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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博陈长孺墓志铭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八一、《忠肃集》卷一四、《永乐大典》卷三一四二
公讳孝标字长孺姓陈氏
曾祖讳咸卿。
祖讳肃,赠吏部侍郎
考讳希古,赠秘书监
公以荫补太庙斋郎,调保州保塞主簿光州司法
处州龙泉县令举监汾州永利西盐。
得眼疾,所谓内障者,求医以归。
又二年致其事,除太子中舍
英宗即位,改殿中丞赐绯衣银鱼。
今上即位,进国子博士
熙宁五年六月五日以疾卒,享年五十有九。
公性至孝,幼失母,实鞠于祖母永安太君方氏。
及长而秘书公分务南都,退居东平,其所以奉亲自养,礼宾友,内外晏然,无所不乐,而忘其身之疾者,由公于子职尽也。
如是凡十馀年。
既居丧,而方夫人犹在寝,及事其季父,益以谨顺闻。
与诸弟友爱相与,以安贫服礼为事。
岁时恭慎祀飨,自始事迨卒祭,朝服以俟,酌酒馈食,有数有序。
每献再拜兴俯,屏息于几筵,如亲其声容而有所受命者。
至妇子侍御,率以祗恪,无敢跛倚。
与朋友久而不渝,和易以爱人,虽贱夫遇之有礼。
自秘书公之亡,于是三十年,乡里之亟盛亟替,朝誉而暮毁者凡几家。
至论清白有常,能持其门户,则人必指陈氏,而称公曰「吉德君子」也。
虽然,临之以义利,盖有不可动者。
保塞上官或属以私,公谨对曰:「不可」。
僚友诮之曰:「以是居卑,非身谋也」。
公曰:「士穷达得失,不有命乎?
道固若是」。
议法有守不可挠,而本之以恕,疑者必傅轻,多所平宥。
汾州课增衍,于格当赏矣,俄以疾废而至于亡。
乡人莫不咨嗟,以善人不得报为惜。
公少举进士,有声名。
善作诗,晚读佛、老书,信事颇笃。
夫人李氏,故崇仪使荣州刺史纬之女。
生四男:昭早世,熙、煦、默皆服儒。
一女归郑儒。
继室,夫人之妹,封金华县君,先三年亡。
生一女,不育。
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葬公于郓州须城县卢泉乡酅上里先茔之甲穴。
公,某长舅也。
方不幸幼孤,实公字之,又教之,以俾成人。
于葬也,其可以不铭?
铭曰:
洵惟博士,孝悌有仪。
惟畜不施,惟善不耆。
惟其命之,是以顺之。
惟德不疵,何公之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