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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议曾统绍兴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宋 · 王之道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二、《相山集》卷二五、《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南宋文范》外编卷二
之道不佞,待次里社,与木石鹿豕为伍,不识治体,不闻国论。
惟是区区爱君之心,实寤寐不忘宗社安危存亡之长虑。
此无他,嫠不恤纬而忧宗周之陨,女不念嫁而忧太子之幼,亦其利害祸福有以相及,不得不然,非过虑也。
金人自宣和靖康以来,愚弄朝廷,有同儿戏,卒以陵夷我国家,迄于今而不振。
方其设一谋、施一计,虽下而小夫贱隶,咸能料其将然,且曰如是者奸也,如是者诈也,已而合若符契,不差毫釐。
而朝廷之上乃独断然以为非奸非诈,惟恐其奉承之不暇,以自取欺侮戮辱,而终不悔且悟,何哉?
孔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
其未得之也,患得之;
既得之,患失之。
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
嗟乎,此言诚足以箴当世之膏肓也!
去年夏,金人遣使随王伦报聘讲和。
之道是时调官临安,获闻舆论有九不可一可之说,尝欲掇拾,效愚献忠,以裨庙堂末议。
昼度夜思,将成复毁,曰位卑言高罪也,因止而趣装以归。
行次宜兴,复念古人身在畎亩,心不忘君,如之道虽不肖,奈何窜名仕版,乃忍坐视安危存亡之几而不为一言耶?
于是慨然裁书,托故人遣驿致之前吏部侍郎魏公矼,以丐有闻于上。
凡半年不得报,而胡铨之书传焉。
言至于此,贾谊之流涕痛哭不为过也。
遂事不谏,之道尚何言哉?
侧聆道路,以谓金人归我河南故地,奉还两宫,此其为策不浅。
盖以今日所用之将,所养之兵,皆五路两河之人,归我以地,则不复限以尔界此疆,迟以岁月,其势必至解散。
兹殆与汉军楚歌无以异也。
顷自两宫播迁,天下之人耻失其君而悼丧其亲,常有不共戴天之愤。
而主上之所以宵衣旰食,励精政事,注意甲兵者,岂有他哉,亦欲扫除强敌,以刷父兄之辱,而光于祖宗也。
夫人怒则威,威则勇,骄则怠,怠则弱。
我师之不逮金人,虽三尺童子所共知也,而支梧累年未尝败衄者,以其素所蓄积者怒也。
金人之意,若曰此不可以力胜,吾当还两宫以骄之,彼既臣妾于我,则将恃和弛备,然后可图也。
兹不必以商为鉴,前日刘豫之擒犹未远也,又况包藏祸心,未易窥测其万一耶!
且事固有未见其利,而先受其害者。
淮西昨更兵火,井邑聚落化为炎埃。
比虽招徕流亡,整葺庐舍,然馀民百无二三,所谓井邑聚落,亦皆荜门圭窦,多者才十数间,少者不过四五椽而已。
自春及监司守令以奉迎两宫为名,排备牲饩次舍,纤悉责具,急若星火,峻如雷霆,贫穷尽于诛求,凋瘵敝于营缮,其夺民时、劳民力,固在所不论。
窃尝以一邑计,其费不下五七万缗。
使金人诚还两宫,斯民正复竭膏血、鬻妻子以应所须,犹将欣然。
不尔,虽食王伦之肉,何能谢哉!
愚谓今日之事,殆古人所谓可吊不可贺者。
请以五事上渎听览,庶几朝夕造膝之际,有献于吾君而备其采择焉。
谨按鲁僖公十五年晋侯秦伯战于韩,秦获晋侯以归。
及秦伯归晋侯,将反国,先使告国人曰:「孤虽归,辱社稷矣」。
众皆哭。
愚以为渊圣之南来,俟其渡河,即下手疏以自讼,可乎?
此一事也。
谨按僖公三十二年,晋人败秦师于殽,获其帅孟明视白乙丙西乞术
及晋还三帅,秦伯素服郊次,乡师而哭以迓之。
愚以为梓宫及渊圣到日,自天子以下素服郊次而哭,乃密谕河南所过州县,一切准此,而其供帐之类,悉去华丽采色而纯用布素,可乎?
此二事也。
谨按襄公二十七年宋之会,楚人衷甲。
窃闻梓宫以下神榇无虑十百,愚以为委西京守臣待其将至,豫修陵寝,继遣一二大臣涖葬中,取神榇之最下者,斲而视之,然后奉安,及令诸道饬武备以戒不虞,可乎?
此三事也。
谨按唐开元全盛时,明皇东都,命三百里县令刺史各以声乐集。
河内太守辇优妓数百,被以锦绣,饬以犀象,而鲁山令元德秀独制《于蔿》之曲,遣乐工数十,联袂而歌之。
明皇见而叹曰:「贤人之言哉,河内之民其涂炭乎」!
因黜河内陟鲁山
今两宫寂无来音,而淮西一郡之民已有二十万缗之费矣。
百姓足,君孰与不足?
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愚以为两宫宿食供顿,所经或无屋宇,乞依南郊青城故事,行下有司预办数千匹青布,临时设帐,以庇风雨,而明诏诸路勿造宫殿,勿饰器用,以重劳费斯民,可乎?
此四事也。
谨按《檀弓》,卫司徒文子问于子思曰:「丧服既除,然后乃葬,则其服何服」?
对曰:「三年之丧,未葬服不变,除何有焉」?
愚以为梓宫之还,天子哭泣衰绖,以从《檀弓》未葬之礼,可乎?
此五事也。
是五者虽若无补于国,安危存亡实此系焉。
齐仲孙湫来省鲁难,既归,齐侯问曰:「鲁可取乎」?
对曰:「不可。
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
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
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
君其务宁鲁难而亲之」。
亲有礼,霸王之器也。
庸讵知两宫来归,金人之使不有若仲孙湫者乎?
愚是以知安危存亡,实卜斯举。
檀弓》曰:「子思之母死于卫,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于子乎观礼,子盖慎诸』」!
孟子亦曰:「滕定公薨,文公五月居庐,未有命戒。
及至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
呜呼,斯礼也,何可忽哉!
至于金人之情伪,则愚已略见于前,及详于魏公之书。
敌情之不可信也尚矣,盟如皦日,而平凉之会犹或劫之。
今我臣妾于金,而金以臣妾蓄我,初无盟谊。
夫以奉之者有限,而求之者无厌,此其势必至于用兵。
所不可知者,特其迟速远近,而要不能免也。
虽然,昔者越王句践亦尝臣妾于吴矣,而卒灭吴,以朝鲁、卫、陈、蔡执玉之君。
愚以为为今日计,患在夫主上不能礼下群臣以集其能,与群臣不能辅佐主上以雪其耻,如越王之报吴,而不在臣妾于金也。
不然,危亡且在朝夕。
不识执事以为何如?
祖宗积累至难,宗庙社稷至重,惟执事其为国家念之。
干冒威严,无任战慄。
请行三年丧劄子绍兴七年 宋 · 胡寅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六三、《斐然集》卷一一、《中兴礼书》卷二三七、《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七、《宋史》卷一二二《礼志》二五、《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宋史纪事本末》卷七二、《南宋文范》卷一四
臣闻三年之丧,自天子至于庶人,一也。
古之圣帝明王,躬率天下,著明于父子之恩,君臣之义。
逮汉初,其道不变。
其欲短丧者有之,而圣人不许,责宰我曰:「之不仁。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公孙丑欲使齐宣王为期丧,曰「犹愈乎已」,孟子譬之紾其兄臂而徐徐云耳,兄臂不可紾,徐徐是亦紾也。
亲丧不可短,为期是亦短也。
此皆圣贤大训,载在方策,以示后世者也。
汉孝文自执谦德,用日易月,至今行之,子以便身忘其亲,臣以便身忘其君,心知其非,而不肯改。
以臣观之,孝文固有罪矣。
孝景冒奉遗诏,陷父于失礼,自陷于不孝,乃千古薄俗之首也。
自常礼言之,犹且不可,况变故特异如今日者,又当如何?
恭惟大行太上皇帝、大行宁德皇后蒙犯风尘,永诀不复,实由尼雅满,是有不共戴天之雠。
考之于礼,雠不复则服不除,寝苫枕戈,无时而终。
所以然者,天下虽大,万事虽众,皆无以加于父子之恩、君臣之义故也。
伏观十二月二十五日圣旨,沿国朝故典,以日易月,臣窃以为非矣。
自常礼言之,犹须大行有遗诏,然后遵承。
今也大行诏旨不闻,而陛下降旨行之,是以日易月,出陛下意也。
大行幽厄之中,服御饮食,人所不堪,疾病粥药,必无供亿。
崩殂之后,衣食敛藏,岂得周备?
正棺卜兆,知在何所?
茫茫沙漠,瞻守为谁?
伏惟陛下一念及此,荼毒摧割,倍难堪忍。
推原本因,皆自粘罕怨雠之切,切于圣情,情动于中,必形于外,苴麻之服,其可二十七日而遂释乎?
纵未能遵《春秋》复仇之义,俟雠殄而后除服,犹当戒汉景之薄,丧纪以三年为断。
不然,以终身不可除之服,二十七日而除之,是薄之中又加薄焉,必非圣心之所安也。
滕定公薨,滕文公欲行三年丧,问于孟子孟子曰:「亲丧固所自尽也」。
自尽者,言己之亲,己当竭其哀痛,非他人所能止也。
滕文公用其言,曰:「是诚在我」。
至今美之,未闻以为过也。
晋武帝为文帝服丧,虽从权除服,而犹素冠蔬食,如居丧中者。
羊祜欲请帝遂服三年,裴秀傅玄难于复古,且以君服不除,而臣下除之,是有父子无君臣也,其议遂止。
当时未有以孟子之言晓之者。
武帝至孝感慕,遂以蔬素终三年。
司马光曰:「汉文师心不学,变古坏礼,后世帝王不能笃于哀戚之情,而群臣谄谀,莫肯釐正。
晋武以天性矫而行之,可谓不世之贤君。
而裴、傅庸臣,习常玩故,不能将顺其美,惜哉」!
夫有父之亲,有君之尊,服莫重焉,岂为难于复古欤?
臣下不行,而自废人子所当为之大事乎?
方滕之百官皆不从也,文公犹以为疑,孟子曰:「上有好者如风,下之从者如草,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莫敢不哀者,以身先之故也」。
文公笃信而力行,颜色戚,哭泣哀,于是时四方来吊者皆悦其得礼,何则?
举措合于人之良心,良心不可灭故也。
今在陛下断之于心,身自行之,裴秀傅玄之言曾何足恤乎?
陛下离违大行十有一年,鸡鸣问寝,以天下养,既不足以当大事矣,独有三年之服,少称孝思,尚可自勉耳。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以有君臣父子也。
陛下一举而恩义皆尽,夷狄有人焉,岂得不心服乎?
吴王夫差每出必使人谓己曰:「汝忘越王之杀汝父乎」?
则对曰:「唯,不敢忘」。
陛下衰服在躬,痛苦随之,甚于夫差
夷狄有人焉,岂不知畏乎?
虽宅忧三祀,而军旅之事皆当决于圣裁,则谅阴之典有不可举,盖非枕块无闻之日,是乃枕戈有事之辰。
鲁侯周公之丧,而徐夷并兴,东郊不开,则以墨衰即戎。
孔子取其誓言。
后世晋王克用薨,兵压境,庄宗决胜于夹寨。
周太祖殂,契丹入寇,世宗接战于高平
古今莫不以为孝。
今六师戒严,誓将北讨,万几之众,孰非军务
陛下听断平决,得礼之变,卒哭之后,以墨衰临朝,合于孔子所取,其可行无疑也。
武夫悍卒,介胄之久,不无倦心,独可以至恩大义感动而使之?
前日诏书,令大将偏裨发哀成服,识者无不称善。
此乃汉祖义帝缟素之节,得驭军之本,制胜之大几矣。
陛下更以身率之,深有以感动于人。
仁者为此增思慕大行之,智者为此画扑灭女真之策,勇者为此奋百死无一还之气,天下匹夫匹妇皆可率而效命于龙荒之外。
自古所谓君臣之义,父子之恩,悉归于陛下,巍然为万世帝王之师,不亦善乎?
子思之论丧礼也,曰:「必诚必信,勿有悔焉」。
盖人子之丧亲,非可再为者也。
今日行礼一有未尽,是为不诚不信,他日追悔,尚何及耶?
居丧三年,虽若久矣。
自孝子当之,若白驹过隙,惟恐日月之逝也,亦何久之有?
如合圣意,便乞直降诏旨云:「恭惟太上皇帝宁德皇后诞育眇躬,大恩难报,欲酬罔极,百未一伸。
銮舆远征,遂至大故,讣音初至,痛贯五情。
想慕慈颜,杳不复见。
怨雠有在,朕敢忘之?
虽军国多虞,难以谅闇,然衰麻枕戈,非异人任,以日易月,情所不安。
兴自朕躬,服丧三年,即戎衣墨,况有权制,布告中外,昭示至怀。
其合行典礼,令有司集议来上。
如敢沮格,是使朕为人子而忘孝之道,当以大不恭论其罪」。
陛下亲御翰墨,自中降出,一新四方耳目,以化天下。
天地神明,无不佑助。
臣不胜大愿。
臣虽守外郡,不当论事,然职列禁严,献纳论思,均有责焉,且其所述,皆前古圣贤之论,非出私意。
陛下学问高明,孝思深切,遭此大变,振古所无。
虽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由舜而论,仅同敝屣,夫何足以解忧者?
必将有取于此言。
是以不敢缄默,谨昧万死,荐之聪听。
取进止。
群臣请御正殿第二表不允批答绍兴二十九年十月七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四一、《中兴礼书》卷二六五
省表具之。
昔者滕定公薨,文公问于孟子
孟子曰:「亲丧,固所自尽也」。
文公始定为三年之丧。
夫滕,小国之诸侯也,其宅忧尚可观;
孟子,百世之大贤也,其立言顾不足法乎!
朕茕然在疚,方且服膺斯义,卿等御殿之章,其将何以处朕哉!
所请宜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