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附前例。谓依前例量刑。 宋 司马光 《乞不帖例贷配札子》:“又既谓之特旨,当临时断在朝廷,若先令刑部帖例,朝廷依此施行,乃是轻重之权,返在有司也。”
AI词典
帖例
拼音tiē lì
- 指旧时附在官府文书中的成例,可供处理同类事务时作为参照依据。
- 按:本词条解释由AI生成,内容难免有误,使用时需要自行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