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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俅转官制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二六、《道乡集》卷一六
亟迁秩序,密奉轩墀,盖朝廷盛选也,而朕不虚授。
惟尔试艺应格,逢时致身,故以是命焉。
其思所以称朕命者勿怠。
殿前指挥使高俅已下罢散天宁节道场香酒果口宣 北宋 · 慕容彦逢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三三、《摛文堂集》卷九
有敕:卿夙膺眷待,密侍禁严,欣逢弥月之辰,虔奉万龄之祝。
宜加宠锡,以示茂恩。
高俅太尉政和七年正月十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九五、《宋大诏令集》卷一○二
门下:朕祗遹先猷,肇新武选
眷乃主兵之任,允为极品之官。
肆图其人,允慎兹位。
惟时宿将,嘉成绩之居多;
扬于大廷,涣褒章而首及。
殿前都指挥使奉国军节度使渤海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食实封九佰户高俅,材周以敏,志大而刚。
果断沉雄,夙著爪牙之效;
忠勤毖慎,肆推心膂之良。
尝事潜藩,永肩诚节。
顷临边寄,屡奏战多。
暨密侍于殿岩,实入提于禁旅,宽而有制,肃以无哗。
载念勋庸,申加位序。
惟亚居近辅,时为掌武之臣;
而列卫周庐,亦曰总戎之寄。
名与实称,非贤莫居;
命以时敷,稽众惟允。
不改旌麾之旧,有严号令之新。
于戏!
四方无虞,盖倚干戈之卫;
万邦为宪,尚资帷幄之筹。
益既乃心,勿忘朕训。
可。
高俅使相宣和四年五月壬戌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一三、《宋大诏令集》卷一○二
门下:紫枢通帝极之严,兹谨九重之卫;
槐位辨外朝之正,式尊四近之贤。
眷言宿将之英,久总禁戎之重。
厚德惟美,用孚图旧之求;
嘉绩居先,宜订陟明之选。
诞扬褒律,敷告庶工。
太尉、奉国军节度、充殿前都指挥使、兼神霄宫副使渤海郡开国公食邑三千四百户、食实封一千三百户高俅,智敏而行完,才宏而量博。
弧矢之威天下,妙臻百中之能;
诗礼之帅中军,雅著异闻之善。
风云之亨会,依日月之休光。
将币边庭,耀使华于漠北;
收疆戎塞,耸战气于山西
峻更三帅之雄,嗣董周庐之次。
侍殿陛者几二十载,护貔旅者踰百万夫。
号令严明,肃和门而无犯;
轩墀邃密,拱宸扆以攸宁。
冠增武品之阶,超视政机之数。
爰念勋劳之旧,孰可与俦?
载惟攀附之良,见存无几。
宜疏殊宠,以示眷怀。
骍节雕戈,仍高牙于钜镇;
元衮赤舄,通揆路之华班。
用增国体之崇,尚倚兵权之要。
进丛霄之使组,敦采邑之圭腴。
丕昭因任之明,茂举报功之利。
于戏!
爵禄之诏八柄,允谐德业之修;
文武之宪万邦,期辅安强之治。
懋膺予训,益迈尔庸。
可特授开府仪同三司、依前奉国军节度使、兼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充神霄宫使,加食邑七百户食实封三百户。
高俅挂服讫出参治事御笔宣和五年正月十三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一四、《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一二(第五册第四一三八页)
高俅父亡持服,随龙,见领军职,不合丁忧
可降敕照会,仍令挂服讫出参治事。
驳不当为高俅举挂劄子 北宋 · 李若水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六、《忠悯集》卷一
臣承本寺告报,开府仪同三司简国高俅卒,皇帝合挂服举哀,轮当臣赞导。
臣谨按,以胥侩之才,事上皇于潜邸,夤缘遭遇,超躐显位,巧佞贪恩,讫无补报。
属者金人渝盟,逼侵近境,所以不即奏功,正坐军政刓敝,士不贾勇。
久握兵柄,实与童贯分内外之寄,厥罪惟均。
已远窜,天下称快,而未就典刑,遽以讣闻。
佥论谓当追褫官秩,示不终赦,而有司守常,乃复以缛礼加之,甚非所宜也。
夫圣人之制礼,本以饰情。
之死,中外交贺,人君以天下之情为情,其不戚然决矣。
无此情徒为此仪,非圣人制礼本意也。
若谓官职隆重,法应如此,自当贬黜,以为奸谀之戒。
若谓拥护上皇有劳,则蔡攸等与一体,何独挠法于
况兹盛典,非大功德不称,而忍以秽辱哉!
臣备员太常,实当议礼之职,窃有管见,不敢不言。
再论高俅劄子 北宋 · 李若水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六、《忠悯集》卷一
臣尝具劄子论列高俅不当屈万乘之尊,行举挂之礼,虽未蒙施行,然稍缓择日之期。
岂愚者一得,偶契朝廷之意,见在拟议间邪?
虽然,臣区区所言,不为举挂设,实欲大正典刑,尽褫官爵,永为老猾巨恶之戒。
盖不褫官爵,则举挂之礼不当削;
不削举挂之礼,则赠官之典、议谥之法、恤亡之赙、送葬之仪皆当踵行之。
臣既言其端,势有不可不尽言者。
谨按以市井之流,尝充胥史之后,论其人则甚贱也。
恃愚矜暴,数被杖责,考其素则甚凶也。
事上皇三十年,朝夕左右,略无裨益,其事上则阿佞也。
席宠饕荣,峻跻显官,子孙弟侄,或尘政府、玷从班,儿童被朱紫,媵妾享封号,膳奴厩卒,名杂仕流,其蒙恩则侥冒也。
窃持兵柄,岁月滋久,抚恤无恩,训练无法,占役上军,修筑第宅,或借权贵,以缔私欢。
军政不饬,若颓垣然,金人所以长驱郊甸者,盖度吾无以待之也。
虽三尺之童,皆知童贯高俅隳坏军政之过也。
已窜矣,而可赦乎?
按情定罪,当示鞭尸之辱,而反加之茂渥,大拂舆论。
或者谓整兵南迈,拥护上皇有劳。
此固之巧黠,曲为补过之计。
然上皇巡幸,实等致之,罪拟丘山,功微毫发,岂足相偿!
传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此而赦之,恐不足以惩误国之奸也。
臣窃怪朱勔孟昌龄父子昆弟皆已斥逐,而之全家叨逾宠赫,不在朱、孟下,岂台谏偶未及之邪?
抑有力者为之地邪?
中外汹汹,莫知其故。
臣适因赞导之职,妄伸弹驳之词,尚虑前日所陈简略未尽,不足以回朝廷之听,遂疏本末而备论之。
伏望博采师言,申明邦宪,追夺品秩,聊警已沈之魄。
如此,则不惟寝举挂之礼,而赠官之典、议谥之法、恤亡之赙、送葬之仪皆可得而罢矣。
臣以职事所牵,辄忘固陋,不识樵刍末议,可补庙堂之万一乎?
追削高俅官诏靖康元年五月十六日 北宋 · 宋钦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一八、《靖康要录》卷七
高俅率领军兵,败坏纪律,累有言章,可与追除。
子孙倖冒,亦与降等授官,以戒后来者。
高俅并子孙追夺官诏靖康元年五月十八日 北宋 · 宋钦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一八、《靖康要录》卷七
高俅检校太保开府仪同三司
尧卿、尧辅并与右武大夫,尧康与武功大夫,并遥郡刺史,馀官追夺。
诸孙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