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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豫明末清初 1610 —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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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豫(1610年2月23日—1644年)字伯和号建侯,河南开封府许州郾城县人
李豫有孝顺名声,是天启七年(1627年)举人崇祯七年(1634年)进士吏部观政,获授刑部贵州司主事,分发千斤盐、五百张席给囚犯,升任员外郎山东恤刑,在当地释放疑狱;十一年(1638年)擢官浙江道监察御史,上疏时事三十五道有名声,不久巡视东城巡按山西,因为忤逆权臣而于十三年(1640年)外任陕西右参议,改西宁道副使
同年郾城饥荒,李豫拿出谷三百石、钱二百千赈济,明年(1641年)拿出三百石、锦衣五百,救活不少平民,同时捐出一千五百金协助改造县城为砖墙,让守役人赖以守城。
十六年(1643年)他归里葬亲,在黄连城暂居,得知李自成攻陷北京崇祯帝自缢,他绝食而死,南明朝廷追赠太常寺卿,入祀乡贤祠。
主要活动
  • 1634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