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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奏内侍张安仁转官状三月十三日1193年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八、《止斋先生文集》卷二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中书门下省送到录黄一道,枢密院关:「二月三十日奉圣旨,已降指挥张安仁该进呈安奉《至尊寿皇圣帝圣政》、《会要》了毕,两局推恩,得转一官,并昨该解带合转一官,未曾收使。
今来为系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可将上件两官特与依黄迈昨任省官日例,于阶官上转行一官」。
令臣书行,须至奏闻者。
右,臣窃详祖宗以来,文武官磨勘立为止法,二百馀年守之旧矣。
武功大夫不可转横行,则尤为严密。
前后臣僚论奏非一,臣不复悉数。
今来张安仁指挥,用安奉《寿皇圣政》、《会要》推恩得转一官,并昨该解带合转一官,将上件两官与阶官上转行一官。
若遂转行,即径入横行。
盖其陈乞之词,以为两官转一官不为踰越,而陛下俯从其请,亦以为两官而转一官不为侥倖云尔。
检准隆兴元年四月二十四日敕,诸军立功将士转官碍止法人,缘经战阵,与杂功轻重不同。
若令一例回授,无以激劝,于是始立武功大夫三官转行横行一官之法。
恭惟寿皇爱惜名器,独不吝于战功,岂不欲径许转行横行,以厉斗士?
而诏书谆谆,特示优异,必累三官方转一官,何也?
诚以二百馀年遵守止法,而一旦创为异恩,不但回授,亦必以战功三官方得转行,则上不废祖宗之制,而下可以劝将士之心也。
今也安仁乃欲以进书、解带两官比之战功,又少一官而转横行,岂不破累朝之成宪,紊隆兴之新法,启庸人之觊心,沮壮士之斗志乎?
且今来指挥引用绍熙元年七月十八日黄迈事例,臣窃谓黄迈事例已是失错,自合改正。
若已曾经施行,便为永制,则臣所未之闻也。
窃见绍熙元年张国珍武功大夫统制官及十年,有旨许用赵圭例转遥郡,臣寮论之,竟寝前命,即不以赵圭为例放过。
此不以例废法,陛下之所已行也。
又郑大亨武功大夫干办御药院,职事修举,有旨许用王公昌例转遥郡,臣寮论之,亦寝前命,即不以王公昌为例放过。
此不以例废法,又陛下之所已行也。
仰见圣心本无适莫,何独此等却但因循?
此臣所以敢为陛下言之。
臣愚欲望睿慈将上件指挥特赐寝罢。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