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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案此即《艺文志》儒家所载高祖《传》十三篇之一也) 西汉 · 汉高帝
 出处:全汉文 卷一
大谒者臣章受诏长乐宫,曰:「令群臣议天子所服,以安治天下」。
相国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谨与将军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议:春夏秋冬天子所服,当法天地之数,中得人和。
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顺四时,以治国家,身亡祸殃,年寿永究,是奉宗庙安天下之大礼也。
臣请法之。
中谒者赵尧举春,李舜举夏、儿汤举秋,贡禹举冬(师古曰:高帝时自有一贡禹也。」四人各职一时。大谒者襄章奏。制曰「可」。)
《汉书·魏相传》:表奏引高皇帝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
天子所服议 西汉 · 萧何
 出处:全汉文 卷十四
丞相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谨与将军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议:「春夏秋冬,天子所服,当法天地之数,中得人和。
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顺四时,以治国家,身亡祸殃,年寿永究,是奉宗庙、安天下之大礼也,臣请法之(《汉书·魏相传》)」。
责过魏相 西汉 · 霍光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七
幼主新立,以为函谷京师之固,武库精兵所聚,故以丞相弟为关都尉,子为武库令
河南太守不深惟国家大策,苟见丞相不在而斥逐其子,何浅薄也(《汉书·魏相传》:迁河南太守,会丞相车千秋死。先是千秋子为雒阳武库令、自见失父而治郡严,乃自免去,西至长安大将军霍光责过相云云,下廷尉狱。)
上封事荐张安世 西汉 · 魏相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王褒有德以怀万方,显有功以劝百寮,是以朝廷尊荣,天下乡风。
国家承祖宗之业,制诸侯之重,新失大将军,宜宣章盛德以示天下,显明功臣以填藩国。
毋空大位,以塞争权,所以安社稷绝未萌也。
车骑将军安世孝武皇帝三十馀年,忠信谨厚,勤劳政事,夙夜不怠,与大将军定策,天下受其福,国家重臣也,宜尊其位,以为大将军,毋令领光禄勋事,使专精神,忧念天下,思惟得失。
安世子延寿重厚,可以为光禄勋,领宿卫(《汉书·张汤附传》:大将军霍光薨后数月,御史大夫魏相上封事。)
上封事夺霍氏权 西汉 · 魏相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春秋》讥世卿,恶宋三世为大夫,及鲁季孙之专权,皆危乱国家。
自后元以来,禄去王室,政繇冢宰
今光死,子复为大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势,在兵官
光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或夜诏门出入,骄奢放纵,恐浸不制。
宜有以损夺其权,破散阴谋,以固万世之基,全功臣之世(《汉书·魏相传》)
上书谏击匈奴右地 西汉 · 魏相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臣闻之,救乱诛暴,谓之义兵,兵义者王;
敌加于己,不得已而起者,谓之应兵,兵应者胜;
争恨小故,不忍愤怒者,谓之忿兵,兵忿者败;
利人土地货宝者,谓之贪兵,兵贪者破;
恃国家之大,矜民人之众,欲见威于敌者,谓之骄兵,兵骄者灭: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
间者匈奴尝有善意,所得汉民辄奉归之,未有犯于边境,虽争屯田车师,不足致意中。
今闻诸将军欲兴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
今边郡困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莱之实,常恐不能自存,难以动兵。
「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气,伤阴阳之和也。
出兵虽胜,犹有后忧,恐灾害之变因此以生。
今郡国守相多不实选,风俗尤薄,水旱不时。
案今年计,子弟杀父兄、妻杀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为此非小变也。
今左右不忧此,乃欲发兵报纤介之忿于远夷,殆孔子所谓「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愿陛下与平昌侯乐昌侯平恩侯及有识者详议乃可(《汉书·魏相传》:元康中匈奴遣兵击汉屯田车师者,不能下。上与后将军赵充国等议,欲因匈奴衰弱,出兵击其右地,使不敢复扰西域上书谏。)
条奏便宜 西汉 · 魏相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臣闻明主在上,贤辅在下,则君安虞而民和睦。
臣相幸得备位,不能奉明法,广教化,理四方,以宣圣德。
民多背本趋末,或有饥寒之色,为陛下之忧,臣相罪当万死。
臣相智能浅薄,不明国家大体,时用之宜,惟民终始,未得所繇。
窃伏观先帝圣德仁恩之厚,勤劳天下,垂意黎庶,忧水旱之灾,为民贫穷发仓廪,赈乏喂,遣谏大夫博士巡行天下,察风俗,举贤良,平冤狱,冠盖交道;
省诸用,宽租赋,弛山泽波池,禁秣马酤酒贮积,所以周急继困,慰安元元,便利百姓之道甚备。
臣相不能悉陈,昧死奏故事诏书凡二十三事。
谨案王法必本于农而务积聚,量入制用以备凶灾,亡六年之畜,尚谓之急。
元鼎二年平原渤海泰山东郡溥被灾害,民饿死于道路。
二千石不豫虑其难,使至于此,赖明诏振救,乃得蒙更生。
今岁不登,谷暴腾踊,临秋收敛犹有乏者,至春恐甚,亡以相恤。
西羌未平,师旅在外,兵革相乘,臣窃寒心,宜蚤图其备。
唯陛下留神元元,帅繇先帝盛德以抚海内(《汉书·魏相传》:数条汉兴已来国家便宜行事,及贤臣贾谊晁错董仲舒等所言,奏请施行之。)
表奏采易阴阳明堂月令 西汉 · 魏相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臣相幸得备员,奉职不修,不能宣广教化。
阴阳未和,灾害未息,咎在臣等。
臣闻《易》曰:「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四时不忒;
圣王以顺动,故刑罚清而民服」。
天地变化,必繇阴阳,阴阳之分,以日为纪。
日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
东方之神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
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
北方之神颛顼,乘《坎》执权司冬;
中央之神黄帝,乘《坤》《艮》执绳司下土。
兹五帝所司,各有时也。
东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
春兴《兑》治则饥,秋兴《震》治则华,冬兴《离》治则泄,夏兴《坎》治则雹。
明王谨于尊天,慎于养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时,节授民事。
君动静以道,奉顺阴阳,则日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
三者得叙,则灾害不生,五谷熟,丝麻遂,草木茂,鸟兽蕃,民不夭疾,衣食有馀。
若是,则君尊民说,上下亡怨,政教不违,礼让可兴。
夫风雨不时,则伤农桑;
农桑伤,则民饥寒;
饥寒在身,则亡廉耻,寇贼奸宄所繇生也。
臣愚以为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贤圣未有不繇者也。
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
高皇帝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曰:「大谒者臣章受诏长乐宫,曰:『令群臣议天子所服,以安治天下』。
相国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谨与将军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议:『春夏秋冬天子所服,当法天地之数,中得人和。
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顺四时,以治国家,身亡祸殃,年寿永究,是奉宗庙安天下之大礼也。
臣请法之。
中谒者赵尧举春,李舜举夏,儿汤举秋,贡禹举冬,四人各职一时』。
大谒者襄章奏,制曰:『可』」。
二月施恩惠于天下,赐孝弟力田及罢军卒,祠死事者,颇非时节
御史大夫晁错时为太子家令,奏言其状。
臣相伏念陛下恩泽甚厚,然而灾气未息,窃恐诏令有未合当时者也。
愿陛下选明经通知阴阳者四人,各主一时,时至明言所职,以和阴阳,天下幸甚(《汉书·魏相传》:又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
魏相 西汉 · 丙吉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朝廷已深知弱翁治行,方且大用矣。
愿少慎事自重,藏器于身,不显其能(《汉书·魏相传》)
丙吉丞相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六
神爵三年十月甲子(按《宣纪》,是年三月丞相魏相薨。《百官表》:「四月戊戌御史大夫丙吉丞相。」今此作十月甲子,当有一误。)丞相受诏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曰:君其进,虚受朕言。
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过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官未能绥。
于戏丞相
其帅意无怠,以补朕阙。
于戏群卿!
大夫百官,慎哉。
不勖于职,厥有常刑。
往悉乃心,和裕开贤,俾之反本乂民,广风一俗,靡讳朕躬。
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丞相可不慎欤?
于戏,君其诫之(《汉旧仪》聚珍板本)
劾奏赵广汉 西汉 · 萧望之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三
广汉摧辱大臣,欲以劫持奉公,逆节伤化,不道(《汉书·赵广汉传》:广汉自将吏卒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辞,收奴婢十馀人去,责以杀婢事。丞相魏相上书自陈,司直萧望之劾奏。)
别录 其二十九 西汉 · 刘向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八
魏相所奏也。
赵定俱召见待诏,后拜为侍郎(《汉书·艺文志》注)
长安百姓为王氏五侯歌 汉 · 无名氏
《汉书》曰:成帝河平二年。悉封舅大将军王凤庶弟谭平阿侯。商为成都侯。立红阳侯。根曲阳侯。逢时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时五侯群弟。争为奢侈。后庭姬妾。各数十人。罗钟磬。舞郑女。作优倡。狗马逐驰。大治第室。起土山渐台。洞门高廊阁道。连属弥望。百姓歌之。言其奢侈如此。案。高都、外杜皆长安里名。
五侯初起。
曲阳最怒。
坏决高都
连竟外杜。
土山渐台西白虎(○《汉书》元皇后传。水经渭水注。《文选》十四征赋注。《御览》六十二、四百六十五。《乐府诗集》八十五。《诗纪》八作五侯歌。○此歌末句西字上。水经、《文选》注及《御览》并有象字。案《汉书》。曲阳侯土山渐台类白虎殿云云。似原有象字。今本《汉书》盖脱。当据补。)
孙弘传赞 东汉 · 班固
 出处:文选卷四十九
赞曰:公孙弘卜式倪宽,皆以鸿渐之翼,困于燕雀,远迹羊豕之閒,非遇其时,焉能致此位乎?
是时汉兴六十馀载,海内乂安,府库充实,而四夷未宾,制度多阙。
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轮迎枚生,见主父而叹息。
群士慕响,异人并出。
卜式拔于刍牧,羊擢于贾竖,卫青奋于奴仆,日磾出于降虏,斯亦曩时版筑饭牛之明已。
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倪宽,笃行则石建石庆,质直则汲黯卜式,推贤则韩安国郑当时,定令则赵禹张汤,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滑稽则东方朔枚皋,应对则严助朱买臣历数唐都落下闳协律李延年,运筹则桑弘羊奉使张骞苏武将帅卫青去病,受遗则霍光金日磾,其馀不可胜纪。
是以兴造功业,制度遗文,后世莫及。
孝宣承统,纂修洪业,亦讲论六艺,招选茂异,而萧望之梁丘贺夏侯胜韦玄成严彭祖尹更始以儒术进,刘向王褒以文章显,将相张安世赵充国魏相邴吉于定国杜延年,治民则黄霸王成龚遂郑弘召信臣韩延寿尹翁归赵广汉严延年张敞之属,皆有功迹见述于后世。
参其名臣,亦其次也。
昌言下(此下篇名并缺) 其二十 东汉 · 仲长统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八十九
高祖诛秦、项,而陟天子之位,光武讨纂臣,而复已亡之汉,皆受命之圣主也。
霍光之等,夷诸吕,尊大宗,废昌邑而立孝宣,经纬国家,镇安社稷,一代之名臣也。
二主数子之所以震威四海,布德生民,建功立业,流名百世者,唯人事之尽耳,无天道之学焉。
然则王天下、作大臣者,不待于知天道矣。
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其大略也。
吉凶之祥,又何取焉?
故知天道而无人略(当作「事」。)者,是巫医卜祝之伍,下愚不齿之民也。
信天道而背人略者,是昏乱迷惑之主,覆国亡家之臣也。
问者曰:「治天下者,壹之乎人事,抑亦有取诸天道也?
曰:「所取于天道者,谓四时之宜也。
所壹于人事者,谓治乱之实也」《周礼》之冯相保章,其无所用邪」?
曰:「大备于天人之道耳。
是非治天下之本也。
是非理非民之要也」。
曰:「然则本与要,奚所存邪」?
曰:「王者官人无私,唯贤是亲。
勤恤政事,屡省功臣,赏锡期于功劳,刑罚归乎罪恶。
政平民安,各得其所,则天地将自从我而正矣,休祥将自应我而集矣,恶物将自舍我而亡矣。
求其不然,乃不可得也。
王者所官者,非亲属则宠幸也。
所爱者,非美色则巧佞也。
以同异为善恶,以喜怒为赏罚,取乎丽女,怠乎万机,黎民冤枉(脱一字。)类残贼。
虽五方之兆不失四时之礼,断狱之政不违冬日之期,著龟积于庙门之中,牺牲群于鹿碑之,冯相坐台上而不下,祝史伏坛旁而不去,犹无益于败亡也。
从此言之,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不其然与?
故审我已善,而不复恃乎天道,上也。
疑我未善,引天道以自济者,其次也。
不求诸己,而求诸天者,下愚之主也。
令夫王者,诚忠心于自省,专思虑于治道,自省无愆,治道不谬,则彼嘉物之生,休祥之来,是我汲井而水出,爨灶而火燃者耳,何足以为贺者邪?
故欢于报应,喜于珍祥,是劣者之私情,未可谓大上之公德也(《群书治要》)」。
奏条牒诸律问列和意状 西晋 · 荀勖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一
昔先王之作乐也。
以振风荡俗,飨神祐贤,必协律吕之和,以节八音之中。
是故郊祀朝宴,用之有制,歌奏分叙,清浊有宜。
故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此经传记籍可得而知者也。
如和对辞,笛之长短无所象则,率意而作,不由曲度。
考以正律,皆不相应;
吹其声均,多不谐合。
又辞「先师传笛,别其清浊,直以长短。
工人裁制,旧不依律」。
是为作笛无法。
而和写笛造律,又令琴瑟歌咏,从之为正,非所以稽古先哲,垂宪于后者也。
谨条牒诸律,问和意状如左。
及依典制,用十二律造笛象十二牧,声均调和,器用便利。
讲肄弹击,必合律吕,况乎宴飨万国,奏之庙堂者哉?
虽伶夔旷远,至音难精,犹宜仪形古昔,以求厥衷,合乎经礼,于制为详。
若可施用,请更部笛工选竹造作,下太乐乐府施行。
平议诸杜夔左延年律可皆留,其御府笛正声、下徵各一具,皆铭题作者姓名,其馀无所施用,还付御府毁。
又问和:「作笛为可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然后乃以为乐不」?
和辞:「太乐东箱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今当复取其下徵之声。
于法,声浊者笛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馀,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
又,笛诸孔虽不校试,意谓不能得一孔辄应一律也」。
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徵之孔当应律大吕。
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馀。
辄令太乐郎刘秀、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又吹七律,一孔一校,声皆相应。
然后令郝生鼓筝,宋同吹笛,以为杂引、《相和》诸曲。
和乃辞曰:「自和父祖汉世以来,笛家相传,不知此法,而令调均与律相应,实非所及也」。
郝生、鲁基、种整、朱夏皆与和同。
又问和:「笛有六孔,及其体中之空为七,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
孔调与不调,以何检知」?
和辞:「先师相传,吹笛但以作曲,相语为某曲当举某指,初不知七孔尽应何声也。
若当作笛,其仰尚笛工依案旧像讫,但吹取鸣者,初不复校其诸孔调与不调也」。
案《周礼》调乐金石,有一定之声,是故造钟磬者先依律调之,然后施于厢悬
作乐之时,诸音皆受钟磬之均,即为悉应律也。
至于飨宴殿堂之上,无厢悬钟磬,以笛有一定调,故诸弦歌皆从笛为正,是为笛犹钟磬,宜必合于律吕。
如和所对,直以意造,率短一寸,七孔声均,不知其皆应何律,调与不调,无以检正,唯取竹之鸣者,为无法制。
辄部郎刘秀、邓昊、王艳、魏邵等与笛工参共作笛,工人造其形,律者定其声,然后器象有制,音均和协。
又问和:「若不知律吕之义作乐,音均高下清浊之调,当以何名之」?
和辞:「每合乐时,随歌者声之清浊,用笛有长短。
假令声浊者用三尺二笛,因名曰此三尺二调也;
声清者用二尺九笛,因名曰此二尺九调也。
汉魏相传,施行皆然」。
案《周礼》奏六乐,乃奏黄钟,歌大吕
乃奏太簇,歌应钟,皆以律吕之义,纪歌奏清浊。
而和所称以二尺、三尺为名,虽汉魏用之,俗而不典。
部郎刘秀、邓昊等以律作笛,三尺二寸者应无射之律,若宜用长笛,执乐者曰请奏无射;
二尺八寸四分四厘应黄钟之律,若宜用短笛,执乐者曰请奏黄钟。
则歌奏之义,当合经礼,考之古典,于制为雅(《晋书·律历志上》,《宋书·律志》。)
刘毅谥疏 西晋 · 王宫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四
中诏以毅忠允匪躬,赠班台司,斯诚圣朝考绩以著勋之美事也。
臣谨案:谥者行之迹,而号者功之表。今功德并立,而有号无谥,于义不体。臣窃以春秋之事求之,谥法主于行而不系爵。然汉魏相承,爵非列侯,则皆没而高行,不加之谥,至使三事之贤臣,不如野战之将。铭迹所殊,臣愿圣世举《春秋》之远制,改列爵之旧限,使夫功行之实不相掩替,则莫不率赖。若以革旧毁制,非所仓卒,则毅之忠益,虽不攻城略地,论德进爵,亦应在例。臣敢惟行甫请周之义,谨牒功行如右。(《晋书·刘毅传》)
奏祀六宗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案舜受终,「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则六宗非上帝之神,又非山川之灵也。
《周礼·肆师职》曰:「用牲于社宗」。
《党正职》曰:「春秋祭禜亦如之」。
肆师之宗,与社并列,则班与社同也。
党正之宗,文不系社,则神与社异也。
周之命祀,莫重郊社,宗同于社,则贵神明矣。
又《月令》孟冬祈于天宗,则《周礼》祭禜,《月令》天宗,六宗之神也。
汉光武即位高邑,依《虞书》禋于六宗。
安帝元初中,立祀乾位,礼同太社。
魏氏因之,至景初二年,大议其神,朝士纷纭,各有所执。
散骑常侍刘邵以为万物负阴而抱扬,冲气以为和。
六宗者,太极冲和之气,为六气之宗者也。
《虞书》谓之六宗,《周书》谓之天宗。
是时考论异同,而从其议。
汉魏相仍,著为贵祀。
凡崇祀百神,放而不致,有其兴之,则莫敢废之。
宜定新礼,祀六宗如旧(《晋书·礼志》上)」。
谥刘毅表 魏晋 · 阙名
 出处:全晋文
刘毅谥以申
忠允匪躬,赠右光禄大夫仪同三司,斯诚圣朝考绩以著熏之美事也。
谥者行之迹,而号者功之表,今功德并立,而有号无谥,于义不体。
窃以春秋之事求之,谥主于行,而不系爵,然汉魏相承,爵非列侯,则皆没其高行,而不加之谥。
至使三事之贤臣,不如野战之将士,臣愿圣代举春秋之远制。
改近代之旧服(《通典》一百四,大兴三年,有司表。)
安平王嗣孙薨诸侯应降服议 晋 · 姜辑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四
礼,父在斯为子,君在斯为臣。
安平嗣孙,虽已誓于天子,据在臣子之位,五服之差,君臣殊制,其间岂复容他礼哉?
君薨未逾年而世子卒者,犹称子而名不成君,《春秋》之正义也。
苟不成群,则群臣亲戚必不得服其重服明矣。
安平王见在,而使诸王服嗣孙以诸侯之礼,未之敢安也。
然诸侯以尊绝周,今嗣孙见在臣子之例,诸王公宜从尊降之礼,不应为制服也。
昔秦灭五等,更封列侯,以存旧制。
称列侯者,若云列国之侯也。
故策命称国,终没称薨。
汉魏相承,未之或改。
大晋又建五等,宪章旧物,虽国有大小,轻重不侔,通同大体,其义一也。
故诏书亭侯以上与王公同。
又以为列侯以上策命建国者,皆宜依古诸侯,使绝周服(《通典》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