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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屠侨明 1480 — 1555
字安卿,中进士,以才授御史,出巡居庸关
时承平日久,武备俱废。
公至,周览关险,忾然曰:此国家之北门也。
因缮治城堡障隧,实军伍火器,严举刺诸,边将常若临大敌。
同事多谓公喜事,公不为止。
武庙命公擒生虎,使者日数辈,公抗疏曰:虎,恶兽也,生致之,必撄其爪牙。
陛下徒取玩一时,固不惜民命耶?
且非万乘所宜近。
语甚切直,事得寝。
命按江右。
宁庶人濠蓄异谋,既久赇结中外,顾独心惮公。
使所厚镇守,毕真赍重装自浙馈之。
公怒责其使,拒不纳。
至则与抚军孙忠烈公深相结,谋先锄其逆党,会以忧去。
嘉靖改元入台,首疏请日视朝、接群臣、亲贤图治、诸论列、慷慨标持甚峻。
会与选曹忤,出公知保定府
阳曰畿辅重地,非屠御史往不可耳。
公至,即按治大猾。
总兵陈瑾横甚,役使郡县。
公曰,国典具在,太守固非总兵属吏也,不为屈。
者遂调公知延平,历外至广东布政使,俱有廉直名。
凡入觐者四,未尝持一物馈遗。
留为光禄卿,数迁至刑部尚书,改左都御史
自公执邦宪,益以风裁自持。
凡遣御史出,务择其人还台,严稽功实,不徒应虚文,诸御史无敢犯者。
平居提挈纲维,涵蓄细碎。
至于临大事决大疑,屹然岳立。
苟系国体,以身当之,无沮色。
人以赵清献吴文恪二公拟之。
嘉靖乙卯元日,大雾,水尽冰。
占曰:灾在大臣。
是日,公感疾不起,上痛惜谥,赠祭葬甚厚。
自后欲用都御史,辄问曰:能似屠侨否?
其见重乃尔。
所著诗文若干卷。
谥简肃,为襄惠公族子,俱以进士御史,自尚书都御史,晋宫保
东沙张公亦为文定公族父,俱以提学历官南京兵部尚书,并称名臣,亦一时之盛也。
吴应明明 15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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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明(1557年—?
),字仲卿号怀溪直隶徽州府歙县人,民籍,万历丙戌进士
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举人
万历十四年(1586年),登进士第三甲第二百十名。
户部观政,授江西安福县知县
万历二十年(1592年)十月,选授户科给事中
二十一年八月兵科右给事中巡视京营,二十二年二月升户科左,六月编修吴道南典试浙江九月工科都给事中
建言国本,二十三年太常寺少卿
给假奉母归里,数年卒。
沈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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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同和(16世纪—17世纪),字志学浙江湖州府乌程县民籍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人
沈同和万历五年进士沈季文之子,仪表出众,善诗赋但不擅八股文,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在同乡赵鸣阳协助下中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会试时贿赂礼部官吏,以便和同赵鸣阳考舍联号,首场七篇除了一份抄录坊刻外,其他都由鸣阳代笔。
会试放榜后沈同和中会元,而赵鸣阳排行第六京师士子于是哗然,在考官吴道南检举下朝廷下诏礼部覆试,出题《贤君必恭俭礼下》不懂回答;有人称他能诗明神宗亲自覆试时说:「国家以八股取士,未尝用诗,仍令覆试,以士憎兹。
」命令他即场赋梅花诗一百首,意欲赦免他,可是他一天也不能成篇,结果他被发配边疆,鸣阳也被除名。
有歌谣描述此事:「丙辰会录,断么绝六。
」后来沈同和遇赦,隐居昆山周庄镇中,与与浔阳湾的陶唐谏友好,有诗云:「昨夜灯前曾有约,今朝移艇渡溪来。
」妓女穆素徽受四方名士欢迎,他和穆素徽匿藏在张家浜;不喜欢他的人写下《西楼记传奇》,所称「池三公子」就是指他。
西楼遗址于嘉庆初年尚存,穆素徽葬于该处。
刘文炳明 1563 —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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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炳(1563年—1624年)字从墅别号戴源直隶真定府赵州宁晋县人
封君刘渤(号百川)之仲子,生而慷慨有大志。
万历二十二年1591年)甲午顺天乡试六十六名,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进士,任山东聊城县知县
聊城地当南北要冲,供帐一切取办里户,公叹曰:「民何堪此!
」用岁赋金置供具。
当时朝廷税使四出,搜刮无状。
刘文炳调笑之,钱谷羡余悉抵榷缗,民乃安堵。
以治行第一报政,授礼部主事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考选户科给事中,诸所建白,皆纲维大体。
曾荐直臣邹元标,尤众正系心,故明纪特录之。
会同官某簠簋不饰被劾,有党之者申救,刘文炳力疏驳之,竟罢去,朝议慊然。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刘文炳因母亲丁薛太孺人丧,丁忧去职。
守丧期满,补工科给事中,时权臣夤缘表里为奸者甚众,公先后各按事纠之,众咸祈服。
梃击案中,宦官庞保、刘咸等涉案,连及郑贵妃刘文炳疏请本犯伏诛,国本赖以善全。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任浙江乡试正考官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沈同和案发,刘文炳上疏主考官吴道南欺罔,言辞激烈,谪贵州都事
天启三年京察,罹察处归里。
居家日以觞咏自娱,而忧国愤时之心恒不能遣,渐至成疾。
泰昌元年(1620年),光宗起升刘文炳尚宝司丞,赴都有期,一病不起而卒。
方从哲明 ? —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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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从哲(?
—1628年),字中涵直隶大兴县(今北京市)人,锦衣卫籍,祖籍浙江德清县万历癸未进士,仕至内阁首辅。
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进士,曾官国子监司业祭酒,请罢矿税。
得罪司礼监秉笔太监田义,放归。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叶向高举荐方从哲出任礼部右侍郎
同年九月,与吴道南同加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多次上书言事,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号后金国汗建元天命
方从哲疏请曰:“今缺饷至于数月,诸军饥不得食,寒不得衣。
……宜速发内帑数十万,先尽该镇,次及九边,用以抒燃眉之忧。
”但神宗不纳。
从哲独相七年,虽然不乏上疏力言国事,但往往只著重于名义上的争取,实将顺从皇帝的意思,终庸庸无所匡救。
光宗时方从哲内阁首辅,将李可灼带进宫内任鸿胪寺丞,进呈红丸,皇帝吃了一丸之后,直呼“忠臣!
忠臣!
”下午三时复进一丸,九月一日五更时暴毙,在位仅二十九天。
这是明朝著名的红丸案。
礼部尚书孙慎行声讨方从哲李可灼
方从哲为了脱罪,说「李可灼没有罪,给皇帝治病就该赏银。
」定调为「进药不效,但亦臣爱君之意」。
泰昌元年(1620年)十一月三、二十日,连续两次上书乞休。
熹宗慰留之。
十二月二十八日,批准。
李可灼发戍边疆。
天启年间徐大化请起从哲,但从哲不出。
崇祯元年(1628年)卒。
金汝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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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汝谐字冲德号启宸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
同进士出身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会魁,殿试赐进士出身,授南直婺源县知县,锄豪右,缓摧徵。
三十七年应天府同考。
以治行擢为南京广东道御史,改山东道御史,前后章数十上,俱宫府大事,不顾忌讳,援刘光复刘文炳,参吴道南李三才织造御马诸监,尤人所不敢言,一时称真御史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升湖广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