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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执御明末清初 1590 —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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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执御(1590年—1638年)字君驾一字何执号朗公浙江台州府黄岩县人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浙江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进士
初授济南府推官崇祯三年(1630年)刑科给事中,请免畿辅加派,罢捐助搜括。
崇祯帝责其沽名市德。
吏部尚书王永光,帝不纳。
又以劾首辅周延儒,荐刘宗周等,帝怒其朋比,延儒复从中构之,遂与御史吴彦芳一同削籍下狱,言官申救,坐赎徒三年,释归卒。
著有《江庐集》。
方士亮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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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士亮(16世纪—17世纪),字君绳号慕庵直隶徽州府歙县岩镇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方士亮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获授浙江嘉兴府推官六年本省同考官,七年丁忧
服除,调往福州,再迁官兵科给事中;他和同官在朝房遇上谢升谢升说:「君主以不用聪明人为高招,今上太用聪明人,令天下朝政败坏。
」又说:「各位不用谈政事,皇上早有主意。
」他连同言官弹劾谢升诽谤泄密,使其被削籍。
之后他相继他弹劾陈新甲张福臻徐世荫朱大典叶廷桂吕大器马爌,请求召用姚思孝何楷李化龙张作楫张焜芳李模詹尔选李右谠林兰友成勇傅元初,抚恤吴执御魏呈润傅朝佑吴彦芳王绩灿枢的家人,推荐方岳贡陈洪谧,朝廷大多采纳。
周延儒督师,他担任赞画军前,战败后入狱,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天才释放归乡。
弘光年间方士亮得起用为户科给事中南京失守后加入金声军队;隆武帝即位后太常卿,北征时受命和与何九云辅导唐王朱聿𨮁,福京沦陷后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