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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屠羲英明 1523 — 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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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羲英(1523年—1582年)字淳卿号秤石直隶宁国府宁国县人,民籍。
己酉(1549年)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一十三名举人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四十七名进士
通政司观政,授户部主事四十年员外四十一年郎中四十三年礼部祠祭郎中九月浙江提学副使,督学浙江,校士严正,抑浮华,绝干请,虽要津朝贵书,概束不省,都人士咸心服焉。
隆庆五年正月复除四川提学副使,升山西右参政六年九月太仆寺少卿
万历元年三月,改任鸿胪寺卿,十月以水土不调,改补南京衙门,十二月改任南京太仆寺少卿,又升南太常寺少卿
张居正当国,万历四年十二月荐升南光禄寺卿,改南京太常寺卿管国子监祭酒事。
以论张居正夺情事,与都御史张岳御史朱鸿谟并称为南畿三凤。
祭酒秩满当迁,上曰:屠羲英不愧为士楷模,当令久掌成均。
御书“春风化雨,蔚为人宗”八字赐之。
万历六年二月南京户科给事中王蔚参论屠羲英乖谬有亏师范,部覆本官任成均以来,振饬改观,未免生徒丛怨,既经论列,暂且回籍听用。
寻病乞归,构精舍山居,读书终老。
居正既殁,朝臣交荐,坚卧不出,万历十年十月卒。
万历四十四年四月,赠原任南京太常寺卿屠羲英为南刑部右侍郎
孙继先明 1540 — 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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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继先(1540年—1586年)字胤甫号南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太原府盂县(今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人。
山西乡试第二十七名。
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进士
担任献县雄县遵化县内黄县知县万历十年(1582年),擢四川道御史
万历十三年,担任南京刑部主事
张居正死后,孙继先相继举荐万历帝召回此前被罢免的官员,包括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邹元标余懋学赵应元傅应祯朱鸿谟孟一脉王用汲
又举荐魏学曾宋纁张岳、毛纲、胡执礼王锡爵贾三近温纯曹科陈有年朱光宇赵参鲁等人。
因弹劾户部尚书张学颜构陷刘台状,再劾学颜李成梁,降级谪临清州判官,官至南京吏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