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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吴时亮明至南明 1550 —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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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时亮(1550年—1646年)字元亮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吴时亮中式己酉浙江乡试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累官至山西督学道佥事
其时多处都兴建魏忠贤生祠,太原县计画仿效,他说:「附和魏忠贤求富贵,如遭非议怎样?
守正得祸并非坏事。
」于是终止计划。
之后他调任常镇副使,历任江西按察使广东布政使
隆武年间,他捐出十万饷银到福京,于程乡遇险但力保不失,升任兵部右侍郎;不久回乡后去世,虚岁九十七岁。
崇祯十三年进士吴景亶
何栋如明末清初 1572 — 1637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常州府无锡人字子极
万历二十六年进士
襄阳推官,居官守正
二十九年湖广佥事冯应京同被税监陈奉诬陷,下狱。
襄阳人赴阙诉冤,不听。
及出狱,削籍归,家居十七年。
天启初南京兵部主事
辽阳陷落后,自请募兵往援,进太仆少卿,充军前赞划。
以疏论熊廷弼王化贞功罪,被劾下诏狱,谪戍滁阳
崇祯初复官,致仕卒。
有《明祖四大法》、《南音》、《徂东草》、《摄园草》。
人物简介
何栋如(1572年-1637)字充符,一字子极,号天玉
无锡人
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授襄阳推官,居官守正天启间,累官太仆少卿,因考察京官,用清朋党,朝贵大恨,下诏狱,戍滁阳崇祯初,复官致士。
有《明祖四大法》、《南言》、《徂东草》、《摄园草》等。
李懋芳明末清初 ? —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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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懋芳(?
—1637年),字国华号玉完浙江绍兴府上虞县人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进士,授扬州府兴化县知县,弭盗锄奸,洁己守正
有黠胥进金,叱之胆裂。
场民某以女私人,自焚其庐,觅他尸投烬,以女死诳婿。
懋芳烛其奸,叱捕密侦,获女于所私家,邑颂神明。
岁大旱,飞蝗蔽天,懋芳潜祷,甘霖如注,蝗悉赴水,民乐有秋。
六载奏最,天启二年考选,擢福建道御史
值内艰旋里,五年十二月服阕入都,复除山东道御史,疏论枢辅孙承宗糜费金钱,当关碌碌无一奇策,力求卸担,未奉明旨召还而擅离信地,中外惊疑。
又弹劾总兵马世龙亓诗教太常寺少卿赵兴邦
点差巡青,值魏珰焰张,青厂灾,珰为麾救,廷臣皆称厂臣功,懋芳独归福主上,不及珰一字。
后差苏松,督学吴中,搜罗名宿,靡遗乡会,得人特盛。
周延儒擅权,抗疏论其植党营私,蠹政害民,周胆悸,出懋芳南京刷卷,寻擢廷尉,狱多平反。
会流寇告警,崇祯八年,命代朱大典巡抚山东,护漕整旅,累建奇功。
适雨雹报灾,疏内有小人害君子句,又忤温体仁,劾去之,出其党颜继祖代抚。
廷议懋芳去留系东省存亡,交章推荐,会事迫不果覆。
逾年,懋芳卒于家。
刘先春明末清初 ? —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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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春(?
—1643年),字伯阳号麟岑江西抚州府金溪县民籍,北市人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江西乡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进士
六月考选庶吉士四年正月刑科给事中五年二月兼理漕政,十月升本科右给事六年二月升户科左。
首建和衷一疏,言甚侃切。
工部郎中万燝疏请内帑废铜佐陵工,并论魏忠贤,忤珰廷杖,曳至长安门,诸阉丛殴垂毙,而后杖杀之。
御史林汝翥以干辄扶犯阉,仍行廷杖。
先春慷慨论奏,其略云:君之待士不独恩遇有礼,虽谴责亦有礼,何居以三十年来不试之威,一旦见于冲主,以祖宗二百五十年来,廷杖未有之惨,一旦启于曹郎,珰焰高张,忠魂奄忽。
又云:一万死而天下之为者尚多,死一万而大下之为者短气。
疏上,珰大怒,会邹元标南京吏部尚书,不报,复疏争之,珰恨益深,天启七年七月以题差山东典试削职归。
怀宗即位,太常寺少卿,复侃侃建白,以奉公守正为忠,以媚私趋权为戒。
经理水衡实政,列为六条,与筹国十五议并上之,皆洞悉机宜,旋以母丧归里,崇祯十六年卒于家。
孟章明明末清初 ? —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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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章明(?
—1644年),又名孟张明字显之号纲宜山西泽州人
进士出身
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进士,未授官。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都城,其父孟兆祥刑部右侍郎守正阳门,城破自杀。
孟章明之后也自杀,章明之妻皆自缢死。
孟兆祥明末 ? —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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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兆祥(?
—1644年),字允吉号肖彤直隶河间府交河县民籍,山西泽州人
明末政治人物,官刑部右侍郎
李自成京师,自杀殉国。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进士
刑部观政三年大理寺左评事丁忧归。
六年起补原官,七年四川主考官
崇祯二年(1629年)升迁吏部稽勋主事,历文选司员外郎考功司郎中十一年被革职。
十二年稍迁光禄寺丞,进少卿
历官左通政太仆寺卿,十六年通政使十七年刑部右侍郎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都城兆祥守正阳门。
襄城伯李国祯统京营军,因久无薪饷,毫无斗志。
城被攻陷,兆祥曰:“社稷已覆,吾将安之!
”遂自杀。
兆祥有子孟章明
兆祥对他说:“我死,汝可去。
章明回答:“君父大节也,君亡父死,我何生为!
”乃投缳于父侧。
兆祥之妻,章明之妻皆自缢死。
明史》有传。
吴春枝南明 1614 —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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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枝(1614年—1650年)字符萼,一作元萼号宾日,又号梅谷,直隶嘉兴县(今江苏嘉兴市)人,明朝末年至南明大臣。
崇祯十年(1637年)吴春枝进士
先任浙江平湖县知县,兼摄嘉善海盐知县
河南道御史巡按福建
弘光元年(1645年)闰六月隆武帝福州即位,以黄道周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苏观生吏部右侍郎东阁大学士福建巡抚张肯堂兵部尚书左都御史何楷户部尚书四川按察使曹学佺礼部尚书吴春枝兵部右侍郎右副都御史周应期刑部尚书郑瑄工部尚书黄锦礼部右侍郎,并赐号「奉天翊运中兴宣猷守正文臣」。
十一月隆武帝敕上游抚臣吴春枝速移驻邵武,以探虔州消息。
监察御史吴春枝纠劾邵武通判陈主谟、古田知县吴士耀汀州府知府王国冕贪污虐民。
隆武二年(1646年)正月隆武帝令上游巡抚吴春枝选募健丁,精勤训练。
吴春枝兵部右侍郎东阁大学士
晋尚书留守
八月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