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应求,(一作球),
字国器,
饶州弋阳(今江西弋阳)人。安行子。登
崇宁五年进士第,授
秘书省校书郎。
靖康元年正月,上言朝政有七失,
钦宗亲擢为
监察御史。忤权倖,与外任,
权发遣卫州,既又责监
达州盐场。
建炎初,召为
考功员外郎;
二年,出知
岳州。后坐为
李纲絪亲久废。
绍兴五年起知
信州,除
江南西路提刑。
七年,罢。
九年,为
福建路转运副使。又曾为
江南西路转运使。
二十二年,知
虔州,会兵乱父死,遂以
丁忧为辞而去,不复出仕。著有《真隐集》及《奏议》。见《
靖康要录》卷一,《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一六、九三、一一七、一三二、一六三,《
方舆胜览》卷五九,
雍正《
江西通志》卷四六、四九、八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