惠不下流。自永平以来,仍连大狱,有司穷考,转相牵引,掠拷冤滥,家属徙边。加以北征匈奴,西开三十六国,频年服役,转输烦费。又远屯伊吾、楼兰、车师、戊己,民怀土思,怨结边域。传曰:安土重居,谓之众庶。昔殷人近迁洛邑,且犹怨望,何况去中土之肥饶,寄不毛之荒极乎。且南方暑湿,瘴毒互生。愁困之民,足以感动天地,移变阴阳矣。陛下留念省察,以济元元。书奏,肃宗下其章。司空第五伦亦同终议。太尉牟融、司徒鲍昱、校书郎班固等难伦,以施行既,久孝子无改父之道,先帝所建,不宜回异。终复上书曰:秦筑长城,功役繁兴,胡亥不革,卒亡四海。故孝元弃珠崖之郡,光武绝西域之国,不以介鳞易我衣裳。鲁文公毁泉台,春秋讥之曰先祖为之而已毁之,不如勿居而已,以其无妨害于民也。襄公作三军,昭公舍之,君子大其复古,以为不舍则有害于民也。今伊吾之役,楼兰之屯,久而未还,非天意也。帝从之,听还徙者,悉罢边屯。 按《鲍昱传》:昱,代王敏为司徒,建初元年,大旱,谷贵。肃宗召昱问曰:甚旱既太,将何以消复灾眚。对曰:臣闻圣人理国,三年有成。今陛下始践天位,刑政未著,如有失得,何能致异。但臣前在汝南,典理楚事,系者千馀人,恐未能尽当旱既。先帝诏言,大狱一起,冤者过半。又诸徙者骨肉离分,孤魂不祀。一人呼嗟,王政为亏。宜一切还诸徙家属,蠲除禁锢,兴灭继绝,死生获所。如此,和气可致。帝纳其言。
建初二年,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二年夏,雒阳旱。 按《马后纪》:建初元年,欲封爵诸舅,太后不听。明年夏,大旱,言事者以为不封外戚之故,有司因此上奏,宜依旧典。太后诏曰:凡言事者皆欲媚朕以要福耳。昔王氏五侯同日俱封,其时黄雾四塞,不闻澎雨之应。又田鼢、窦婴,宠贵横恣,倾覆之祸,为世所传。故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枢机之位。诸子之封,裁令半楚、淮扬诸国,常谓我子不当与先帝子等。今有司奈何欲以马氏比阴氏乎。固不许。
建初四年夏,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建初五年,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五年春二月甲申,诏曰:春秋书无麦苗,重之也。去秋雨泽不通,今时复旱,如炎如焚。凶年无时,而为备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忉忉,痛心疾首。前代圣君,博思咨诹,虽降灾咎,辄有开匮反风之应。今予小子,徒惨惨而已。其令二千石理冤狱,录轻系;祷五岳四渎,及名山能兴云致雨者,冀蒙不崇朝遍雨天下之报。务加肃敬焉。
元和元年春,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元和二年,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陈宠传》:肃宗时宠为尚书,汉旧事断狱报重,常尽三冬之月,是时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元和二年,旱,长水校尉贾宗等上言,以为断狱不尽三冬,故阴气微弱,阳气发泄,招致灾旱,事在于此。帝以其言下公卿议,宠奏曰:夫冬至之节,阳气始生,故十一月有兰、射于、芸、荔之应。时令曰:诸生荡,安形体。天以为正,周以为春。十二月阳气上通,雉雊鸡乳,地以为正,殷以为春。十三月阳气已至,天地已交,万物皆出,蛰虫始振,人以为正,夏以为春。三微成著,以通三统。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若以此时行刑,则殷、周岁首皆当流血,不合人心,不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狱刑,无留罪。明大刑毕在立冬也。又:仲冬之月,身欲宁,事欲静。若以降威怒,不可谓宁;若以行大刑,不可谓静。议者咸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臣以为殷、周断狱不以三微,而化致康平,无有灾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异,往往为患。由此言之,灾害目为他应,不以改律。秦为虐政,四时行刑,圣汉初兴,政从简易。萧何草律,季秋论囚,俱避立春之月,而不计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实颇有违。陛下探幽析微,允执其中,革百载之失,建永年之功,上有迎承之欢,下有奉微之惠,稽春秋之文,当月令之意,圣功美业,不宜中疑。书奏,帝纳之。遂不复改。
章和二年,和帝即位夏,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位。五月,京师旱。 按《五行志》:时章帝崩,后窦太后兄弟用事奢僭。
和帝永元二年,郡国十四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元四年夏,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四年夏,旱,蝗。十二月壬辰,诏:今年郡国秋稼为旱蝗所伤,其十四以上勿收田租、刍槁;有不满者,以实除之。
永元六年秋七月,京师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六年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谪其未竟,五月以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按《张奋传》:奋代刘方为司空,时岁灾旱,祈雨不应,乃上表曰:比年不登,人用饥匮,今复久旱,秋稼未立,阳气垂尽,岁月迫促。夫国以民为本,民以谷为命,政之急务,忧之重者也。臣蒙恩尤深,受职过任,夙夜忧惧,章奏不能叙心,愿对中常侍疏奏。即时引见,复口陈时政之宜。明日,和帝召太尉、司徒幸洛阳狱,录囚徒,收洛阳令陈歆,即大雨三日。
永元九年六月,蝗,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永元十二年春,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十二年二月,诏贷被灾诸郡民种粮。三月丙申,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宿雪,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数诏有司,务择良吏。今犹不改,竞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虚名,委任下吏,假势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诈起。巧法析律,饰文增辞,货行于官,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恶,将何以救其咎罚。咎罚既至,复令灾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疋。
永元十五年,丹阳郡国二十二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元十六年,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十六年秋七月,旱。戊午,诏曰:今秋稼方穗而旱,云雨不沾,疑吏行惨刻,不宣恩泽,妄拘无罪,幽闭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于法疑者勿决,以奉秋令。方察烦苛之吏,显明其罚。辛巳,诏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刍槁;其被灾害者,以实除之。贫民受贷种粮及田租、刍槁、皆勿收责。
安帝永初元年,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永初元年,郡国八旱,分遣议郎请雨。
永初二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五月,旱。丙寅,皇太后幸洛阳寺及若卢狱,录囚徒,赐河南尹、廷尉、卿及官属以下各有差,即日降雨。 按《邓皇后纪》:永初二年夏,京师旱,太后亲幸洛阳寺录冤狱。有囚实不杀人而被考自诬,羸困舆见,畏吏不敢言,将去,举头若欲自诉。太后察视觉之。即呼还问状,具得枉实,即时收洛阳令下狱抵罪。行未还宫,澍雨大降。
永初三年,郡国八旱。永初四年夏,旱。
永初五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俱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初六年,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六年五月,旱。诏令中二千石下至黄绶,一切复秩还赎,赐爵各有差。皇太后幸雒阳寺,录囚徒,理冤狱。
永初七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七年五月庚子,京师大雩。八月,诏赐民爵。郡国被蝗伤稼十五以上,勿收今年田租;不满者,以实除之。 按《五行志》:七年夏,旱。
元初元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元年,京师及郡国五旱,蝗。元初二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五月京师,旱。
元初三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夏四月,京师旱。 按《五行志》:〈注〉时西羌寇乱,军屯相继连十馀年。
元初五年,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京师及郡国五旱,诏禀遭旱贫人。
元初六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六年五月,京师旱。
建光元年,郡国四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延光元年,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延光元年,郡国五旱,伤稼。
顺帝永建二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二年三月,旱。遣使者录囚徒。
永建三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三年六月,旱。遣使者录囚徒,理轻系。 按《黄琼传》:永建三年,大旱,琼上疏曰:昔鲁僖遇旱,以六事自让,躬节俭,闭女谒,放谗佞者十三人,诛税民受货者九人,退舍南郊,天立大雨。今亦宜顾省政事,有所损阙,务存质俭,以易民听。尚方御府,息除烦费。敕近臣,使遵法度,如有不移,示以好恶。数见公卿,引纳儒士,访以政化,使陈得失。又囚徒尚积,多致死亡,亦足以感伤和气,招降灾旱。若改敝从善,择用嘉谋,则灾消福至矣。书奏,引见德阳殿,使中常侍以琼奏书属主者施行。
永建五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五年四月,京师旱。诏郡国贫人被灾者,勿收责。
阳嘉元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春二月,京师旱。庚申,敕郡国二千石各祷名山岳渎,遣大夫、谒者诣嵩高、首阳山,并祀河、洛,请雨。戊辰,雩。以冀部比年水潦,民食不赡,诏案行禀贷,劝农功,赈乏绝。甲戌,诏曰:政失厥和,阴阳隔并,冬鲜霜雪,春无澍雨。分祷祈请,靡神不禜。深恐在所慢违如在之义,今遣侍中王辅等,持节分诣岱山、东海、荥阳、河、洛,尽心祈焉。
阳嘉二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二年六月,旱。 按《五行志》:夏,旱。时李固对策,以为奢僭所致也。 按《郎顗传》:顗条便宜之事,又条。四事:曰易传曰:阳无德则旱,阴僭阳亦旱。阳无德者,人君恩泽不施于人也。阴僭阳者,禄去公室,臣下专权也。自冬涉春,迄无嘉泽,数有西风,反逆时节。朝廷劳心,广为祈祷,荐祭山川,暴龙移市。臣闻皇天感物,不为伪动,灾变应人,要在责己。若令雨可请降,水可禳止,则岁无隔并,太平可待。然而灾害不息者,患不在此也。立春以来,未见朝廷赏录有功,表显有德,存问孤寡,赈恤贫弱,而但见洛阳都官奔车东西,收系纤介,牢狱充盈。臣闻恭陵火处,比有光耀,明此天灾,非人之咎。丁丑大风,掩蔽天地。风者号令,天之威怒,皆所以感悟人君忠厚之戒。又连月无雨,将害麦粟。若一谷不登,则饥者十三四矣。陛下诚宜广被恩泽,贷赡元。元昔尧遭九年之水,人有十年之蓄者,简税防灾,为其方也。愿陛下早宣德泽,以应天功。若臣言不用,朝政不改者,立夏之后乃有澍雨,于今之际未可望也。若政变于朝而天不雨,则臣为诬上,愚不知量,分当鼎镬。书奏,特诏拜郎中,其夏,大旱,如顗言。
阳嘉三年,久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三年春二月己丑,诏以久旱,京师诸狱无轻车皆且勿考竟,须得澍雨。夏五月戊戌,制诏曰:昔我太宗,丕显之德,假于上下,俭以恤民,政致康乂。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谴怒,大变仍见。春夏连旱,寇贼弥繁,元元被害,朕甚悯之。嘉与海内洗心更始。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谋反大逆诸犯不当得赦者,皆赦除之。赐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加赐帛,人二匹,絮三斤。
按《周举传》:阳嘉三年,司理校尉左雄荐举,徵拜尚
书。举与仆射黄琼同心辅政,名重朝廷,左右惮之。是岁河南、三辅大旱,五谷灾伤,天子亲自露坐德阳殿东厢请雨,又下司隶、河南祷祀河神、名山、大泽。诏书以举才学优深,特下策问曰:朕以不德,仰承三统,夙兴夜寐,思协大中。顷年以来,旱灾屡应,稼穑焦枯,民食困乏。五品不训,王泽未流,群司素餐,据非其位。审所贬黜,变复之徵,厥效何由。分别具对,勿有所讳。举对曰:臣闻易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二仪交搆,乃生万物,万物之中,以人为贵。故圣人养之以君,成之以化,顺四时之宜,适阴阳之和,使男女婚娶不过其时。包之以仁恩,导之以德教,示之以灾异,训之以嘉祥。此先圣承乾养物之始也。夫阴阳闭隔,则二气否塞;二气否塞,则人物不昌;人物不昌,则风雨不时;风雨不时,则水旱成灾。陛下处唐虞之位,未行尧舜之政,近废文帝、光武之法,而循亡秦奢侈之欲,内积怨女,外有旷夫。今皇嗣不兴,东宫未立,伤和逆理,断绝人伦之所致也。非但陛下行此而已,竖宦之人,亦复虚以形势,威侮良家,取女闭之,至有白首殁无配偶,逆于天心。昔武王入殷,出倾宫之女;成汤遭灾,以六事剋己;鲁僖遇旱,而自责祈雨:皆以精诚转祸为福。自枯旱以来,弥历年岁,未闻陛下改过之效,徒劳至尊暴露风尘,诚无益也。又下州郡祈神致请。昔齐有大旱,景公欲祀河伯,晏子谏曰:不可。夫河伯以水为城国,鱼鳖为民庶。水尽鱼枯,岂不欲雨。自是不能致也。陛下所行,但务其华,不寻其实,犹缘木求鱼,却行求前。诚宜推信革政,崇道变惑,出后宫不御之女,理天下冤枉之狱,除大官重膳之费。夫五品不训,责在司徒,有非其位,宜急黜斥。臣自藩外擢典纳言,学薄智浅,不足以对。易传曰:阳感天,不旋日。惟陛下留神裁察。因召见举及尚书令成翊世、仆射黄琼,问以得失。举等并对以为宜慎官人,去斥贪污,离远佞邪,循文帝之俭,遵孝明之教,则时雨必应。帝曰:百官贪污佞邪者为谁乎。举独对曰:臣从下州,超备机密,不足以别群臣。然公卿大臣数有直言者,忠贞也;阿谀苟容者,佞邪也。司徒视事六年,未闻有忠言异谋,愚心在此。其后以事免司徒刘崎,迁举司隶校尉。
阳嘉四年春,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四年二月,自去冬旱至于是月。
永和四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四年八月,太原郡旱,民庶流冗。癸丑,遣光禄大夫案行禀贷,除更赋。
中帝永嘉元年,质帝即位。夏,旱。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永嘉元年正月丁丑,即位。夏四月壬申,雩。五月甲午,太后诏曰:朕以不德,托母天下,布政不明,每失厥中。自春涉夏,大旱炎赫,忧心京京,故得祷祈明祀,冀蒙润泽。前虽得雨,而宿麦颇伤;比日阴云,还复开霁。寤寐永叹,重怀惨结。将二千石、令长不崇宽和,暴刻之为乎。其令中都官系囚罪非殊死考未竟者,一切任出,以须立秋。郡国有名山大泽能兴云雨者,二千石长吏各洁斋请祷,竭诚尽礼。又兵役连年,死亡流离,或支骸不敛,或停棺莫收,朕甚悯焉。昔文王葬枯骨,人赖其德。今遣使者案行,若无家属及贫无资者,随宜赐恤,以慰孤魂。按《五行志》:时冲帝初崩,太尉李固劝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择年长有德者,天下赖之,则功名不朽。年幼未可知,如后不善,悔无所及。时太后及冀贪立年幼,欲久自专,遂立质帝,八岁。此不用德。
质帝本初元年,旱。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本初元年二月,京师旱。
桓帝建和元年,旱。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夏四月丙午,诏曰:比起陵茔,弥历时岁,力役既广,徒隶尤勤。顷雨泽不沾,密云复散,倘或在兹。其令徒作陵者减刑各六月。
元嘉元年夏,旱。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嘉元年夏四月,京师旱。任城、梁国饥,民相食。 按《五行志》:是时梁冀秉政,妻子并受宠,封踰节。
延熹元年,旱。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元年六月,大雩。 按《五行志》:〈注〉陈蕃上疏:宫女多聚不御,忧悲之感,以致水旱之困也。
延熹四年秋,旱。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四年秋七月,京师雩。减公卿以下奉,贷王侯半租。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
灵帝熹平五年夏,旱。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五年夏四月,大雩。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按《五行志》:〈注〉蔡邕作伯夷叔齐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祷请名山,求获答应。时处士平阳苏腾,字元成,梦陟首阳,有神马之使在道。明觉而思之,以其梦陟状,上闻天子,开三府,请雨。使者与郡县户曹掾吏,登山升祠,手书要曰:君况我圣主以洪泽之福。天寻兴云,即降甘雨也。
熹平六年夏四月,大旱。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五年夏,旱。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六年夏,大旱。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是时,常侍黄门僭作威福。
献帝兴平元年,大旱。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兴平元年秋七月,三辅大旱,自四月至于是月。帝避正殿请雨,遣使者洗囚徒,原轻系。是岁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经日而死者无算。帝疑赋恤有虚,乃亲于御座前量试作糜,乃知非实,使侍中刘艾出让有司。于是尚书令以下皆诣省阁谢,奏收侯汶考实。诏曰:未忍致汶于理,可杖五十。自是之后,多得全济。 按《五行志》:是时李傕、郭汜专权纵肆。
兴平二年夏四月,大旱。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