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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琏明 1370 — 1454
全粤诗·卷七一
陈琏(一三七〇 — 一四五四),字廷器号琴轩
东莞人
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一三九〇)举人,选授广西桂林府学教授
惠帝建文三年(一四〇一),秩满迁国子监助教
成祖永乐元年(一四〇三),廷臣荐有治才,召试列优等,擢知许州
三年,改知滁州
七年,擢扬州知府,仍掌滁州事。
复擢四川按察使
宣宗宣德元年(一四二六),召还,改任南京通政使,掌国子监事
英宗正统元年(一四三六),调升南京礼部左侍郎
六年,致仕。
历仕五朝,卒年八十五。
滁州时,均徭役,时征敛,禁奸戢暴,人感其德,并欧阳修王禹偁而祀之,称三贤祠
有《琴轩集》三十卷、《归田稿》若干卷等。
事见明罗亨信撰行状,明戴璟嘉靖十四年刻本《广东通志初稿》卷一二、明黄佐广州人物传》卷一四有传。
陈琏诗,《归田稿》已佚,《琴轩集》明刻本二种(正统六年初刊本、万历四十五年重刊本)亦已佚;今以香港学海书楼所藏(孤本)清康熙六十年万卷堂陈氏后人重刊本为底本(简称康熙本),该刊本前十二卷为诗。
参校民国十八年东莞陈伯陶聚德堂刊本《琴轩集》十卷本(简称民国本,为康熙本之简编本,前三卷为诗)、清温汝能嘉庆十八年刊本《粤东诗海》、民国张其淦民国十三年刊本《东莞诗录》等选本。
所辑佚诗,参考《莞水丛书·琴轩集》附杨宝霖辑佚部分,校以原版,并他本辑得者,另作一卷附后。
王希文明 1492 — 1565
全粤诗·卷二四七
王希文(一四九二 — 一五六五)原名世宁字景纯号石屏
东莞人
少时倜傥负奇气。
弱冠上方伯吴策《苏民十二事》,条画精详,语皆经济,由是知名。
明世宗嘉靖七年(一五二八)解元。
八年(一五二九)进士
刑科给事中
时宦官徵税,所至多暴敛不法,而粤市舶珠池尤甚,希文疏奏皆罢之。
又奏减芜湖、南赣、梅关等地商税。
弹劾不避权贵,因忤辅臣夏言,改调南京
居位三载,抗疏归。
家居三十年而卒。
有《石屏遗集》。
明崇祯东莞县志》卷五、清康熙东莞县志》卷一二、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九有传。
王希文诗,向无刻本,仅存钞本流传族内。
今以张淦祥、杨宝霖主编《莞水丛书》第二种影印民国初其后人王润家钞本《石屏遗集》卷上(卷下为文)为底本整理,并所辑佚诗,合为一卷。
王猷明 1582 — 1631
全粤诗·卷五六九
王猷(一五八二 — 一六三一)字胤方号壮其
东莞人
王希文族孙。
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进士,授行人,升户部主事,视税崇文门
魏忠贤专权,力求外补,因出任泉州知府
值海盗郑芝龙拥兵进逼府城,内外空虚,人无守志。
督兵严守,屡挫其锐,芝龙知不可犯,退兵求抚。
芝龙旧部李魁奇等复叛,芝龙方略,命讨之。
又捐俸筑炮台以扼其险。
官兵失利,叛军舟师直抵内港,亲身督战,发巨炮击沉其舟,敌溃逃。
又先后擒获海盗首领,浙闽粤海患乃平。
兴泉道副使,卒于任。
追赠太仆寺卿。
有《壮其遗集》。
明张二果、曾起莘崇祯东莞县志》卷五、清郭文炳康熙二十八年刻本《东莞县志》卷一二、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三有传。
王猷诗,向无刻本,仅族内流传钞本。
今以张淦祥、杨宝霖主编《莞水丛书》第二种影印民国初其后人王润家钞本《壮其遗集》为底本(已为海内孤本)整理,并所辑佚诗,合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