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卢尚书撰故处士姑臧李某志文状843年 唐 · 李商隐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八十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曾祖讳某。
美原
祖讳某。
安阳县
父讳某。
郊社令
处士讳某字某
郊社令第二子也。
年十八。
能通五经。
始就乡里赋。
会郊社违恙。
大学
还荥山。
就养二十馀岁。
乃丁家祸。
庐于圹侧。
日月有制。
俛就变除。
遂誓终身不从禄仕。
时重表兄博陵崔公戎表侄新野庾公敬休平阳之郡等以中外钦风。
处在师友。
诱从时选。
皆坚拒之。
益通五经。
咸著别疏。
遗略章句。
总会指归。
韬光不耀。
既成莫出。
粗以训诸子弟。
不令传于族姻。
故时人莫得而知也。
注撰之暇。
联为赋论歌诗。
合数百首。
莫不鼓吹经实。
根本化源
味醇道正
词古义奥。
自弱冠至于梦奠。
未尝一为今体诗。
小学通石鼓篆。
与钟蔡八分。
正楷散隶。
咸造其妙。
然与人书疏往复。
未尝下笔。
悉皆口占。
惟曾为郊社君造福。
于墅南书佛经一通。
勒于贞石。
后摹写稍盛。
且非本意。
遂以鹿车一乘。
载至于香谷佛寺之中。
藏诸古篆众经之内。
其晦迹隐德。
率多此类。
长庆中
来由淮海
涂出徐州
时有人谓徐帅王侍中曰。
李某真处士也。
遂以宾礼延于逆旅。
愿枉上介。
与为是邦。
处士谓徐帅曰。
从公非难。
但事人匪易。
长揖不拜。
拂衣而归。
其词盖讥。
崔相国事也。
复归荥上。
讲道如初。
享年四十有三。
太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弃代。
其年十月卜葬于荥阳坛山原。
望于先域。
夫人荥阳郑氏合焉。
二男瑊顼。
时甚幼孺。
犹子思晦
寔尸其礼。
至会昌三年
以风水为患。
不立。
二子号叫。
愿更蓍龟。
商隐与仲弟羲叟再从弟宣岳等亲授经典。
教为文章。
生徒之中。
叨称达者。
引进之德。
胡宁忘诸。
愿襄改卜之礼。
敢遗撰美之义。
阁下独执文律。
首冠明时。
顷于篇翰之间。
惠以交游之契。
窃书遗事。
敢请刊铭。
冀推族类之恩。
用永隐沦之德。
伏纸酸哽。
十不存一。
谨状。
继母将养老田遗嘱与亲生女判 南宋 · 翁甫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八六、《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五
汝霖之事久而不决者,盖缘叶氏不曾到官。
今准本州押下,方见底蕴。
盖叶氏乃蒋森后娶之妻,蒋汝霖乃蒋森元养之子,子可以诉继母乎?
汝霖自合坐罪,然亦其继母之舅有以使之。
契勘蒋森家业有田谷二百九十硕,蒋森在时,自出卖三十二硕,蒋森死后,叶与其兄叶十乙秀合谋,擅割其田业为三:汝霖得谷一百七十硕,叶氏新生女归娘得谷三十一硕随嫁,叶氏自收谷五十七硕养老。
归娘既是叶氏亲生,又许嫁叶氏姊子郑庆一,由是叶、郑合为一党,而汝霖之势始孤。
使汝霖能尽孝以回其母心,谨礼以守其父业,岂不尽善。
今乃遽将分到之业,节次卖破,其母、妹安得不疑惧而防闲之?
母、妹之情既隔,于是汝霖始敢不逊而生讼矣。
已分之业,已卖之田,官司难以更与釐正。
只据见在,则归娘三十一硕谷田,自合还归娘随身,汝霖不得干预。
叶氏五十七硕谷田,叶氏尚在,岂外人敢过而问。
但叶氏此田,以为养老之资则可,私自典卖固不可,随嫁亦不可,遗嘱与女亦不可。
何者?
在法:寡妇无子孙年十六以下,并不许典卖田宅。
盖夫死从子之义,妇人无承分田产,此岂可以私自典卖乎?
妇人随嫁奁田,乃是父母给与夫家田业,自有夫家承分之人,岂容捲以自随乎?
寡妇以夫家财产遗嘱者,虽所许,但曰:诸财产无承分人,愿遗嘱与内外缌麻以上亲者,听自陈。
则是有承分人不合遗嘱也。
今既有蒋汝霖承分,岂可私意遗嘱,又专以肥其亲生之女乎?
蒋汝霖今后洗心改过,奉事叶氏,不得咆哮;
叶氏亦当抚育男女,勿生二心。
及不得使叶十乙秀干预蒋家事务,以离其母子。
汝霖且略加惩戒,决小仗二十,再犯重治。
申州照会。
古意下 其三十五 清 · 黄之隽
七言律诗 押侵韵 出处:香屑集卷十三
玉钩帘下影沉沉,绣户纱窗北里深。
轻笑自然生百媚,买时应不惜千金。
清弦脆管纤纤手,碧海青天夜夜心。
好是五更残酒醒,落花流水怨离琴。
注:玉钩(元稹乐天禁中玩月见寄)绣户(杨巨源古意赠王常侍)轻笑(尹鹗清平乐)买时(罗虬比红儿诗)清弦(白居易霓裳羽衣歌)碧海(李商隐嫦娥)好是(郑合敬及第后宿平康里)落花(李群玉张舍人鍊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