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序
椴岑歌 清 · 李瀷
押词韵第三部 出处: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七海东乐府
奚论。牟梁人也。其父赞德。有勇志英节。名高一时。建福二十七年庚午。真平王选为椴岑城县令。明年辛未冬十月。百济大发兵来攻椴岑一百馀日。真平王命将以上州下州新州之兵救之。战不利引还。赞德愤恨之。谓士卒曰。三州军帅。见敌强不进。城危不救。是无义也。与其无义而生。不若有义而死。乃激昂奋励。且战且守。以至粮尽水渴。而犹食尸饮尿。力战不怠。至春正月。人既疲城将破。势不可复完。乃仰天大呼曰。吾王委我以一城而不能全。为敌所败。愿死为大厉。吃尽百济人。以复此城。遂攘臂瞋目走。触树而死。于是城陷。奚论年二十馀。以父功为大柰麻。至建福三十五年戊寅。王命奚论为金山幢主。与汉山州都督边品兴师。袭椴岑城取之。百济闻之。举兵来。奚论等逆之。兵既相交。奚论谓诸将曰。昔吾父殒身于此。我今亦与百济人战于此。是我死日也。遂以短兵赴敌。杀数人而死。王闻之。为流涕。赠恤其家甚厚。时人无不哀悼。为作长歌而吊之。
父死既云难,子死亦不易。
恩当复私仇,义合雪国耻。
男儿有死所,椴岑即其地。
一十年前父舍生,一十年后重到此。
危城战血尚未乾,怒目如炬奋剑起。
城边尚有赴敌路,去作忠臣与孝子。
游魂直上万丈峰,石气为我高奰屃。
椴岑城,嗟尔奚论英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