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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年计钱粮劄子 宋 · 叶梦得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六八、《石林奏议》卷六
臣窃惟兵、食二者相须而行,阙一不可。
臣本部所统军马,目今见几三万人,月费当米一万八千二百馀石,岁计共二十一万八千八百馀石;
钱月费当二十一万六千馀贯,岁终共二百五十九万馀贯
昨自九月初,创移帅治于建康府,蒙降圣旨,专委漕臣王琮应副米二十万石、钱四十万
王琮罢去,续降圣旨专委马承家
经今已踰三月,前后并未有一字公文关臣,钱物亦无分文颗粒拨到臣。
今本司一行官吏与逐旋抽差到、及别路归司人兵,支费已是浩瀚,并无从出。
更有非泛用度,如津遣王才,及目即寿春府见称被贼攻围,或须出兵应援,其犒设调发亦无准备,建康府所入,自不了一州用度。
今春刘刚在府,前守臣赵㠓将本府钱粮那移应副,致违欠本府军兵月粮,将兵遂为变,殴击长吏,难以更将侵用。
其逐项分屯在别州人马,如饶州,已见阙乏。
兼不住据池州驻劄崔邦弼、小张俊等并径发壕寨前来,欲归本司,皆须预为储积。
臣自交割以来,已累具急阙措置申奏,未蒙朝廷施行。
漕臣又不应副,行移催督,亦无回报,州郡取拨,例皆执占。
委是枝梧不行,小则有军伍阙食生事之忧,大则有边面失机召寇之患,夙夜震惧,不敢自安。
伏望圣慈哀怜,检会臣屡奏,特降睿旨,措置应副施行。
干冒天威,不胜惶惧激切屏营之至。
取进止。
收复平江建炎四年四月 南宋初 · 钱穆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七、《挥麈后录》卷一○
建炎四年庚戌春二月,金人首领太子者,自明、还师,由临安府秀州
二十五日犯平江府
午漏未尽四刻,兵自盘门入,劫践官府民居、廥廪积聚,虏掠子女金帛,乃纵火延烧,烟焰见二百里,凡五昼夜。
三月初一日出阊,西寇常、润。
于是平江府烧之既,士民前后迁避,得脱者十之二三;
迁避不及,或杀者十之六七。
谨按靖康之乱,金人再犯阙,太上皇帝、渊圣皇帝北狩。
今上皇帝即位于睢阳改元建炎
是年秋,移幸江都
三年己酉春,金人南牧淮甸
二月初三日,大驾渡扬子江,幸杭州
金人叩江而不济,已乃归国。
四月,大驾西还,驻跸于金陵
宠其府号,易江宁为建康
议者谓金陵六朝建国,襟带大江,岗岭迥合,北贯淮汴,西引川峡,南洞襄汉,东压吴越瓯闽荆广之区,四达之国也。
资其富饶,基本王业,以经理中原,收复京洛,实为胜算。
开封尹杜充久司留钥,天下属望。
至是召赴行在,命为淮南京东西宣抚处置使,俾提重兵保诸路,又请隆祐太后皇太子,帅六宫及宗室近属,前往江表。
百司庶府非与军兴之事者,悉从焉。
上独与宰相吕颐浩,暨三数大臣以次侍从官留金陵治兵,诏书有「誓坚一死,以保群生」之语。
士民读诏感泣奋厉,以为中兴之期可指日而庆矣。
杜公既有成命,淹回未遣,人心稍惑之。
闰八月一日,诏云:「朕嗣位累年,寅奉基绍,爱育生灵,凡可以和戎息兵者,卑辞降礼,无所不至。
而敌人猖獗,追逐凌犯,未有休息之期,朕甚惮之。
比命杜充兵防淮,然大江之北,左右应接,我所守者一,由荆襄至通泰,敌之可来者五六。
兵家胜负,难可预言,所议众多,未易偏废。
轸念旬月,莫适决择。
朕将定居建业,不复移跸。
与夫右趣鄂岳,左驻吴越,山川形势,地利人情,孰安孰危?
孰利孰害?
以至彼我之所长,步骑之所宜,何崄可守?
何地可战?
甚地之钱物可运?
甚郡之谷可漕?
其各悉心致思,以告于朕。
汉高帝谋臣良将多矣,都雒之计已定,及闻娄钦一言,而用之之意立决。
吾士大夫之确论,朕岂不能虚怀而乐从哉?
三省可示行在职事官共条具以闻」。
于是群臣争进避敌之计。
拜杜公尚书右仆射,留镇金陵,不复北渡矣。
二十五日,大驾乃复南巡。
九月初四日,驻跸于平江府
二十五日,诏休兵已兼旬,可涓日进发。
词臣孟子巡狩补助为说。
始,平江人犹幸于驻跸,倚以为安,至是惶遽失望。
盖前此驾后诸军多阻乱不静,人既畏之,又虑胡骑乘冬深入,于是远有散之浙东、闽部者,而近者亦自匿于山巅水涯之际。
诏以工部侍郎汤东野守臣,又命同知枢密院周望为淮浙宣抚使,宿兵府城
将官陈思恭巨师古张俊、鲁珏、李贵(俗号李阎罗者。)等,悉隶望节制。
又诏驾后诸军,尽命先启行,独以禁卫诸班扈跸。
九月初四日,驾兴平江,幸无衅,其民复稍稍安集。
周望遣诸将各部署所隶兵,分护境内。
河内降贼郭仲威领其下万众,至自通州,屯泊于虎丘山
时大驾驻会稽
十一月有旨,金人于和州欲渡采石,及自黄州渡兵,已至兴国军界,取二十五日移跸前去浙西,为迎敌之计。
吴人复引领望幸。
未几,建康府报,是月十八日,碙砂渡将官张超失守,贼登岸,杜丞相都统制陈淬提领岳飞刘刚等二万人,分阵头迎战,又命王𤫉全军一万三千人相继往来策应。
二十日陈淬与贼遇于马家渡,凡十馀合,日暮战酣,胜负略相若。
王𤫉领西兵畔敌,檄镇江府韩世忠江州刘光世应援,皆不赴。
世忠已望风循海道潜去。
于是陈淬孤军力弱,不能当贼。
进逼建康城下,守臣陈邦光降之,通判杨邦义死焉。
杜丞相奔仪真,收拾溃亡,移保淮甸
大驾顿于越州萧山县,群臣复劝南避,乃幸四明
于是平江大震恐,周望、汤东野集耆艾、士夫、僧道访问所以为计者,且曰:「今战守皆已无策矣」。
盖其意在迎降,而欲众发其端,士民不答而罢。
望敛诸将兵归城中,惧其抗贼取怒也。
已而金人自建康取捷径劫广德军,掠湖州南境,破属邑长兴武康安吉,遂犯临安府馀杭县,急趍临安府
守臣康允之去之,民自为守,六日而陷。
钱塘江,降越州守臣李邺,遂犯四明,以窥行在。
有诏周望、汤东野等固守平江等。
望自谓虏不敢犯境而过,始少安。
遂倚郭仲威为腹心,俾尽护诸将。
张俊、鲁珏居城中,遣巨师古控扼吴江陈思恭楞伽山,李阎罗屯常熟县
思恭兵无纪律,村落五十里间皆被其害,周望诘责之,斩队将武节郎张振,乃戢。
郭仲威居城府外,为忠勇之论,望委任之不疑,士民亦顾望,信以为重,晏然按堵如平日,而郊居迁避之家,往往而复。
平江城堞完壮,而地下聚水,四围渠堑深广。
周望又竭取民财钱谷以钜万计,库廪充牣,兵器犀利,沛然有馀力,以是人益安之。
明年春正月而来,传言者多云贼自越州蹑来路返金陵,或又谓自临安府昌化县道宣、,趍当涂渡江而归,杭无疋马只轮矣。
望等素不严斥堠,而四境无尉,野无烽火;
但以传言为信,乃遣张俊陈思恭等统兵规入杭州,以邀收复之功。
等行涉旬,才及秀州陈思恭侦知传言者非实,走间道潜军于湖州乌墩镇以观变。
二月十八日张俊驰报金人犯秀州崇德县统兵迎击于宣店,走之。
平江之人且喜且惧,以俟后捷。
十九日,徵乡兵,发太湖洞庭东西山千艘,命舟头巡检汤举总之,前赴吴江,阵于简村。
二十一日,金人犯吴江县巨师古兵不战而溃,更以太湖民舟为向导,归于西山。
二十二日郭仲威遣千兵拒守于尹山,已而退师。
二十三日,府中令民逐便出城,留少壮者登埤以守。
是日,金人游骑掠城东,郭仲威兵未合而返。
守臣汤东野出奔,周望以郡印付仲威
二十四日仲威会诸将饮城上,士民老幼数万叩头出血,请加守御之备。
仲威奋髯语众曰:「即发遣骑兵,虏行破矣,民慎无扰」。
人犹信之。
日欲晡,金人大集于城下。
仲威及鲁珏兵火广化寺,又火医官李世康宅。
望、仲威等皆宵遁。
其下自城南转劫居民,北出齐门而去,民之得出郭者多为所害。
明日,金人遂据城,诸将奔遁,潜伏外邑,觇胡人之行也,竞以兵还。
三月初二日张俊至自昆山
初三日巨师古至自洞庭,李阎罗、鲁珏、郭仲威等至自常熟
初五日陈思恭至自乌墩,各以力胜。
仲威窃据之,揭榜于市,曰:「本军已逐退金人,收复府城」。
或闻亦用此奏上。
周望自遁所良久乃出,领兵之吴兴
十五日,始有诏周望等,平江失守,可发遣诸将兵往常州以北,冲袭金人,以功赎过云。
初,金人烧劫之馀,金帛钱谷尚多,仲威即据城纵兵掠取,昼夜搜抉不已。
遗民间访旧居,即执之,笞责苦楚,穷问瘗藏之物,民亦冤愤。
故自金人南渡碙砂,破金陵广德、杭、秀、常、润、明、越,惟平江被害最深。
盖以兵多将庸,民始倚之而不去,既堕虏计,则又再遭官军之毒。
是夏疾疫大作,米斗钱五百。
有自贼中逃归者,多困饿僵仆,或骤得食而死。
横尸枕籍道路,泾港为实,哭声振天地。
自古丧乱之邦,未有如是之酷也!
穆目睹其事,幸以身免,因迹阶乱之由,与夫败亡次叙记之,以备后世史官采择。
目之曰《收复平江府记》者,本郭仲威揭示之文具,为吴人讳于不复云。
建炎四年四月二十日记。
按奏宁国府司户钱象求八月上)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五○、《西山文集》卷一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四
臣窃惟方今仁圣在上,爱养元元,若保赤子,凡百有位,皆当恪意奉承,使德泽下流,鳏寡得所,然后无负朝廷为民置官之意。
而臣所察州乃有颛恣妄为,贪虐相济,大吏以虎狼之威搏噬于其上,小吏以狐鼠之奸跳踉于其下,轻蔑国宪,荼毒民生者,臣傥不以闻,则为失职。
昨据宣城县百姓施良陈愬,知宁国府张忠恕妄行抄籍家财,本府司户钱象求乘势收掳钱物等事。
臣亟索府案,并追推吏张翼司户厅吏汪澄,送上元县根勘。
见得施良与兄施恭各居岁久,至嘉定三年施恭与男施耕同充本府军资库子,侵盗官钱,事发配籍。
其在狱之日,即无一词连及施良。
其后施耕自配所逃归,匿于宗子赵通夫舍,屡干施良丐贷钱物,不能一一尽从,自此浸成嫌隙。
又缘本府追捕逃军严急,遂生狡计,以知府张忠恕见揭榜召人实封告讦,于是撰造虚词,诣府陈告,称父施恭曾有官会七百馀贯并金钗银盏等物寄施良之家。
忠恕欣然视为奇货,不待究实,径差司法前去封籍其家。
仍就追施良送狱,当盛暑中,百端锻鍊,勒令招认隐寄情罪,尽将财产估卖填偿,计其所直凡数千缗。
忠恕犹以为未足,复将其婿田产并行没官。
展转推求,尚且未已,又谓其女不应辄妻宗室,婚嫁数年,且尝有子,必欲一旦仳离,其为不仁,孰甚于此!
臣窃考国家立法,唯胥吏犯枉法,自盗赃罪至流以上者,乃许籍没。
施良家本编氓,初无过犯,虽其兄侄尝遭黥隶,然异居析产,罪不相及。
借使真曾受寄钱物,揆之三尺,不过断罪监偿,亦无籍没之理。
况施耕所告,元无实迹,又涉累载,已被赦恩。
忠恕志在得钱,遂并国家之法令、朝廷之赦恩一切不顾,且自古及今未闻有止凭告讦之词遽将人户封籍者,亦未闻有先封籍而后追人者,盖忠恕之心沉溺奸利,民间讼愬稍涉钱之一字,便欲攫而取之,何暇更考虚实。
奸猾之徒,窥见此指,凡其所欲陷害,必曰某人罪当罚钱,某人罪当籍产。
忠恕一一施行,被诬之民无能自脱者。
如保正王椿以受船户缴引钱四贯八百,为人所讦,而籍其数万之赀;
竹木牙人刘刚等以多收商旅牙钱为人所讦,而罚令纳钱三千
诸如此类,非止一端,案牍具存,可以覆视。
江东去岁旱蝗,宛陵为甚,群情汹汹,几不聊生,为郡守者方且大开告讦之门,数兴罗织之狱,夺斯民仰事俯育之具,而供其侈费妄用之资。
臣所谓大吏以虎狼之威搏噬于其上者,忠恕是也。
当施良被籍之时,司户钱象求实受府檄,估卖其财产,因得挟城社之势,以行其穿窬之谋。
鸡鹅孳畜则烹之以飨从人,缣帛软细则卷之以归私室。
据厅吏汪澄供称,有未上帐之物,系象求般去者十馀件,如糯谷、烛、炭、绵、钱、纸札之属是也;
有物重估轻,象求以诡名买去者数十件,如缣段、衣物、髹器之属是也。
以至馆客婢仆,亦皆纷然收买,名虽酬直,无异白取,独不念无辜被籍之家,冤痛方甚,乘时攘窃,岂所忍为!
臣所谓小吏以狐鼠之奸跳踉于其下者,象求是也。
忠恕前已予祠,臣不敢更乞行遣,但其违法毒民之状,臣既考验得实,不敢不告于朝。
象求以赀入官,人品猥下,而敢为贪墨如此,傥令侥幸漏网,则继此尘点仕路,必将益肆其奸。
伏望圣慈特赐重行镌罢,永不得与亲民并职曹官差遣,使州县小吏少知所惩,实斯民幸甚。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并申尚书省御史台谏院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