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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阁修撰君墓志铭嘉定十五年十二月 南宋 · 袁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八五、《絜斋集》卷一七、《虞邑遗文录》卷二、《海虞文徵》卷二○
庆元初,某备数成均,忤权党意,未几去国,为抚属浙东。
蕞尔孤踪,难于自立,而观察推官玉牒赵公一见如故交,相与款语,了无藏袭,知其为直谅之士。
而察其器能,超然逸群,是非立断,有不可及者,每推许之曰:「他日得志,其将有可纪之绩乎」!
既而某言果验。
嘉定中,同官于朝,相得益深。
间阔虽久,日觊其恢此远谟,而公则亡矣。
追念畴昔,衋焉痛心。
枢密院检详,公之季弟也,贻书求铭,某不改辞。
公讳伸夫,字信道魏悼王七世孙也。
曾祖劼之,修武郎
妣郭氏,安人
祖公义,忠翊郎
皇甫氏孺人
考彦轼,承节郎,赠中奉大夫
妣段氏、连氏,俱赠令人。
建炎间,大父始居平江常熟
公初以恩荫补承信郎、监南岳庙
绍熙元年进士科,主处州松阳县簿
再调绍兴府观察推官,帅尚书单公方以能吏自名,健于裁决,尝以休日至都厅,他幕僚无入者,而公独审问两词如常时。
单公心善其匪懈,与之语,大奇其材,亟表荐之,添差干办淮东茶盐司,改宣教郎、知扬州江都县
边隙始开,宣抚招讨诸使咸在,百需交至,供亿靡阙。
常随发运使过都梁,忤其意,索负粮百馀驴,且属公部之,地非所隶,人孰吾从。
公曰:「此欲以乏兴罪我尔」。
毕力营求,得半而循环焉,事集仓卒,甚整而办,人以为难。
敌游骑三四骎骎逼扬,大帅郭倪皇遽无策,公曰:「扬,淮东根本,外应援承、楚,内蔽遮常、润,所系不轻,何可忽哉」!
推官应君谦之,佳士也,公与合谋,固吾壁垒,以待其敝。
于是我之义武民兵,有泄三塘水以灌其西者,敌始引去。
微公坚守,他人何所效其力哉!
通守山阳,胡海等作乱,赵使君师逌与武锋军帅张瑀不咸,瑀不即讨捕,公语之曰:「郡守知军事为职,军旅之柄盖兼领之矣。
驻兵其地,而无所禀承,可乎」?
瑀悚惕听命。
公复语其所遣将校以擒捕方略,迄于授首。
安丰军,帅黄公度之所荐也。
朝旨散武定卒,复为耕农,凡二万四千有奇,安丰居其半,始纷纭未奠厥居,桀黠者相挺为乱。
公虽宽大爱人,而重为民害者,终不汝贷,坏散其党,以渐除之,奸民惧焉。
十月,差知楚州
楚与敌邻,才隔一水,青、齐间群盗猖獗。
论者皆以为敌人叛亡无日,宜结杨、刘之党,为夹攻计。
公独曰:「不然。
固吾圉,防冲突,于今为宜」。
不惟叛亡是纳。
俄有刘显昌者,突至涟水,力求纳款。
公亟调兵为备,而遣官属谕之,一夕而遁。
城东旧有重濠,岁久湮塞,则浚而深之。
西南有老鹞湖,其水散漫,则陂而蓄之。
或献议于朝,谓淮阴之门户,县北遗址,俗呼为甘罗城六朝驻兵之地,盍亟修之。
有旨令公相视,诸故老皆曰:「金由青、徐而来,其冲要有二,大小清河是也,相距馀十里。
小清河直县之西,有浅处,不可以舟。
大清河直县之北,与八里庄对,绍兴间,金三至淮,重兵皆由此出」。
公即条上,以为此地要害,若迁县治,板筑于此,形势增壮,过于淮阴故城,从之。
今之新城,乃公所创也。
以职事修举,增秩,除军器少监
三月,除右曹郎官
越月,以直秘阁再任。
六月,升宝谟阁、知庐州
东西有两栅,肥水贯焉。
开禧用兵,敌攻东栅,军民悉力捍禦。
敌退之后,帅臣田琳匝环甃之,西栅未及也。
公帅将佐登陴览观,具见其疏漏,敌所必攻,爰请于朝,建三洪巨门,以杀水势,楼橹壮伟,横跨门上,视东栅有加焉。
复建议包筑故城,为久远规。
故城者,唐张崇所筑,广十九里有奇,然兴兵祸,夷为丘墟。
乾道中郭亲军振请城之,亟欲就功,缩旧址三之二,创筑新城十五里,俗呼为月城。
此城既筑,而合肥县及市北居民皆隔于外,耆老有弃而不顾之怨,郭遂于斗门外筑缠堡以护之,其状如月,故亦谓之月城,此亦足以稍慰人心矣。
而故城未复,缓急终不可恃,合力增筑,既高厚而加甃焉,此则公之志也。
方将经营,俄敌至浮光,公亟集僚佐,访所以应援之策。
庐为今都会,而城中屯兵不满万人,或劝公尽发以往,公曰:「庐距浮光五百里而远,距濠、丰二百里而近,敌兵必由濠、丰渡淮。
今道浮光,安知不为声西击东之举,我若悉师于西,敌乘虚奄至,合肥失守,直趋历阳,窥我江浒,将若之何」?
兵钤王辛,旧武定军中才之超众者也,锐于立事。
召而告之,故踊跃承命,集武定骑卒,得数百人,辛曰:「足矣!
兵不在多,当以奇取胜」。
公又择帐前之勇敢者,各数十人与俱,且以强勇统领公辅陈刚为之继。
公辅精审有谋,足以守城,拳勇敢斗,足以出战。
若濠、丰无他,即令提兵以赴浮光。
约束既坚明矣,会安丰报金欲以舟师渡淮,合肥父老相率诣郡,乞留陈刚,以备不虞。
公不得已,别遣三将及金陵出戍郭统制代刚而行。
翼日,谍知安丰之兵不果渡,即遣如初。
王辛果以捷闻,陈刚继至,鏖战复捷,敌由是遁。
制府不深察,谓缓遣陈刚,奏公为畏怯,奉祠而归,复以台评罢祠夺职,而不知王、陈之功,发踪指示,公实使然也。
人皆冤之,安于义命,不以介意。
踰年,天子知公之忠,先复其职,申以召对,公言:「制敌之策,规模当先定,不可以缓图。
若欲与战,而吾所调之兵,彊弱不分,勇怯相半,弱者未战先怯,强者不能独勇,以此攻取,胜胡可必。
若欲与和,而吾备禦不周,苟求安静,纵彼久困之馀,意在休兵,焉知其不邀索于我。
为今之计,莫若以守为主,俟其可战而战,则是以守为战;
俟其可和而和,则是以守为和。
和不可恃则战,战或未胜则守,合和、战、守为一,操纵在我,彼岂得而邀我哉。
国初军兵转至指挥使,有功,迁刺史
政、宣以来,始由效用循袭,至今自将佐至于队将,例以效用为之。
间有一二为制领者,而军兵则止于受宣,自都虞候以上,不复可转。
而以额充军兵者少,求为效用者众,不均如是,能无偏乎?
宜参稽旧法,比折换授」。
时论者皆以为然,除金部郎官。
未越月,京畿计使,佥谓非公不可,除直敷文阁两浙路转运判官
公究心民事,深知州县催科,至为民病,建之始,揭三大弊,严行约束,镂榜著明,所在观者,举手加额。
将及二年,不动声色,而条教自孚,不待督促而财用自足,得人之效,烂然可观矣。
然公自捍边以来,备尝艰阻,久而得疾。
上眷公不已,进职二等,升副使,以宠嘉之。
公力请奉祠,诏以直龙图阁、知宁国府
阅月而疾作,遂至大故,实嘉定十五年四月丁酉也。
享年六十有一,积阶至朝议大夫,赠秘阁修撰
娶沈氏,封宜人,先公三年卒,葬于湖州武康庆安乡黄陇之原。
子时怀,承节郎、监高邮军税务,先公十四年卒;
次时思,将仕郎
长女适进士张梓,次适儒林郎、监户部路遂庄大兵犒赏酒库钱绍谦。
是岁十二月癸酉,其孤奉公柩,启宜人窆,合葬焉。
公笃志为善,服膺古训,不敢失坠。
持身以廉介为先,临民以教化为本。
每遇两造在庭,平心剖决,惟恐伤之。
常曰:「狱,重事也。
一涅其面,即非全人,况不可复生者乎」!
山阳有非真盗而将就死者,安丰有胁从而将黥者,合肥有被诬杀人而不能自白者,皆力雪之获免,其哀矜惨怛如此,足以见仁人之心矣。
初,皇考中奉公乐于施与,隆冬雨雪,有贫乏不能自活者,暮夜携钱寘其户内,不求人知,而寿至三十三,识者咸曰:「赵氏阴德之报,其在子孙乎」!
及公继之,秉心笃厚,有先君子风,历官中外,蔚然时望,善积而报丰,于是可占矣。
然非不升进也,而位犹未称;
非不忠诚也,而人或见疑;
康宁好德,亦既获福矣,而又不登上寿。
人子之心,有不足焉。
虽然,父子俱贤,气脉相续,自足以不朽,岂必事事尽如人意哉!
质诸古人,实获我心,公亦可以无憾矣夫。
铭曰:
繄人之生,难乎两全。
正直者才多不逮,通敏者节或不坚。
孰如宗英,守经达权。
捍边有方,持论无偏。
纵毁言以点污,迄美誉于流传。
应诏边郡太守 南宋 · 蔡幼学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七八、《育德堂奏议》卷四
臣伏睹朝奉郎、充江淮制置大使司参议官李大东,器业传家,材猷强敏,通练民事,志在驱驰。
昨宰严之桐庐,独称治办
其在制幕,宣劳居多。
承议郎提辖行在榷货务都茶场镇江府置司赵师逌,临民慈惠,处事疏通。
向丞邵武泰宁,臣适备数福建提举,已知其人,既而治县佐州,皆有民誉。
此二人者,资历已深,若任以边面要郡,必能称职。
臣今荐举二人堪充边郡太守任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