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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遥光” 相关资源
诗文库 序
都下民语 南北朝 · 无名氏
 押职韵
南史曰:茹法珍会稽人梅虫儿吴兴人东昏时并为制局监。俱见爱幸。自江祏始安王遥光等诛后。及左右应敕捉刀之徒并专国命。人间谓之刀敕。权夺人主。都下为之语曰:
欲求贵职依刀敕。须得富豪事御力(○南史茹法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