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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常丞德之送行诗后序1208年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三、《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五九 创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
嘉泰末,余入为学官,时柄臣擅朝将十年,士气日削,阴伺风指者已密陈开边之议。
一日赤眚为沴,太阴犯权,未旬日北内门鸱尾及省部、相第灾,宰相襆被奔都亭驿
翌日,上避殿彻膳,诏百官上封事。
余时与李仲衍范少才赵全道先生同在学省,李、范及余大槩谓今爵及舆隶,权移主上,赵所言数事亦切时病,余忘之矣。
宋君时编摩宥府,谓《离》为火,为甲兵,《坎》为水,为月,为盗,为隐伏。
故火失其性,赤气见滥炎起,则忧在甲兵之事;
水失其性,太阴失度犯权,则忧在隐伏之盗。
识者韪之。
是岁沿边帅守始尽易武臣。
吴曦既久在西垂,皇甫斌在襄汉,郭倪李爽两淮,悉总兵民之任,识者忧之而未有陈说者,宋君又索言之。
次谓乞置四川类补试,使蜀士得补入太学
次谓蜀帅权重,宜及今防微杜渐。
宋君既对,余适以职事见宰相,谓余曰:「宋编修既言蜀帅权重,而又欲蜀学得拟贤关」。
余觇其词色方愎不平,退即为宋君言之。
宋瞷知庙论不合,力请去,执政有留之者,俾丞奉常
涉春再请,乃得去。
方是时,朝廷论议,和者如出一口,而乃有不茍于同以取宰相厌弃者,可不谓贤乎!
宋、李、范、赵与余既相继去国,时事大变,宋所言甲兵武帅等事至是皆验,可不谓识虑过人矣乎!
「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膴,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天下未有有阴无阳、有小人无君子之时,故又曰「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
譬之泉也,茍疏而通之,虽有淤腐,可赖以免;
徒知壅阏蔽塞,无所分别,则淤日以甚,清者亦与俱败耳。
庆元嘉泰开禧之间而稍知此理也,贤者尚可以少安于位,以相与扶世建俗,大纲虽失,亦须能救其半,竟蹈沦胥之戒,使生灵受其祸而贤者徒以知言名于时,可胜叹夫!
后二年,朝廷改元更化,余被命将造朝,宋君以诸公乙丑送行诗墨本见寄,因以所见题其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