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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加元服议 其一 东晋 · 王彪之
 出处:全晋文卷二十一
礼虽有丧冠,当是应冠之年,服制未终,若须服终,便失应冠之年故也。
礼所以冠无定时月,春夏不可,便用秋冬。
若今岁内修复未毕,入新年,卜仲春之日,加元服,不失年,不失礼。
今便准丧冠,阙飨乐而行事,诚有倚傍。
然加衮冕,火龙焕然,以准丧仪;
情有不体。
若别有事,必速加元服,权诸轻重,不须修复毕者,便当准丧冠耳。
《通典》五十六「孝武将冠」太常王彪之议。
新年至尊当加元服。
今若依成帝故事用三元日者,冠有金石之乐,恐修山陵未必,于乐便阙。
礼,冠自卜日。
又云「夏葛履,冬皮履」,明无定时,不必三元也。
按晋故事及两汉,皆非三元,当任时事之宜耳(《通典》五十六)
桓温 东晋 · 简文帝
 出处:全晋文卷十一
吾遂委笃,足下便入,冀得相见。
不谓疾患,遂至于此,今者惙然,势不复久。
且虽有诏,岂复相及。
慨恨兼深,如何可言。
天下艰难,而昌明幼冲眇然,非阿衡辅导之训,当何以定济也。
国事家计,一托于公(《魏书·司马昱传》。疾,与温书,《晋书·桓温传》作「帝不豫,诏曰,吾遂委笃,足下便入,冀得相见,便来便来」。已下十四句皆无。)
下令国中 其一 前秦 · 苻坚
 出处:全晋文
东南平定,指日当以司马昌明尚书仆射,可速为起第(《魏书》九十六《司马昌明传》)
下令国中 其二 前秦 · 苻坚
 出处:全晋文
期克捷之日,其以司马昌明尚书左仆射谢安吏部尚书桓冲侍中
势还不远,可先为起第以待之(《十六国春秋》三十八,又下书。)
请旌表故梓潼太守周虓 东晋 · 谢玄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三
臣闻旌善表功,崇义明节,所以振扬声教,垂美来叶。
故西夷校尉梓潼太守周虓,执心忠烈,厉节寇庭,遂婴祸荒裔,痛寘泉壤。
臣每悲其志,以为苏武之贤,不复过也。
前宣告并州,访求丧,并索其家,负荷数千,始得来至。
即以资送,还其旧陇。
伏愿圣朝追其志心,表其殊节,使负霜之志不坠于地,则荣慰存亡,惠被幽显矣(《晋书·周虓传》。病卒于太原,其子兴迎致其丧,冠军将军谢玄亲临哭之,因上疏云云。孝武帝诏赠龙骧将军、益州刺史。)
江左宗庙歌二首 其二 烈宗孝武皇帝 东晋 · 王珣
四言诗 押词韵第一部
天鉴有晋,钦哉烈宗
同规文考玄默允龚。
威而不猛,约而能通。
神钲一震,九域来同。
道积淮海,雅颂自东。
气陶淳露,化协时雍(同上)
崇德太后服议 东晋 · 徐藻
 出处:全晋文
资父事君而敬同。
又《礼》云(《宋志》作“礼传”。)其夫属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则夫属君道,妻亦后道矣。
服后以齐,母(《宋志》作“资母”,《通典》作“资父”。)之义也。
鲁讥逆祀,以明尊卑(《宋志》《通典》皆作“尊尊”。)
今上躬奉康穆哀皇及靖后之祀,致敬同于所天,岂可敬之以君道,而服废于本亲。
谓应期齐衰期(《晋书·康献褚后传》,太元九年崩,太后孝武帝为从嫂,朝议疑其服,太学博士徐藻议。又《宋书·礼志》二,九年作元年,徐藻作徐恭,《通典》八十作宁康中,皆误。)
朝臣上礼太子 东晋 · 车胤
 出处:全晋文
百辟卿士,咸与盛礼,展敬拜伏,不须复上礼。
方伯牧守,不睹大礼,自非酒牢贡羞,无以表其乃诚,故宜有上礼。
亦如元正大庆,方伯莫不上礼,朝臣奉璧而已(《通典》七十,孝武泰元十二年台符问,皇太子既拜,朝臣奉贺,应上礼否?国子博士车胤议。)
即位 东晋 · 孝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十一
朕以不造,奄丁闵凶,号天扣地,靡知所诉。
藐然幼冲,眇若缀旒,深惟社稷之重,大惧不克负荷。
仰凭祖宗之灵,积德之祀,先帝淳风玄化,遗咏在民。
宰辅英贤,勋隆德盛。
顾命之托,实赖匡训。
群后率职,百僚勤政。
冀孤弱之躬有寄,皇极之基不坠。
先恩遗惠,播于四海,思弘馀润,以康黎庶。
其大赦天下,与民更始(《晋书·孝武帝纪》)
地震诏太元元年五月癸丑 东晋 · 孝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十一
顷者上天垂监,谴告屡彰,朕有惧焉,震惕于心。
思所以议狱缓死,赦过宥罪,庶因大变,与之更始(《晋书·孝武帝纪》)
桓冲请讨符坚诏(元年) 东晋 · 孝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十一
丑类违天,比年纵肆,梁益不守,河西倾丧。
每惟宇内未一,愤叹盈怀。
将军经略深长,思算重复,忠国之诚,形于义旨。
贤省未周,以感以慨。
寇虽乘间窃利,而以无道临之,黩武穷凶,虐用其众,灭亡之期,势何得久!
然备豫不虞,军之善政。
辄询于群后,敬从高算。
想与征西协参令图(案:《文选》沈约《齐安陆王碑》注引《晋中兴书》,烈宗诏曰:「桓冲协隆治道。」与此语相当,后讳「隆」、「治」字,遂改易之耳。)
嘉谋远猷,动静以闻(《晋书·桓冲传》)
苻坚攻陷襄阳下诏申警(四年三月壬戌 东晋 · 孝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十一
狡寇纵逸,藩守倾没,事兼平日。
其内外众官,各悉心戮力,以康庶事。
又年谷不登,百姓多匮。
其诏御所供,事从俭约,九亲供给,众官廪俸,权可减半。
凡诸役费,自非军国事要,皆宜停省,以周时(《晋书·孝武帝纪》)
遣兼司空谢琰太子妃王氏诏太元二十一年 东晋 · 孝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十一
太子讳婚礼即就,仰祖宗遗烈,凭道德之姿,保傅将翼,贤士竭诚,慎行修德,积善庆隆。
岂惟在乎,天赍赐所以宣其悦情,其便依旧(《御览》一百四十九引《晋孝武帝起居注》)
命谒陵 东晋 · 会稽王道子
 出处:全晋文卷十七
今虽权制释服,至于朔望诸节,自应展情陵所,以一周为断(《宋书·礼志》二。孝武崩,骠骑将军司马道子命。)
殷祠启 东晋 · 孔安国
 出处:全晋文
元兴三年夏,应殷祠。
昔年三月,皇舆旋轸。
其年四月,便应殷,而太常博士徐乾等议云:“应用孟秋”。
台寻校自太和四年相承皆用冬夏,乾等既伏应孟冬,回复追明孟秋非失。
御史中丞范泰议:“今虽既祔之后,得以蒸尝,而无殷荐之比。
太元二十一年十月应殷,烈宗以其年九月崩。
至隆安三年,国家大吉,乃修殷事。
又礼有丧则废吉祭,祭新主于寝。
今不设别寝,既祔,祭于庙。
故四时蒸尝,以寄追远之思,三年一禘,以习昭穆之序,义本各异。
三年丧毕,则合食太祖,遇时则殷,无取于限三十月也。
当是内台常以限月成旧”。
就如所言,有丧可殷。
隆安之初,果以丧而废矣。
月数少多,复迟速失中。
至于应寝而修,意所未譬(《宋书·礼志》三,义熙二年六月,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启云云。)
宣太后不配食中宗 南朝宋 · 臧焘
 出处:全宋文卷十六
《阳秋》之义,母以子贵,故仲子、成风,咸称夫人,《经》云:「考仲子之宫」,若配食惠庙,则宫无缘别筑。
前汉孝文孝昭太后,并系子为号,祭于寝园,不配于高祖孝武之庙。
汉和帝之母曰敬隐皇后,顺帝之母曰恭怀皇后,安帝祖母曰恭悯皇后,虽不系子为号,亦祭于陵寝,不配章、安二帝。
此则二汉虽有太后、皇后之异,至于并不配食,义同《阳秋》。
光武追废吕后,故以薄后配高祖
又卫后既废,霍光追尊李夫人皇后,配孝武,此非母以子贵之例,直以高、武二庙无配故耳。
夫汉立寝于陵,自是晋制所异。
谓宜远准《阳秋》考宫之义,近摹二汉不配之典,尊号既正,则罔极之情申,别建寝庙,则严祢之义显,系子为称,兼明母贵之所由,一举而允三义,固哲王之高致也(《宋书·臧焘传》,晋孝武太元中,追崇庶祖母宣太后,议者或谓宜配食中宗议。又见《南史》十八。)
诏譬临川王义庆(八年) 南朝宋 · 刘义隆
 出处:全宋文卷二
玄象茫昧,既难可了。
且史家诸占,各有异同。
兵星王时,有所干犯。
乃主当诛。
以此言之,益无惧也。
郑仆射亡后,左执法尝有变,王光禄至今平安。
日蚀三朝,天下之至忌。
晋孝武初有此异,彼庸主耳,犹竟无他。
天道辅仁福善,谓不足横生忧惧。
兄与后军,各受内外之任,本以维城表里经之,盛衰此怀实有由来之事。
设若天必降灾,宁可千里逃避邪。
既非远者之事,又不知吉凶定所。
若在都则有不测,去此必保利贞者,岂敢苟违天邪(《宋书·临川王道规传》,太白星犯右执法义庆惧有灾祸,乞求外镇,太祖诏譬之,义庆固求解仆射,乃许之。)
祀孝武昭后二庙议 南朝宋 · 虞愿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
夫烝尝之礼,事存继嗣,故旁尊虽近,弟侄弗祀。
君道虽高,臣无祭典。
晋景帝之于武帝,属居伯父,武帝至祭之日,犹进觞爵。
今上既纂祠文皇,于孝武室谓宜进拜而已,觞爵使有司行事。
案《礼》:「过墓则轼,过祀则下」。
凡在神祗,尚或致恭;
况昭太后母临四海,至尊亲曾北面,兄母有敬,谓宜进拜,祝文宜称皇帝讳。
皇后庙见之礼,本脩虔为义,今于孝武,论其嫂叔,则无通问之典,语其尊卑,亦无相见之义。
皇后登御之初,昭后犹正位在宫,敬谒之道,久已前备。
愚谓孝武昭太后二室,并不复荐告(《宋书·礼志》四,泰始二年六月太常丞虞愿议。)
孝武及昭后亲执爵议 南朝宋 · 孙缅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四
晋世祖宗,祠显宗烈肃祖,并是晋帝之伯,今朝明准,而初无有司行事之礼。
愚谓主上亲执孝武皇帝觞爵,有惬情敬,昭皇太后君母之贵,见尊一时,而与章宣二庙同飨阙宫,非惟不躬奉,乃宜议其毁替,请且依旧三公行事(《宋书·礼志》四,元徽二年十月,有司奏,至尊亲祠太庙孝武皇帝及昭皇太后,未详应亲执爵与不。下礼官议。前左丞孙缅议,又见《通典》四十七。)
太后祔庙议 南朝宋 · 王略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五
正名存义,有国之徽典,臣子一例,史传之明文。
今昭皇太后正位母仪,尊号允箸,祔庙之礼,宜备彝则。
母以子贵,事炳圣文,孝武之祀,既百代不毁,则昭后之祔,无缘有亏。
愚谓神主应入章后庙。
又宜依晋元皇帝之于悯帝安帝之于永安后。
祭祀之日,不亲执觞爵,使有司行事(《宋书·礼志》四,明帝泰始二年正月,孝武昭太后五月,有司奏祔庙之礼,宜下礼官详议,博士王略太常丞虞愿议,又见《通典》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