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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国除湖广总领制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二、《掖垣类稿》卷七、《永乐大典》卷一三四九九
原标:户部郎中李安国除太府少卿、湖广总领,不候授告,疾速朝辞讫起发前去。
敕具官某:国家养兵百万,云布于江淮荆蜀之间,置治粟使者四,择列寺介卿若尚书郎畀之。其在武昌者总六道八十郡之赋,任隆事夥,甲于三方。以尔有肃给疏通之才,济爱人利物之心,是以明而不苛,辨而不扰。列属版部,有华厥声,擢佐司府,往督饷道。外计之重,殆无复加。夫卫民者兵也,赡兵者民也。用不可以不足,力不可以不裕。二者兼济,则予汝嘉。可。
令李安国措置荆鄂两军营屯田诏 南宋 · 宋孝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四三
李安国疾速措置差官主管,招募客户耕种,毋令荒闲田土。仍尽数拘收庄屋农具,给付客户居住使用。将收艺到子利照年例分隶(《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五二。第七册第六○六二页)。
李安国特转武节郎制 南宋 · 洪咨夔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八八、《平斋集》卷一七
敕具官某:比岁蜀阃失驭,溃旅迸逸,为民害甚于寇。尔薰染忠义,奋扬骁雄,扼险要待其来,民恃以无恐,果山至今德之。增秩旌劳,嗣有褒擢。可。
李安国转武功郎依旧知金州兼管内安抚制 南宋 · 洪咨夔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九五、《平斋集》卷二二、《永乐大典》卷一三五○七
敕具官某:尔忠烈有传,材勇自奋,入庀八屯之列,备宣十稔之劳,既应赏科,宜升华级。往任蕃宣之寄,力图控禦之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