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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何乔福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江西广昌人字延锡
何乔新弟。
读书不事章句,率意为诗歌。
善画花竹、水石、禽鱼,墨竹尤精。
晚年善草书,得张旭怀素笔法。
何文渊明 1385 —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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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渊(1385年—1457年)字巨川号东园又号钝庵江西广昌人
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官至吏部尚书
永乐十六年(1418年),登进士,授监察御史巡按山东四川等地。
洪熙年间,弹劾工部侍郎杨和等三百馀人。
宣德五年,经都御史顾佐举荐,进温州府知府,有善政。
后升刑部右侍郎
正统五年(1440年),赈灾山东南京等地。
次年,因事连坐入狱,以疾病告辞。
景泰元年(1450年)代宗起用何文渊吏部左侍郎次年,升吏部尚书
景泰三年(1452年),加太子太保,后因贵州民变,被给事中林聪弹劾。
天顺元年(1457年)四月十一日得疾,三日后骤逝。
一说景泰三年何文渊曾参与拟改立太子之诏,明英宗发动夺门之变顺利复位后,不久,又听说广东按察副使陈泰前来提问,最后何文渊畏罪自杀死,同谋黄竑与徐正被处以极刑,为此,朝廷还派人前来验尸,确定是自杀。
有子何乔新等。
揭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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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稽字孟哲江西广昌人
早年师从何文渊,与何乔新兄弟不协。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进士宣德年间任行在湖广道监察御史十年九月庐州府知府正统三年十二月广西左布政使正统十三年三月九载满考,调任广东左布政使,十四年(1449年)三月福建海贼万宁潮州海阳县,杀伤甚众。
揭稽前来潮州平乱,“凡纵民从贼官员具执问如律,备倭官责死状令捕贼赎罪,仍谕沿海军民有能计获万宁者照军功例升赏。”。
景泰二年八月户部左侍郎,代刘琏四川运粮,次月调任兵部,仍巡抚广东,支从二品俸。
三年十二月巡抚广西,未任,大学士陈循上言,令照旧巡抚广东六年十一月因杖死平民,被下都察院监狱。
天顺二年(1458)揭稽上奏,举发何乔新等诸不法事,并逼其父自尽,乔新反控揭稽在镇守广东时,曾代黄竑撰写易储之疏章,被贬为太平府知府
李廷美明 1427 —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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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美(1427年—1516年)名鎏字廷美,以字行,号侗庵福建福州府闽县人同进士出身
李廷美生于宣德二年(1427年)丁未十一月二十五日,年十五,授礼经于南京工部主事林清源
天顺三年(1459年),与伯兄李廷韶同中己卯福建乡试举人次年联登天顺四年庚辰(1460年)王一夔进士六年(1462年)刑部主事,与何乔新彭韶丘霁合称“刑部四杰”。
成化五年(1469年)员外郎七年(1471年)广东广州府知府,未任,奉命审查吉安知府许聪不法之事,替他申冤,并弹劾台宪重臣诬罔,因忤权贵,被逮下诏狱,左迁衡州府通判丁父忧归。
成化十二年(1476年)服阕,复判庐州
十四年苏州府同知十六年复丁母邓安人丧,二十年除服,复除原任,不久升苏州府知府
弘治元年(1488年)被劾,致仕归。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六月二十二日卒于家,享年八十。
彭韶明 1430 — 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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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韶(1430年10月9日—1495年2月5日)字凤仪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天顺丁丑进士弘治时官至刑部尚书
彭韶天顺元年(1457年)丁丑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
曾至鸣鹤场治盐务,画八幅图,为盐场山场、草荡、淋卤、煎盐、微盐、放盐、追赔等。
成化中,以上疏忤旨下狱,给事中毛弘等大力救助。
历官四川副使广东左布政使应天巡抚顺天巡抚等。
何乔新称“何彭”。
陈白沙友好。
孝宗时,官终刑部尚书,以志不能伸,引疾乞归。
卒谥惠安
石玉明 1436 — 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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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玉(1436年—1498年)字大器
真定藁城人明朝官员。
天顺甲申进士,官至山东按察使
石玉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考中三甲进士
历任广东道监察御史山西按察司佥事
成化十五年山西按察司副使二十一年山西大饥,协同刑部左侍郎何乔新从事赈济灾民,灾民所活甚众,二十二年升为山西按察使
曾官山东按察使,任内发奸摘伏,平反冤案,为人称道,李东阳称其居官“以俭自律”而“不少变”。
陈章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松江府华亭人字一夔
有诗名。
成化十四年进士
刑部主事,平反甚多,为尚书何乔新所重。
员外郎郎中
官至广东高州知府,奉御史檄,诣雷州,病瘴卒。
贾定明 1447 — 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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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定(1447年—1497年)字仲一河南开封府通许县人,民籍。
成化戊戌进士
官至山西佥事
早年出身国子生河南乡试第十五名。
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进士
历任平阳府绛州知州、京师保定府易州知州弘治七年(1494年)山西按察司佥事
成化十七年,制定救荒八事,并与百姓约定勿砍枣树,作为荒年救荒之用,深受刑部左侍郎何乔新赞赏。
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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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荣(15世纪—16世纪),字茂之号凤冈四川成都府井研县人
胡荣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四川乡试举人二十年(1484年)进士,获授刑部主事,处理刑务明恕,弘治元年(1488年)因为刑部尚书何乔新误在斋戒日上奏刑事而与丁哲被关入锦衣狱,赎杖后回复原职七年(1494年)刑部员外郎云南按察司管督银矿佥事,在任六年抚慰苗有民方,到十五年(1502年)因为不谨遭勒令冠带閒住,死后入祀乡贤祠。
吉人明 14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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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1452年—?
),字惟正陕西承宣布政使西安府长安县人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
陕西乡试第七名举人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五十六名,三甲第六名进士,授中书舍人
四川饥荒时,孝宗郎中江汉赈灾,吉人称其不能胜任,宜派遣四位使者分别赈灾,并举荐御史巡按,其中举荐给事中宋琮、陈矞、韩鼎御史曹璘郎中王沂洪钟员外郎东思诚评事王寅理刑知县韩福寿州知州刘概可为使者,而以汤鼐担任巡按
魏璋草疏,却伪署御史陈景隆等名,称吉人抵抗成命,私立朋党。
皇帝大怒,下吉人入诏狱,命自引其党。
吉人于是称汤鼐曹璘东思诚韩福以对。
魏璋又对御史陈璧等言,真正党羽是汤鼐刘概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邹智知州董杰,并称其受贿。
数人下诏狱,欲处死。
刑部尚书何乔新侍郎彭韶等持之不准,而外廷官员亦认为不平。
改为连坐妖言:汤鼐受贿戍肃州吉人则因欺罔,削籍,其馀几人均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