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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池836年 唐 · 李德裕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九十七 创作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丙辰岁孟夏月。余届途丰城。弭楫江渚。问埋剑之地。则有池存焉。感其至灵之物。亦有沦弃。非遇识者。无由振发。虽人亡剑去。而故事可悲。因维舟俄顷。以为此赋。
天地神物。龙泉太阿。
光耀时促。沉埋日多。
往者紫气冲星。时人莫识。
吴已亡而气存。宝乃隆于敌国。
既精感而上达。当龙变而不息。
未遭风雨之会。尚假雷生之力。
岂通塞之有时。何显晦之难测。
我不自振。掘之而得。
虽潜朽壤之中。每受莓苔之蚀。
诚宜英主用之。提携指挥
内以靖诸侯。外以服四夷。
东序之秘宝。备有国之光仪。
一见留于邑长。一获佩于台司
始谓伸于知已。终乃屈于不知。
既而长鸣玉匣。跃入涟漪。
化锋锷兮奋迅。焕晶光兮陆离。
垂尾沧波。断鲸鲵之族。
矫首清汉。詟江海之祗。
昔时在狱。今成废池。
宝常弃于兹地。人载怀而孔悲。
况乎耶溪水涸。赤堇山闭。
巧冶既没。作者旷世。
风胡已远。壮武复逝。
斯物倘存。知之者谁氏。
惟人代兮去不留。嗟双剑兮焉可求。
详定雅乐疏周世宗显德六年正月 五代至宋初 · 张昭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四、全宋文卷九
昔帝鸿氏之制乐也,将以范围天地,协和人神,候八节之风声,测四时之正气。
气之清浊不可以笔授,声之善否不可以口传,故凫氏铸金,伶伦截竹,为律吕相生之算,宫商正和之音。
乃播之于管弦,宣之于钟石,然后覆载之情䜣合,阴阳之气和同,八风从律而不奸,五色成文而不乱,空桑、孤竹之韵足以礼神,《云门》、《大夏》之容无亏观德。
然月律有旋宫之法,备于太师之职。
经秦灭学,雅道陵夷。
汉初制氏所调,惟存鼓舞,旋宫十二均更用之法,世莫得闻。
汉元帝时京房善《易》别音,探求古义,以《周官》均法,每月更用五音。
乃立准调,旋相为宫,成六十调。
又以日法析为三百六十,传于乐府,而编悬复旧,律吕无差。
遭汉中微,雅音沦缺。
京房准法,屡有言者,事终不成。
钱乐空记其名,沈重但条其说。
六十律法,寂寥不传。
梁武帝素精音律,自造四通十二律以叙八音。
又引古五正二变之音,旋相为宫,得八十四调,与律准所调,音同数异。
侯景之乱,其音又绝。
隋朝初定雅乐,群党沮议,历载不成。
沛公郑译龟兹琵琶七音,以应月律,五正二变,七调克谐,旋相为宫,复为八十四调。
工人万宝常又减其丝数,稍令古淡。
隋高祖不重雅乐,令儒官集议。
博士何妥驳奏,其郑、万所奏八十四调并废。
隋氏郊庙所奏,惟黄钟一均,与五郊迎气,杂用蕤宾,但七调而已;
其馀五钟,悬而不作。
三朝宴乐,用缦乐九部,迄于革命,未能改更。
唐太宗爰命旧工祖孝孙张文收整比郑译万宝常所均七音八十四调,方得丝管并施,钟石俱奏,七始之音复振,四厢之韵皆调。
自安、史乱离,咸秦荡覆,崇牙树羽之器扫地无馀,戛击搏拊之工穷年不嗣。
郊庙所奏,何异南箕?
波荡不还,知音殆绝。
臣等窃以音之所起,出自人心,夔、旷不能常泰,人亡则音息,世乱则乐崩。
若不深知礼乐之情,安能明制作之本?
陛下心苞万化,学富三雍。
观兵耀武之功,已光鸿业;
尊祖礼神之致,尤轸皇情。
乃眷奉常,痛沦乐职。
亲阅四悬之器,思复九奏之音。
爰命廷臣,重调钟律。
枢密使王朴京房之准法,练梁武之通音,考郑译宝常之七均,校孝孙文收之九变。
积累以审其度,听声诗以测其情。
依权衡嘉量之前文,得备数和声之大旨,施于钟虡,足洽《箫韶》。
臣等今月十九日太常寺集,命大乐令贾峻奏王朴新法黄钟调七均,音律和谐,不相凌越。
其馀十一管诸调,望依新法教习,以备礼寺施用。
其五郊天地、宗庙、社稷、三朝大礼,合用十二管诸调,并载唐史、《开元礼》,近代常行。
广顺中太常卿边蔚奉敕定前件祠祭朝会舞名、乐曲、歌词,寺司合有簿籍。
伏恐所定与新法曲调声韵不协,请下太常寺检详校试,如或乖舛,请本寺依新法声调,别撰乐章、舞曲,令歌者诵习,永为一代之法,以光六乐之书。
按:《全唐文》卷八六四。又见《资治通鉴》卷二九四胡三省注。
乐律疏崇宁三年正月 北宋 · 魏汉津
 出处:全宋文卷九九二、《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五、《玉海》卷八、《文献通考》卷一三○、一三一、《宋史》卷一二八、四六二、《宋史纪事本末》卷二八、《续通典》卷九一、《续资治通鉴》卷八八、《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臣闻通二十四气,行七十二候、和天地、役鬼神,莫善于乐。
伏牺以一寸之器名为含微,其乐曰《扶桑》。
女娲以二寸之器名为苇籥,其乐曰《光乐》。
黄帝以三寸之器名为咸池,其乐曰《大卷》。
三三而九,乃为黄钟之律。
后世因之,至唐虞未尝易。
洪水之变,乐器漂荡。
禹效黄帝之法,以声为律,以身为度。
用左手中指三节三寸谓之君指,裁为宫声之管。
又用第四指三节三寸谓之臣指,裁为商声之管。
又用第五指三节三寸谓之物指,裁为羽声之管。
第二指为民,为角;
大指为事,为徵。
民与事,君臣治之,以物养之,故不用为裁管之法。
得三指,合之为九寸,即黄钟之律定矣。
黄钟定,馀律从而生焉。
又中指之径围乃容盛也,则度量权衡皆自是出而合矣。
商周以来,皆用此法。
因秦火,乐之法度尽废。
汉诸儒张苍班固之徒惟用累黍、容盛之法,遂至差误。
晋永嘉之乱,累黍之法废。
隋时牛洪用万宝常水尺。
至唐室田畸及后周王朴,并有水尺之法。
本朝为王朴乐声太高,令窦俨等裁损,方得声律谐和。
声虽谐和,即非古法。
有大声,有少声。
大者,清声,阳也,天道也。
少者,浊声,阴也,地道也。
中声,人道也。
今欲请圣人三指为法,谓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节。
先铸九鼎,次铸帝座大钟,次铸四韵清声钟,次铸二十四气钟,然后均弦裁管,为一代之乐。
按:《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三一。第一册第三○六页又见同书乐五之一八(第一册第三四一页)。
燕乐本原辨證序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五○、《攻愧集》卷五三、《宋元学案补遗》卷六二
乐之失久矣。
本朝诸钜公逢时遇主,不可谓不行所学,而终无定论。
今之君子学此者益寡,建安蔡季通久从晦庵朱先生游,学问该洽,持论皆有信据,一见而及此,因得叩请,曰:「大乐之书,卷帙繁重,不能自随」。
出所著一编,曰《燕乐本原辨證》,谓雅郑固已辽绝,而燕乐尤为淫靡。
然推其所自,实出于雅。
《唐志》论雅俗之别,谓俗乐有与律吕同名而声不近雅者,其宫调乃应夹钟之律。
季通谓律度量衡言盖有叙,若以尺寸求之,则是律生于度;
若以累黍为之,则是律生于量,皆非也,故自为律以吹之而得其声。
每疑今之乐以夹钟为黄钟,得唐史之言而信,故为图为说。
而又列律本、正律、俗名三者,使人知今之俗乐虽非古而其本则不能外此也。
则又叹曰:「为此俗乐者不知其何人,使后世眈玩而人心日漓,风俗日薄,不能自还于雅正,其亦不仁也矣。
然名宫与调,犹曰黄钟、中吕南吕以纪律本,意谓声虽变而名尚存,不没其本,以待后之知者,其用心又何其仁也。
故欲民之归于厚,当先正乐,欲乐之正,不可不先求俗乐之原」。
此书之作,非一日之积。
余虽好之,亦未能遽解。
老矣,恐不能自进于此。
季通又长余二岁,安贫乐道,壮岁已弃科举,此志其遂申否乎?
季通此行,得一观颂台之乐,归而益考诸书,欲使乐书全备,善矣。
然古谓妙解者犹不如神解,如万宝常等人,亦几于神者,恐非书所能尽。
季通用功已深,更加勉焉,必无歉于我,然后可传诸人。
求大乐之书而观之,尚俟后日。
咏史二十四首 其二十二 明末 · 黄淳耀
 押词韵第八部 出处:陶庵全集卷十一
苇籥本伊耆,玉尺传周镐
化与阴阳流,乐由和平造。
郑女若飞鸾,秦宫象蓬岛
此时闻正声,觉淡不觉好。
宝常师古雅,妙达逞妍巧。
同奏杨广前,何人蒙绝倒。
论曲绝句十四首并示子荺孝廉 其十四 重光协洽 清 · 舒位
七言绝句 押阳韵 出处:瓶水斋诗集卷十四
中年丝竹少年场,直得相逢万宝常
他日移情何处是,海天空阔一山苍。
吴柳堂侍御遗疏感赋五首 其五 清 · 姚浚昌
七言绝句 押阳韵
玉陛金铺散晓光,钧天一醉梦难长。
谁知十部龟兹外,别有人间万宝常
按:皖雅初集卷四
元妙观石画拓本 清 · 丁立诚
 押阳韵
墨云四壁石画张,玉丫叉展东书堂。
坐论文物六朝古,晋太元隋开皇
是时苻坚淝水安石赌墅殊清狂。
林邑范佛贡方物,金盘戴首珠腾光。
长星一杯劝汝酒,昌明谶符晋不纲。
虫沙猿鹤化异类,绕树乌鹊悲流亡。
杨花落尽李花放,东海鲤鱼云中翔。
凭阑默坐者谁子,知音或为万宝常
以古为鉴痛争战,刻石垂戒昭文章。
昔我征车济宁驻,石室画像搜武梁。
郭巨朱鲔墓题夥,黾池李颂夸祯祥。
何若射阳尼圣,问礼雁贽周道旁。
金石图史左右列襄阳一舸游金阊。
金阊玄妙古道观,为五都市百戏场。
毡椎响拓蝉翼薄,琼玖珍贶投钱郎。
廉石郁林访学舍,剑池虎阜摹山冈。
纵有题字岁月近,媚俗书画开文唐。
金桧门总宪观剧绝句 其三 清 · 刘富槐
七言绝句 
重来已度昆明劫,秦声幽咽闻鷤鴂。
流涕谁为万宝常商弦促数宫弦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