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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太常萧少卿近郊马上偶吟 其一 五代至宋初 · 徐铉
七言律诗 押齐韵
田园经雨绿分畦,飞盖闲行九里堤。
拂袖清风尘不起,满川芳草路如迷。
林开始觉晴天迥,潮上初惊浦岸齐。
怪得仙郎诗句好,断霞残照远山西。
和太常萧少卿近郊马上偶吟 其二 五代至宋初 · 徐铉
七言律诗 押齐韵
抱瓮何人灌药畦,金衔为尔驻平堤。
村桥野店景无限,绿水晴天思欲迷。
横笛乍随轻吹断,归帆疑与远山齐。
凤城回望真堪画,万户千门蒋峤西。
陶谷以下举堪藩府通判官诏乾德二年七月辛卯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大诏令集》卷一六五、《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七之一(第五册第四六六二页)
得士者昌,既允资于共理;
荐贤受赏,宜各举于所知。
将选器能,必求名实。
宜令翰林承旨陶谷学士窦仪太常卿边光范御史中丞刘温叟刑部侍郎刘熙古枢密直学士赵逢给事中刘载马士元沈义伦谏议大夫王营、冯瓒知制诰王著卢多逊起居郎氏居方、窦侃、起居舍人刘兼李铸左补阙宋温故王格古、拾遗徐雄秘书监尹拙左庶子鸿胪少卿聂崇义右司郎中张鸾、吏部郎中邓守中、兵部郎中贾玭、张湜、司勋郎中率汀、礼部郎中李铉工部郎中边玗、开封任傲、浚仪柴自牧、左司外郎张澹司勋外郎朱洞、刑部外郎和岘司门外郎元吉工部外郎滕白河南少尹卢亿侍御史阎丕、高雅、殿中侍御史李穆雷德骧冯炳王祜师颂等,于见、前任幕职京官、州县官中,各举堪为藩郡通判官一人以闻。
务在公清,仍须通敏。
除官之日,仍署举主姓名,如辄敢徇私,显彰谬举,致州政之有滥,在职任以乖方,并量事状重轻,连坐举主。
依韵攀和通判员外金泉观之作 唐末宋初 · 杨克让
七言律诗 押先韵
冲虚脱屣世绵绵,胜地人来尚凛然。
不见䌽云迎皓鹤,空留怪石漱清泉。
侵阶蔓草迷香径,偃盖寒松杂暮烟。
静化信从无妄得,堪思汉武亦神仙清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八三)
窦氏联珠集跋乾德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唐末宋初 · 和岘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窦氏联珠集》卷末
甲子岁春初,中仪李公借此诗抄写,得无何,秘监尹公借去,云已失坠,不复相还。
余尝读此集,寤寐思之。
至夏末,忽投书于致政大夫,果蒙见借。
所恨自少闲暇,令札吏抄录,故多谬误。
躬亲勘校,颇亦改正。
因得吟味,喜不自胜。
刑部员外郎兼太常博士和岘记。
宋州龙兴寺浴室院新修消灾菩萨殿壁记 北宋 · 柳开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七、《河东先生集》卷四
道隐师居是宫,作是殿,立是像。
柳子以王事系于斯(时任宋州录事参军,有转运使和岘,诬奏予盗库金,被制降使劾之,以拘于寺中。),见而问之。
师谓柳子曰:「余闻在佛时,有大贤智施功若力,能消除世间一切灾苦,故于今传其道者未尝废。
予嗣其法,见夫有形有类者,当罹于灾祸间,症亦至矣。
太虚中,天地或有灾变,日月或有灾蚀,邦家或有灾难,人民或有灾患,夷狄禽兽或有灾疠,草木虫鱼或有灾害。
予欲如在佛时,皆使免焉,故以作是菩萨,愿能消而除之」。
予曰:「佛之力,师之心,果若是,是亦大矣」。
纪其言,刊于石,以为师作记。
和运使学士灵隐寺寓怀1012年 北宋 · 林逋
 押侵韵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灵隐寺
山壑气相合,旦暮生秋阴。
松门韵虚籁,铮若鸣瑶琴。
举目群状动,倾耳百虑沉。
按部既优游,时此振衣襟。
泓澄冷泉色,写我清旷心。
飘飖白猿声,答我雅正吟。
经台丹井,扪萝常遍临。
鹤盖青霞映,玉趾苍苔侵。
温颜煦槁木,真性驯幽禽。
所以仁惠政,及物一一深。
洒翰嶙峋壁,返驾旃檀林
回睨(《淳祐志》卷八作眺)窣堵峰,天半千万寻(以上《林和靖先生诗集》卷四)
详定太府寺邓保信阮逸胡瑗所制四尺奏景祐三年十月九日 北宋 · 丁度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九、《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一六(第一册第二九九页)、《玉海》卷八、《太平治迹统类》卷六、《宋史》卷七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宋史新编》卷一九
尺度之兴尚矣。
《周官》璧羡以起度,广径八寸,袤一寸。
《礼记》布手为尺。
《淮南子》十二为寸。
《孙子》十釐为分,十分为寸。
虽存异说,莫可适从。
《汉志》,元始中召天下通知钟律者百馀人,使刘歆典领之。
是时,周灭二百馀年,古之律度,当有存者。
以歆之博贯艺文,晓达历算,有所制作,宜不凡近。
其审度之法云:「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
先儒训解经籍,多引以为义,历世祖袭,著之定令。
然而岁有丰俭,地有硗肥,就令一岁之中,一境之内,取校验,亦复不齐。
是盖天之生物,理难均一,古之立法,存其大概尔。
故前代制尺,非特累黍,必求古雅之器以参校焉。
晋泰始十年荀公曾等校定尺度,以调钟律,是为晋之前尺。
公曾等以古物七品勘之: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铜尺。
当时以公曾尺揆校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前史称其用意精密。
《隋志》所载诸代尺度十有五等,然以晋之前尺为本,以其与姬周之尺、刘歆铜斛尺、建武铜尺相合。
窃惟周、汉二代,享年永久,圣贤制作,可取则焉。
而隋氏铸毁金石,典正之物,罕复存者。
夫古物之有分寸,明著史籍,可以酬验者,惟有法钱而已。
周之圜法,历载旷远,莫得而详。
秦之半两,实重八铢。
汉初四铢,其文亦曰「半两」。
孝武之世,始行五铢。
下洎隋朝,多以五铢为号。
既历年代,尺度屡改,故大小轻重,鲜有同者。
刘歆制铜斛之世,所铸错刀并大泉五十,王莽天凤元年改铸货布、货泉之类,不闻后世复有铸者。
臣等检详《汉志》、《通典》、《唐六典》云:大泉五十,重十二铢,径一寸二分。
错刀环如大泉,身形如刀,长二寸。
货布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广一寸;
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
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圜好径二分半。
货泉重五铢,径一寸。
今以大泉、错刀、货布、货泉四物相参校,分寸正同。
或有大小轻重,与本志微差者,盖当时盗铸既多,不必皆中法度。
但当校其首足、肉好,长广分寸皆合正史者用之,则铜斛之尺,从而可知矣。
况经籍制度皆起周世,如刘歆术业之博,祖冲之算数之妙,荀公曾之详密,既合周尺,则最为可法。
兼详隋牛里仁等议,称后周太祖苏绰造铁尺与铜尺,以调钟律,以均田度地。
唐祖孝孙云,隋平陈之后废周玉尺,用此铁尺律,然比晋前尺长六分四釐。
司天监景表尺,和岘所谓西京铜望臬者,盖以其洛都旧物也。
公曾所用西京铜望臬者,盖西汉之物。
和岘洛阳西京唐都尔。
今以货布、错刀、货泉、大泉等校之,则景表尺长六分有奇,略合宋、周、隋之尺。
由此论之,铜斛与货布等尺寸,昭然可验。
有唐享国三百年,其制作法度,虽未逮周、汉,然亦可谓治安之世矣。
今朝廷必求尺度之中,当依汉钱分寸。
若以为太祖膺图受禅,创制垂法,尝诏和岘等用景表尺典修金石,七十年间,荐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依景表旧尺,俟有妙达钟律之学者,俾考正之,以从周、汉之制。
王朴律准尺,比汉钱尺寸长二分有奇,比景表尺短四分,既前代未尝施用,复经太祖朝更易;
其逸、瑗、保信及照所用太府寺尺,其制弥长,去古弥远。
又逸进《周礼》度量法议,欲先铸嘉量,然后取尺度、权衡,其说疏舛,不可依用。
谨考旧文,再造景表尺一,校汉钱尺二,并大泉、错刀、货布、货泉总十七枚上进。
乞差通晓音律臣僚总领较定太府寺四尺奏景祐三年十月 北宋 · 丁度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一九(第一册第三○○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宋史》卷七一《律历志》四
前承诏定夺太府寺四尺中可用尺度,止是检详前代典故。
及将《汉志》古钱分寸比量参校,得司天监景表石尺,略合宋周隋之尺。
太祖朝尝诏和岘用以改修金石,乞依景表旧尺施用。
今被旨令造律管,比验音韵高下。
伏缘臣等不闲音艺,累已陈述。
若止令太常教坊乐工一而考正,又虑难以凭实。
欲望特降圣旨,别选差通晓音律臣僚一两员领较定,庶得精审。
奉诏详定乐律奏景祐五年九月 北宋 · 宋绶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二○(第一册第三○一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二、《宋史纪事本末》卷二八
参详李照新乐,比旧乐减下三律,众论以为无所依据,欲望将来郊庙行礼,且用和岘所定旧乐。
兼得大乐令仲辛等状,称旧乐钟磬内不经李照镌磨者见存馀七架,将来郊庙殿庭,可以互换祗应。
乐诏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一、《文恭集》卷二四
朕闻古者作乐,本以荐上帝、祀祖考。
三五之盛,不相沿袭,然必太平,始克明备。
周武受命,至成王时周公始大合乐,以和邦国。
汉初亦沿旧乐,至武帝时,始定泰一、后土乐诗。
光武中兴,至明帝时,始改「大予」之名,损益前后,以制乐节。
唐高祖造邦,至太宗时,孝孙、文收,始定钟律,明皇方成唐乐。
是知经启善述,礼乐重事,须三四世,声文乃定。
国初亦循用王朴窦俨定周乐,太祖患其声高,遂令和岘减下一律。
真宗始出圣意,大祠用乐,又议随月转律之法,屡如按核。
然念《乐经》久,学坠者罕传,历古研覃,亦未究绪。
顷虽再三考定,博访知音,终未有的究古今、知声知经可信之人。
尝为改更,未适兹意,如其制作,益须切当。
宜委中书门下,集两制太常礼乐官,将天地、五方、神州、日月、宗庙、社蜡、祭享所用登歌、宫悬,审更定夺声律是非,按古合今,调谐中和。
务要议论允适,经久可用,垂信不朽,使祖功宗德,发扬无穷,神祇感格,善气来应。
茍获至当,何惮改为。
但审声、验书,二学鲜并,互诋胸臆,无所援据,慨然希古,靡忘于怀。
尚赖洽闻,共图盛节。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议乐疏1038年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九、《宋景文集》卷二七、《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六、《记纂渊海》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睹右司谏直集贤院韩琦奏劄子节文:「臣曾将《景祐广乐记》看详,备见实纪李照所造违古之乐,上荐天地宗庙。
臣窃闻和岘减定钟律等见今存在,欲乞特降圣指挥,下太常寺复用旧乐者」。
奉敕:「已差资政殿大学士宋绶等与两制同共详定闻奏」。
伏缘臣自景祐元年中,曾蒙差付太常寺,与燕肃等同共磨治钟磐,后来亲见李照重定律度,及相次提举胡瑗别造钟磐,臣于太常乐器,粗知本末,茍有所见,不容隐默,谨用画一如后。
一、李照所造钟磬,当时只是将太府寺布帛尺一面定法改造,比旧乐顿下四律。
伏缘李照资性诡僻,辩论专固,莫非出自私意,不循古法。
其尺约长王朴尺二寸,其斗法以六百二十为一龠,六龠为一合(自古合龠为合,今顿差四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谓之律斗。
其秤以一升水之重为一斤(比今太府见用官秤,一斤零十一两),十斤为一秤(今太府以十六斤为一秤。),谓之律秤。
又减钟磐十六枚为十二枚(自古经史中无十二枚为一架。)
其钟之形状,并不依典故。
声韵遥长,掩遏群乐。
李照自造太竽、大笙,亦充大乐行用,皆惉懘新声,不依古制。
及有新降到双凤管,乐工吹之,并不成声。
李照自称晓达音律,其实与伶官贱工识见无异。
遂敢败坏祖宗以来旧乐,使朝廷以不法之器,荐见天地祖宗,四海传闻,莫不窃议。
只如所定黄钟之管,乃是南吕倍声。
旧黄钟九寸正声,却降在太蔟、夹钟之间。
其太蔟商声,君声君位也。
今君声降在臣位,羽声来处尊宫,三年有馀,于理尤害。
天灾人事,不合常理,皆不祥之大也。
如此数事,人无愚智,所共明知。
陛下况深达律吕,可以断自圣虑,便从改正。
应于李照曾奏请添损并违今背古者,乞如韩琦所奏,一切皆令停罢,尽复祖宗旧制。
一、太常寺旧乐,本自唐昭宗时雅乐亡散,器无孑遗。
寻有博士商盈孙,参约典故,更造钟磐。
后五代相传,习而不改。
周时王朴重定尺度,略加添正。
太祖朝又诏和岘以景表尺,重加磨治,稍令声下。
昨缘景祐二年燕肃始乞修正乐器。
其时只得王朴律准,又无王朴所定律尺律管,参验音韵。
燕肃只据律准与钟磐见声,按定高下。
即是此太常旧乐,比王朴时已自不同。
和岘减定后,又经真宗景德中李宗谔一次修饰,至燕肃,凡经三度磨铝。
然俱不先立尺度律管,所以后来无处根正法度音律。
然其旧器传自唐末,祖宗三圣无人轻议,用之荐享八十馀年。
虽非的然如舜《韶》、周《武》,法度明备,要之沿袭本末,实与典礼最近,非同李照率意诡妄,制作不经。
今若陛下且以考旧典差近法度,即乞先取景表尺裁铸律管,以按王朴律,然后和岘当时所定声律高下,确然可见。
况旧钟尚有七百馀枚,系本寺收管,略加磨铝,令与声律相协。
所有旧磬,为定乐时尽底界截破坏,无见存者。
若且将李照所定石磬,自太蔟以下,刻磨长短,亦与旧乐黄钟以下髣髴相近;
及将本寺磬二百馀片,相兼添补,亦可谐合音律,与钟粗得三县,即可于将来南郊大礼前一时了毕。
不过数月,便可见功。
其馀丝竹诸器,只是移正声调,便成雅乐。
况礼乐之本,出自天子。
今陛下天纵睿圣,通知音律,复古顺道,何所致疑?
伏乞即下有司,速令修复,以旌善述之美。
一、景祐三年,诏令臣监领胡瑗铸造钟磬一架。
臣伏见胡瑗晓算法,能将先儒所说黄钟管内八百一十分为方分算法并与郑康成《周礼注》及班固《律历志》古法相合。
自隋唐以来,诸儒辨论黄钟一龠之法,皆不及
相次于杂物库请铜铸之时,忽于杂铜内得古钟三枚,即不知甚年,及是何州府纳到。
臣与故翰林侍读学士冯元即时验认。
其钟古质精妙,项镈皆有廉隅。
上有三十六乳,馀外瑑云气为饰。
其两栾之制如铃不圆,正与《周礼》所说形制相符。
一钟破损,二钟尚可叩击。
遂子细洗涤,于钟上有篆文两行。
其篆亦字体古简,推本其文,不是近代所造,乃是汉魏间所用者。
其文曰:「越作朕皇祖文考宝和钟,越思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享」。
凡二十二字。
臣与冯元商量,此既古器,又合经典(除三十六乳与郑康成说小异。康成以为钟每面三十六乳,即一钟合七十二乳。)
遂画图样进呈后,一面勒令胡瑗悉依古钟形状制造新钟,成一十六枚。
胡瑗所定律尺律管,比王朴钟只下半律,钟磬甚得谐韵。
其时不曾许当面进呈,遂只送太常寺收系,即目见在。
后来又蒙别差官详定李照胡瑗等律尺管,其时议者皆云,胡瑗实龠之,或有大小不同,以为未尽合古,遂抑而不行。
至于八百一十分之法,则尽以为然,无有非者。
臣以为胡瑗之尺,虽有长短大小之差,未尽合古,然比旧乐又近法度。
如更使诸儒略加论讨,庶可施行而合雅正矣。
臣又窃尝谓陛下用心详定雅乐之日,获此古钟,乃是瑞应。
因此若便定律石律管,使诸儒极意论难,从其长者,定为尺法,然后作钟石以声之,有何不可?
而前来议者,固执李照不法之器,以为此乐已经郊祀天地,不可轻改,更候有知音者,然后改之。
且祖宗旧乐,相传八十馀年,经真宗东封西祀,一旦为李照狂妄率然败坏,却无轻改之惮。
今欲依据经典,裁正律度,反以为更候知音。
假如今世遂无知音,则是李照不经之器,便传后代,取笑千载,此亦陛下昭然可判议者之大谬也。
臣以为陛下既自明律度,不须更以知音为言。
夫知音自古难得,非独今也。
若世无夔、牙,则且当以法度自据。
虽有清浊高下,其失不远。
故臣愿陛下只将胡瑗八百一十分之法,诏取上党秬黍,择其中者,差一二精力宫官,及左右一二信臣,于宫中重加校定。
陛下因以馀暇,亲临制决。
定求寸,寸定求尺,尺定则律、度、量、衡四物皆正矣。
然后依古法,将新尺试以推步,晷景若合,此一不谬也。
试以新管埋地候气,气候若应,此二不谬也。
然后可以遂颁天下,明告以律度量衡之法,因之修定雅乐,诏当今稍知音律经术者,同加讨论,事无不齐。
然此一事,虽非朝夕急政,陛下能以万几之暇,虑而定之,亦千载不刊之美也。
其有先获古钟,恐禁中忘记当时进呈图样,今再画到一本,随状进呈。
右,谨具如前。
臣以儒史为业,合为文辞敷启。
又缘臣久在病假,既不获乞上殿面奏,今来事涉辩论,不敢修饰文语,贵要畅尽事理,是敢直说本末。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请郊祀用新乐事奏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一
臣前承宣崇政殿观新乐,近又闻圣旨,以将来南郊且用旧乐,令两制详定。
伏以后周乐律,本王朴窦俨之所考正,既人杰,亦通儒,制作所传,必贯精义。
按朴疏云:自秦而下,旋宫声废,自汉至隋,垂十代凡数百年,所存者黄钟之宫一调而已。
十二律中,惟用七声,其馀五律,谓之哑钟。
唐太宗祖孝孙张文收考定雅乐,而旋宫八十四调复见于时。
唐末之乱,工器都尽,购募不获,文记亦亡,集官详酌,终不知其制度。
梁及后唐、晋、汉,缺坏尤甚,至于十二镈钟,不复通其声律,但循环而击之,编钟、编磬,具仪而已,丝、竹、匏、土,仅有七声。
作黄钟之宫一调,亦不和备,其馀八十三调,于是乎泯绝。
世宗临视钟虡,患雅声沦替,乃命窦俨考详八音,粗加和会,以通于律历,宣示《古今乐录》,令加讨论。
遂依周法,以定尺,作律准;
十三弦分尺寸设柱,以准十二管之声;
十二声中旋,用七声为均。
旋宫之声久绝,由而复出,遂命太常按习。
国初因之,后太祖以雅乐声高,近于哀思,不合中和,因诏和岘审详其理。
王朴黍尺较西京铜望臬古制石尺短四分,乐声之高,良由于此。
乃诏依古法,创新尺并黄钟九寸管,令工人品校其声,果下于王朴所定管一律,遂重造十二管取声,自此乐音和畅。
景德中御史上言,太常乐器多损,音律不调,先皇命李宗谔考较课习,既而亲临阅之,亦先以律准定钟石,自是乐府寖有制度。
陛下自景祐以来讲求乐事,于时李照辈各率所见,议论不经,制作乖方,寻亦废罢。
圣心深维治本以礼乐为大事,故孜孜访逮,必欲尽其精要,考音制器,盖已详备矣。
在周王朴虽造律准,略定八音,尔时世宗方经略四方,用干戈征伐海内,日不暇给,盖但编次旧器,考击粗谐会而已。
艺祖和岘重定律尺,亦未尝有所改造也。
今陛下既合众议,新作金石,试之广廷,声律又协,此乃艺祖之遗意,先皇之远怀,夫又何疑,成而不用?
夫乐本于人心,成声于物,声既和,而反感于人心者也。
先王以是交人神,变风俗,其用大矣。
然历代之审音者常鲜其人,又音乐之妙,非浅学所及,应于耳而通于心,然后能达其精微之致。
儒生学者按文泥古,跼于形器制度之间,而不自知律吕本于自然之道;
音官艺人,记其搏拊节奏之序,而不能知教化之原。
臣往年尝蒙宣示《乐府要略》,窃以蒙昧,妄为注解,即知圣心之于乐律通达,本于天纵也,外廷诸臣不足以仰望清光,预制作之议。
今郊祀日近,乞令太常勒工人按肄新器,使益精习,用之礼天地,荐祖宗,以伸陛下之孝诚,则积年之勤,亦不虚设,无烦过事谦损,以稽盛节(《乐全集》卷二四。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八。)
海内:清抄本、《历代名臣奏议》无。
进乐律表元祐三年闰十二月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八、《玉海》卷一○五、《宋代蜀文辑存》卷七
太祖患今乐太高,特谕和岘令减一律。
仁宗深诏执事考求至当,李照改定新乐又下二律。
臣预闻论议,研精极虑二十馀年,乃知乐法非是,声终不合。
神宗留意制作,召臣访以乐事。
盖法已失于千载之后,声欲求于千载之前,兹为至难,理若有待。
上考《周官》,下稽《汉志》,较景祐中李照所定又下一律有奇。
求之古法,无以易此,庶几祖考来格,神人以和。
南郊仍用古乐奏宝元元年1037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二、《韩魏公集》卷一四、《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一九(第一册第三○○页)、《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七、《宋史纪事本末》卷二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先于景祐三年秋,曾奉圣旨令与丁度胥偃高若讷同共定夺阮逸胡瑗邓保信等所造钟律,寻将历代典志文字及将汉钱分寸较量,得王朴旧乐,于太祖朝曾令和岘司天监景表尺减定,与汉唐尺度差近,其胡瑗阮逸邓保信李照等钟律俱不合古,遂具闻奏。
再奉圣旨,令将汉钱分寸及景表尺别造律管参校。
臣与丁度等各陈述不晓音律,乞再访知乐者,俾令详定。
后蒙寝罢。
其时臣曾将《景祐广乐》看详,备见实纪李照不依古法、出意制造律度之事。
今来南郊在近,陛下躬行大礼,不可以李照所造违古之乐,上荐天地宗庙。
臣窃闻和岘减定王朴旧乐钟磬等,见今并存,欲乞特降圣旨下太常寺,将来郊禋用旧乐。
所贵国容咸备,神听惟和。
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钱明逸等制策庆历二年八月六日 北宋 · 宋仁宗
 出处:全宋文卷九六六、《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之二四(第五册第四四二三页)
朕茂缵先搆,遹遵圣烈,咨询周访,期底靖嘉。
四诏郡国,科举贤俊,庶闻谠论,助辑政纲。
子大夫怀术逢辰,造庭待问,必有渊蕴,用副详延。
夫治乱之理,有经有权,有隐有显,上监百世,夐然可求,非博学远照,未之前识。
予欲闻姜姓三正之典,《周官》五礼之别,以辨章上下,以定治;
泠州律间之义指,开皇尺度之名数,以立均考器,以作乐,汝言。
予欲闻吕训疑罚之条,司寇止纠之禁,以邦国;
制臣之二柄,治民之七法,以一宪令,汝明。
予欲辨贡赋功式之会,参山海田数之书,以制财用;
修九法四教,七正四守,以起军旅,汝陈。
予欲稽虞氏之黜陟,魏晋之考课,以釐庶官;
本二《雅》之谨征伐,《春秋》之正夷狄,以靖外臣,汝记。
今夫礼,温叟、崇义之所刊也,器服之数,朝祀之容,宁有所未善邪?
今夫乐,王朴和岘之所考也,均声知量,察风候气,何以得至术邪?
语刑者谓折杖之令为仁,盗赃之格为纵。
仁固未有罚清民服之效,纵盖多已隶更亡之害。
语令者谓开塞之易知,创华之繁互。
然事屡兴则不得习故常,俗已弊则不得专督责。
若仍与变,安适其宜?
何以使不匮上损下、夺人违时而货益充,不暴师宿戍、转饷屈力而边益斥?
庀职左右、宣力四方者,何以使尽得其人?
畏威服德、摰寔世见者,何以使弗猾于境?
并资至略,以济远猷。
子大夫所当条述前言,通究时事,省括正臬,务协厥中。
如其悠缪之辞,不周于用,记槩而举,又非纯学,策才之意,岂所望焉?
其悉心明敫,无侵执事
乞用新乐于郊庙劄子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蔡忠惠集》卷二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八
臣伏睹朝旨,南郊且用旧乐,令两制礼院详定闻奏。
臣窃以五代多故,大乐沦亡,至王朴窦俨始加详造。
太祖高皇帝每谓雅乐声高,近于哀思,不合中和,因诏和岘讨论,以影表尺比王朴所定尺,长四分,遂造十二律管,校其声下定乐一律。
当时虽诏许施行,然未尝制作乐器,至今所用,皆王朴旧物。
伏惟陛下绍隆祖考,精意礼乐,博延天下儒者寻绎经义,设司制作,垂二十年,其费钜万。
然《周礼》、《史记》、《汉书》虽有旧说,施于制器,自已不合。
乃者两制诸儒参议,约古制减下一律。
功甫就,陛下亲御便坐按阅,侍臣毕与观听,工作精好,声律和畅。
陛下审慎,再令详定。
臣窃谓今来皇祐累黍尺与影表尺同,不异古制,一也。
减下一律,歌者协声,近于中和,二也。
上符太祖皇帝减下一律之旨,三也。
前来诸儒或有异论,只于形制小大、与缘饰之本文时有异同,至于声律,本无他说,四也。
以四者之明验,故可用而无疑也。
臣闻圣人制礼作乐,皆因时垂法。
必欲考周旧典,以求古乐,自秦汉以来,其说已亡;
况其形制声律,岂得尽传?
幸今所存者略可依仿,虽不能尽及于古,比之今乐,器精而声和,若施之郊庙,肄于朝会,亦一时之盛事。
臣见前代诸儒议事未始一定,多亦制决。
今南郊甫近,若众论一有未合,则屏而不设,是陛下二十年精求之心,一旦又复舍去。
必天降秬黍,然后定尺,此空论也。
伏望圣断,特许施行。
取进止。
详定礼文一 其十七 不设黄道褥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臣等看详:景灵宫太庙、南郊《仪注》并云:「祀前三日,仪銮司铺御座黄道褥」。
谨按唐故事,郊坛、宫庙、内壝及殿庭,天子步武所及,皆设黄道褥。
坛上立位又施赤黄褥。
将有事,命彻之。
武德贞观之制用紫,至德以来用黄。
《开元礼》、《开宝通礼》:郊、庙并不设黄道褥。
太常因革礼》曰:旧制,皇帝升坛,以褥藉地,象天黄道。
太祖命彻之,拜于地。
和岘乞付史官
仁宗天圣二年《仪注》:增设郊坛壝门道北御座黄道褥。
康定初,有司议谓:「配帝褥用绯,以示损于天地。
而自小次之前,至坛上诸位,其道褥以黄,非典礼」。
是岁诏:「自小次至坛下,彻黄道」。
臣等伏详《礼记》:郊祭之日,「氾埽反道」。
郑氏注谓:「刬令新土在上也」。
其藉神、席天地尚质,则用蒲越、槁秸。
宗庙尚文,则设莞筵粉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而已。
天子受胙乃有席。
《周礼》「几筵」,所谓胙席是也。
本朝政要策上 其十二 雅乐1049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七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周世宗患雅乐陵替,得王朴窦俨考正之。
宋兴,定文舞为文德之舞,武舞为武功之舞,大朝会用之。
又定十二曲名,以为祭祀、会朝出入之节焉。
所考正,有未备者,和岘继成之。
然裁减旧乐,乃太祖之圣意。
章圣用随月之律,主上新皇祐之制,雅乐备焉。
本朝政要策下 其七 蜡祭1049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八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博士和岘言:蜡始伊耆,而三代有嘉平清祀蜡祭之名。
蜡,腊之别名也。
汉乘火德,以戌日为腊。
腊,接也,言新故相接。
故田猎取禽以报百神,享宗庙,旁及五祀,以致孝尽虔。
晋魏同之。
唐以土王,贞观之际,尚用前寅蜡百神,卯日祭社宫,辰日腊宗庙。
至开元始定礼制,三祭皆于腊辰,以应土德,议者是之。
宋兴,推应火行,以戌日为腊,而独以前七日辛卯蜡,不应于礼,请如开元故事,蜡百神,祀社稷,享宗庙,同用戌腊,如礼便。
制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