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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省斋 南宋 · 度正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六九、《性善堂稿》卷一○
始正为程氏之学,未得其门,诵其书若迂阔于事,其甚者又若谬于圣人,正心不敢慢,益敬以信,久之其言稍稍若可晓者。
会举进士,贡行在,欲访程氏徒党传其学,至则颐正郭氏、南轩张氏已相继殂谢,独晦庵朱公无恙,当其时朱又去国,莫知可问。
归至夷陵,我宗人伯兼善甫访舟次,旧闻名德,齿以兄之,察其举动果异。
比往谢,拜其母于堂,道家世外,问所学,则曰:「吾乡郭先生程氏的孙也,受兼山之学,笃于《中庸》,隐长杨山,晚年道益尊。
济幸得登其门,闻诲言一二」。
颐正久矣,恨不见,闻善甫说大喜,愿请益。
出《论语》一篇,皆善甫手笔记其师说者。
因举「吾与点也」章,又举《乡党》篇,其说宏博,若决江河东注之海,虽百川纷纭往复曲折、经营天下无一勺凝滞。
为留二日,又出《易》、《中庸》赠行,曰:「子归求之,郭氏之学尽在是矣」。
于是慨然太息,悼旧学之谬,放黜异说,非圣人之道不存,优游于斯,卒得之于孟子性善,自是卓卓始有可立之地。
然譬之行道之人将如京师,得其道矣而道阻且脩,难乎一日遂至而历览国中之胜也,则亦汲汲焉而已矣。
叔父明仲,少力学业进士,有声于时。
已而排于有司,年几五十,困折不遂,退处于家,不怨不尤,辟斋以读书,欲反己内观,求所未到,遂取曾子之言名其斋曰省,而移书于曰:「子为我记之」。
晚生,固辞不获命,则序列其所闻者以塞责焉。
虽然,窃尝闻之矣,曾子之学本于守约而动反诸身,子思之《中庸》、孟子之七篇盖得于曾子,其学也,斯可谓之至矣。
然程氏之徒有为其学者曰某,一日三检身焉。
彼欲以曾子律己者,程子曰,若是者失之矣。
叔父老于风波,年高德劭,又能深味群言,得曾子所以存心体验而充广之,造次颠沛无须臾离焉,则所谓一以贯之者,当不烦绳削而自合矣。
愿叔父教之。
宋故朝散郎连州鹿公墓志铭嘉定八年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台州金石录》卷九、《古志石华》卷三○、《两浙金石志》卷一一
公讳昌运,字会之,世为临海人
曾祖渊,赠右承事郎
祖汝为,赠宣教郎
父何,任朝奉郎直秘阁致仕,累赠中奉大夫
承事郎、祖,俱隐德弗耀,自了斋忠肃陈公谪居是邦,承事伯仲实从之游,始为儒家,子孙相继举进士
秘阁历仕有声,入为屯田员外郎,迁金部,骎骎向用。
甫踰艾服,□然请老。
孝宗嘉叹,迁官二等,为朝奉郎直秘阁赐绯衣银鱼,兼官其一子,以华其归。
文忠周益公而下皆赋诗祖饯,亡虑百首。
归以「见一」名堂,徜徉其间,荣□疏傅,□□彦远矣。
公自幼□□□□善属文,壮入上□□行起敬,会秘阁挂冠,授将仕郎,便养以□。
盖公少而丧母,事秘阁极其仁孝,不忍顷刻去亲侧。
继中□,授迪功郎温州司户参军丁秘阁忧,不赴。
服阕,以庆寿恩,补修职郎,主处之遂昌簿。
邑素□□,□籍散亡,公□□治力赞治排之,□民赖以无扰。
尉阙摄事,闻恶少十馀辈□□于道,禽以抵法,不愿□□□□缚之□□从政郎监□仓中界,至则亲检□□□除宿□,诸路米舟率愿从中界交卸。
上官贤之,交章论荐,改宣教郎,□处之龙泉县
龙泉号繁剧,公务行安静,□□□□,催科不以鞭朴,听讼不以钩距,邑中不闻胥吏疾呼而治盛,讼理整整,□□□□□□□其政绩,荐之于朝,而公□□□□□之意,命其子荣数椽于家□之由□暂秩满□同舍多在朝列,竞□□挽,公独恬然不以为意,遂□□□之阙□□天下□□所萃,出纳之间,敝倖迭出,□□□□□□□□布。
公正身奉法,无所挠屈。
一载,依吏例迁院□公不愿留意连□之组同以陛辞之日,□□重楮轻之敝,则欲□折帛之供,权时纯用□□。
又论□□□□之敝,则欲分责江上诸军□衙□□□□□□达于总饷□□。
上下□议而施行□□□□□□□□□日课诸孙以自娱乐。
明年七月十二日,以疾卒于正寝,实嘉定癸酉
严□积官至朝散郎,享年六十有四。
公□□□□待人以恕,居官不受私谒,一介不以取诸人,去之日如始至。
居乡简出,未尝干挠州县。
秘阁有兄登□书□□□□□□□又无子,公再为命□柝产惟或□谓秘阁私财不应抵分,公笑曰:「何待我之薄也」!
疏财□□,旦誉高之。
嗜□□书,滨老不倦。
□受延赏,犹不废举子业。
预丙午壬子漕荐。
尤工于诗,善状物态,有《益斋文稿》藏于家。
娶□郡吴氏,封安人,先公十三年卒。
子愿
女二人,长适国子进士吴学易,次适进士应虞。
孙男二人,祖烈、祖德。
孙女六人,长适进士□衍,次许嫁进士吴□,馀尚幼。
将以乙亥年二月壬寅葬于白竹山之原,盖秘阁阡茔之侧也。
先期,遣书叙公之行实来请曰:「向者先生获托寅恭,辱知不薄,愿得铭文,以垂不朽」。
序惟公质朴廉介,士大夫中不可多得,顷幸同僚,相与之意甚深,其敢以固陋辞?
乃为之铭曰:
以见一之高尚兮,足以振颓俗。
以瞻忻之廉介兮,足以播其馀馥。
皆□丰而施啬兮,天不可问。
并藏于白竹之原兮,清风满谷。
丁宋杰墓志铭1267年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四二、《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四 创作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宋杰名南一。
莆士多能赋而丁氏最盛,曰伯杞字元有,曰伯梅字元作,曰伯元晖,尤擅名,每一篇出,万口脍炙。
元晖贵显,为端平御史,历给事中
元作早卒。
元有内舍奏名矣,未解褐而卒,即宋杰父也。
宋杰幼机警,诵《前汉书》日万字,给事奇之,曰:「吾家白眉也」。
年十三,有声乡校,拔宝庆乙酉漕解、端平丙午胄荐。
乙未南宫中鹄矣,属同知举蒋公重珍以病卒出,监试殿院王遂代之,易以他卷。
癸丑春,始奏名别院,廷试,以累举恩升丙科,调福州怀安
邑人谓宋杰清谈书生尔,于吏事未必谙鬯,而宋杰烛情伪,摘奸伏,若素官然。
公族有僦居以妇堕胎诬屋主者,宋杰辨为药胎。
民有负逋自经者,子讼债主,宋杰曰:「汝父缢死矣,谁断其舌」?
搜其家,得舌于圊。
某家女奴溺死,父讼主家,宋杰曰:「两手有泥沙,自溺也」。
两造皆伏。
然不善事上官,以宪劾去,监南岳庙
广州东莞县税务,经略谢公子强曰司征非所以浼儒者,将别有所处,宋杰辞去。
尉卒捕盗,盗兄以为辱己,捶弟至死,诬失主杀之。
宋杰辨失主与盗未尝交手。
篙师晒衣堕水,急下取之,溺死,母讼船主。
宋杰视尸,衣果在手,二讼皆息。
谢公荐宋杰于朝,会以职事忤上幕,又以宪劾去。
贫不能出岭,峤南士人率子弟行束修师事焉。
南谷郑公协手书以濂泉山长延致。
阳岩洪公天锡继至,尝与宋杰同漕荐,檄摄海阳丞、州学教授,兼文公、元公两书院山长,又饯以诗云:「向曾预荐君偕我,老更能勤我愧君」。
郡守游公义肃尤严冷,然待宋杰独厚。
潮士方喜得师,宋杰以悼亡归,宦意阑矣。
宋杰少时谓功名可立致,已而同袍子多先登躐进,宋杰胸中浩然者蟠屈无所施,稍自放于酒。
其文章有气骨,自在纸上,皆现光怪。
饮酣耳热,向人举扬铺说,音节忼慨,抑扬蹈厉,神色自得,不知者以为傲,惟余常哀其顿挫而犹幸其老而壮、穷而坚也。
初,实斋给事同台,及典举失宋杰,出院还台,闻宋杰家塾书声甚苦,大悔之。
别头考官欧阳起鸣得宋杰赋击节,始擢第,然其年五十七矣。
余观吾里艾轩、囿山两贰卿皆策名晚而致身速,意乘除之理则然。
惟宋杰仕十馀年,人以材名遇合,宋杰以才名困厄,不改头衔而死,则有不可解者。
然以穷达论人,浅之乎为丈夫者。
黄注梦升主簿耳,欧阳公铭其墓,反复嗟惜其意气尚在,文章未衰。
穆修伯长参军耳,章圣闻其诗名,而尹师鲁兄弟师其古文。
然则宋杰之所自立者,岂以位卑禄薄而泯没哉!
宋杰于所居辟一室,方仅如斗,扁曰斗轩。
后有隙地,莳花灌蔬。
丙寅初度,语诸子:「吾今七十,诸父所无,可为丁氏破荒,死亦何憾」!
俄苦上气疾,预处后事,语诸子善持门户。
娶陈氏,以勤俭相君子,前卒。
三子:长国老
次寿老,后弟南英
次侑老,后弟监舶南叟
二女,贡士黄仲元、林履孙,其婿也。
生以庆元丁巳七月二日,卒以咸淳丙寅十一月六日,葬以咸淳丁卯正月三十日,与陈孺人同穴,墓在惟新里樟林傅籥之原。
宋杰性孤介,少所推下。
余尝交其二父,皆铭其阡。
宋杰无恙时,汇给事谏草,将付梓,属余序之,余病眊未果为。
宋杰且死,命其子来责诺,且曰:「我埋辞并以累此翁」。
余既摭实纳铭宋杰圹中,又将序谏草以践前言。
其世系已见二父志。
铭曰:
以为难兮或抟扶而直上,以为易兮或分寸之莫攀。
猗宋杰兮彩翠如孔鸾,盍冲于霄汉兮谁铩其羽翰。
埋斯人于黄壤兮,巨灵瑟缩而不安。
吾闻贤有后兮天好还,竭、末生兮谢宗盛,攸、彧出兮荀氏蕃。
嗟嗟宋杰兮虽赍志于九原,有珠树之竞秀兮必丹桂之高搴。
嫂讼其叔用意立继夺业判 南宋 · 邓运管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二五、《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八
瓯宁县寡妇张氏论叔范遇争立继夺业事。
看详诸处断由,见得范通一有子四人,长曰熙甫,次二曰子敬(即监税。),次三曰遇(即达甫。),次四曰述即善甫。)
熙甫已娶妻生子,未几,夫妻与子俱亡,以理言之,当为立继。
在法,立继由族长,为其皆无亲人也。
若父母存,当由父母之命。
当熙甫死时,其父母俱存,皆无立继之意,非不爱其子也,盖谓蕞尔田业,分与见存三子,则其力均,立一孙为熙甫后,则一房独分之业已割其半矣,割其一半,使二子分受之,则三子中立有厚薄之分,此一之本意也。
故宁均与三子,而以熙甫私置之田为烝尝田,使三房轮收,以奉其祭祀。
三房之子皆其犹子,虽不立嗣,而祭祀不绝矣。
绍定二年十月,立砧基簿,簿首言长男熙甫既亡,不愿分产,其存日将妻妆奁置到田业等,拨充烝尝。
簿尾系一、母陈氏着押,兄弟同签,是有父命明矣。
砧基文书,皆已印押讫。
熙甫死已一十五年,而春秋祭祀无缺者,以所立范熙甫十五年烝尝田在故也。
为三子者,遵父之命,轮年时祀,则范氏之鬼不馁矣。
遇者,独于父母亡,分业八年之后,兄子敬亦亡,遂抑逼其弟善甫、侄馀庆签押立继文字,以己子文孙为熙甫后,此岂诚念其兄之未立后哉,不过欲夺其一兄一弟已分之业尔。
提举司判,送县结绝申上,谓若立文孙,则已分之业,又釐而为四,一则不出父母之命,二则难以强兄弟之从,辞理明甚。
签厅忽略不看,乃谓无父母之命,今照范善甫范馀庆等约,以文孙为熙甫后。
谓烝尝田不以与文孙,恐违背父母之美意,则割削兄弟之产,以与文孙,独不伤父母之本意乎?
此于理不通,特眩惑于继绝之美名耳
今参考断由,范遇系曾经徒断之人,不孝于其父与母,不敬于其姊与兄,又不友其弟,每操刃赶杀,持杖殴打,傍人救者,至遭其折齿。
又其甚者,乘其兄子敬之死,突入其室,将嫂拖打,赶散工作人,不许入殓,勒取钱三百贯,米数百石。
又抑逼其弟与侄,为此私约。
于嫂张氏既论之后,旋计会县,印押除附公据,又经丞厅改正户帐。
文约不正,何可照用。
况其用意甚恶,佥厅官合用诛心之法。
逼胁而盟,谓之要盟,要尽与釐正则可,乃谓既已堕其计中,虽悔何及。
容奸若此,则弱之肉,强之食,人之类不能自立于天地之间矣!
愚见谓熙甫既有烝尝田,自不乏祀,若于产业已分之后,骤立一人为嗣,则从前父母所立砧基支书,皆不足为据,必将尽取田业分过。
八年之久,田业岂无变易,一兄一弟岂肯俛首听从割产,以益文孙,必将扰乱一家,愈增仇怨,词诉纷然,何由了绝。
非惟遂凶人吞并之谋,抑且无益死者,反有害于生者矣。
不若各照砧基支书管业,追毁文约公据,庶几一家得以安迹。
如必欲立继,则范遇设计吞并,其子文孙亦不当立。
欲帖县照应。
奉都运检详姚立斋判:照所拟行。
欲立继,难动其已分之业,只当就烝尝田内,于无碍房分中推立。
范遇既如此凶暴,用意吞谋,其子却不可立。
帖县照应。
有宋福建莆阳黄仲元四如先生梦笔记后跋咸淳十年 宋 · 余谦一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静嘉堂秘籍志》卷三八
梦笔之事,王元琳江文通纪少瑜李太白辈也,史不绝书。
异哉!
四如之梦是笔也,实授于孔子,觉而诊之曰:「夫子之笔既绝于获麟矣,而又予授,岂绝者将使之续欤」?
《梦笔记》成,持以示仆。
君平素讲明于麟笔,后有感于二千年间世运之变,尝欲稡会温公之《通鉴》、康节之《经世》、晦翁之《纲目》、南轩之《纪年》、东莱之《事记》,折衷而为一书,盖志在《春秋》久矣。
思虑之极,通于神明,君之梦孔子,犹孔子周公,皆其思之所存也。
夫《春秋》编年之书,年必书王者,所以明其大一统之义。
然二百四十年一周正也。
王纲缺裂,世道分纶,泮合禅仍,班班见《史》、《汉》。
唐得国近正,犹可以统书。
外乎是,有以势力而帝天下者,秦、隋之类是也;
有以虚名而帝天下者,汉少帝孺子婴之类是也;
有以女主、篡臣、盗贼、夷狄而帝天下者,如吕、武、莽、懿、后梁、后唐之类是也。
其事皆《春秋》之所未有,使吾夫子见之,将诛绝屏黜之不暇,是区区者,奚足以言统?
而诸儒论载,有所不容焉。
大抵则以年相次,以统相承,统之者不能皆汉唐也,虽各持一说,求以通之,率不免于捍格。
切谓秉《春秋》之笔难,续《春秋》之编尤难,必也用《春秋》经世之法,变《春秋》编年之体,庶几其可通乎。
皇皇先圣,梦寐临之,亦既觉悟君之心矣。
何当成书,仆愿自附于馀,无党于君,用意深处而为之注释焉。
咸淳甲戌年宗簿余谦一撰。
按:《黄四如集》卷末,四部丛刊三编本。
用前韵 其一 元末明初 · 李穑
五言律诗 押鱼韵 出处:牧隐诗藁卷之二十二
竺教兴隆际,儒风椓丧馀。
纷然逐于外,鲜矣复其初。
学道编三绝,观空偈四如
谁知圆境界,熊掌得兼鱼
煎茶即事 其二 元末明初 · 李穑
七言律诗 押词韵第四部 出处:牧隐诗藁卷之六
曾向空门问四如茶香满座小窗虚。
身心众苦知无尽,齿颊微甘喜尚馀。
放旷却须寻二仲,文章何必拟三苏。
欲师西伯安在,卜得非熊后车
重约巷游光岩 其二 元末明初 · 李穑
七言律诗 押鱼韵 出处:牧隐诗藁卷之十三
吾生自信本来迂,老向空门问四如
已负读书须志笃,臾惭当笔叹才疏。
焚香静坐看金鸭,随粥徐行趁木鱼。
老牧风流谁画得,黄桥新月照蓝舆。
读卫风 明 · 金麟厚
 押鱼韵 出处:河西先生全集卷之二
朝歌城已故,习俗犹未除。
丁宁妹邦诰,勤苦回殷馀。
遽篨到墙茨,桑濮还沦胥。
殆哉赋载驰,祧社为丘墟。
辛艰作楚室,孑孑干旌旟。
三复淇奥篇,奇功思四如
苏长公妙高台 明 · 王世贞
 押纸韵
佛印老秃翁,片言拄苏子
禅床咫尺间,忽掷千万里。
不解弦中调,如风过牛耳。
却望妙高台,嵯峨插天起。
俊雕摩空没,波平四如砥。
意气稍得舒,归来对隐几。
卷我广长舌,避汝坚利齿。
初若锥遇锤,契则针投水。
欲识苏子谁,长爪梵志是。
不向无智生,宁向有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