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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范大夫及夫人张氏行述 南宋 · 刘宰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五○、《漫塘集》卷三四
建炎南渡,士大夫流落中原,日引领南望,伺来归之隙者不可胜计,而虑不能及远,智不足图全,往往谋夺气沮,殒身覆宗。
或幸而济,亦未免骨肉乖隔。
惟范氏父子夫妇独全,非其阖门忠义,感通神明,而智勇足以自卫畴克尔?
公讳如山,字南伯邢台人
曾祖讳存,皇任朝奉郎尚书虞部员外郎
祖讳清臣
父讳邦彦,皇任左宣教郎添差通判镇江府
通判宣、政间太学,其后陷北,母老不能去。
既除丧而边禁益严,念惟仕可以行志,乃举进士
以蔡近边,求为新息
岁辛巳,率豪杰开蔡城以迎王师,因尽室而南。
公幼力学,亦再举于乡。
敌之法,文臣任子以武,而公以通判荫入任,本朝视本秩换授,故公堕右选,非志也。
性至孝而恬于名利,来南时道路多梗,通判领家人夜避土穴中,公伏而护之,为盗所及,投戈其上,公不为动。
会其徒相与疾呼而前,即收戈去,人以为孝感
通判试令湖之长兴,公以旁无兼侍,就注添差监湖州都酒务。
中间或仕或不仕,惟亲是依。
通判没,太夫人年高须养,复注监真州都酒务。
南轩先生张公帅荆南,志在经理中原,以公北土故家,知其豪杰,熟其形势,辟差辰州泸溪,改摄江陵公安,实欲引以自近。
公治官犹家,拊民若子,人思之至今。
湖州有积俸寄友人家,时巨浸之馀,鬻产者众,或劝以求田,公笑曰:「吾可乘人之急以自利耶」?
长兴之士有举于乡而不能自行者,即白通判,尽以所积俸分畀之。
女弟归稼轩先生辛公弃疾,辛与公皆中州之豪,相得甚。
辛词有「万里功名莫放休」之句,盖以属公。
公赋诗自见,亦曰「伊人固可笑,历落复崎𡼲。
略无资身策,而有忧世心。
穷途每为恸,抱膝长吟」。
其志尚可想。
床头常置渊明诗一编,开诵至「倾壶无馀沥,窥灶不见烟」,辄拊卷,曰:「是中自有乐地,惟此翁知之」。
所居不蔽风雨,或笑其陋,曰:「天壤甚宽,公顾欲以七尺之躯自局于寻丈间耶」?
既病,戒其子:「我死必以深衣敛」。
盖终始一以儒者自处。
夫人张氏,家钜鹿,少以同郡结姻,禀资孝敬。
赵夫人,皇叔士经女,贵重,夫人事之惟谨,甚暑不敢挟扇。
有以姑命至,必拱立而听。
尝得囊珠于地,谨视之以伺亡珠者,久不获。
一日而姥持帛以售,夫人察其貌悴而色忧,试问之,曰:「尝为鬻珠而遗之,为主所讼,倾家赀不足偿,名在有司未释也」。
夫人问遗珠之日与珠之多寡、囊之形色,皆合,即以还之,姥惊喜泣拜而去。
通判新息之日,以夫人亲在,命之归,曰:「吾遣二婢送汝」。
夫人曰:「妇人既嫁从夫,舍夫安之」?
遂北向痛哭而行。
时服用尽弃,独取赍轻而易售者以为资。
夫人请于舅姑,夫无兄弟,或挟货而行,恐为身累,愿躬自怀握以从,舅姑义之。
公岁晚居贫而好客,客至辄饬家人趣治具,无则典衣继之,须尽乃白。
夫人敬以承命,未尝以匮告。
二子,长俾从师授,每鬻装具以给束修。
与其子言,必举似当世长者,使知敬慕。
子炎初主临江新喻簿,常戒之曰:「日日消簿,家家春风,我止闻之,今汝为之,可不勉乎」?
退食必问今日消几何纸,数溢则喜,否则戒曰:「明必偿之」。
炎以禄养缺乏为忸,夫人曰:「汝能廉,吾虽饭蔬饮水,甘于鼎食矣」。
故炎所居官治,其宰晋陵治平为天下最。
公以庆元二年五月七日卒,得年六十有七,官终忠训郎
后二十四年,当嘉定辛巳正月十三日夫人亦卒,得年九十有一。
绍熙间以公升朝,封孺人
二子,炎为长,今官宣教郎、前知常州晋陵县;
次刍。
女四人,婿辛助韩居仁赵善部、李伯恭。
朝奉郎、新知荆门军居仁官脩武郎部今官通直郎、监镇江府榷货务伯恭今官承奉郎、监潭州永丰仓。
夫人之丧,刍与辛氏韩氏女、孙苍舒皆前卒。
孙女一人,尚幼。
初,通判镇江府丹徒县崇德乡石柱湾之原,故公遂为郡人。
及公之没,晋陵以公侍亲来南,葬不欲相远,奉丧以祔。
因地之隘,遂乘其巅,昭穆之序乖焉,晋陵用不慊于心。
夫人丧,改卜于建康府句容县仁信乡之陈冈,期以嘉定十有七年正月九日合葬。
谓刘、范同姓,而某居又同郡,采于乡党,知公、夫人之行为详,俾绪次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