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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刘炳传略 北宋 · 宋庠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二
刘炳字延明燉煌人也。
年十四,就博士郭瑀弟子五百馀人,通经业者八十馀人。
有女始笄,妙选良偶,有心于,遂别设一席,谓弟子曰:「吾有一女,欲觅快女婿,谁坐此席者,吾当婚焉」。
遂奋坐,神志湛然,曰:「其人也」。
遂以女妻之。
后隐居酒泉,不应州郡命,弟子受业者五百馀人。
李皓凉州,徵为儒林祭酒从事中郎
好尚文典,书史穿落者亲自补葺。
时侍侧,请代其事。
曰:「躬自执者,欲人重此典籍。
吾与卿相遇,何异孔明之会玄德」。
抚夷护军
虽有政务,手不释卷。
曰:「卿注记篇籍,以烛继昼,白日且然,夜可休息」。
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不知老之将至』,孔圣称言,何人斯,敢不如此」?
以三史文繁,著《略记》百三十篇、八十四卷,《燉煌实录》二十卷,《方言》三卷,《靖恭堂铭》一卷,注《周易》、《韩子》、《人物志》、《黄石公三略》,行于世。
沮渠蒙逊酒泉,拜秘书郎,专管注记。
筑陆沈观于西苑,躬往礼焉,号玄处先生
学徒数百,月致羊酒。
牧犍尊为国师,亲自致拜,命官属以下皆北面为业。
魏太武凉州,士庶东迁,夙闻其名,拜乐平王从事中郎
后思归,道病卒。
以上并案邵、本传删取其要云。
广平记。
按:《人物志》卷末,四部丛刊初编本。
瑞昌县孙氏墓志铭至和二年七月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二
夫人之父,故礼部郎中直史馆讳冕,在祥符间能直言,有声名,数更剧郡,治用严明,当世推重。
夫人少丧母,鞠养艰勤。
及既笄,礼部自负才称,又加怜幼女孤苦,必择奇士,得今尚书职方郎中葛君公雅,遂以女归葛氏。
初,夫人之行,公雅年馀二十,以文词中甲科,为州幕官,指期可得贵仕。
久之,回旋铨筦仅工纪,平居益邑邑不自得,或复慨叹。
夫人曰:「为官穷通,岂不有命耶」?
既而公雅升郎位,再以郊祀恩,封夫人乐安瑞昌县君
至和二年公雅南剑州,夫人从还京师
道病发,亟命旋归,以三月二十日终于正寝,年六十。
七月二十九日,葬江阴军江阴县化龙乡,祔于先茔。
子蒙,登进士第处州缙云
女一人未嫁。
孙六人:曰逢,郊社斋郎
曰充、曰三老。
女幼。
夫人守礼法,动止有度,举族姻内外无有不得其所。
持生简约,使公雅能专意公家,而无锱毫扰于民,有内辅焉。
喜诵浮图书,将终,遗戒薄葬祭之具,神情如平生,无有悲怛,盖妇人之难能者。
铭曰:
丛兰之芳,一香同色。
生于名家,化洽礼则。
归助其夫,约清厥德。
惟善不忘,寿考有极。
新阡崇崇,子孙孝思。
寘文幽堂,兹后之仪(《蔡忠惠集》卷三五。)
此句疑有误,「工」疑作「二」。
程怀立(五)1100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五六、《永乐大典》卷一一三六八 创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某启:令子重承访及,不暇往别,为愧深矣。
珍惠菜膳,增感怍也。
河凉已领,衰疾有可恃矣。
眉山人有巢谷者,字元修名谷后改名谷
曾举进士武举,皆无成。
笃有风义。
年七十馀矣,闻某谪海南,徒步万里相劳问,至新州病亡。
官为稿葬,录其遗物于官库。
元修子蒙,在里中,某已使人呼蒙来迎丧,颇助其路费,仍约过永而南,当更资之。
但未到间,其旅殡无人照管,或毁坏暴露,愿公悯其不幸。
巡检至新,特为一言于彼守令,得稍为修治其殡,常戒主者谨护之,以须其子之至,则恩及存没矣。
公若不往新,则告一言于进叔,尤幸。
亦曾恳此,恐忘之尔。
死罪死罪!
巢谷1099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二四、《皇朝文鉴》卷五○、《文章正宗》卷一一、《文章类选》卷七、《文编》卷六三、《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三一、《八代文钞》第三○册、《补续全蜀艺文志》卷三五 创作地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
巢谷字元修,父中世,眉山农家也,少从士大夫读书,老为里校师。
幼传父学,虽朴而博。
进士京师,见举武艺者,心好之。
素多力,遂弃其旧学,畜弓箭,习骑射,久之,业成而不中第。
闻西边多骁勇,骑射击刺为四方冠,去游秦凤泾原间,所至友其秀杰。
韩存宝者,尤与之善,教之兵书,二人相与为金石交
熙宁中存宝河州,有功,号熙河名将,朝廷稍奇之。
泸州蛮乞弟扰边,诸郡不能制,乃命存宝出兵讨之。
存宝不习蛮事,邀至军中问焉。
存宝得罪,将就逮,自料必死,谓曰:「我泾原武夫,死非所惜。
顾妻子不免寒饿,橐中有银数百两,非君莫使遗之者」。
许诺,即变姓名,怀银步行,往授其子,人无知者。
存宝死,逃避江淮间,会赦乃出。
予以乡闾,故幼而识之,知其志节,缓急可托者。
予之在朝,浮沈里中,未尝一见。
绍圣初,予以罪谪居筠州,自筠徙雷,自雷徙循,予兄子瞻亦自惠再徙昌化,士大夫皆讳与予兄弟游,平生亲友无复相闻者。
独慨然自眉山诵言,欲徒步访吾兄弟。
闻者皆笑其狂。
元符二年春正月,自梅州遗予书曰:「我万里步行见公,不自意全,今至矣。
不旬日必见,死无恨矣」。
予惊喜曰:「此非今世人,古之人也」。
既见,握手相泣,已而道平生,逾月不厌。
时谷年七十有三矣,瘦瘠多病,非复昔日元修也。
将复见子瞻海南,予悯其老且病,止之曰:「君意则善,然自此至儋数千里,复当渡海,非老人事也」。
曰:「我自视未即死也,公无止我」。
留之不可,阅其橐中无数千钱,予方乏困,亦强资遣之。
船行至新会,有蛮隶窃其橐装以逃,获于新州从之至新,遂病死。
予闻哭之失声,恨其不用吾言,然亦奇其不用吾言而行其志也。
赵襄子厄于晋阳,知伯率韩、魏决水围之,城不沉者三版。
县釜而爨,易子而食,群臣皆懈,惟高恭不失人臣之礼。
襄子张孟谈计,三家之围解,行赏群臣,以恭为先。
曰:「晋阳之难,惟恭无功,曷为先之」?
襄子曰:「晋阳之难,群臣皆懈,惟恭不失人臣之礼,吾是以先之」。
于朋友之义,实无愧高恭者,惜其不遇襄子,而前遇存宝,后遇予兄弟。
予方杂居南夷,与之起居出入,盖将终焉,虽知其贤,尚何以发之?
子蒙泾原军中,故为作传,异日以授之。
始名,及见之循州改名谷云
李邦彦政和八年二月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九九、《景定建康志》卷四、《山左金石志》卷一八、光绪《曲江县志》卷六
朕承祖宗遗休馀烈,崇经术,设学校,兴贤能,以待天下之士;
高爵重禄,承之庸之,以待士之在官者。
盖与之修政事、理人民,以立太平之基,致唐虞三代之隆。
宜有豪杰特立之材,忠信志义之人,比肩相望,焜耀一时,为世盛事。
而比年以来,怀僭乱之异谋,干殊死之极宪,如赵谂、储侔、王寀刘炳之徒,或贤科异等,勋阀世胄,或出入禁闼,侍从领袖,为搢绅士大夫之大辱。
闾巷无知愚夫愚妇之所愤疾,武夫悍卒未尝知书者咸羞道而喜攻之。
其故何也?
岂利心胜而义不足以动之欤?
抑劝导率励之方有所未至欤?
夫经传所载君臣之分,忠义之训,荣辱祸福之戒,岂不深切著明?
今诵其言而不能效之行事,深虑薄俗浸渍,士风陵夷,失崇养之指,害教化之原,为天下后世笑。
卿当师儒之任,以学行致大官,其思所以劝励与起,俾知尊君亲上之美,无复暴戾邪僻之行,以居德而善俗,以化天下与后世,称朕意焉。
故兹诏示,奉行毋怠。
李邦彦
诛姚立之等诏政和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二三(第七册第六七○五页)
朕惟先王以仁为恩,以义为理。
仁之施者惟恐其不博,而义之尽者有所不为。
朕奉承祖宗令绪,德泽之美,垂休无穷。
稽唐虞忠厚之政,解汉唐严苛之法,所以惠天下者甚厚。
比年以来,内自畿甸,外薄四海,民重犯法,囹圄屡空,而逆乱之谋,谤议之言,与夫妖妄矫诬、撰造非语,不在于乡闾之小民贱吏,而出于勋臣之世,禁从之间。
庠序崇养之士,迭相附会,以伪为真。
朕照知邪谋,俾加验治,至于旬浃。
踪迹既露,乃命有司佐以近密,研穷究赜,情犯斯得。
尚虑狱词或出诬伏,诏遣审录,至于再三,阅实无爽,一听以法,无加损焉。
姚立之、王大年一介贱士,不足比数;
刘炳出入禁闼,腹心之臣,王寀儒馆通籍,勋阀之后,而议论交通,踪迹往复,诗歌酬唱,辞所连逮者三十人。
悖逆不道,谤讪妖讹,载籍所未尝有,人臣所不忍闻。
立之、大年诛止其身,家属悉原;
特贷死,长流海外,又听其子随逐。
非故屈法宥奸,盖所以体天道之贵生,视斯民之觌德。
故兹诏示,可出榜朝堂,布告在位,咸使闻之。
高宗登极大赦诏建炎元年五月一日 宋 · 滕康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五、《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一、《宋朝事实》卷二
皇天祐宋,卜世过于汉、唐
艺祖承周,受禅同乎舜、禹。
列圣嗣无疆之历,保邦隆不拔之基。
属以朝奸,稔成边衅。
中都安富,忘外敌之凭陵,驯致金人,来犯京邑
初登城而不下,终邀驾以偕行。
痛念銮舆,远征沙漠,宗族从而尽徙,宫阙为之一空。
仍抑臣僚,俾僭位号。
朕以介弟之亲而受旨,开元帅之府以总师。
方输敌忾之忠,亟奉讲和之诏。
岂图变故,终致阽危。
盖尝指日以誓诸军,使前迎而后请;
不惮戴星而檄率土,冀外附而内亲。
而三事大夫与万邦黎献,共致乐推之恳,靡容退避之私。
谓亹亹万几,难以一日而旷位;
矧皇皇四海,讵可三月而无君。
勉徇群情,嗣登大宝。
宵衣旰食绍祖宗垂创之基;
疾首痛心,怀父母播迁之难。
顾号令久隔,众罔系心,军旅荐兴,农多失业。
慰民耳目之注,敷朕腹心之言。
爰布湛恩,诞绥区夏,可大赦天下。
应赦书到日,昧爽以前,罪人所犯罪无轻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
朕惟火德中微,天命未改。
光武纪元之制,绍建隆开国之基。
用赫丕图,益光前烈。
可以靖康二年五月一日改为建炎元年
二帝北狩,随行官吏班直诸军及诸色人等,见有家属,并仰依旧支破请给,常切存恤,无令失所。
昨金人逼胁,使邦昌僭号,实非本心,今已归复旧班。
其应干供奉行使之人,亦不获已,尚虑畏避,各不自安,其已前罪犯,并与放免,一切不问。
一、应缘金人犯阙,殁于王事军人,祖父母妻笃疾,及年七十以上,家无子孙者,委所在勘会诣实,特与支本营小分请受。
如阵亡人,依格合给多者,即从多给。
一、应永安军祖宗陵寝、西京应天禅院会圣宫影殿西坟,可差西京留守台臣一员,日下前去躬亲省视,如有合修葺去处,一面措置,仍密具奏闻。
南坟委汝州守臣依此。
一、天下神霄宫,并罢舍屋、什物、钱粮、田产,州县拘收,具数申尚书省
一、应常平司散敛青苗钱谷,本以便民,岁久法弊,反为民患,可自今住罢。
一、应缘军马侵犯,有临难死节,义不受辱,出使军前,及守御出战,并殁于王事,许本家经所在官司自陈,先次覈实,具名保明奏闻,当议优与褒赏。
访闻自来殁于王事合得恩数,官司多事指摘细故,非理问难逗留,致死事者不即沾恩,可令所属疾速施行。
一、应缘金人大入,朝廷遣使往来,实历险难。
有未经推恩人,许令自陈,与检详指挥推恩。
内有金人拘留未还者,其请给令所属且权给一半,赡养其家,候及一年止。
一、应因金人驱拥及差使过军前官员及诸色人等,得还者并许依旧官职祗应、支破请给等,内官员已别差人者,并令吏部先次别与一般差遣
一、文臣承务郎、武臣承信郎以上,并内官医官伎术官及致仕,并与转行一官。
文臣中大夫、武臣承宣使,并回授与本宗有官有服亲。
武功大夫未带遥郡一官,已带遥郡防御使,又与转行。
右武大夫选人与循资,已系承直郎,与改官次等合入官。
校、副尉下班祗应,依格与转官资,仍并不隔磨勘
一、应诸路帅守监司,许依例进贡恩。
其金人及盗贼,曾失守或逃避之人,不许进贡。
一、应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及十五年者,不以赃私罪,与转服色。
一、应文武升朝官并禁军都虞候以上,父母妻未有官封者并与封叙,已封叙者更与封叙。
亡殁者与封赠,已封赠者更与封赠。
祖父母在者,亦听回授。
一、应文武致仕官,并赐粟帛羊酒。
即曾任大中大夫观察使以上者,官倍赐。
一、应士庶男子、妇人年九十以上者,赐粟帛等,令户部具别则例,行下所在州县就赐。
得实,不得扰呼。
百岁以上,仍保明以闻。
一、应禁军指挥使以上,各特与儿男下班祗应一名。
诸军将校合加恩者,并与加恩。
马步诸军将士等,并特优赏。
仍比旧例,以三分为率,更增一分。
一、应文武官因金人到离任者,并限一月内经所在州县自陈,并与免罪,转运、提刑司勘验给还任。
一、应军人、丁夫等逃亡及溃散官兵并州县百姓因金人所至令失业之人,皆因有首领统率,原其本心,皆欲勤王,止缘道路不通,迁延日久,粮食不继,因而取给民户,劫掠逐路,帅守不曾差人总率,见今啸聚未散,出首无路自新。
一月于所在首身,其已前罪犯,一切不问,并放令逐便。
军人依旧本营元职名收管,仍免所辖官司及本营问当。
其少欠官私债负,并与除放。
百姓愿在军者,如少壮,即减三指刺填,即便支给例物请受。
其徒中能谕众归业,或别首纳。
限满不首,复罪如初。
一、应今来啸聚贼徒,既许自新,如尚敢乘时作过,杀害军民,仰安抚、提刑司差那兵马捕捉,并家属务尽斩杀。
如数多,本路军马不足,申枢密院差大兵前去剿除。
提刑司原立赏格,召人擒捕,仍许徒中自相杀,并依格推赏。
功效尤大者,别具保明,格外推恩。
后获不以今降赦恩原减。
一、应逃避公人,限一月出首,依旧职名收管。
一、应逃亡军人,如能劝诱逃亡之人首身,本辖官司直簿拘籍,每五十人转一资,副都头以上每一百人转一资;
及千人,所属具名申尚书省,当议优与推恩。
一、应战斗亡失官马,及散亡军器什物之数,合该科罪,及官司见责令备者,仰统制官保明,如委无欺隐,特与放罪除免。
其民间有收到军器等物,许限一月经所在官司陈首。
其私收藏官马不纳,计赃科罪。
一、应系官欠负,不以名色百贯,并行蠲免。
其曾经金人兵马焚劫,残破州县乡村人户,日前私债,虽无利息,并限二年外方许理索。
一、诸军昨缘勤王并因差出借过衣粮料钱,并与除破,更不剋纳。
一、应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登极,合该转一官,向有未经改转之人,并令吏部逐旋具钞拟转。
如失去公案,无可照据,许取见任告敕照验,许本色官一员委保,特与转补。
如未祗受,殁于王事,许回授于本宗本色有官有服人。
一、应缘金人经由州县,有烧毁系官屋宇等去处,除城池仓库外,未得差科修葺,少息民力。
如违,以违制论,令监司按举。
一、应经劫所在,坊场住罢月日,净课利钱,特与纽计除放。
一、应因战守及差使,被贼劫杀虏者,特与免本家二年支移折变,仍仰州县倍加存恤。
一、诸路纲船靠岸日久,或遭风水抛失,若被盗劫,勘会分明,委无欺弊,不得将官兵剋折请受,特与除破。
一、应诸路人户见欠税租,并依阁展税赋及缘纳钱物,并与除放。
一、应诸路借贷常平钱谷,并特与除放。
一、应诸路漕司多缘财用匮乏,将民户合纳二税宛转折纳,或支移他郡,却免未支移只纳脚乘实惠之类,致民閒输纳增倍,深属掊克。
今来并仰遵依条法,不得妄冒支移折变。
仍许人户越诉,提刑司觉察,当重寘典宪。
京西路昨缘方田添起税租,除六分外,止送四分见钱,更不支移折变。
访闻转运司将所减分数敷入旧税,抑令人户输纳,重困民力。
可限赦书到,令与蠲免。
所有违法敷入旧税去处,悉行改正。
提刑司觉察,仍许越诉。
一、诸路税赋支移折变,自有成法。
比年漕司以财用不足,往往反覆细折,如合纳见钱,令输䌷绢,却以䌷绢之直折纳丝绵之类,惟务削刻,良民受弊。
自今仰转运司遵依条法,不得依前违戾。
仍委提刑司觉察,听人户越诉。
一、二税折科,合用纳月时估中价。
近岁转运司与州县务于掊剋,将及纳月,顿减时估,不以丰凶低昂,但称引用卷例,折纳太重,人户往往破产。
今后朝廷非军事,更不下转运司非泛须索。
如折科尚敢循习不革,守贰转运司非泛须索,并以违制之罪加二等。
提刑司提举司觉察,于起催月终以前,具有无违戾保明闻奏,不以实闻,与同罪。
一、预和买法,本支实价。
访闻官司立价甚低,或高抬他物价直准折,或以无价虚券充数,甚者直至受纳未支本钱,不遵条限,前期起催,急于星火。
今来上供之类,欲依祖宗法,其和预买,有前项违戾,守令并转运司并以违制论,加二等。
仍委提刑司觉察,每岁于依限后一月内,具有无违戾闻奏,不以实闻,与同罪。
一、诸路诸般徭役,非法令该载者罢,该载而非急务,仰监司守臣速具以闻,当议一切蠲罢。
一、应逃田,见今地邻及地方掌管人等摊认租税,许令陈状,特与放免。
其田依条召人承佃,候逃户人归业日给还。
一、昨缘军兴,官司于民间劝借钱物,及靖康元年后来人户于所属州县献助钱物,依靖康元年六月二日指挥,给降空名告敕,计价书填给还。
比缘监司州县申明,将未降上件指挥已前献助之物不理数。
今仰逐州长吏,限十日将已降空名告敕,通计前后实纳之数,计价尽数书填给还讫以闻。
如人数所纳前数未及,愿帖纳书填者听,即不得抑勒。
如违,许越诉,当议重行黜责。
一、应今来因金人所至州县劫掠逃避人户,仰监司守令多方招诱归业。
内阙食不能自存之人,依灾伤七分法赈给,与免今年夏税。
虽即归业,而无力耕种者,仰提举常平司更切审量,据等特行借贷钱粮,收买牛具之类,候将来收成之日,分三等逐科带纳。
人户置买耕牛,权免税钱一年。
其缘金人兵马蹂践田土乡村,依此施行。
一、昨经大元帅府驻劄及一月以上去处,应办军马,极为劳费。
今来夏税特予除放。
一、应天府兴王之地,理宜优异。
今年夏税,并与放免。
一、省举人、特奏名,并就殿试及再就殿试人,并与同进士出身
免解人与免省试。
靖康元年得解及州学职事人,并免将来文解一次。
一、应天府差人防秋,至今春未能放散,显妨农务,应将来差科保甲,除阵亡人外,特与免一科支移折变。
一、诸路义仓,在法合同正税为一钞输纳。
访闻提举司转运司侵用,有令人户不得随税带纳去处,显属违法。
令遵依成法改正施行。
一、应人户典卖田宅,因官司不为减落等第,见依旧供应科配差使,限赦书到一月内,许自陈,验实,特与减免。
一、应今日以前,典卖田宅马牛之类,违限印契,合纳倍税者,限百日许陈,特与蠲免。
事发,在限内者,亦准此。
一、应崇宁以来增置税务,其岁入课利,除给官吏等支费外,所收钱物不多去处,仰转运司体度,并行废罢。
一、应崇宁以来,因买扑坊场河渡,及折欠官物,没纳田产,未有承买者,与减见买价三分,听欠户与收赎。
限满不赎,即依所减价出榜,别召人承买,仍作三年六科输纳。
一、访闻自来赦书所放逋欠,转运司及州县迫于调度,依旧催纳,至民间有「黄纸放,白纸催」之语,甚失朝廷宽恤爱民之意。
今来大恩,与常赦不同,兼务节用,可以裕民
监司、州县辄敢故违,巧作名目,依旧科抑,许被科人户越诉,其官吏当重行贬窜。
一、应近年以来,州县缘应奉之费,用度窘迫,至有前期括借民间二税、免役、坊场、课利等钱,显是违法。
自今须管依条限催纳,不得预借。
一、祖宗以来,天下上供委有常数,自熙宁后,因臣寮奏请,岁有增加,不胜其弊。
仰诸路转运司取索辖下,应于见今上供物数,开具祖宗旧制及熙宁以后增添数目闻奏。
当议并行裁损,以纾民力。
一、自崇宁以来,州县仓库受纳税赋,务加概量,以图出剩,东南六路为甚,以故民力困乏。
其弊本于补发纲运斛㪷,额外增数。
除岁额上供数外,其每年任其补发额斛,并权住罢。
一、诸路常贡之内,有时新果味之类,所在因缘贡奉外取索,多归空库,更有馈送,骚扰为甚。
礼部勘会,除缘天地宗庙陵寝供献所须外,馀并罢贡。
一、自崇宁以来,州县困乏,抛买上供纲运,取办民力,或以和雇为名,科差乡夫般担挽运,极为骚扰。
自今后并不得以和雇为名科借乡户以代兵役。
州县故违,或监司强抑州县应副者,仍许人户越诉,当议重行窜黜。
一、应监司、州县违法赋敛,涉于掊剋,或科配代买物色实有扰害,及应干民间疾苦事件,并许中外臣庶详具利害,经所属官司陈述缴奏,或诣阙投进,当议考察改正施行。
虽语言诋讦,亦不加罪。
一、应州县官昨缘京城围闭,赴任愆期,多致员缺,应已差下官,除程限一月到任。
限满不到,令本路监司郡守各选有才干人,权行具名奏差一次。
奏差者,他司不许冲替。
及昨缘防秋所辟官属,先次赴任,因邮置梗涩,未受告身人,并以掌管职事日,与理为到任月日。
一、应州郡金人曾到城下,保守无虞者,令所属等开具元守御及出战官兵等,保明申尚书省,取旨推恩。
应天府系祖宗开基之地,有三圣御容,两院宗室,控扼东南,为襟喉冲要之处,与其馀州军事体不同,所有原守御出战官兵等,特先次与转一官资。
选人比类施行。
仍令元帅应天府长官开具保申尚书省,给降付身。
一、应吏部宗室注授恩例,自有定法。
昨缘言官论列,遂同庶姓,甚失惇叙之意,可依旧法。
一、应宗室犯罪,见锁闭、监管、拘管人,该遇今来恩宥,并放逐便。
宗子妇人见入道为尼,愿还俗听,元有官封者依旧。
一、应宗室昨来预贡及得解之人,优与推恩。
一、应宗室无官人,依政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册皇太子赦》,与量试推恩。
一、应外官宗室未有差遣,及已授三路差遣愿别授者,并令吏部不依名次,先注阙,近便差遣
一、应诸宫院屋宇,近因拆毁,致使宗室至无处居止,并许量口数多寡,指占空閒官屋及寺院居住。
一、应宗室因金人取过军前,本房老幼无人养赡,或因逃避,散居州县,以至失所,在京委开封府,在外委守臣,速行措置,月给钱米,无令失所。
不管漏落,别听候朝廷指挥
一、应宗室年幼未合出官,与依见今官序支破请给。
一、应宗室年幼未及官员并忠义之士,在外非曾奉朝廷及大帅府指挥,激于忠愤,自募勤王人兵,未有统属,今来国事稍定,仰各将见管人兵交付所至州县主兵官讫,出公据量带人从,前来行在,特与推恩。
一、应官员因疾病陈乞致仕,今已安痊,不以年限满,许召原保官员委保自陈,特令再任。
一、应命官寻医侍养,许并召保注授。
一、应恩泽补受文学,并许依法召保注授入官。
一、应合特奏,并与免试。
内曾经六举以上到省人与登仕郎,五举补京助教,四举上州文学,两举诸州助教人,愿赴将来特奏名殿试者,亦听。
虽试在下等,不应出官人,亦取旨升推恩。
一、新合赴省试人,昨缘道路艰阻,复归本贯,及在京人,即未有取应之期,令礼部检会故例,取旨施行。
试经者,与额外添数一次,合就试一百人以上添一名,二百人以上两名,三百人以上三名。
一、应去年锡庆院试中武士,未经推恩人,仰本部限一月开具等第姓名,申尚书省
一、应寺院宫观有隔下拨放,并许于所属自陈,保明申礼部,限三日给降。
其今岁乾龙节合拨放去处,虽不曾投进功德疏,特与依例拨放。
一、应暴露遗骸,无人识认者,许在寺院埋瘗。
每及一百人,令所属勘验,申礼部给度牒一道。
一、应自今官员犯罪,若系赃私。
自合断定,更取特旨断;
如系公罪,止令刑部大理寺断定刑名施行,更不取特旨。
一、应命官流配、编管、羁管人、永不移放逐便。
除名、追降官资及勒停、责授散官安置,或终身不齿放归田里人等,及永不收叙人,并与叙元官,落职人与复旧职。
折资及降等差遣人,与复本等差遣
合检举者,刑部三日检举。
蔡京童贯王黼朱勔李邦彦孟昌龄梁师成谭稹及其子孙,皆误国害民之人,更不收叙。
一、应吴储、吴侔、王寀刘炳等亲属,前来禁锢约束指挥,条具以闻。
停降诸色人等,未经叙用、及永不收叙人,并特与叙元职名。
已迁补者,额外收补。
一、应编管移乡人并永不移放者,并放逐便。
沙门岛罪人,不以年岁远近,并移至乡五百里州军。
一、应命官、公人、军人犯罪除名,有特旨除名、停替、羁管,大理寺合断刑名外,一时特旨除名、停替、羁配、安置之类,本不合坐罪者,并与除落理元断月日。
一、应特旨还俗僧道,许自陈,特与依旧为僧道,令本州出给公据
一、应禁军犯偷盗情重,依条并行隔下,不得迁、补、转,若经断及五年不曾再犯,候转日委所属勘会诣实,特与转行。
一、应急脚马递铺兵,因金人所至,逃避散在诸处,送递角可专委本路提刑司疾速措置招刺,依旧摆铺,仍依时支给请受。
一、应缘军兴收置物色未曾支还价钱者,并限十日支还。
一、京城围闭日久,商旅不行,今道路方通,理当优恤。
其商贾欲般贩物货上京者,并经州县自陈,出给公据,特与免沿路税钱。
一、应中外有文武才略艺出伦,或淹布衣,或沈下僚。
内自禁从,外至监司郡守,广行搜访,各举所知一名。
如举得其人,并行旌擢,限十日内荐举,仍以所举人移文州县,以礼津遣赴行在。
一、应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所宜旌表,以厚人伦。
事节显著者,仰长吏保明白来上。
一、应祖宗以来赦内常税宽恤事件,及名山大川历代帝王祭祀封爵等,并检会施行。
呜呼!
圣人何以加孝,朕每惟问寝之思;
天子必有所先,朕欲救在原之急。
嗟我文武之列,若时忠义之家。
不食而哭秦廷,士当勇于报国;
左袒而为刘氏,人咸乐于爱君。
其一德而一心,伫立功而立德。
共徯两宫之复,终图万世之安。
副我忧勤,跻时康乂。
言决配盗卖纲运米谷人犯奏宣和七年七月 北宋 · 王革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二六
刘炳所立罪赏,已是严重。
无图之辈因缘生奸,诈诱兵梢,复行告捕。
欲乞诈诱及故令纲运兵梢籴粜米谷,因而告捕规赏者,并以被诱人所得刑名决配支赏,许人告捕。
粮纲到岸,应管勾河岸铺兵、公人、岸子之类,知情容纵兵梢粜籴纲运米谷,乞受钱物计赃,并依河仓法决配支赏,引领牙人并知情停藏负戴者同罪。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三之一三(第六册第五五七九页)。又见同书食货四七之八(第六册第五六一六页)。
宋故宜春县赵氏墓志铭绍圣二年五月 北宋 · 李昭玘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一七、《千唐志斋藏志》第一二九七页
自古佐命功臣,逮国家平定之后,鲜□以功名终者。
唯焦氏之先,翊戴艺祖,削平区夏。
其后乘舆幸洛,特以□女联姻帝室,终始顾遇不少衰。
逮后之子孙,克绍厥绪,缙绅奕奕,为□□族系之冠,而国家亲礼不替,故与宗枝世为婚姻,罔有疑问。
宜春县太宗皇帝之曾孙,韩王元偓之孙,相王允弼之第七女也。
聪明婉淑,出人远甚,以熙宁五年归于焦公世隆
虽少处华显,而□□妇道,敬奉尊属,抚育卑幼。
国朝每大礼锡庆,宜春以法得官,其□□□□,人服其量。
临财赒济,不为秋毫计。
每家庙时享,矜慎威仪,与祭者罔敢□惰容,故能佐佑君子,嗣其家声,使圣君贤臣之后,敦睦缔合,以传无穷,顾不盛哉!
宜春始授平原郡皇祐六年改封兹邑
元祐六年五月初九日终于寝,享年五十有七。
焦公见任左藏库副使
七男:长南叔供备库副使
颜叔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监西京中岳庙
恭叔,前濠州录事参军
明叔左班殿直
次介三班奉职,早亡;
庄叔师叔,并三班奉职
四女:长适成州防御使令轨,次适恩州防御使仲篪,次适国学进士刘炳,次适右千牛卫将军仲葳。
孙男十一人,孙女十四人,曾孙男女各一人。
将以绍圣二年五月八日,举葬于河南府洛阳县金谷乡南北张村之先茔,乃为之铭曰:
于铄王化,基于正家。
瑶枝秾茂,晔晔其华。
婉彼宜春,闺房之秀。
谁其配之,功臣之后。
懿范方著,胡啬其年。
德,永贲幽泉。
洛阳王震镌。
少宰吴敏靖康元年八月 宋 · 李回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七六、《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三
少宰吴敏,初以蔡京欲联亲议,遂以辟雍私试高等入仕,因与结为死党。
在上皇朝,缙绅目之,谓在刘炳林摅之右。
上皇内禅,睿旨先定父子授受,夫复何疑,而蔡攸刺得密旨,乃贪天功以为己有,叨处二府,窃据相位。
凡其施设,悉效蔡京,意在专权固宠,以小忿交争黼座之前,二人因以不和,而天下之事遂致不决。
朝请郎谢君墓志铭 宋 · 胡寅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九○
公讳孚,字允中建州建安人
曾祖易知,祖守靖,皆殖产自晦。
伯益,始读书,教子敦信义,以著见于乡里,赠武功大夫
母魏氏,赠令人。
公幼而秀迈,善属文。
年十八预乡贡,试礼部报闻罢,刻励务该贯,补太学生
元祐中革去声律,崇尚经术。
公程艺多占前列,即时为人刊播,后进者宗焉。
元符三年进士第,授真州司理参军,就差蕲州州学教授,改充荆湖南路学事司主管文字。
入为辟雍学博士,大臣交荐,召对便殿,擢秘书省校书郎,寻兼权符宝郎,除尚书比部员外郎
谒告归宁,未还台,迁为吏部
会遭父母忧,哀毁骨立,仅而胜丧。
服除,提举京西常平等事,赐对,留为尚书司封员外郎
未几除提举河北东路学事。
初肄业成均时,与刘炳俱以学《易》擅名,有窦盥者尝游从,俄同解褐,会言者论盥假于中选,坐斥久之,又进用矣。
复以及公,公之谒告也,蔡氏子攸委求壑源之货,公曰:「无似误辱相君见知,今行苞苴,岂所以报也」?
攸怒,故借盥以中公。
或劝公请覆试盥,必可自明,公曰:「反躬无愧足矣」。
出监齐州孙耿镇酒税务。
公起家即历清望,是贬也,或意其不复事事。
比至,临琐冗,亲簿书,不少懈。
镇民王言,豪且黠,胁持官吏,恣横甚,良善苦之,莫敢谁何。
公悉得其奸状,捕送州,寘之理,境中称快。
利州路转运判官,陛辞,天子褒其才识,将任用之。
汉中土瘠民贫,州郡岁计常不足,公为经画,财用裕如,革弊摘贪,号贤使者
童贯宣抚陕蜀,妄更盐法,民以为病,公奏罢之。
尝劾一郡将不法事,杨戬以书属公,公曰:「若徇私请使,远人无所赴诉,岂天子委付外台之旨?
宁负杨侯耳」。
又被言章罢归,未及朝见,感疾卒。
历阶至朝请郎,无横转,享年五十有四,实宣和二年五月癸丑也。
娶叶氏,赠安人
再娶业氏,国子直讲唐懿之女,封安人
子男二人:曰淙,迪功郎台州天台县
俄弃官,变名从桑门。
曰沇,缘舅尚书公遇郊祀恩,补官为右从事郎邵武军判官
二女:长适右迪功郎泉州南安县主簿
次适进士少颖
孙男曰端友,修进士业
孙女尚幼。
公没之四年四月丁酉,淙等葬公于平江府吴县穹窿山麝香坞之原。
又二十有四年,沇持左朝奉大夫、新知肇庆府吴逵所述公行治状来谒铭。
公之任学事司属也,余先君为提举官,甚善公。
而沇事母孝,处内外姻睦,守官率职不苟,公虽不究施设而有子矣。
铭曰:
义不可守乎,公守之而气振;
命不可信乎,公信之而理顺。
三忤贵权,仕虽不进。
曾几何时,彼赫然者既已灰灭而无烬。
而公之言何表表乎其方传也,则知浮气之易消,而直道之宜殉矣(《斐然集》卷二六。)
业氏:按下句云其父唐懿之,则当作「唐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