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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事中倪思奏乞将喻圭知县理作堂除旨挥寝罢可与书行旨挥状(奉圣旨依) 南宋 · 蔡幼学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七七、《育德堂奏议》卷三
臣闻法所以示天下之公,后省之论駮,所以为陛下守法也。
喻圭就部注知县,乞以先来擢用旨挥,理作堂除。
臣以其所乞不为无名,即已书行。
所有除钱塘仁和会稽三县知县外,不许堂除之法,臣实失于检照。
倪思所奏,既有开禧二年颁降条令,则是成法所在,固当遵守。
臣窃详喻圭改官为县,其得堂除与否,利害甚轻;
而琐闼封还录黄,其从之与否,所关至重。
陛下方作兴政理,昭示大公,必不以一知县之故,而使琐闼不得举其职。
喻圭所乞既经论駮,虽使得之,在必不皇安。
臣愚欲望圣明从倪思所奏,收还已降指挥,以存法守。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