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孺人周氏墓志铭1220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一二、《水心文集》卷二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夫人,括苍周氏,著作佐郎梦祥之女,材任家事。
偶于三山陈垓,妇道修饬。
君教永嘉,方倾身与士接,夜诵满廊户,烹菜搅糜,鼓三伐,共食已,乃揖就睡。
夫人常鬻假称具无难色,士誉君之贤,则及夫人。
将别,小学子翘敏者,怀以果饵,储以方笔,或总其角,或束其带,顾恋依依,尤以夫人为有恩。
嘉定十二年九月十九日卒,年四十。
十三年三月二日,葬丽水县南明山任坞。
女曰恩娘,男曰虎孙。
君悲夫人不尽年,莫助为善,思有刻于墓,而一郡士亦皆惨惨恻恻,自致其请。
噫!
未见以法为师弟子而能交相爱若是也,岂合于古之道者固不异今之法欤!
铭曰:
青青者蔬,妇手所择;
以羹以菹,成士之德。
弃我顷畚,追彼石兮!
陈知津湖州旨挥状(奉圣旨依) 南宋 · 蔡幼学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七七、《育德堂奏议》卷三
臣恭睹三月十九日诏书,以监司郡守更相仿效,贪婪无厌,狼籍已甚,特加训饬,以励将来。
圣谟洋洋,中外耸动。
臣窃窥陛下之意,切于为民,欲惩贪人,以兴善治。
监司郡守之除授,固不可不审也。
吴兴今股肱郡,非他州比。
近者台臣劾奏前守臣周梦祥及待阙人丁大同徐煇,皆以其人奸贪,不可任近辅承流之寄,陛下垂听,悉从罢斥,公论皆以为当。
地望既重,正宜谨择其人。
陈知津者,趋向庸凡,素行猥鄙,历官既久,初无能声。
其守筠州,肆为贪黩,售鬻举状,皆有定价,招刺兵卒,非贿不行,刻剥侵渔,无所顾忌。
监司有闻其事者,欲按治之,而知津已及终更,侥幸脱去。
议者籍籍,怀不自安,得替踰年,不敢即求差遣
今若遽以近辅民社之重付之,他日为吴兴之害,何以异于周梦祥之徒乎?
方陛下兴治革弊之初,臣既有所闻,不容隐默。
欲望圣明将陈知津除命特赐寝罢。
湖州守臣,必选朝士之公正廉洁、有材望风力者,然后命之。
庶几清白之风,兴于辅郡,可以仰称明诏,风厉四方,于厉精更化之意,不为无补。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