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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 青苗 拼音qīng miáo
  • (1).青色的禾苗。 南朝 齐 谢朓 《赋贫民田》:“旧埒新塍分,青苗白水映。” 唐 戴叔伦 《屯田词》:“新禾未熟飞蝗至,青苗食尽餘枯茎。”儿女英雄传第九回:“我们作庄稼的,到了青苗在地的时候,那一夜不到地里守庄稼去?”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一部十四:“‘青苗呢?’ 刘胜 问他。‘青苗随地走。地给谁家,青苗归谁家。’ 萧队长 说。”
  • (2).见“ 青苗法 ”。
  • (3).见“ 青苗钱 ”。
國語辭典 青苗 拼音qīng miáo
  • 初生、未开花的绿色草木。多指未成熟的农作物。
漢語大詞典 青苗法 拼音qīng miáo fǎ
  • 也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其法以诸路常平、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春贷夏收,夏贷秋收。每期收息二分。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减轻百姓负担,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以后兴废无常,原意也渐丧失。宋史·食货志四上:“於 陕西 转运司私行青苗法,青散秋敛,与 安石 意合。至是,请施行之 河北 ,於是 安石 决意行之,而常平、广惠仓之法遂变而为青苗矣。”宋史·王安石传:“青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金瓶梅词话》第七八回:“那时只是上纳秋粮,后吃宰相 王安石 立青苗法增上这夏税。”亦省称“ 青苗 ”。 宋 苏轼 《司马温公神道碑》:“及 王安石 为相,始行青苗、助役、农田、水利,谓之新法。”宋史·食货志四上:“臺諫官 吕公奢 、 孙觉 、 李常 ……等皆以论青苗罢黜。”
國語辭典 青苗法 拼音qīng miáo fǎ
  • 宋神宗时宰相王安石所采行的财政措施。在每年春夏间农家经济拮据时,政府可贷款给农民。秋收后,农民再将本息一并归还政府,以免农民受高利贷剥削。
漢語大詞典 青苗钱 (青苗錢) 拼音qīng miáo qián
  • (1). 唐 代赋税名。 大历 元年,诏天下苗一亩征税钱十五,以补百官俸钱,因国急用,当苗青即预征,又有地头钱每亩征二十,通称“青苗钱”。新唐书·食货志一:“至 大历 元年,詔流民还者,给復二年,田园尽,则授以逃田。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市轻货给百官手力课。以国用急,不及秋,方苗青即征之,号‘青苗钱’。又有‘地头钱’,每亩二十,通名为青苗钱。”新唐书·食货志五:“ 大历 元年,歛天下青苗钱,得钱四百九十万緡。” 清 顾炎武 日知录·豫借:“ 代宗 广德 二年七月庚子税天下地亩青苗钱以给百官俸。所谓青苗钱者,以国用急不及待秋,方苗青而徵之,故号青苗钱。”原注:“此与 宋 王安石 所行青苗钱之法不同。”亦省作“ 青苗 ”。 唐 无名氏 大唐传载:“ 至德 元年,勑天下州县量定酤酒,随月纳税。 建中 二年,更加青苗。” 清 袁枚 随园随笔·辨讹下:“《新(唐)书》 大历 元年,詔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以国急用,不及秋收,苗青则征之,号曰‘青苗钱’,此青苗之始也。”
  • (2). 宋 代在青黄未接时发放的农业贷款。(1) 宋仁宗 时, 陕西 转运使 李参 在辖区内贷出的钱。宋史·李参传:“﹝ 李参 ﹞部多戍兵,苦食少。 参 审订其闕,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穀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廩有羡粮。 熙寧 青苗法,盖萌於此矣。”(2) 宋 熙宁 二年, 王安石 创青苗之法于青黄不接之际,官府贷钱与民。正月放而夏敛,五月放而秋敛,纳息二分。本名常平钱,民间称青苗钱。宋史·食货志四:“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参见“ 青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