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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勋明 1473 —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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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勋(1473年—1531年)字立卿湖广嘉鱼县(今湖北)人,弘治癸丑进士
官至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
李田,官至顺天巡抚
弘治六年(1493年)李承勋癸丑进士,由太湖县知县升任南京刑部主事,历任南京工部郎中南昌府知府
正德六年(1511年)赣州贼侵犯新淦,扣押参政赵士贤
各地盗乱,李承勋率部进攻,屡次有战功。
都御史陈金李承勋讨伐,并成功平定。
此后升任浙江按察使,历任陕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巡抚辽东,在任期间防备嫣然。
累官南京刑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书
嘉靖六年(1527年),改吏部尚书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李承勋随后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左都御史,专督团营,兼掌都察院
因弹劾官吏而被给事中王准等弹劾,下清法司
兵部尚书胡世宁致仕后,世宗李承勋归还兵部,并代任,仍然兼督团营。
言官攻击张璁桂萼时,言语涉及李承勋李承勋不得不辞职,世宗仍然温旨挽留。
当时大同有警报,朝议派大臣督军,大家推举都御史王宪王宪不肯前行。
给事中夏言举荐李承勋李承勋也不自请。
于是给事中赵廷瑞一并弹劾,恰逢敌寇撤退,此事遂罢。
嘉靖十年(1531年),致仕回乡,不久病卒。
世宗哀悼,赠少保谥康惠,特赐白金、䌽币、米蔬等。
李承勋为官四十年,家无余产。
胡世宁魏校余祐善等人并称“南都四君子”。
魏校明 1483 —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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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校(1483年—1543年)本姓李字子才一字子材号庄渠直隶昆山县(今江苏昆山市)人。
归有光之师。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应天府乡试第二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联捷乙丑科殿会试第七,殿试二甲第九名进士
正德初担任南京刑部主事,后来升任为员外郎郎中
为免刘瑾逼害,转为兵部职方郎,不久就因丁忧返回。
嘉靖初起家为广东提学副使丁父忧归。
服阕,补江西兵备副使,改督河南学政三月后转任大理寺少卿,明年转国子监祭酒,充经筵日讲。
太常寺少卿添注,八年,担任太常寺卿提督四夷馆次年致仕归乡。
二十二年卒,赠礼部右侍郎谥曰恭简
胡世宁李承勋余祐善等人并称“南都四君子”。
谭延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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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延闿(1880年1月25日—1930年9月22日),幼名宝璐字组庵,或作祖庵组安祖安别号无畏,斋号切斋湖南茶陵人
曾任湖南都督,第二任国民政府主席、第一任行政院院长
当年与陈三立谭嗣同并称「湖湘三公子」;「国民党四大书法家」之一。
光绪廿八年(1902年)谭延闿长沙参加乡试,成绩为湖南第九十九名举人光绪三十年(1904年)3月开封会试第一名,成为中国最后一个会元,亦填补了湖南在清代200余年无会元的空白。
同年7月殿试位列二甲三十五名。
后以进士朝考名列第一(朝元)选庶吉士散馆翰林院编修
谭延闿谭嗣同陈三立并称“湖湘三公子”。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组织“湖南宪政公会”,积极推行君主立宪制。
宣统元年(1909年)举为湖南咨议局议长,成为湖南立宪派首脑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