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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明 1467 —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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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1467年—1537年)字维纲号荆山山东兖州府东平州人
弘治庚戌进士,官至兵部尚书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山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三年(1490年)庚戌进士
历任阜平县滑县知县九年六月选授江西道试御史十年八月实授,十二年巡按陕西
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升任大理寺右寺丞三年五月左寺丞十二月再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清理甘肃屯田,改甘肃巡抚
五年入为太仆寺少卿六月接替王彦奇右副都御史辽东巡抚丁忧归。
服阕,八年十一月改任抚治郧阳九年八月关陕凶荒,饥民流徙,改驻汉中等处,以安抚流民。
十一月调任大同巡抚,后因应州抵禦战功,而荫子王汝成锦衣卫世袭百户
十一年(1516年)十月以病乞致仕,不许,寻升为户部右侍郎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十二年三月入为兵部左侍郎
十三年五月,兼左佥都御史提督军务,与提督太监张忠左都督朱泰率团营兵二千人,平定涿州芦沟桥近畿盗乱。
明武宗南巡时,命其督理军储。
正德十六年正月代替王琼兵部尚书提督团营
明世宗即位王宪给事中史道弹劾后,自请去职。
嘉靖四年(1525年)十二月,朝廷举荐邓璋王宪陕西三边总制兵部尚书,为言官所反对,世宗仍然坚持使用王宪
王宪部将王宰、史经接连击败寇乱。
此后他又率领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都指挥卜云等分据要害击退吉囊数万骑兵,加太子太保衔
张孚敬桂萼排挤,由王琼接任三边总制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改任南京兵部尚书
嘉靖八年(1529年)八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太子太保如故。
当时朔州告急,十二月廷举荐其担任宣大总督王宪严词拒绝,而被都给事中夏言赵廷瑞弹劾罢免归乡。
嘉靖十年(1531年)十一月世宗仍然追念其功,召为兵部尚书,并抵禦蒙古入侵。
十一年九月柱国光禄大夫提督团营,其负责京营操练,并裁减军功冒领者。
大同发生兵变,王宪最初主张“首乱当诛,馀宜散遣”,而大学士张孚敬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王宪于是不敢坚持此前议论。
刘源清久攻不下,而北寇又内侵,于是请求令派大将抵禦北方寇乱,而自己专以进攻大同
王宪批准其奏,因而招致大量论反对。
此时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镇,不宜破坏,于是罢兵,叛乱遂平
刘源清得罪离去。
几年后,王宪数次上疏请求致仕,嘉靖十四年三月被许,令驰驿归乡。
嘉靖十六年卒于家,十月赐祭葬,赠少保谥康毅
游居敬明 1509 — 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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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居敬(1509年—1571年)字行简号可斋
福建延平府南平县(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
学者。
游居敬生于正德四年(1509年)
14岁成为府学弟子员
嘉靖十年(1531年)福建乡试六十四名,嘉靖十一年(1532年),联捷壬辰科会试二百十三名,廷试二甲七十六名进士工部观政后,选为翰林院庶吉士
十三年十二月山东道监察御史十五年巡按应天府,弹劾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请禁止约束故兵部尚书王守仁若水所著书,并毁其门人所创书院。
十七年正月出为浙江按察使司佥事二十年二月广东按察副使
嘉靖二十六年湖广右参政,升浙江按察使、本省左右布政使,调山东左布政
三十七年八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三十九年八月南京户部右侍郎,其间因征剿东川逆贼阿堂,不等候川贵抚按勘明具奏,即调土汉兵五万馀,费以数万计,进兵剿之,巡按御史王大任言于朝,诏锦衣卫械系至京讯治,四十年正月以擅调军马,谪戍边远充军。
谪戍七年,隆庆元年(1567年),抚按交章举荐,三年(1569年)四月起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十一月改任刑部右侍郎
隆庆五年(1571年)二月以年老不称职被都给事中韩楫弹劾,被令致仕。
同年九月初十日(1571年)去世,葬于南山(今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南山村)。
姜儆明 1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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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儆(1516年—?
),字君治号思毅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军籍。
江西乡试第六十九名举人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九十一名进士
兵部观政,授直隶宣城知县三十六年八月选授浙江道试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实授,出视长芦盐课,继巡按湖广
四十一年十一月御史王大任分行天下访求法士及秘书姜儆负责南直隶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等地,以访求玄秘辛劳,加俸一级。
四十三年十月二人还京师,献上所得法秘数千册及法士唐秩、刘文彬等数人,两人俱升翰林院侍讲学士
丁母忧归,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刑科都给事中徐公遴劾奏,俱革职闲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