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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王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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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軏字载卿万全都指挥使司开平卫(今河北省赤城县北独石口)人,南直隶江都县籍,弘治己未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尚书
王軏先世以军功授虎贲左卫百户,后调万全都司开平卫
其父迁居江都定居。
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授户部主事
正德初年,任工部员外郎
正德五年(1509年),任广东布政司左参议
正德九年,任山西布政司左参政
正德十一年,任甘肃行太仆寺卿
历官河南参政
嘉靖元年(1522年),任山东右布政使
次年左布政使
同年,入朝担任顺天府府尹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讨伐芒部土官知府陇慰之子陇政叛乱。
并于贵州兵分道进,于水西擒陇政
拜为工部右侍郎,督采大木,建造仁寿宫。
工程结束后看,召还担任户部右侍郎,勘御马监草埸,升为户部左侍郎
平定陇政后,请求设立流官,兵部尚书李钺等赞同,随后设立镇雄府。
但不久陇氏部署沙保等攻执洸夺权,巡抚王廷相等攻破。
嘉靖帝伍文定平定,后因朝廷商议不和,命召还。
御史戴金于是请求追究最初原因,王軏被罢官。
兵部尚书李承勋举荐,恢复旧职,总督仓场,再迁南京户部尚书
御史龚湜弹劾其老悖,吏部则称王軏居官俭素。
明世宗遂指责龚湜妄言。
久之,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诏举将材,荐郑卿沈希仪等二十一人,皆擢用。
四年后,因老乞罢,疏中言享年若干,帝以为非告君体,勒令为民。
久之去世。
唐龙明 1477 —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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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龙(1477年—1546年)字虞佐号渔石浙江兰溪县(今浙江省兰溪市)人,正德戊辰进士嘉靖间累官吏部刑部兵部尚书
谥文襄
唐龙早年受业于同县章懋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浙江乡试,正德三年(1508年),登进士,授山东郯城县知县
正德六年(1511年),畿内爆发刘六刘七起义,席捲多省,唐龙数次抵禦刘六进攻。
父丧丁忧去职。
服除,授监察御史,出按云南
钱宁义父参将卢和坐罪当死,钱宁为奏辩,下镇抚覆勘。
恰会遣官录囚,钱宁下属欲出面和解,为唐龙所逮捕,正其罪。
再出按江西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世宗即位
唐龙升任陕西提学副使嘉靖五年(1526年)十一月山西按察使六年十二月召为太仆寺卿。
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唐龙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府
八年十月召拜为右副都御史,回都察院管事。
九年十二月升任吏部右侍郎十年八月左侍郎
嘉靖十一年(1532年)陕西发生大饥荒。
吉囊拥众临边,延绥告警。
明世宗唐龙担任兵部尚书三边总督并兼理振济,发内帑金三十万前往。
唐龙总兵官王效梁震,屡次击退敌军。
嘉靖十四年(1535年),召为刑部尚书
九庙修成,唐龙上充军应赦者一百四十人,除丰熙杨慎王元正马录吕经冯恩刘济邵经邦外,其馀人全部释放。
尚书年考满,十六年(1537年)八月太子少保
十七年四月唐龙遂以母老乞归侍养。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八月,再起用为南京刑部尚书,随即于十二月改任南京吏部尚书
次年兵部尚书戴金罢免,世宗召还唐龙替任,四月提督团营军务
太庙修成后,加太子太保
十二月熊浃吏部尚书,其为官劳绩,凡事均咨询僚佐,因年迈多病,动辄为僚佐所欺。
御史陈九德劾前选郎高简罔上行私,连及唐龙衰暮。
高简下诏狱,唐龙引疾辞职未成,吏科给事中杨上林、徐良辅又疏论高简之事,世宗下诏,高简杖刑十遣戍,杨上林、徐良辅因不早言罢官,唐龙则黜为民,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卒于回乡途中。
过数年,其子翰林院修撰唐汝楫上疏辩解,朝廷复其原职,追赠少保谥文襄
唐龙曾与严嵩为善,其罢官之事,实为夏言所为。
叶珩明 14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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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珩(1487年—?
),字鸣玉号梅麓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民籍。
福建乡试第七十七名举人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会试第十二名,登第二甲第五名进士
户部观政,授工部主事,改礼部,升员外郎,出任河南按察司佥事,改江西,升山东副使,调广西,升云南右参政嘉靖十八年(1539年)十月按察使
二十年四月官至贵州左布政使,二十一年六月被督木都御史戴金论劾,被革职。
叶应骢明 1490 — ?
字肃卿
生而丰骨坚峙,卓然若山立,步履俱中尺寸。
为人尚气节,不肯龊龊与世俗相依阿。
少读书,潜观默解,务求合于注疏之外。
正德中,举进士,官刑部主事善执法
上将南巡,公与同曹伏阙谏,罚跪五日,杖之朝,濒死。
嘉靖初,稍迁郎中
有相国子用势为大奸中罪,系付公论,论如法无避。
甲申议大礼,公复与廷臣伏阙诤,下诏狱,又杖之朝,又濒死。
给事中陈洸者,潮州人,素鸱张无状,横虐其乡。
御史戴金张日韬蓝田奏发其奸,六科十三道复合疏尽列其慆酷、败伦、纳叛诸大不法,诏遣刑官往按。
方以议礼媚附,张璁桂萼诸人相朋结,诸曹俱顾缩不敢前,共以属公。
公即应诏而南,牒御史台藩臬共论鞫,凡七讯而狱成,遂具上,寘当大辟,其乡人有手搏猛虎,潮民得所之谣。
秩满,出知吉安,以内艰里居。
覆出反。
诋奏,讯官。
桂萼力从中为辩,遂逮公问。
械,言笑就道。
及廷鞫,诸权贵俱相折辱,至不堪。
公不稍为屈,大声曰:骢故法吏也,所持国三尺耳。
诸公必欲直枉,骢任为之,其如国法何?
如鬼神何?
是日黄雾四塞。
次日,大风拔巨木。
有诏从轻拟,竟坐公按狱不实罪,落职为民。
无何,复横诋,奏意必杀公。
霍韬益力主之,乃竟谪戍铁岭卫
得命,即挟室而行。
卫故绝边,控弦,时出入无常,开府诸君闻公名,每延致上坐问策,公辄为筹画决胜。
其辽左诸生,亦执经日集门下,公欣然忘其为万里戍也。
会以赦放还,再值覃恩,复其官,卒于家。
公生平执大义,抚掌论天,下事忼忾。
值大变猝惊,才智人不敢吐气,公独毅然任之指挥可办。
自身濒死者数矣,而不挠不悔,为国直臣。
然竟终老里门,未竟其用,论者惜焉。
张永明明 1499 — 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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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明(1499年—1566年)字钟诚号临溪浙江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人,嘉靖乙未进士,官至刑部尚书
谥庄僖
浙江乡试第五十七名举人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进士
芜湖县知县
升任南京刑科给事中蒙古入侵大同山西总督樊继祖巡抚史道陈讲等不能抵禦,张永明偕同官论其罪。
此后弹劾兵部尚书张瓒黩货,又弹劾大学士严嵩及子严世蕃贪污。
既而弹劾兵部尚书戴金御史巡盐时,将馀下盐购置羡银,阻坏边疆防备。
上疏虽不尽行,但已让朝廷内外官员所忌惮。
出为江西参议,累升至云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
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曾经弹劾伊王朱典柍恣横,并检举其恶,朱典柍竟伏诛。
嘉靖四十年(1561年),升任刑部右侍郎,未上任,改吏部右侍郎、升吏部左侍郎
刑部尚书
不久改左都御史
给事中魏时亮弹劾,张永明坚持辞去。
次年卒,赠太子少保谥庄僖
杨上林明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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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上林(1500年—?
),字子渐直隶淮安府山阳县人,民籍。
嘉靖十年(1531年)应天府乡试第八十七名举人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二百九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二十七名进士
浙江长兴县知县十八年二月选授户科给事中二十一年复除兵科给事中二十二年六月河南道御史沈越清查京卫京营官军力士匠役之冗滥者,二十三年二月兵科右给事中二十四年论劾兵部尚书戴金,使其致仕,二十四年四月礼科左给事中八月吏科都给事中二十五年七月高简一案被革职为民。
方民悦明 15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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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民悦(1505年—?
),字懋德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军籍。
嘉靖七年(1528年)湖广乡试第十五名。
嘉靖十四年(1535年),登第二甲第二十一名进士
历官户部郎中
二十年五月改任工部郎中,辅佐左副都御史戴金四川采办大木。
二十四年升任广东布政司右参议二十九年二月升本省按察司副使
有《交黎抚剿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