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序
香娘诗 清 · 李德懋
出处:青庄馆全书卷之二婴处诗稿
香娘。善山村女也。性端洁。有女仪。然后母不慈。嫁而夫痴且悍。无故而驱骂之。舅姑不禁。其子乃劝再嫁。娘泣归家。母拒不纳。归叔父不受。又泣归舅姑。舅曰尔盍嫁。无用归我。娘哽咽曰。愿借门外地。建屋以终身。舅姑执不听。始有死意。潜往哭于砥柱碑下。见采薪童女。同里也。历举平生寄之曰。吾夫怒我。吾母与叔。不容我。吾舅姑忍我以更嫁也。我安归。归见我慈母也。寄汝以双屦。持归告吾家曰。香娘悲无归。而投于彼江中也。又歌山花曲一阕。遂赴水死。采薪女传其事。乡人号曰。贞女。朝廷旌于闾。余恨其母叔暨其夫舅姑。无恩义。以诗之颇详。
善山百姓家,有女曰香娘。
性情和且柔,颜貌洁且方。
戏嬉三四岁,不与男子游。
弱年哭慈母,后母多愆尤。
骂之如奴婢,驱之如马牛。
为女当如何,低头随所为。
及长嫁林氏,戚戚忧不弛。
翁姑虽怜娘,夫心不如斯。
炊饭谓有沙,缝衣谓不惬。
娘虽百姓女,颇识古人法。
恭顺为贤女,不然为恶妇。
谨心承夫意,夫曰不可久。
颇闻云云说,以我他人嫁。
欲生生何喜,不如死之可。
九月初六日,痛哭砥柱碑。
死当明白死,我死谁当知。
采薪谁家女,有意看我哭。
逢汝亦天怜,我言详记录。
尔家那边住,知是同邻曲。
欲投池中死,无人知其事。
吾父朴自新,吾夫林氏子。
七凤吾夫名,十七嫁林氏。
夫年时十四,禀性如火烈。
自发无时怒,年年复月月。
意谓尚童心,惟待年壮盛。
壮盛犹不悛,父母莫能警。
怜我惟翁姑,送我父母家。
归家母氏怒,尔来欲如何。
无语只忉怛,反自归叔父。
叔父曰汝夫,弃汝不复顾。
汝家父与母,拒汝不怜汝。
吾虽亲叔父,不堪留侄女。
少年作弃妇,不如归他人。
泪从言前落,叔父何不仁。
侄女虽村妇,不期叔言闻。
不如归夫家,再拜谒翁姑。
□□曰汝夫,怒心无时无。
含泪拜且言,愿得门外地。
结屋三四椽,死生于此已。
翁姑曰不然,不如更嫁去。
观尔有死心,慎勿出此言。
作券以约汝,珍重归好处。
子妇虽不敏,那忍为此事。
心中若冰火,举动强自喜。
葛屦履寒霜,潜哭来泽涘。
吁嗟国中人,谁白香娘意。
逢男不足说,壮女救我死。
尔貌甚聪慧,记我此言不。
归去传我家,是日江中投。
黄泉见我母,历历说此愁。
教汝山花曲,曲中多悲忧。
天乎一何高,地乎一何博。
如此大天地,一身无依托。
宁赴江水中,葬骨于鱼腹。
幸汝传此曲,我魂招他日。
双屦赠汝去,凭玆言一一。
努力看我为,死后多谢尔。
脱衫蒙头面,举身赴清水。
儿来传其语,死时年二十。
府使上其事,监司奏御榻。
名之曰贞女,乌头墓旁立。
至今山花曲,村人闻之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