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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州讲易序 北宋 · 黄裳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九、《演山集》卷二二
在气之先谓之太易。
亦非在气之先也,太且不得而名之,曰《易》而已。
当其为太易也,无声也,听之不闻;
无形也,视之不见。
及其下而为浑沦也,然后阴阳之气,天地之形,乾健阴顺之质在其中焉,特未判耳。
《易》之道既降于此,而有理者未有不判焉。
阳之气于是上为乾之形,天之质;
阴之气于是下为坤之形,地之质。
阴阳者,《易》之物,乾坤之道;
乾坤者,阴阳之物,天地之道。
圣人因《易》以统阴阳,因阴阳以统天地,因天地以统万物,以谓万物。
吾之忧患不同乎万物,则与《易》相忘矣。
其与之相忘也,我忘《易》欤,《易》忘我欤?
非敢知也。
然而《易》之道,不得不下而为浑沦,浑沦之理不得不判而为三才。
其判而为三才也,则道邸于象数矣。
象数之中,事物并作而交至,有求一人而后复焉,则言意之表,圣人安得而寄我哉?
谓夫所以生万物者天,成万物者地,鼓而作之者雷,挠而化之者风,燥之者火,说之者泽,润之者水,而始终之者艮,万物于是受其形。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物以之生;
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物以之成。
其相生也以相继,其相反也以相治,万物于是受其数。
其受形也,其体有动静,其情有欲恶,其气有聚散。
其受数也,其时有消息,其事有吉凶,其物有得丧。
是非利害,形数之中,其理备矣。
顺之则吉,逆之则凶,取之可以致利,通之可以远害。
然而天下之愚众,莫之知焉。
以物累其形,以形累其生,以生累其德。
宜静而动,宜顺而逆。
遂至违时悖理,不能与数相为盈虚,相为去来,轻取祸恶者,不可胜计也。
夫人之所以为贤者,为其顺性命之理,而为不肖者逆之。
所以得福者,为其顺阴阳之数,而得祸者逆之。
虽然,逆之者岂其故哉?
数之始终,理之隐显,彼之智不足以及之,徒本八物以受其形,五行以受其数。
其本不明,相与争逐其末,则忧虞悔吝,不可胜计也。
然而愚众莫之知者,一偏于象数。
彼且为象数一偏者,欲其定象以明万物之理,推数以观其变,奚可任哉?
盖夫不役于数者,始可以立数;
不制于象者,始可以取象。
围数之所能穷,范象之所可及者,通乎昼夜之道,乃能知之。
然而出乎象数之外者,或旷数百岁未之有焉。
遽责天下之愚众,不为吉凶利害作其忧患,是则难也。
伏羲、文王书乎象数之外者也,体《易》之道。
圣人既出于象数而体之,则夫吉凶利害岂能为之患哉?
伏羲、文王不能忘言弃象,作为八卦,揲枯茎之草,灼朽骨之龟,以示天下后世者,与民同患而已。
作《易》设卦与同患,圣人岂求之他哉?
求之万物所本而生者耳。
于是卦《乾》以象天,卦《坤》以象地,卦《震》以象乎雷,卦《巽》以象乎风,卦《坎》以象乎水,卦《离》以象乎火,卦《艮》以象乎山,卦《兑》以象乎泽。
是非之理,好恶之情,八卦之中存焉。
万物之生也,或者成之;
万物之成也,或者变之。
长短多寡,出入往来,九六之中存焉。
象数既立,又患天下莫能知其意者,于是告之以辞,使之明其义;
教之以揲,使之识其变。
明其义则不废乎人事,识其变则不废乎天理。
致理而远害,猖狂妄作者,无所溺焉。
则《易》之为天下后世计者,可谓仁矣。
夏曰《连山》,商曰《归藏》,周曰《周易》。
阐幽者,《易》之仁也,故夏曰《连山》者,象其仁而言之也。
山者,静而生养乎物者也,有仁之道焉。
微显者,《易》之智也,故商曰《归藏》者,以其藏诸用而言之也。
夏主名于《连山》,则不及乎《易》之智;
商主名于《归藏》,则不及乎《易》之仁。
能阐能微,能常能变,然后《易》之道至焉。
故周曰《周易》,言周所以别乎夏、商,言《易》所以统乎《易》道之仁智。
以仁阐幽,以仁体常,以智显微,以智尽变,然后《易》之道至焉。
能常而已,不足以为《易》也。
故变动不居者,恶其不能变也。
能变而已,不足以为《易》也,故刚柔不易者,恶其不能常也。
盖夫能常者止于静,止于有体而无用;
能变者止于动,止于有客而无主。
不为体用主客所止者,其《易》之谓乎!
无为而无不为,以其不止于为,故曰《易》无体。
生之所生者死矣,而生生者未尝终焉,故曰「生生之谓《易》」。
惟其不为主客体用所主,是故天地为体之时,则《易》能为之用,故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乾坤为用之时,则《易》能为之体,故曰「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
谓之《易》者,自其无乎不为言之;
谓之神者,自其无乎不在言之;
谓之道者,自其无乎不由言之。
大人也,真人也,圣人也,其犹三者之名欤!
大则名其业,真则名其性,圣则名其德。
然而「一阴一阳之道」,则道不离乎数矣。
有方也,或能制之;
有体也,或能役之,不离乎数。
犹在方体之中,则制之役之者至矣。
然而有《易》与神,此道所以不在天地之内,亦非在天地之外。
或者乌得而物之哉?
或者有不得而物之,然后出乎方体之外者,足以前民之用;
入乎方体之内者,足以同民之患。
未始有穷焉,然而阴阳也,天地也,乾坤也,皆官于《易》。
圣人之卦《乾》《坤》也,名之以阴阳,故曰「乾,阳物也;
坤,阴物也」。
象之以天地,故曰「乾为天,坤为地」。
阴阳也,天地也,乾坤也,卦爻之中备矣。
以其所自出者统而名之,此书所以谓之《易》也。
《礼》主于法,《诗》主于情,《书》主于事,《易》主于道。
圣人以《礼》道法,以《诗》道情,以《书》道事,所以为天下后世计者,如此足矣。
有言则道丧,而圣人强言于《易》者,盖天下后世不得《易》之象以究万物之理,《易》之数以推天时之变,《易》之辞以考人事之义,则猖狂妄作者,沦溺于祸患,可胜悼哉!
《诗》之和,《礼》之严,盖未暇及也。
得《易》之道,然后可以达物情,立政事,遂致天下之法,则学者之于《易》当尽心焉。
免夫祸患,非予望学者之尽也。
东坡远游庵铭 其一 1193年1月3日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二三、《省斋文稿》卷一五、《益公题跋》卷八、《佩文斋书画谱》卷七七、《东坡事类》卷二一 创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右吴子野《远游庵铭》,庐陵僧智显顷在广东得之富胥之家,自云传授皆有据,宝藏数十年。
淳熙丙午,住通州琅山,大病垂死,属其徒从予易钱二十万为塔费。
会病愈相访,首举是说。
予笑曰:「与其死后求售,孰若生前践言」?
既归,遂以为寄,且谓人多指为膺,公能识真,不暗投矣。
然予亦未敢自信,以赣兄书鉴极精,走介求辨,得报云:「初看亦甚疑,反复细观乃大佳。
虽老少不同,却笔意妍紧,非名手不能为」。
然后可信不疑。
明年七月二日,某谨记。
东坡远游庵铭 其二 1187年7月2日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二三、《省斋文稿》卷一五、《益公题跋》卷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潮州刺史毗陵张侯苏文忠公吴子野诗帖副墨数通,其第一帖但记《远游庵铭》,用龟壳蛤黎事而无其铭,岂当时未及刻耶?
绍兴初真迹藏老胥家,坐事籍没,遂归有力者。
僧智显久在广东,喜作诗,善医术。
因治病有功,宛转得之。
又数十年乃至于某,仍附公长子伯达帖于后,今摹寄侯并刻之石,使来者得寓目焉,亦璧返邯郸珠还合浦之意也。
𩧋、黎相近,故《集韵》𩧋、黎通用也。
俗直以为蜊,公引《淮南子》,虑或者弗之察尔。
绍熙四年正月三日
汉文帝有圣贤之风论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三四、《诚斋集》卷九○
论曰:有德之主非以功能胜,而以风味胜。
三代既往,圣贤之君亦与三代而俱往。
与三代异其世而不与三代异其德,汉文其庶几乎?
世主以功业闻,而帝之功业无一之可称;
世主以才智显,而帝之才智无一之可见。
君子乃以圣贤许之者,以其风味而得之也。
风味隐而功能兴,则无以见孝文矣。
魏文帝曰:「汉文帝有圣贤之风」。
有才之主与有德之主,二者同日而论之,未可也。
论有德之主当如玉人之论玉,圣人之论学。
市之庸工屑石而鍊之,毁瓦而药之,既成而谓之玉。
视之良玉也,其光莹然,其声泠然,玉则玉矣,至于玉人之所藏,初无如是之声光也。
然辉不足而润有馀,无暂美而有远器。
不惟玉也,惟学亦然。
圣门诸子俊辩如赐,人以为仲尼不及也。
英气如由,自以为诸子不及也。
然是二子者,圣人皆不与之,盖辩之俊也,气之英也,非所施于圣人之门也。
故圣人之所与不在于二子之英与俊,乃在于颜之如愚,曾之咏而归耳。
不惟学也,惟君亦然。
是故论玉者不以辉彩而以器质,论学者不以术业而以气象,论君德者不以功能而以风味。
文帝之为文帝也,强不如秦,武不如世宗,功不如唐文皇,不如则信不如矣。
不争似弱,有容似懦,过俭似褊,似则信乎其似矣。
而帝之所以圣所以贤者,何也?
盖尝闻之,快其忿以残天下之生,先王不忍也,帝独得辞其弱哉。
矜其察以究天下之欺,先王不乐也,帝独得辞其懦哉。
厚其奉以虚天下之藏,先王不屑也,帝独得辞其褊哉。
以帝之用心,求帝之风味,温乎其有所不可激也,旷乎其有所不可隔也,淡乎其有所不可诱也。
帝之不如后世之君固也,而其风味则三代圣贤中人也。
不如后世之君,而有三代圣贤之风味,帝亦足矣,帝何求焉?
或谓肉刑之除,其文帝瑜中之瑕也欤?
嗟乎,是亦见其末,而莫原其初者也,随其声而莫睹其形者也。
肉刑何从而作乎?
其作于圣人之不得已乎?
洪荒之世,人与禽之未别,则夫所谓人者,其能如今之世,礼可以绳,而法可以纠哉?
其必有所大乱而不可止者也。
由是肉刑生焉。
圣人非欲作也,欲不作而不得也;
非欲存也,欲除之而未可也。
汉文之世,其民醇且厚矣,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则帝亦不仁矣。
复生,必除之矣。
帝除之而有过,则除之亦有过乎?
谨论。
养济院淳祐元年 宋 · 江湘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八、嘉庆《上高县志》卷一三、同治《瑞州府志》卷一八
夫穷民而无告者必有养,此仁政先务也。
自井田坏,王制废,细民窭夫始无以为养,蒙袂辑屦,贸贸然转乎沟壑,不知其几千万人矣。
有道之士,相视太息,怵惕恻隐,虽由内心以生,然养民有政,废缺不修,直谭河画饼耳,奚益哉!
邑有安养院,旧在胜果寺前,岁久颓圮,穷氓失所依。
寺有田在下,林厥壤腴,邑胥狡谋得之,转而之他,亦有年矣。
淳祐改元春,有以冒占来告者,亟委邑佐赵君崇溔覈图籍,量步亩,定租额,选浮屠氏智显专任洒扫之责,敛谷以赡其徒。
晨香夕灯,不懈益虔。
而又卜地寺旁,辟基址,剪芜秽,创安养院一区,中为屋三间,翼以两庑,挟以门屋,启阖有扉,寝处有室,烹爨有具。
外缭周垣,总为一门,易名「养济」。
民有残疾者,孤独者,矜寡者,居养其中,视寺租岁入几何,析三之一以赡之,不足则发县廪以益之。
且闻于台阃,俾邑增其租,非取赢也,将以达国家爱养之仁,宜广不宜狭也。
累累窭氓,舍劳而安,转馁而饱,继自今庶有瘳乎?
客有难余者曰:「韩昌黎抵排异端,《原道》一篇,至欲火书庐居,而鳏寡孤独废疾者有养,则惓惓焉。
今子尽归浮屠氏沃壤,仅以馀租之入分给四民之穷,岂知所先后耶」?
余应之曰:「韩子之欲去异端者,思以处穷民也。
余之不去异端者,资以养穷民也。
处之则有以归,养之则有以生,一也。
一者何?
仁也。
君子亦仁而已,奚必同」。
客曰;
「善」。
乃刻其言,以识寺壁。
淳祐改元辛丑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