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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卿明 1538 —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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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卿(1538年—1615年)字象贤号兰渚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人,隆庆辛未进士万历间官至户部尚书
嘉靖甲子(1564年)山东乡试第五十四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三百九十六名,三甲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
万历初年张居正当国,以严治政,州县学取士不得超过十五人;布政使按察使司以下的官吏,即便公事也禁乘驿马;死刑年有定额;征赋以九分为标准,如不及格有关部门要受罚;又屡次重责议论事情的人。
赵世卿上奏纠正当时的五件重要的事。
请求扩大取士的名额,放宽驿车的禁例,减少处死刑罚,延缓对科税的催征,而最后极力疏论应该广开言路。
因此得罪张居正,被调出京城,担任楚府长吏
二年的京官考核,又以不谨慎为名,撤职回乡。
张居正死后,赵世卿再次起用,万历十二年(1584年),任礼部仪制司郎中
万历十三年,任光禄寺少卿
万历十五年,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
后担任通政使司右通政左通政
万历十六年,任光禄寺卿
万历十七年,任太常寺卿
万历二十年,任顺天府府尹大理寺卿兵部右侍郎,兼任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提督军务
万历二十一年,调任户部右侍郎,督理仓场。
赵世卿工于心计,凡是他所上奏的事,都斟酌分寸,军务国政有赖于此。
户部尚书陈蕖有病,侍郎张养蒙避身不负责事务,皇帝恼怒,将他们一起罢免,而提拔赵世卿尚书
赵世卿为人重节操,为官尽职守,深得皇帝倚重。
吏部尚书空缺,曾派他兼任,推举官员,毫无私心。
只是楚王府宗族的人与楚王相互攻击,赵世卿极力称楚王不是伪王,与沈一贯观点相一致。
李廷机辅佐朝政,赵世卿极力推举他,结果被朝廷大臣怀疑结党,先后为给事中杜士全邓云霄何士晋胡忻御史苏为霖、马孟祯等人弹劾,赵世卿便闭门在家请求去职。
他上书十多次,皇帝没有答复。
万历三十八年秋赵世卿就上疏出城等候命令。
二年十月,索性乘车径直离去,朝臣上报,万历帝亦没有怪罪。
家居住七年卒,赠太子少保
陈荐明 1545 —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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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荐(1545年—1632年)字君庸号楚石湖广永州府祁阳县人,民籍。
湖广乡试第三名举人
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十二名,三甲第十八名进士
初授松江府推官万历四年(1576年)考选,授试御史,补监察御史九年巡按应天,十年巡按陕西,时三秦荒旱,清赎锾,得四万馀金,疏请蠲赈,全活者甚众。
十二年二月河南副使十五年七月江西左参政、分守南昌道,历四川按察使山西布政使二十年十一月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
二十三年六月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条陈七议:一禁官军改差、一议营基营房、一议改造战船、一议请给关防、一议选任捕职、一议核实功迹、一议江海要区,得旨如议行。
二十六年十二月改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三十年陈情乞归。
三十六年八月起升刑部右侍郎,屡疏乞休未允,自陈乞南,遂于三十七年八月改任南京刑部侍郎
四十年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都御史,加户部右侍郎四十三年因与道臣邓云霄相讦,屡疏引病乞归,前后得旨慰留者数次,其年十月三年满考,升为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如旧。
四十五年三月给事中徐绍吉等纠拾,令致仕。
天启元年七月起复任南京刑部尚书二年二月南京户部尚书九月改任南京吏部尚书,未任而乞休。
卒年八十馀。
邓世厚
全粤诗·卷五八二
邓世厚字慎吾
东莞人
云霄父。
明神宗万历间布衣,以子赠给事中
民国张其淦《东莞诗录》卷一七有传。
邓逢京
全粤诗·卷六一四
邓逢京号于都
东莞人
云霄子。
明熹宗天启诸生
事见民国张其淦《东莞诗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