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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用汲(1528年—1593年),字明受,号麟泉,福建晋江人龙湖石龟王厝。万历朝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福建乡试第三十五名。隆庆二年(1568年)戊辰科三甲进士。授任淮安府推官,署邳州篆,迁常德府同知,摄府事二载,万历五年(1577年)擢户部浙江司员外郎。王用汲以耿直廉洁闻名,万历六年(1578年)因触怒张居正,被削籍罢官。张居正死后,经孙继先举荐,万历十一年正月恢复官职,补任刑部员外郎,次月升广东佥事,八月升尚宝司卿,十二年九月升大理寺右少卿,次年转左少卿,十四年晋顺天府府尹,十五年二月升为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七年六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八年改任吏部侍郎,十九年官至南京刑部尚书,二十年五月因脾病严重乞休。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十一月卒,享年六十六,谥恭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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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年(1531年—1598年),字登之,号意山、心谷,晚号克庵,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今余姚市)人。与余姚孙鑨,平湖陆光祖并称为“浙中三贤太宰”,闻名天下。陈有年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中式壬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二名举人,四十一年(1562年)考中壬戌科会试第八十一名,二甲四十二名进士,授刑部主事。后改任吏部,历验封郎中。万历元年(1573年),参与廷争,奏不得张居正,告病退职。万历十二年(1584年),起用任稽勋郎中,历任考功、文选。“除目下,中外皆服”。迁太常寺少卿,以右佥都御史任江西巡抚。张居正死后后,经孙继先举荐,恢复官职,累迁吏部右侍郎,后改任兵部,又改回吏部。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诏拜吏部尚书。次年致仕。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正月卒,享年六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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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应元(1531年—1584年),字文宗,号仁斋,又号肖鹤,陕西三原县籍泾阳县人。同进士出身。嘉靖四十年辛酉科陕西乡试第六十一名,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会试二百十九名,廷试三甲三十九名进士,户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四川华阳县知县,丁忧。隆庆三年(1569年)复补河南郏县知县,五年(1571年)八月考选浙江道御史,六年十一月差巡按辽东,万历元年(1573年)八月丁忧。四年六月复除河南道御史,八月差巡按湖广。张居正父丧,湖广官员毕至,唯独应元不至,张居正心中不悦。都御史陈炌顺张居正意,弹劾赵应元。万历六年(1578年)五月,赵应元被迫弃官还乡。张居正卒后,经四川道御史孙继先举荐,万历十一年(1583年)二月恢复河南道御史官职,十二年三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同年卒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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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三近(1534年—1592年),字德修,号石葵,别号石屋山人、太史氏、兰陵散客、宁鸠子、贞忠居士等,山东峄县(今枣庄市峄城区)人,进士出身,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工诗词碑记,明朝文学家。嘉靖十三年(1534年),贾三近出生在山东峄县的一个官宦家庭。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中山东乡试第十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几年后升职为吏科右给事中。由于朝廷中高拱、张居正、冯保的权力斗争,贾三近以照顾父亲的名义请假归乡,张居正担任首辅之后,被启用,授职户科都给事中。此后陆续担任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左少卿、南京光禄寺卿,又因照顾父母的名义请假归乡,在家赋闲期间,主持修订了《峄县志》。张居正死后,经孙继先举荐,恢复官职。申时行担任首辅之后,再度启用贾三近,授光禄寺卿,不久之后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负责去河北赈灾,因赈灾得力升职为大理寺卿,未等上任,家里传来父亲病重的消息,贾三近第三次请假归乡。万历二十年(1592年),宁夏副总兵哱拜起兵举事,万历帝启用贾三近,授职兵部右侍郎,但是贾三近以父母年迈身体有病请辞。万历二十年(1592年),贾三近因背疽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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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参鲁(1537年—1609年),字宗传,号心堂,浙江鄞县(今宁波)人,进士出身。浙江乡试第六十名。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九十名,二甲第十五名进士。选庶吉士,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授户科给事中,二年(1574年)十二月因弹劾凶监张进,被降五级,贬职为高安典史。迁饶州府推官,五年三月擢福建提学佥事,七年八月以亲老身病,乞致仕。张居正死后,经孙继先举荐,恢复官职,十一年二月复除福建提学佥事,十一月升南京光禄寺少卿,十三年八月入为太仆寺少卿,十四年改任通政司右通政,进左通政,十五年升南京太常寺卿。万历十七年(1589年),以右副都御史任福建巡抚,期间严申海禁,捕杀与倭寇勾结的商人。十九年升迁大理寺卿,二十年二月升刑部右侍郎,三月进为刑部左侍郎,二十一年正月改兵部左侍郎,十二月改吏部左侍郎。二十二年六月吏部尚书陈有年称病乞休,由赵参鲁署吏部印,八月升南京刑部尚书,三十一年十一月六年考满,加太子少保,三十五年三月累加太子太保。三十七年三月卒,与祭九坛造葬,谥端简,赠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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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台(1538年—1582年7月9日),又字国基,又字子畏,号畏所,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隆庆辛未进士,万历时官监察御史。因弹劾张居正贬官。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联捷辛未科会试第七名,二甲第四名进士,授刑部浙江司主事。万历二年,担任福建道监察御史,后巡按辽东,因错误奏报战功而受牵连。之后担任山东御史。万历四年,他上疏弹劾辅臣张居正:奏疏呈上后,张居正大怒,在朝廷上自我辩护,称:“有命令,巡按不能奏报军功。去年辽东大捷,刘台违反制度妄自上奏,按规矩应降职。我多次请求皇上告诫他,而刘台为此心怀不满。后来傅应祯被逮捕下狱,追问他的党羽。起初不知道刘台与傅应祯为同县且很要好,实际上有所主使。于是刘台自感惊恐,不再顾及到什么,向我泄愤怒。况且刘台是我录取的进士,二百年来没有门生弹劾老师的,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辞职赎罪。”随后张居正伏地痛哭不起。万历帝走下御座用手拉他,再三劝慰。张居正一再声明自己的诺言,不肯答应执掌政事。皇上派司礼太监孙隆拿着他的亲笔诏书宣读,张居正方才起身。于是刘台被逮捕至京师、下诏狱,廷杖一百下后戍边。张居正表面上疏营救,暗地将他除去官籍,降为平民。然而,张居正仍不解恨。刘台巡按辽东时,与巡抚张学颜不合。这时,张学颜任职户部,诬陷刘台接受贿赂,张居正嘱咐御史于应昌去巡按辽东复查一下,而命令王宗载巡抚江西,考察刘台家乡情况。于应昌、王宗载等人顺着张居正之意,将事情修改上报,刘台于是被发配到广西。刘台的父亲刘震龙、弟弟刘国,都受到连坐。刘台到浔州不久,在戍主房里饮酒,返家后即暴卒。同一天,张居正也病卒。第二年,御史江东之为刘台鸣冤,弹劾王宗载、于应昌。万历帝下诏恢复刘台官职,罢王宗载、于应昌的职务,由其他部门考察询问。南京给事中冯景隆上疏指责辽东巡抚周咏与于应昌共同陷害刘台,于应昌既已被罢免,周咏还任蓟辽总督,也应罢免。南京御史孙继先也揭发张学颜陷害刘台之罪。当时张学颜正在得宠,因冯景隆的疏中一并弹劾了李成梁,张学颜替李成梁辩冤。遂又将其一并弹劾。皇上于是贬冯景隆为蓟州判官,孙继先为临清州判官,而对张学颜不加问罪。不久,江西巡抚曹大野、辽东巡抚李松调查后报告王宗载、于应昌结为朋党、陷害忠良。刑部因此以诬告罪处理,奏报将王宗载等人以发配、贬为平民、降低官阶不等处理。朝廷后赠刘台为光禄寺少卿,荫庇一子。天启初年,追谥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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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应祯(1539年—1587年),字思善,又字公善,,号慎所,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今江西省安福县)人。江西乡试第五十八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傅应祯登辛未科会试第128名,三甲155名进士,授职湖广零陵县知县。任内清剿洞庭地区强盗,并将祁阳的土匪治罪,百姓得以安宁。万历二年(1574年),调任直隶溧水县知县,次年试河南道监察御史。时值张居正掌国,傅应祯是其门生,对时事有所思虑,遂上疏陈述重视为君之德、纾解民困、广开言路三件事:奏折呈上后,张居正认为疏中提到王安石,影射自己,于是大怒下旨责问;又因奏中论及到余懋学,将他逮捕下狱,严厉追问他是否有党羽。傅应祯几乎被折磨致死,但什么都没有承认,随后被贬到定海。给事中严用和、御史刘天衢等上疏营救,万历帝均不听。当傅应祯被关进狱中后,给事中徐贞明带着御史李祯、乔岩看望他。锦衣卫帅余荫将此事上报,三人因此牵连被贬。万历十一年(1583年),万历帝采纳御史孙继先建议,下诏恢复傅应祯的官职,任河南道御史。万历帝抵达昌平检查墓道,而蓟镇出现军事警报,傅应祯劝皇上不要去,且上陈边防战备特别详悉;万历帝予以嘉奖回答。不久,他提升为南京大理寺丞。临行前,上奏举荐三十七人。不久因病辞职回家,三年后去世;赠大理寺右少卿。傅应祯同县人刘台同中进士,担任御史,均得罪张居正招致祸患,当地百姓在祠堂一同祭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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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纯(1539年—1607年),字希文,号一斋,更号亦斋,陕西三原县人。明神宗万历时期名臣。嘉靖甲子陕西解元,乙丑进士,万历时官至工部尚书、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少时为人凝重,不苟言笑。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二十六岁时举陕西乡试第一,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1565年)会试联捷二百五十一名,廷试三甲五十九名进士,兵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山东寿光知县,颇有政绩。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选授户科给事中,三年三月升吏科右给事中,五月升户科左,四年三月升兵科都给事中,以敢言著称。因与首辅高拱政见不合,十月出为湖广参政,以告病回乡。高拱罢职,六年(1572年)七月起为河南参政,分守南阳。万历二年(1574年)九月。升任太仆寺少卿,五年(1577年)四月改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一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十二月升光禄寺卿。七年(1579年)正月,转太常寺卿。因与首辅张居正意见不合,在七月请求养病告老归家。张居正死后后,经孙继先举荐,恢复官职,十一年十二月再次起复为太常寺卿,十二年三月转大理寺卿,六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十五年(1587年)二月,调任户部右侍郎,三月转左侍郎,十七年(1589年)九月以母忧去职。除丧后,二十年四月起为南京吏部尚书,主持癸巳年(1593年)京察。事毕,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升工部尚书。以父亲老迈,上书乞归家奉养,七月准在籍侍养。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终丧,五月召为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又主持己亥年(1599年)京察。以争请下考选、罢矿税、释逮系诸臣三事,为朝野所瞩目。由因于永清、妖书、楚宗三案及乙巳年(1605年)京察,与首辅沈一贯交恶。不久,三十三年七月被迫致仕。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闰六月初三在三原家中去世,年六十九,赠少保,谥号“恭毅”。关于他的事迹,有明萧彦《掖垣人鉴》(万历间刊本)卷一五,明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万历三十八年刊本)卷一,清徐乾学《明史列传》(旧抄本)卷七六,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二二〇均有专传。《明史》载温纯:“肃百僚,振风纪,允称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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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行(1540年—1594年),字子道,号复庵,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民籍(今属常州市)人,祖籍宜兴县北渠里。隆庆间进士,入翰林。万历初年,因与赵用贤反对首辅张居正夺情而遭廷杖闻名。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三十二名。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会试第十五名,登第二甲第十八名进士。时张居正任主考。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万历五年(1577年),首辅张居正居丧夺情,十月十八日,吴中行上《谏止张居正夺情疏》,说张居正违背“万古纲常”,十月二十二日,与赵用贤各被廷杖六十。刑毕,中行气息已绝,中书舍人秦柱带医生来,灌以汤药,苏醒,身上腐肉割掉几十块。张居正死后,吴中行经孙继先举荐,恢复官职,起任侍讲学士,掌南京翰林院。同乡佥事徐常吉曾诉讼中行,给事中王嘉谟又藉此弹劾,中行奉命家居等候消息,不久卒。追赠礼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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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鸿谟(1543年—1598年),字文甫,号鉴川、鉴塘,谥恭恪、恭介,山东承宣布政使司青州府益都县(今山东省益都县)人。隆庆四年(1570年),乡试第三名中举。隆庆五年(1571年),联捷辛未科三甲252名进士,授吉安府推官。任内在诸生中特别赏识邹元标。后担任南京监察御史,邹元标、吴中行等人被治罪,他上疏请救,言语触怒张居正,被贬为平民。朱鸿谟回到家中,闭门讲学。万历十四年(1586年),经孙继先举荐,以原官起用,出任河南道监察御史,巡按江西。上奏减免因水灾造成减产的赋税,请求减去饶州磁器,奏章没有被上报给皇帝。又上疏推荐因谏议被削去官职的人,违背了圣旨,被停发俸禄。万历十七年,提拔为光禄少卿。万历十九年(1591年),任大理寺少卿。万历二十年,任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改巡抚应天、苏州十府。他上疏引用二位先皇帝节俭的案例,请求裁减上供的纺织品。苏州一带徭役不均,命令以占有的田地为标准,不足百亩的不服徭役,县里予以登记,定出差别、等级。纨绔子弟横行乡里,无赖之徒与他们为非作歹,朱鸿谟将其一网打尽,上疏报告皇帝有叛乱。朝廷议论要出动部队,兵部主事伍袁萃极力劝说尚书石星,命令再做勘察,于是调解。朱鸿谟不久提为刑部右侍郎,卒于任上。家贫不能下葬,同僚凑钱才办理丧事。赠刑部尚书,谥号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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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元标(1551年—1624年),字尔瞻,号南皋。江西吉水县县城小东门邹家人,明代东林党首领之一,与赵南星、顾宪成号为“三君”。邹元标幼有神童之誉,九岁通《五经》,万历元年(1573年)举江西乡试第五十六名。万历五年(1577年)登丁丑科进士。入刑部观察政务,与伍惟忠友好,为人敢言,勇于抨击时弊,九月二十六日,张居正父亲病死,首辅张居正居丧不丁忧,元标三次上疏反对“夺情”,“以奔丧为常事而不屑为”根本与禽彘无异,结果被当场廷杖八十,发配贵州,潜心钻研理学。张居正死后,经孙继先举荐,恢复官职,担任吏部给事中,他又多次上疏改革吏治,触犯了皇帝,被皇帝视为「讪君卖直」,再次遭到贬谪,降南京吏部员外郎。以疾归,居家讲学近三十年。天启元年(1621年)任吏部左侍郎,后任左都御史,任内错上书要求加强地方官员品格能力审核,得到明熹宗称赞「览奏吏治民风,详明剀切,若各巡按官能著实举行,天下岂有不治」。又曾进言协助平反张居正,说他「江陵功在社稷,过在身家,国家之议,死而后已,谓之社稷之臣,奚愧焉?」最后使其复官复荫,后因魏忠贤乱政求去。谥忠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