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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图纪 北宋 · 释智圆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三
儒礼,食必祭其先,君子有事不忘本也。
释氏之出生,具云出众生食,盖祭旷野鬼神及鬼子母,沙门用心悯异类也。
不忘本,仁也,悯异类,慈也,两者同出而异名。
今观后学,鲜测厥由,遂使出生,事乖谨洁。
于檀越家则或杂以所弃,处众堂则盘器污杂。
因图其形容,纪其事迹,以示来者。
且祭神如神在,享于克诚,在儒尚然,况禀佛制?
今众居宜以净器聚歛,安此像前良久,施飞走鳞介之属。
檀越家当于僧食毕,取其生饭,并著一器,供彼形像,然后散之。
然律亦许二食时先送食供养(《寄归传》亦云,复于行末安食一盘,以供诃利帝母也。)
若或先供,则众僧不须各出,窃恐于时未安。
今宜各出,然后聚而供之。
既人别用心,则咸思佛制,庶几上士勤而行之,所谓贤者之祭必受其福也。
《涅槃》南本第十五云:佛游旷野聚落,有一鬼神即以旷野为名,食肉杀生,复于其聚日食一人。
佛为说法,愚不受教。
佛即化身为大力鬼,动其宫殿,彼鬼出宫距逆,见佛所化,躄地闷绝。
佛以慈手摩身,即还起坐,作如是言:「快哉!
今日还得身命,是大神王赦我愆咎」。
佛现本身,复为说法,令彼鬼神受不杀戒。
是日,旷野村中有一长者,次应当死,鬼神得已,即以施佛,佛为立字,名手长者。
鬼白佛言:「我及眷属唯仰血肉以自存活,今已受戒,当何资立」?
佛即答言:「从今当敕声闻弟子,随有修行佛法之处,悉当令其施汝饮食」。
以是因缘,为诸比丘制如是戒。
汝等从今常当施彼旷野鬼神食。
若有住处不能施者,当知是辈非我弟子,即是天魔徒党眷属。
《寄归传》第一云:施主初置圣僧供,次乃行食以奉僧众,复于行末安食一盘以供呵利底母。
其母先身因事发愿,食王舍城所有儿童。
遂受药叉身,生五百儿,日飧王城男女。
佛遂藏其稚子名爱儿,母遂觅之。
佛告曰:「汝子五百,一尚见怜,况复馀人,但一二乎」?
佛因化之,令受五戒。
乃请佛曰:「我儿五百,今何食焉」?
佛言:「苾刍等住处寺家,日日每设祭食,令汝等充飧」。
故西方诸寺,每于门屋处,或在食厨边,素画母形,抱一儿子于膝下,或五或三,以表其像,每日于前盛陈供食。
母乃四天王部众也,大丰势力。
其有疾病、无儿息飨祷焉,皆遂愿详说如律。
神州先有名鬼子母也。
按:今详此方佛寺皆于门壁画二神,神后一女,盖其遗像。既二俱受祭,故并画之。或有立居士像者,盖手长者也。西壁即旷野之身,东壁即佛所化者。今明受祭,唯图旷野之像焉。 《闲居编》卷一四。又见《施食通览》(续藏经第二编第六套第三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