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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序
香娘 清 · 李德懋
 出处:青庄馆全书卷之二婴处诗稿
香娘。善山村女也。性端洁。有女仪。然后母不慈。嫁而夫痴且悍。无故而驱骂之。舅姑不禁。其子乃劝再嫁。泣归家。母拒不纳。归叔父不受。又泣归舅姑。舅曰尔盍嫁。无用归我。哽咽曰。愿借门外地。建屋以终身。舅姑执不听。始有死意。潜往哭于砥柱碑下。见采薪童女。同里也。历举平生寄之曰。吾夫怒我。吾母与叔。不容我。吾舅姑忍我以更嫁也。我安归。归见我慈母也。寄汝以双屦。持归告吾家曰。香娘悲无归。而投于彼江中也。又歌山花曲一阕。遂赴水死。采薪女传其事。乡人号曰。贞女。朝廷旌于闾。余恨其母叔暨其夫舅姑。无恩义。以诗之颇详。
善山百姓家,有女曰香娘
性情和且柔,颜貌洁且方。
戏嬉三四岁,不与男子游。
弱年哭慈母,后母多愆尤。
骂之如奴婢,驱之如马牛。
为女当如何,低头随所为。
及长嫁林氏,戚戚忧不弛。
翁姑虽怜娘,夫心不如斯。
炊饭谓有沙,缝衣谓不惬。
娘虽百姓女,颇识古人法。
恭顺为贤女,不然为恶妇。
谨心承夫意,夫曰不可久。
颇闻云云说,以我他人嫁。
欲生生何喜,不如死之可。
九月初六日,痛哭砥柱碑。
死当明白死,我死谁当知。
采薪谁家女,有意看我哭。
逢汝亦天怜,我言详记录。
尔家那边住,知是同邻曲。
欲投池中死,无人知其事。
吾父朴自新,吾夫林氏子。
七凤吾夫名,十七嫁林氏。
夫年时十四,禀性如火烈。
自发无时怒,年年复月月。
意谓尚童心,惟待年壮盛。
壮盛犹不悛,父母莫能警。
怜我惟翁姑,送我父母家。
归家母氏怒,尔来欲如何。
无语只忉怛,反自归叔父。
叔父曰汝夫,弃汝不复顾。
汝家父与母,拒汝不怜汝。
吾虽亲叔父,不堪留侄女。
少年作弃妇,不如归他人。
泪从言前落,叔父何不仁。
侄女虽村妇,不期叔言闻。
不如归夫家,再拜谒翁姑。
□□曰汝夫,怒心无时无。
含泪拜且言,愿得门外地。
结屋三四椽,死生于此已。
翁姑曰不然,不如更嫁去。
观尔有死心,慎勿出此言。
作券以约汝,珍重归好处。
子妇虽不敏,那忍为此事。
心中若冰火,举动强自喜。
葛屦履寒霜,潜哭来泽涘。
吁嗟国中人,谁白香娘意。
逢男不足说,壮女救我死。
尔貌甚聪慧,记我此言不。
归去传我家,是日江中投。
黄泉见我母,历历说此愁。
教汝山花曲,曲中多悲忧。
天乎一何高,地乎一何博。
如此大天地,一身无依托。
宁赴江水中,葬骨于鱼腹。
幸汝传此曲,我魂招他日。
双屦赠汝去,凭玆言一一。
努力看我为,死后多谢尔。
脱衫蒙头面,举身赴清水。
儿来传其语,死时年二十。
府使上其事,监司奏御榻。
名之曰贞女,乌头墓旁立。
至今山花曲,村人闻之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